025|「龃龉」:德勒兹思想导引

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Leonard Lawlor教授的讲座围绕德勒兹的哲学、尤其是其伦理学维度展开。Lawlor教授正在撰写的新书《论龃龉》探讨德勒兹“莫要配不上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情”这句话的伦理意义。他区分了道德与伦理,并强调德勒兹的伦理学不应单纯依赖规则。在分析德勒兹的概念时,他提到力量和潜能的关系,以及存在的单义性,认为所有存在者的意义是相等的,倡导差异化的平等观念。讨论展现了德勒兹哲学的复杂性与广度。

1 引论

刘任翔:今天我们非常荣幸邀请到Leonard Lawlor教授作为我们的主讲人,带领我们进入德勒兹思想盘根错节的迷宫。我知道你们许多人已经对德勒兹或是现象学传统、欧陆传统有所了解。总的来说,我觉得Leonard今天要做的事与我们在曾经的议程中所关心的东西紧密相关,因为其中有一些关于时间的内容。

​Leonard Lawlor教授现在是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哲学系教授与系主任。宾州州立大学有很多校区,其中最大的是University Park。

L. Lawlor:是的,是那个大校区。

刘任翔:这也是哲学系的所在地。Leonard在他的早年研究中对法国思想家很感兴趣,比如福柯和德里达,他就这两个思想家写作了很广泛的著述,你们可以在他简历的出版内容里看到这些著作,很多很有意思的书。我尤其喜欢那本论述内在性(immanence)的书,它的名字是《内在性的内涵》(The Implications of Immanence)——两个非常有趣的词,我们也能从中收获许多。

以及,我想大概是十年前左右,Leonard逐渐转向了德勒兹的思想。我认为他主要关注的是德勒兹思想中的理论层面。他现在正在写作一本新书,要把德勒兹理论层面的工作扩展到伦理的维度。提前分发的文本,是这本叫做《论龃龉》(The Disparate)的书的绪论。

L. Lawlor:感谢你们的到来。我们差不多花了一星期才协调好要来做这个讲座,能来到这里我也非常感激。这是我第一次来中国,我在北京度过了一段愉快的时光,我和妻子去了长城,对我们来说是一次非常棒的旅行。

感谢任翔的介绍。他说得对,我正在写一本叫做《论龃龉》的书,我马上会解释这个标题的意思。这是一次处理德勒兹的理论化著作的尝试,比如说《差异与重复》以及其他1960年代的书。他在1960年代的一年之内,一下子出版了三本书。1968年有一本关于斯宾诺莎的大书(《斯宾诺莎与表现问题》),还有1969年的《意义的逻辑》。

在我的书里,我会讨论这三本著作。我想做的是,通过分析这些理论化的书,揭示它们可能暗含了某些伦理学,即使德勒兹从来没有写作过伦理学。人们已经注意到了他写过的某些东西看起来就像是伦理学,比如说,如果你们研究过德勒兹的话,那这可能是人们关于德勒兹已经知道的:在《意义的逻辑》中,他一度说,“要么伦理学毫无意义,要么这就是伦理学想要说的,伦理学只会说:莫要配不上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情”,莫要配不上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在这本正在写作的、我的第九本有关德勒兹的著作中,我尝试做到的是从一个陈述中发展出德勒兹的伦理学——“莫要配不上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情”。那么,你会发现这个说法是否定性的,这看起来也是一个谜团,因为你并不知道肯定性的东西是什么。他告诉你不要做什么。他告诉你如何能够不配不上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你不该做的事情,以及告诉你应该做什么才能配得上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而这就是我想要归到德勒兹头上的一种道德理论或者伦理学。


2 从德勒兹出发的伦理学

L. Lawlor:某种程度上,我正在写作的这本书是一次对德勒兹思想的创造性挪用。我不是很确定我是否总是忠实于德勒兹的思想,以及,这本书中我持有的某些观点可能更多是我自己的想法。

但是总的来说,相对而言,我最近认为在英语中我们有两个词语用来谈论道德,一个是道德(morality),另一个是伦理(ethics)。而伦理是一个希腊词汇,道德则是一个拉丁词汇。现在“道德”倾向于被看作一系列如何做好事、做好人的规则;鉴于“绝对命令”与康德就各种规则谈到的那些东西,人们通常把他的道德哲学放在“道德”这个序列中。而“伦理”呢,它来自ἔθος(ethos)这个词语,它的意思有点像行为模式,意味着生活的方式;所以,大多数人认为德勒兹的伦理学更多地位于“伦理”这一侧,给予我们生活的方式而不是一系列规则。但我在这本书里想要做的其实正是把某些规则也归给德勒兹的伦理学。事实上,我要把某些“命令”归给德勒兹。所以我将要挪用一些康德的道德哲学来解读德勒兹的思想,即使许多德勒兹学者会认为这是对他思想的违背。但是我有文本证据来支持我的想法。

我在这里处理一些手写的笔记。让我们做一个非常简短的陈述,关于德勒兹的伦理学应该是什么样的:这是一种强力(power)的伦理学。power,在英语里有两个意思,在法语中则有两个不同的词分别对应它们,pouvoir与puissance。在英语中,power这个词有一些歧义:power可以意味着“凌驾于某物的权力(power over)”,在法语中表示这个意思的词是pouvoir;但同样还有一个词,意味着以“我能(je peux)”的方式去行事,它的意思是“我能做某事”,在法语里是puissance,以及power这个词的这一部分在英语里可以被理解为“潜能(potentialities)”——这正是德勒兹感兴趣的东西。我们称其为伦理的东西就是实现某人的潜能的能力。

如果你们了解一点斯宾诺莎的话可能会知道,在斯宾诺莎这里,德勒兹让我们关注的,我认为应该是《伦理学》第三部分靠近开头的地方。斯宾诺莎说,我们仍然“不知道身体能做什么事”,而德勒兹几乎在他每本书里都采用了这句话,这就是他想说的。所以他的伦理学事实上就是让我们知道我们能做什么、实际去做什么。正如我上个星期在北京大学的讲座里所说,这就是人们为什么会爱上德勒兹的哲学。当你理解了的时候你就会有一种解放的感觉。它改变了你思考你自己、思考如何行事的方式。甚至我们不用进行伦理学的思考,他的理论思想就已然在将我们理解自己的不同方式解放出来。我有些离题了。总之,德勒兹他是一个西方哲学、西方思想的伟大批判家。

当他和精神分析家菲利克斯·加塔利一起写作那些很有意思的书的时候,他们相当严肃地批判了西方的政治局势,但是正是因为他们真正反对的东西——他们真正反对的是一种形式主义——它们的批判才是解放性的。正如我们所知,在英语中你可以玩一个这样的文字游戏:“你必须遵守(conform)某些形式(forms)。”这个打破规范或一致性的观念已经被许许多多哲学界之外的学者所接受。所以,在英语世界的哲学系里,德勒兹没有被研究得很多,而在人类学系、社会学系、地理学系被研究。更令人惊讶的是,在英国他事实上也在被商学院研究,我不能理解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我本人就去过一个在曼彻斯特大学商学院的德勒兹会议,十五年前,我就在想这究竟是怎么发生的:商学院主办了这么多会议来研究一个疯狂的哲学家!但是无论如何,这种解放性的思维模式正在占据更多学科、思维领域,更多地与社会生活联系起来。

但有一个我一直强调的、对于德勒兹伦理学十分重要的事情是,他同样也是一个关于“无力(powerlessness)”的哲学家。如果你去读文献、读研究德勒兹的学术作品,无力这个概念在文献中并不特别被强调,而我一直强调它。事实上在今天你可以很快地说:“哦,德勒兹是一个“强力”的哲学家,而这意味着我们我们要实现我们的潜能”,大家就会觉得很不错。但事实上,如果你没有无力的经验,就谈不上潜能的实现。我会走得更远一些,我会说:没有磨难,就没有“我能做什么”的经验。如果你去读研究德勒兹的学术作品,我认为你找不到任何人这么说;但我同样还是会说,我有文本证据来支持我声称的东西。这大概就是对我正在写作的这本书的一点导入。


3 “龃龉”和“差异”之异同

L. Lawlor:我们已经谈了十分钟,如果我们有时间的话我们可以更具体地谈一谈这个伦理学,但我现在要开始谈他的理论哲学了。以及,我们人数不多,所以请不要不敢提问或举手,需要时我会停下来。我很乐意进行一些交流,而不是我对着你们讲,所以不要害羞,如果能回答问题的话我会非常开心,即使我完全不懂你们的问题也完全可以,我会尽力解答。

好,让我们看到这本书的标题,《龃龉(Disparate)》,你可以看到这里有一个法语词,le dispars,这就是文本中德勒兹使用的词。在英语里把这个词当做名词来用有些晦涩,在法语中也是,这不是一个在法国能经常听到的普通词汇。特别地,在《差异与重复》这本书里,他基本上和“差异”含义相同。显然,这本书的标题是《差异与重复》,“龃龉”是德勒兹在这本大书中用来谈论差异的许多词汇中的一个。但“差异”有它自己严格的定义,“龃龉”则更加严格。“龃龉”实际上指向经验。

我不会讨论太多你们已经很熟悉的西方哲学知识,如果你们理解的话: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将人类的官能学说分为几个部分,他把其中一个叫做感性论(aesthetics),这是一个希腊语词汇,意味着感觉(sensation);在当代西方哲学中,它还有一个意思是艺术哲学;而对于德勒兹,这个词可以同时具有两种含义:它意味着我们感觉到的东西,但同样也意味着我们我们关于绘画、诗歌、建筑等等这一切普遍来说所想到的东西。但龃龉这个词它的严格含义明确地指向感性论/美学、指向我们感觉到的东西。

你们研究过现象学,这也是与德勒兹思想有交集的地方,现象学,因为他对描述经验也非常感兴趣,他也会在书里多次使用“现象”这个词和它的复数。但他真正关心的是,龃龉之物是何时参与进来的。这里有一些我写过的句子:“他想要理解是什么给予了所与(what gives the given)。”所与,这是一个现象学术语,它的意思是我们见到的给予我们的东西、我们被动接受到的东西,对吧?他同样用康德哲学的语言说过,他在这本书中研究的是那最接近现象的本体(noumenon)。“接近”的意思是我们几乎能够感觉到它、差一点就能感觉到。不过,对于康德的第一批判来说,本体是一个我们无法接触的思想对象,人类知识无法接触到本体、那产生了现象的东西。康德把它叫做“自在之物”,相对于“为我们的物”。但德勒兹说这个本体是最靠近现象的东西,他认为事实上在特定条件下我们能够接触到、能够经验到的不只是所与,还有那给予所与的东西。所以,这虽然是康德哲学的语言,却不是康德主义的,因为他想要把本体与感性拉近,把它置入有关我们实际能感觉到的东西的感性论/美学。

那么,我将会通过龃龉的含义来解释它。想想看,如果你们要研究这本书,你们会看见龃龉这个词,然后是差异这个词。“差异”更多针对存在论(ontology):当他谈到存在是什么时,差异就会在那段论述中发挥很大作用。但他要说的是经验、感性,于是就有了龃龉这个词。存在论,你们听到了这个词的结尾,logos,它是一个希腊词汇,充当了英语、法语、德语、意大利语、所有罗曼语等等语言中逻辑这个词的词根。所以差异更多针对逻辑,龃龉更多有关于感觉。再一次,他某种程度上使用了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的结构来做出这个区分。


4 思想的图示

L. Lawlor:还有一个理解龃龉的方式,如果你们读了这本书或者德勒兹其他的书,我觉得你们应该能够找到许多图示,比如他和加塔利的书《千高原》。你们真的需要把握住这些图示,因为他创造的概念对刚刚爱上他的哲学的人来说的确是极端复杂和晦涩的,你们可能也处于这种阶段。有些时候是会有些哲学家,你刚开始阅读他们的时候会非常兴奋,然后你就会意识到“我完全没看懂这个哲学家在说什么。”它确实晦涩,不过还是有些地方有关它的写作方式,到处都有你能理解的小线索、小东西。正如你会引用这些地方,你会想“这值得我克服晦涩的努力”,而这也是我读德勒兹时的体验。不过,这些图示是一些小线索、一些你很容易理解的东西,但是它们指出了一系列概念性定义、概念内部发展的方向,而这些概念非常难理解。

所以你们必须把握好这些图示。这里就有一幅给你们的图。你们可以重新思考一下艺术,就我所知范围内的中国艺术,也包括西方艺术、希腊艺术、罗马艺术、法国艺术——是对称让其变得美丽。对称的处理大概要么是两边基本相同要么是画面两边具有一种平衡。十五世纪意大利文艺复兴运动中的莱昂纳多·达·芬奇实际上成为了美的定义者,脸的美丽,在这个定义下,眼睛在美丽的脸上占有相等的空间,也就意味着眼睛的形状之间必须成比例,脸颊和嘴唇也是同样的道理。所以他实际上给出了他对美丽的定义,基于平衡,甚至有时需要计算——鼻子的宽度要多少厘米、眼睛要多少厘米……不过他当然不知道现代公制,但这就是对称性。进而我们通常则会认为不对称是一种对称的缺乏,对吧?于是,我们会说:一个坏艺术家、平庸的艺术家、不擅长艺术的艺术家找不到平衡的比例,坏艺术家会塑造出扭曲的面孔,比如一个眼睛在这里一个眼睛又在那里——你会马上想到毕加索,对吧,这个试图挣脱“美丽”模式的艺术家。但通常看到他的画的时候你会想:“啊,其实不是很好看”,你会觉得画中的事物没有处于平衡的关系中,所以你可能会想不对称确实是一种对称的缺乏。但对德勒兹来说重要的是,他会把这个关系倒转过来,他可能会论证说:不对称并非一种缺乏,反而完全是肯定性的,事实上是它产生出了对称。

我们再看到这个图示——最接近现象的本体。给予所与的东西是不对称。德勒兹关于不对称说了很多。就像,随着我理解德勒兹的作品越来越多,有点惊人的是,我现在找到的一个表述是他说“给予所与的东西是混沌(chaos)”。一个很古老的希腊词汇,不过我们的当代生活中也有一些描述混沌的图示,而这正是惊人的地方:他在1968年使用了这个词语,这是他谈论不对称的一个方式。

用不同的话来说,不对称是“深渊(abyss)”;他还用过“背景(background)”这个词,但同样有点惊人,因为他实际上用这个词来指“深度(depth)”,但不是作为知觉的第三个空间维度的那种深度,而是比我们能够测量的一切都更深的那种深度。我们会认为深度是一个普通的空间范畴、是一种我们尚未经验到的长度,但德勒兹说,不是,“它很深”是在说某种空间维度之外的东西,它比空间的维度更深。


5 背景、基础与深度

L. Lawlor:你们会发现我们正在进入一些越来越晦涩的东西。但德勒兹认为我们能够经验到这个深度。我们可以以一些特定方式在特定条件下把它带到我们跟前来,对吧?比如日常生活里我们习惯于我们看到、谈论的那些东西,以及其他有感知能力的生物,比如猫。德勒兹说大概现象学有时会把这些称作背景(background)或视域(horizon)。你们如果在这附近走走,如果雾不是很重的话就能看见那些美丽的群山,北京的西北。那些山离这里非常远,相当地“深”。这可能能帮助你们想象一下。

我们回到深度的含义,而我想在深度的主题里引入一个词,“背景”。有些像这样的词可能会让德勒兹的思想变得相当难懂,但我坚持认为要理解这本书的话这些词是很重要的。德勒兹写了很多东西,你们可能见过“充足理由律”这个短语,它来自莱布尼茨,莱布尼茨第一次把它规定为今天的形式。充足理由律认为所有事物都有一个原因,莱布尼茨补充道,即使我们不知道这个原因是什么。我不想深入莱布尼茨但他的确就其自身的研究主题来说就是个了不起的思想家,因为他认为,如果要找到充足理由,即使只是靠近那个我们不知道的充足理由,我们都需要把自己的知识设想为实无限的(infinite actually)。但这个充足理由很有意思,因为它是一种谈论基础的方式。你们如果了解近一百年的当代哲学,欧陆、法国、德国以及英美哲学,大概会把所有这些哲学归为反基础主义。德勒兹也在这个行列中,但他要找的事实上是真正的基础。

那么,你们听到了这个英语单词,基础(foundation),而现在我要讲点法语了。在fondation(基础)这个法语单词里,你们可以听到它的词根——和英语相同的拉丁词根(fond-)。而对于法语单词fonder(赋予根据),我们在英语里有两种方式去说赋予根据、to found。但这种形式人们其实不会经常说,人们常说的是“to ground”,它基本上是“to found”这个英语直译的同义词。《差异与重复》倾向于采用“to ground”而不是“to found”来翻译fonder这个动词。然后对于fondation,我们还有另外的词,fondement(根据),而这个才是法语里严格意义上去说“赋予根据”或者“根据”的名词。还有一个词的意思是背景,le fond(底部),词根也是一样的。le fond是一个习语,可以用在一些法语惯用表达里,比如“quelque chose du fond”的意思是“从深处来的东西”。有些人会认为给予了所与的东西就是在深处的东西,比如海洋的底部、海洋底部的深渊。

我们继续,深度的法语单词是profondeur。在英语里我们也有一个单词profound,如果你说英语的话你肯定会用这个词,但是大部分说英语的人不会想到深度这个含义。他们会认为这个词的意思是“难以理解”。“你说的东西很profound”的意思是“哦,这个很严肃,我得努力一下理解你说的东西。”如果你和这个人多聊一会儿,他可能还会说你的思想很“深刻(deep)”。他们不会想到的是关于事物的空间性知识,比如“哦,这么难的思想我需要去穿过它。”但在法语里,如果你用profondeur这个词,它就意味着空间性的东西。它意味着作为空间里一个维度的深度。

那么现在你们可以看到这些词都是如何相关的了。我们有一个动词,fonder,赋予根据;我们有fondement,用来表示根据。还有一些词:fond,底部或者是背景;profondeur,深度。但德勒兹还用过一个词,在法语里非常不常见的词,effondement(脱根据化),你们可以听到它的前缀,ef-,有点像de-,所以这个词大概是“去-根据(de-foundation)”或者“非-根据(un-foundation)”。它是根据的崩溃。

刘任翔:你刚刚谈到了那些词语的丰富内涵。你从不对称这个词开始,然后提及了地狱、深渊、死亡、背景等等,然后是一些和fond相关的词语。而我最感兴趣的是最后那个概念,effondement。它对我来说似乎是一种过程,是动态而不是静态的,而对德勒兹来说,它似乎才是真正的根据。

L. Lawlor:没错,真正的根据其实是他使用的这一个另外的词。它其实是一种疯癫、错乱的形式。在我的这本书里,我会使用“非理性的(irrational)”这个词,它是一种“充足非-理由(ir-reason)”或者“充足去-理由(de-reason)”,用以转变莱布尼茨甚至是斯宾诺莎那里的充足理由概念——让我们假定斯宾诺莎在没有明确命名的情况下也应用了这一原则。但是其实通常来说,对于17到19世纪的现代哲学家来说,充足理由就是上帝,上帝就是那个至高理性,对吧?上帝总是有解释他自己所作所为的理由,但德勒兹并不打算沿着这个神学的方向前进。他只想进入这个看起来是非理性的、不一样的经验。这就是我想引入的东西,充足非-理由、去-理由的玩法,我同样还会说这就是真正的充足理由。我可以解释一下为什么这是真正的存在理由。

刘任翔:所以它和福柯书名里的“非理性”(déraison)内涵很像吗?

L. Lawlor:是的。

刘任翔:那么déraison(非理性)恰恰是某种raison(理性),是这个意思吗?

L. Lawlor:我在想,这是一种可能的解释,我可以把它用到充足理由律的解释中。但是现在我们还是谈谈德勒兹。福柯这本书是1961年的,他那一代几乎所有法国哲学家都以极大的兴趣和赞赏读过了这本书。如果你们认真研究的话,那是一本惊人的书,非常非常长的的书,你甚至可能需要一个月来读它。但你们知道,所有人都把这个déraison概念当做某种理性的“反常(perversion)”,“变形”,看起来是非理性的。这当然是福柯著作的一种回响。

刘任翔:我觉得很有道理,因为在海德格尔那里有一个概念叫“Abgrund(离基深渊)”,而Abgrund就是某种Grund(基础/根据)。它同样通过自行分解来赋予根据。这和德勒兹的观念相似吗?

L. Lawlor:完全是相同的观念。我在上周的北京大学讲座上说过,德勒兹几乎没有提到过海德格尔,但是对于我们这些同时很了解海德格尔又很了解德勒兹的人来说,很难忽视他们的相似之处,即使德勒兹从来没有把他的思想和海德格尔的作品联系起来——几乎从来没有,偶尔有几次,但显然意思是差不多的。

刘任翔:谢谢。

L. Lawlor:还有问题吗?

杜昕蕤:我想知道déraison是怎么变成raison的、它是怎么运作的。

L. Lawlor:如果你想要把raison、理性当作事物如何以及为什么存在的解释来思考,那么德勒兹会说事物通过混沌、因为混沌而存在。所以我在说“充足非-理由律”或者“充足无理由(déraison)律”的时候并不是在玩文字游戏。此外,如果你认真阅读了德勒兹很多书,你会发现“根据”的问题几乎在他的每本书里都有出现。基本可以说他对基础的问题很感兴趣;但仍然要说,他感兴趣的是生产性的那种根据。所以,在后面的内容中我会讲到对这个过程的详细解释。


6 避免乞题:根据的异质性

L. Lawlor:然后我们有一个有关于根据的问题,非常地传统的西方哲学的问题。如果你们上过逻辑学课,即使是非常初级的逻辑学课程,你们的逻辑学老师教给你们的其中一件事就是,在你们的论证中要确保没有“乞题”(begging the question)的谬误。它被称作思维方式错误或者推理方式错误的谬误。它还被称作“循环论证”的谬误。德勒兹对此很感兴趣,但是在传统逻辑学里,我们把它称作谬误。

我们可以看到,在西方哲学传统里,从柏拉图直到十九世纪的尼采,都把某些经验性的东西(比如某个对象)普遍化了,使它成为个体事物的根据。

有许多途径来做这件事。在西方,我们会诉诸“人类的内在思想”,我们把它叫做主体性。有一些现代哲学家会谈到经验主体性,也就是你现在正在经验的东西——你就是你正持有的思想。这是经验性的,位于时空之中,位于你的身体里、就现在。同样我们还有先验(transcendental)主体性,还有现象学。现象学对于先验主体给出了很有意思的发展,它采用和内在生命一样的结构,但移除了时空,把它普遍化——我们所有人思考的普遍结构就是先验主体性。但你们同样可以看见问题,那就是这种先验主体学说正在用经验主体的结构来解释先验主体。

我们得到任何结果了吗?德勒兹说没有,因为一个真正的根据不能和被它赋予根据的东西是同样的东西。这就是逃出循环论证、找到真正根据的方法。根据决不能与被赋予根据者相似。

让我们看看这是怎样的循环:我们从一处开始,随后只是再回到这个地方说些同样的话,只是把同样的东西普遍化了而已——这就是为什么它被称作乞题,它们都是说的同一件事情。

而这里的问题是究竟什么才是根据,因为你之前把被赋予根据者当成根据。它向“什么是根据”这一问题“乞求”(beg the question)其答案。你们还没有找到答案,因为你们给出的答案与被赋予根据者是相同的东西。

现在德勒兹想要打破这个循环,他的整个思考就是为了打破这一循环。而你们看到问题就出在这个“相似关系(resemblance relationship)”上。这个循环论证基于这样的思考:我有一个东西而这个东西很像……我接下来用几个术语。我们有经验主体性、先验主体性,但这先验主体性却与经验主体性是相似的,而你仍然找不到它们之间相似关系的理由。所以德勒兹想要从这种相似的观念中摆脱出来。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这本书叫做《差异与重复》——因为我们看到的关系是相似关系、相同关系,甚至就是同一关系,但根据与被赋予根据者之间必须有差异。那么这是如何发生的呢?或者说,当我们使用“结构”这个词的时候——我们日常思维模式的结构,可能某种更深刻的先验思维模式也是同一个结构——我们究竟想要说什么?

显然,根据肯定不能处于相似关系中,绝对不能是取一个现成东西的形式然后把它复制至此的结构。真正的根据必须是非形式的。你们看到我们现在进入了一些相当晦涩的思考,努力去理解吧。


7 非形式(非对称)的根据

L. Lawlor:在上周北京大学的讲座上,我讲了一个笑话:如果你们知道《反俄狄浦斯》、读过一点德勒兹的思想,你会发现当他和加塔利合作时总是在写“流(fluids)”。你第一次读《反俄狄浦斯》的时候会想,“这两个家伙简直是疯掉了,他们在说些什么,天呐,至少给我一点我能理解的东西吧!流?什么流?好吧,至少我知道流体没有形状。”所以,我讲了这个笑话,可能听起来有些蠢,但这确实是在阅读德勒兹的思想时非常自然的过程。在六十年代末他独立写作的那段时间,他感兴趣的是什么是非形式的。

我们可以回到那个关于对称和非对称的图示了。不对称的形式不正确、不平衡,你甚至可以说“我不觉得这有任何形式可言。”如果你们了解过的话可以想想看杰克逊·波洛克的画。他把颜料甩到画布上,非常大的画布,巨大的画布。当你看那些画的时候,如果你接受过传统的绘画训练,你可能会觉得这甚至完全不是艺术。但它是个值得欣赏的作品,你只要看一看杰克逊·波洛克的画,在几秒钟之内你就能看到其中的智慧。但你们可以看见这有多难、我们怎样才能谈论没有形式的东西,显然语言是有形式的。德勒兹很少写语言哲学,但他偶尔还是会写一些,以通常以让我们觉得非常惊讶的方式写作。

我们稍微离题来讨论一下非理性的语言。你在阅读加塔利如何谈论语言的时候,会注意到一种必须从口吃的角度来理解的语言。你们知道这种现象指的是什么吗?我不知道你们是否完全理解到了。我认为人们现在认为它是一种生理现象,口吃是一种大脑健康方面的问题。但你们亲眼看到过有人口吃,对吧?“啊哦哦哦……”如果你看见过任何人这样子,你就会觉得看着他们这样都难受。他们永远到不了句子的结尾。但你们可以看到这个现象正是关于语言,与语言非常接近,而不完全是生理问题。但我们还是需要知道他想要努力说些什么。我们不知道他想说什么,你们可能会用眼睛去看,但是眼睛不能告诉我们任何事,我们得要听到动词。你们听到的东西大概是“哦哦哦哦”,对吧?但是这是什么意思呢?所以它和语言非常接近,但还不是语言。所以说,这里是一种非对称。你可能都不需要哲学思考就会想到这个口吃者的表达十分混乱(“表达混沌”)(expressing chaos)。他一边口吃一边想说些什么,而我听到的只有噪音,但是他对要表达的东西确有一些形象(image)。这就是我们为什么以及如何去谈论没有形式的东西。

好了,我接下来会用条理更清晰的方式说一遍。德勒兹会说,你可以看到所有这些事情现在都是某种重叠起来的状态。口吃就如同二十世纪的非对称抽象绘画一样。所以这些都是对背景或者深度的经验。

我们再次回到循环论证这个主要论题,它被称作循环是因为:你该怎么逃离它?你看,我需要再“解释”它一遍。我们在英语日常语言里常常使用“解释”(explain)这个词语,许多时候人们说,我们需要解释我们对他们说的东西,因为他们不理解其充足理由。那么这就需要一个解释。随后你尝试去解释这个事物,而你的解释会和你第一次说出这个事物的方式有一点点不一样,对吧?否则就陷入了“相似关系”。德勒兹在这种根据的相似关系中做出了突破,说出了与被赋予根据者完全不相似的东西。赋予根据一个形式的东西必须是非-形式(a-form, non-form)。

我再说一件事。胡塞尔有一个关于被给予性的“一切原则的原则”,但德勒兹不把这个东西叫做原则,虽然他的确有一些和“一切原则的原则”很相似的东西。这对我们理解德勒兹的思想非常有趣和重要。你随意打开一本书,这本(《差异与重复》)和下一本书、《意义的逻辑》里,他会说根据永远不能和被赋予根据者相似,永远不能。我们就是通过跳出相似关系来跳出这个循环论证。

你们看到这些问题了吗?现在看起来又是怎么样的?你们知道如何从这些问题里跳出来了吗?似乎我们大多数人的思维经常落入这种循环之中。所以,你们可以在吃午饭的时候测试一下,听听你们的朋友如何解释事物。必须承认我自己在日常语言中也常犯这种错误。解释几乎总是看起来和被解释的东西相似,但德勒兹说这并不是真正的哲学思考。根据决不能与被赋予根据者相似。


8 不依赖相似关系的发生

马浩然:我有一个问题。我可以理解为什么说根据必须与它赋予根据的东西完全不同,但如何处理它与康德的观点之间的关系呢?康德认为在经验中有一些先验的成分。我也相信根据与被赋予根据的东西之间有某些关联。这里肯定有某些关联,如果这些关联不是相似关系,那它们是什么?

L. Lawlor:这是一个对德勒兹来说很重要的问题。德勒兹同样也使用康德的术语,但康德是他重要的对手,实际上他想要批判康德的批判哲学。他在康德哲学里抱怨的事情之一就是这个词语:康德的哲学只是“结构的”。时空的结构和范畴相似,比如因果范畴。但德勒兹想要给出的不是结构。

此时,1960年代,对法国哲学来说这样一个时刻:我所知道的所有法国哲学家都想要讨论“发生”而不是“结构”。非形式的东西就是一个发生源,把它称作“起源”也许更加合适,进而才是“根据”。但德勒兹不太常用“起源”这个词,这更多是一个现象学词语,海德格尔会用得很多,即Ursprung(起源、本源)这个词。再一次,要注意的是你必须发生性地、生产性地思考这个关联,而不是一种结构性关联。所以,这个基底之物、大洋深处之物,是发生性的。它不与它产生的东西具有相同结构,它们并不相似。

我应该举一个例子,它在我给你们的文字材料的第一页和我这本书的第一章就有。如果你想要认真地阅读德勒兹,你总是会想要关注第一页、每一章的第一页。在许多译本里,可能过了几段就会有一个间隔,然后重新开始算页数,但是有时候在法文本里是没有这个的。所以关注前一两页吧,尤其是《差异与重复》,如果理解了前两页,那你就已经掌握这一章的内容。前两页是很重要的,因为它浓缩了所有会用到的概念。

这个我要用到的例子来自《差异与重复》第一章前两页。德勒兹谈到了闪电如何击中那些树,谈到了闪电从天上降落的过程。他有一个海渊的意象,这还有一个天空的意向。但我会说我更喜欢这个我后来给你们的天空的意象,因为德勒兹说过闪电来自其“基底”。我不知道这个词(le fond)的中文是什么,在英语里是background。它是一个有关根据的词,有关根据的词在英语里要么是ground,要么是background,对吧?——从基底中浮现,而不与基底分离。

你们肯定都见过天上的闪电,尤其是在太阳已经下山之后的傍晚,你们仍然能看见天边的云彩。你们能看见那些云的形状,对吧?闪电就从中出现。德勒兹也说,是这样,但闪电从未离开它的基底,它自身行分化(differentiates itself)而不离开自身。

让闪电在云层中产生的是电荷,一正一负,云层中的正负电荷相互作用或者说就是撞上彼此。这里闪电就产生自电荷的差异。电荷的差异。 我们看到了“闪电簇”(lightning bolt),bolt表示它箭簇般的形状。我强调(德勒兹自己也强调)闪电这个例子的理由是,他认为我们仍需要通过闪电的发生源来理解闪电究竟是什么。但他同时也在担心这个例子不够好,他担心的是:究竟是什么被产生出来了、是什么现实之物与其源头分离?

我们再回到这个循环论证的问题上来:根据是什么样的?首先,它是一个发生性的本原;第二,其中包含了差异;第三,我们有正负电荷——我们可以称其为“量”。所以我们现在找到了办法去谈论这个看起来没有形式的东西。比如我们可能会用“量”来思考它,对吧?我们必须用“差异”去思考它,不是同一性,而是差异、重复,对吧?我们正在发现谈论它的办法。


9 德勒兹那里的先验与繁复体

马浩然:我可以把“根据”理解成康德那里的先验质料(transcendental matter)或是纯粹杂多(pure manifold)吗?

L. Lawlor:纵观德勒兹的学术生涯,在六十年代他曾用过“先验”这个词来描述他自己的哲学。但我会说,他的哲学是一种基础主义(foundationalism),只不过我们在西方哲学中找不到他说的那种根据(foundation)。所以我会说它是先验的:基底中的电荷正负差异是一种先验的基底;同时,再一次强调,这种先验的基底不与其产生的东西具有相似关系。

而“纯粹杂多”这个词,一种翻译这个德语词的方式可以是“繁复体”(multiplicity)而不是“杂多”(manifold)。这基本上是同一个词,因为multiplicity这个词的拉丁词根是pli-,在拉丁语中的含义就是“fold”(折叠、包裹)。

刘任翔:德语中这个词是Mannigfaltigkeit。

L. Lawlor:是的。它就相当于multi-folded(包含-多)。这也是另一种描绘德勒兹思想的方法:非常简单地说,他是一个“繁复体/多样性”(multiplicity)的哲学家。所以我们还可以说,他认为繁复体要先于其形式。


10 前-形式的“多”

L. Lawlor:让我们再举一个例子。《差异与重复》的第一章谈到了亚里士多德,前十页是有关亚里士多德的。让我感到十分抱歉的是,我不太了解亚里士多德在东亚的地位,但在西方,他的确是第一个尝试给动物归类的西方思想家。他发展了种属的观念。比如这个工作给众多生活在陆地上的动物一个统称,陆生动物;还有许多其他不同的种类。大象是一个种,兔子是另一个,它们共同所属的属则可以是“走路而不游泳的动物”。目前为止还没错,但你们可以看到其中的问题。2500年后,我们还在用亚里士多德的方式进行归类——我们首先看到属然后在其中看到很多特殊的种,你可以把它应用于,比如,一棵树。先有属这个基本的形式,这个形式被实例化(instantiated)到一些不那么基础的形式(种)中,这些形式又被实例化,这是一个从普遍下降到特殊的过程。

但德勒兹想要把它翻转过来:种属从动物的多样性(multiplicity)中产生出来。这种前-形式的多(multiplicity)还不是形式的,前-形式的东西先于形式的。这个内容可能没有一开始那么让人兴奋,我想,这是哲学很技术化的一面,但你们会理解到去翻转这个思维方式是解放性的。

让我们举个例子。你们可能会思考性别(gender)问题,性别在现在的英语世界是个非常大的议题。但在其他常见的文化中,包括亚洲的,我会说这些文化里有许多男性和女性的标准形式,其成员也会被要求达到这些标准形式,对吧?但如果用另一种方式思考,这些形式其实是从多样性中产生的。所以通过说明多样性里有许多不能被框定在形式中的部分、多样性要先于形式,我们就能够批判这些形式。我们熟悉的思维方式是通过选择多样性中的一些特定特征,然后把它们塑造成普遍形式来形成的。但显然还有其他的特征没被算进来。

在德勒兹这里,多样性是优先的,然后才有属。话语是被建构起来的,就如德里达所说,它能够被解构。我们能够解构属,来知悉多样性真正的样子。在英语里,对一个行为奇怪的人你可能会说他是个deviant(变态),因为它“违背”(deviates from)了标准。多样性是我们生产所有普遍形式的生产源,但那些普遍形式全都背叛了多样性的真理。

这就是我想要让这种思考变得更当代的理由:我会说,在美国,尤其是种族主义这个大问题上,近十年来情况其实变得越来越糟。这种思维方式基本上被限制在像我这样的知识分子之中,但如果能够理解的话,你们还是可以发现它是一种解放性力量。我们已经从很理论化的观念进展到了实践的观念。德勒兹不会用“解构”这个无聊的词,在80年代,他用的是“摧毁”(destroy),显然和解构的意思差不多。


11 无法化约的真理:理论和实践的层面

叶家敏(清华大学哲学系博士生):我有一个问题。您刚刚提到了尼采,而尼采在《快乐的科学》中说“某种哲学无非是某种身体状态的表征”,所以我想知道德勒兹如何解释“疾病”是如何产生的。

L. Lawlor:显然,混沌(chaos)这个词是从尼采那里得到的。在其写作生涯的晚期,尼采曾说过这样一个短小的句子,他说“永恒回归”(eternal return)的信条就是混沌。他的意思是混沌就是那回归的、总是回归的东西。但为了解释那个发生源,我会给出另一个图式:德勒兹以数学的方式来解释它。你们可能一下子没法反应过来。数学显然是我们思考的最形式化的方式,我们在此使用等式、公式等等。德勒兹寻求数学的解释。

通过这个图式我们看到,在充足理由被设想的传统方式中、在西方哲学中,被设想的那个根据总就是上帝。直到十九世纪,西方哲学都总是保有神学的背景,尤其是从公元300年到1500年的这段时间,哲学总是诉诸上帝。早至从柏拉图开始,这个上帝就常常被设想为一个“数学家”。我想再提一次达·芬奇,他实际上是通过制定人脸的比例来定义属于人脸的美丽。那么这里则是上帝这个数学家创造了人脸与属于它的美丽——上帝必须是一个数学家,因为祂明白一切的比例。

但德勒兹改写了这个故事。他说这个数学家上帝其实并不擅长数学,并不知道该怎么创造。好吧,我也很不擅长数学。如果你们读过《差异与重复》或了解德勒兹,就会知道他求助于微分学来解释发生。而我从来没上过微积分课程,也总是很害怕它,所以我就直接开始研究德勒兹了。我有12本关于微积分的书,每一本我都大概读了30页就放弃了,因为之后的内容我再也看不懂了。所以这个数学不好的上帝就有点像我吧!

总之让我们回到这个图式:上帝创造了世界。我们都知道这个故事,世界各地有不同的版本,每一个文化都有它自己的创世神话。但因为我们这个上帝是个差劲的数学家,祂就按照一个无法约分的比例创造了世界。

我们可以看到这个明显的例子:几何学中的π。它是圆的周长与直径的比值,有时被表示为22/7。从1950年代开始,计算机就在某种程度上加速了对π的求解,而π则事实上不可解。它永远不会结束于一个整数,而是生产出无尽的小数。我们回到这个问题:它是如何产生的?数学是一个对世界的比喻。世界如同一个无理数一般被生产出来。当德勒兹讲述这个创世的故事时,他会把这个世界称为无尽的余数,如同无理数中无尽的小数一样。π大概是3.1415926,这是“求解”无理数的一种方式,在英语里我们会说这是“取整”(向上取整(round up)或向下取整(round down))。

比如,当你买什么东西的时候,它的价格是3.89,你可以告诉那人这是4元,这是可以的,他给你向上取整了。或者你可以说“我3.80拿了”,这个卖你东西的商人说“可以的,我不在乎那9分钱”。所以我们有这种向上取整的方法,把数字变得更接近整数,3.9或是4元。而我们向下取整的话,就会有3元。这个卖东西的人今天可能特别慷慨,说“没事的我只收3块”。所以你们能够看到,问题出在有关世界的真理上——这个世界是按照作为无理数的比例创造的,那么显然把事物取整就是“不忠于”这个世界的真理。

接下来你就可以把一切联系起来了。“取整”这个做法就像是说:“考虑到所有存在的事物的多样性,这就有太多差异了,就像是无理数中的小数一样。无限的多样性。我不打算考虑它们,我要把它们整合为一个普遍形式、一个整数。”

回过头来,你们可以听到我强调了“真理”这个词。如果你们仔细地阅读《差异与重复》,会发现几乎没有任何关于真理的内容,可能就出现了三四次。但你们需要注意的是,德勒兹谈到了某些事物的永恒的真理。你们能想到π吗?我的意思是,显然,如果你们已经发现了π的解,那么只要你发现了一次,直到你的孩子、你孩子的孩子,从现在开始往后过十代人、过一千年,π的值仍然为真。周长和直径的比值将永远保持为那个数字,永远也不会变成整数。德勒兹总是会谈及永恒的真理,但显然是如同那些无尽的小数一样的真理。如果你将其取整,那么结果就与真理不相即、就实际上是错的。

但同时,它还有伦理的一面:如果某人对真理进行取整,德勒兹就会说这是“不道德的”(unethical),因为这就是要只以普遍形式对待人、以等级制对待人。你们可以在这种行为中看到那些美的形式、对称性,它们都可能强加在我们头上,直到我们能看到那些非常非常恶劣的、甚至是道德上恶劣的对称形式。我们太过于“非对称”——想想所有人、想想我们的举止,没有人能变得那么“对称”。但人们可能会说你不正常、你做的事不正确,你也可能和你的孩子说,“我觉得你的方向错了,你这样走下去最后会惹上麻烦”。通常是家长和他们青春期的孩子这么说,他们可能过渡饮酒或是滥用药物,比如,如果我酗酒嗑药,那我从青年开始就“不正常”。

你们可以看到理论哲学真的和实践哲学没有多远。我们回到无理数、依据不可约分的比值创造的世界,然后你可能想要将其取整,然后你突然想道,“等等,如果一切存在的事物都是这小数的一部分,那如果将其取整的话,我们身上会发生什么?”于此你开始考虑到,这意味着“我也将被取整,进而被置于一套等级制中,而我可能处于这套等级制的底部,这对我来说可不是个好位置,因为这意味着我可能会遭受剥削、不会被好好对待”。你可以看到其中所有的政治意涵,比如贫民窟、种族主义、性别歧视,所有这些结果听起来都不好接受。所有这些都是“把小数取整”的后果。你们可以看见理论与实践之间几乎没有距离。


12 德勒兹伦理学中的主体性

杜昕蕤:我想更多了解一下这个权力结构、等级制结构中的主体性,因为主体性对有关德勒兹的哲学家来说非常重要,但我想知道德勒兹那里是否真的有主体性这回事。

L. Lawlor:好的,这是个非常好的问题。德勒兹,就和几乎所有他同时代的法国哲学家一样,对精神分析非常感兴趣。这也是为什么他和加塔利合写那些著作。很重要的一点是,德勒兹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弗洛伊德主义者。弗洛伊德在其职业生涯中期的1910年代说,意识是无意识的一种症状。德勒兹赞同这一点。但意识是症状,是就我们习惯的思维方式而言的。德勒兹说症状是可以被治愈的,随后我们会拥有一种不同的意识。在这些早期著作、我谈到的这些理论化著作中,无意识总是被批判,因为德勒兹认为它是定义了主体的那些习惯性形式。

但在他随后与加塔利合作的过程中,以及在研究生课程中教学《千高原》的时候我经常强调的,在这本书论语言的那章里,德勒兹和加塔利会说“少数意识”(minor consciousness)。他们事实上发展了“少数”(minority)这个概念。这也是他们谈及“口吃”的地方,少数其实就是一种多样性(multiplicity),而少数意识就是繁复的意识(consciousness of multiplicity),而非普遍形式。我们日常的意识通常是被所属的文化决定的,是一种标准形式与等级制的意识。当然,我也并不是说我能够完全逃脱这些限制。当你们离开这个房间时,你们马上又会回到那些等级制的思维方式,这是无法抵抗的,似乎就是不可能打破这些思维方式。但是德勒兹仍然敦促我们去做。我会认为意识在他的这些论述中起到了一个次要的作用,它也必须是一种变形的意识,而不是我们习惯的意识、不是笛卡尔式的意识。

杜昕蕤:不像笛卡尔?

L. Lawlor:是的,他总是批判“我思”。这可能有些离题了,但是——笛卡尔式我思的问题并不在于它是思想,而在于这个我思,它对应着与不同经验方式相协调的东西。这就意味着,当我“思考”什么东西的时候,它也是我在“回忆”它、“想象”它。如果语言也是一种思考方式的话,我还能“谈论”它。所以我们对这个对象的所有不同的经验方式都是同一回事。笛卡尔对“我思”的设想就也可以是“我想象”、“我回忆”、甚至“我说”。但德勒兹认为这些职能(faculties)中的每一个都只对应着一类特定的对象,它们决不相同。这是个相当激进的想法。这就是说,当我回忆一个对象时,这不同于我想象一个对象、不同于我谈论一个对象。但从笛卡尔到康德,它们思考的是各职能之间的协调,所以在这些职能之间必须有一些相通的东西(common sense)。这就是为什么德勒兹批判笛卡尔的我思概念。

但就德勒兹的思想而言,如果任何人想要了解他的思想,就会发现他的每一次发问都关乎思想——我们究竟如何思想?如果你们想知道人们为什么会爱上德勒兹、对他的思想感到激动,那是因为他告诉了我们一种关于思想的新的思考方式。


13 “清空”时间:过去与未来的去当下化(de-presentification)

华宇思(哈佛大学神学院硕士生,原清华大学哲学系本科生):您适才提到,在德勒兹看来,我们正在经历的瞬间不是一个在严格科学意义上存在的时刻或当下的时刻,而具有某种生成性。海德格尔也认为时间是绽出,是将过去、现在与未来聚合为一体的存在。我的问题是,海德格尔与德勒兹的时间概念根本上的不同在何处?

L. Lawlor:这是一个体量很大的问题。我不确定绽出是否与我们对时间的体验有关。

德勒兹描述时间的方式很大程度上和海德格尔、胡塞尔的思路很接近,他们都认为当下的时刻总是在流逝。胡塞尔说活生生的当下中蕴含着前摄与滞留,人们可以预期、记忆,而事物正是通过这种方式流经意识。所以德勒兹说没有严格的现在,和海德格尔说没有严格的现在时的意思是一样的:当下为绽出所定义,德勒兹也认为未来与过去定义了现在。

但是在1927年《存在与时间》出版后,海德格尔的术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三十年代之后,他开始讨论大地、神,甚至到五十年代。我知道有学者理解这一转变的缘由;但即便你读了他后期的很多文本,你还是会想,他究竟在说什么?无论如何,德勒兹确实非常关注时间被依照当下而定义(defined in terms of the present)的问题。

我们习惯的思考方式是——我一直在使用“习惯的”(habitual)一词,因为德勒兹实际上在批判习惯——我有一段记忆,那是过去,但我也有对当下所经历之事的记忆;或者,我可以预期未来,但当我想象未来之时,它其实是一个“将来之当下”(future present)。这意味着,过去和未来并未被真正理解为它们本身,而被理解为当下的变体。德勒兹、胡塞尔以及《存在与时间》时期的海德格尔都希望突破这种只把时间定义为“不同类型的当下”的思维方式。

就此,德勒兹谈到了“时间的空形式”(the empty form of time)——如果你去查关于德勒兹的时间概念的研究,有不同语言的两千多篇文章,二三十本书,都尝试讨论“时间的空形式”;这是一个非常难以理解的概念。很重要的问题,空(empty)是什么意思?

这意味着,时间并非由当下的内容构成。这很可能是受柏格森的影响。在《物质与记忆》中,柏格森探讨了“纯粹过去”(pure past),这是一个先于所有“过去了的当下”(past presents)的意象而存在的过去。德勒兹对剥离过去的具体内容,视过去为过去本身而非“曾是当下”(was present)的东西这一理念深感兴趣。视过去为过去,意味着抽象掉了所有内容,将过去作为过去本身对待。未来也是一样,你需要“清空”它。彻底“清空”所有的“过去了的当下”,才能得到一个只是过去(或者只是当下、只是未来)的“时间的空形式”。

我不确定这如何和海德格尔相关联,很明显,“时间的空形式”和海德格尔自己的术语相去甚远。我现在还不知道怎么在二者间搭建桥梁,来让“时间的空形式”与海德格尔的思想产生对话。

华宇思:我可以这样理解德勒兹吗——过去和未来都是“空的”,时间是不同的诸当下?

L. Lawlor:不,他是在批判“时间是不同的诸当下”的观点。时间的“空”表示内容的清空——这源于他对形式与内容的区分。时间的内容是我们的日常经验,比如“你今天活着”。你记得2023年在北京参加Lawlor的研讨会时,他以自己“喝酒太多”开玩笑,这场研讨会你只记住了这一个片段——这就是彼刻正在经历的“当下”。这将被界定为一个“过去了的当下”。德勒兹会说:不,这是将过去还原为当下,未来也还原为当下;他主张将过去和未来都无内容地、如其所是地思考;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清空了记忆,清空了预期;是这个逻辑。

华宇思:我需要琢磨一下。

L. Lawlor:这与海德格尔有关。海德格尔像德勒兹一样强调未来的优先性;在《存在与时间》的第二篇里,海德格尔谈到“向死存在”,向死存在就是向“无”存在。在1929年的短文《形而上学是什么?》里,他谈到“畏”(Angst)是一种我们面向死亡时产生的感觉,这与无(the nothing / das Nichts)有关。他把这个词变成名词。但是无就是无,没有内容。

这与德勒兹的想法很像——我们思考未来和死亡时,要把其中的“将来之当下”(future presents)清空。用英语表述其实很奇怪。他不会把“当下”(present)这个词复数化,除非在说“礼物”(presents)。但我正在谈论的是时间的部分;我们一般将过去和未来视作一系列的当下。你今天离开的时候,会想今天早上如何如何;一年之后,你会想,一年之前你如何如何;然后是十年,等等。对当下这场讲座中的体验,你有一个模糊的记忆。但每当你提到“当下”时,德勒兹,以及在某种程度上的海德格尔,会说:不,你需要抛开这些内容去构想过去,也需要抛开这些内容去理解未来。海德格尔的语言是,未来是“无”,不是东西(no thing)——这是我们当下无法体验的。无论好坏,我们都没有其他方式去思考死亡。我这样说是否清楚呢?

华宇思:我明白了。


14 时间的无限与生成

刘任翔:或许我们该回到“一切原则之原则”:基础绝不能与其所奠基之物相似。我在尝试理解德勒兹此处的论证——假如这里有论证的话。我们是否可以说,假如基础确实和它所奠基之物相似,那么我们必然要寻找更深的基础;因为它们彼此相似,我们就并没有得到关于被奠基之物更深层次的解释;但这只会导致无穷后退。在这个链条上,一个与此物相似、为此物奠基的基础总是又被另一个相似物奠基着。

这让我联想到对上帝存在的宇宙论证明的批判。我们试图为自己的存在寻找原因(ground,即根据、基础),并认为那是一种高于、先于我们的存在者。但在这个链条上,我们就只能找到与我们相似的存在者,或者某种程度上来说,“像”我们的存在者(beings like us)。最终这个推论会以一个“大写的存在者”(big being)结束——也就是论证中的上帝。沿着这条路径,等级就会产生:我们拥有了一条“存在巨链”,我们中的每一个人以和“大写的存在者”的相似程度之深浅而被定义、定位。

但是,假如德勒兹想要去打破这一“相似性链条”——它在传统哲学中也被称为 “存在的类比”(analogy of being)——那么他就需要给我们一个存在(而不是存在者)的新概念,这一概念将以“存在者是被存在、而不是被一个更进一步的存在者所奠基”的思路启发我们重新思考自己是如何被奠基的。这是否说得通呢?

L. Lawlor:可以这样理解。即便这方面的证据不多,但我认为德勒兹从海德格尔的想法中受到了很多启发。《存在与时间》中的“存在论差异”说明,存在绝不能用存在者来定义,这也包括上帝。但关于无穷后退,另一种描述德勒兹思想的方式——虽然也引出了很多费解的点——是他是一个研究“无限”的哲学家。我们通常认为要避免无穷后退,但德勒兹反对这一做法。如果你回避无穷,你实际上再一次未忠诚于对时间的真正体验。因为当你清空时间的内容,会发现过去没有开端,没有初始的“当下”;未来也没有终极的“当下”。

这恰恰是一种解放,因为——如你所说,存在的类比让上帝成为第一推动者,而上帝是一个完美的模型,我们以与“完美”的关系为尺度被衡量,这回到了我们之前讨论的“属”的问题。上帝是“所有属的属”,而人类只是上帝的复制品——甚至是拙劣的复制品,海里的鱼是上帝更加拙劣的复制品,石头则离上帝更远。所以等级(hierarchy)是从一种特定的对存在的理解中形成的。

但等级秩序也同样可以源于对时间的理解。我们习惯性地将时间设想为有一个起点。大多数文化都有类似的观念:存在某种“天堂”(paradise)——人类从那里堕落,在尘世经受苦难,最终回归天堂。时间事实上被构想为一个圆:从这里开始,经历苦难,最终回到这里。但这本质上设定了某种作为准绳的“当下”。至少在西方的《圣经》中可以看到这种构想:开篇是对“天堂”的描述——它美好、丰饶、食物充裕、没有痛苦,然后我们堕落了,我们在地球上度过悲惨的生活。假如我们行善,最后就能回到起点。

这种理论意味着起点是某种“当下”,终点也是某种“当下”;但当你清空时间的内容,时间则无始无终,究极无限。如果你用无穷倒退去描述,我认为是行得通的,时间是无穷无尽的。所以说,德勒兹是一个关于“无限”的思想家。任翔说这里面有伦理思考的部分,他用“等级”一词表述得很清楚,我们是参照着完美的形象被衡量的。

这就是为什么以“时间的空形式”去理解时间是重要的,它使我们从这种衡量中得以解放。刚才任翔也提到了对上帝存在的宇宙论证明。如果你们读我的文本,会发现我特意使用了“关于时间的宇宙论证明”(a cosmological argument about time)这个表述,它本质上是一个“反上帝”的论证。

过去几年里我多次谈论关于时间的这些观点,但通常是在已经喜欢德勒兹的人面前,所以我很少受到批评;但在北大做讲座时我受到一些质疑……总之,核心论点是:经验性的时间(empirical time)是无限的。

德勒兹认为这是一个事实——我们经历的时间是无限的。时间似乎可以向过去越来越远、无限回溯,我不能想象它曾是什么;时间也可以向着未来无限延伸,我也不能想象它将是什么。德勒兹认为,时间是无限的,你必须承认这个事实。

所以你听到了这个论证:假如世界有一个完美的“平衡时刻”(an equilibrium moment),那么由于过去是无限的,世界一定早就变成了这种完美的状态。如果这一平衡时刻“需要时间”来到达——我用“平衡”来指称那种无理数的比例,无法被化约的状态——那么在无限的过去里,它早该到达那个完美的平衡点了。但宇宙至今仍在“生成”(becoming)。这说明,宇宙并非在“生成”某个既定的东西。就像你想要达到某个级别、成为某个东西,这需要时间;但如果你拥有无限的时间,你就会想:“我早该在很久之前就达成目标了”……也就是说,如果你承认过去的时间是无限的,且宇宙在“生成”某个完美的东西,那么它早该在很久以前就达成了。所以,宇宙根本不曾试图一劳永逸地达成某种完美的形态。但这个论证的前提是:当我们观察宇宙时,它仍在运动,仍在生成。

所以,宇宙并未在“生成”某个特定的东西。我在书面文本中还补充了论证的另一部分:如果你把时间或生成视为“某物的生成”,你实际上并未真正将“生成”或“时间”如其本身所是地对待,而只是把它简化为某种恒常(permanent)之物。你根本没有真正思考“生成”,只是把“生成”当作某种恒常之物或“当下”的变奏。也就是说,你并未从时间与生成的视角思考时间与生成。 

总结一下论证的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我们时间经验的描述,第二部分则是更现象学式的对经验的描述。


15 存在的单义性:超越等级与界限

刘任翔:您适才提到宇宙的生成特征。根据某种特定的宇宙观或历史–神学观,存在着一个“平衡时刻”。这让我联想到亚里士多德对时间的论述。他将时间定义为趋向完美状态的运动的计数,这一运动总是参照着完美状态被定义的。这意味着,对德勒兹而言,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生成”并非真的生成。

L. Lawlor:正是如此。之前的讨论里,我们提到德勒兹是关注潜能的哲学家,但那并非目的论意义上的潜能。生成没有一个“隐德来希”(ἐντελέχεια)——希腊语中“生成将终结于此的目的”。生成并不在某处终结,它只是单纯的“生成”。

这说起来很容易,但想起来却很困难,因为我们平常不是这样思考的。比如在大学里,你总想成为某种人、达成某个目标,成为哲学家、作家、化学家等等。无论如何,你总想成为些“什么”。你会认为这是你的潜能所在,并且朝着这个目标奋斗。但是问题在于,德勒兹所说的潜能没有单一的目标,也没有单一的朝向;它总是有很多的可能。

时间原因,我们迅速讨论几个别的问题。

第一,德勒兹的存在论是什么?任翔适才提到了存在的类比。当德勒兹谈论存在的时候,他说的不是存在的类比理论,而是“存在的单义性”(univocity of being)。如果用拉丁语做解,“uni”是“一”,“vocity”则是“声音”(voce)的变体。在存在的类比理论看来,上帝是完美之物,除它之外还有各类的存在者。我们可以将这些存在者分组——人类、高智商的动物(如猿类或大猩猩)、智商较低的动物(比如熊)、智商更低的动物(比如鱼)、智商还要更低的动物(比如变形虫、微生物),一直到无生命物质。在存在的类比中,你会说每一组存在者都有它自己存在的意义,而这每一个意义都最终以类比的方式关联于上帝的存在。你会发现这违背了海德格尔的本体论差异(ontological difference)原则——上帝作为一个存在者,被当作存在本身的意义,而存在的多重意义在不同程度上相似于(resemble)这个单一的存在意义。

你可能会问,德勒兹支持复多性(multiplicity),支持存在具有多重意义,以上所述不就是他的立场吗?不。上述复数性意味着参照一个单一的存在意义建立等级制(hierarchy),这个单一意义将在其它任何一种存在意义中复现。

与此相对的“存在的单义性”是怎么回事?我们刚才提到德勒兹支持复多性,这毫无疑问。而存在的单义性是“一个声音”的意思,看上去是同一个意义统摄了所有的存在者(one meaning for all the beings)。但这里确切来说是,这个意义是属于每个存在者的(one meaning of all the beings),或者换句话说,它是所有差异共享的意义(one meaning for all the differences)。这里发生了一个关键的转变:存在的单义性意味着以同一种存在之意义,无分贵贱地理解一切存在者的存在,无论是无机物还是人类。所有存在者都拥有相同的存在意义,只是在拥有的度(degree)上不同。这里的“度”需要以不同于等级制的方式理解。

德勒兹想用“单义性”(univocity)这个和声音(voice)有关的词传达的是:存在是“被言说”(is said)的;学界很少有人探究声音或者“被言说”是什么意思,但存在和言说是紧密相关的。

所以我们要去言说存在,但不是言说上帝的存在,而是言说诸存在者的存在。前者指向那个完美的意义,而后者则指向意义的弥散(dispersion)。后者导向众意义的平等;而前者导向等级制和不平等——用完美衡量一切,我们就会认为,某一些存在者比另一些更有存在的意义。德勒兹认为,我们具有相同的意义,只是拥有的方式不同(并非类比)。同时你也不能认为存在是强加于存在者之上的,它只是在各种存在者那里被言说(said of beings),是我们这些存在者存在着(we be)。

存在的单义性不同于对存在的衡量。对德勒兹来说,那是所有“喧嚣”(clamor)所由来的那一个声音(one voice)。你站在街头,汽笛长鸣、手机通话、人声鼎沸,熙熙攘攘,这就是“喧嚣”;而所有这些喧嚣来自于一个声音。在喧嚣中,诚然是有许多存在者在各行其是。德勒兹试图用“潜能”(potentiality)阐释这一点:每个存在者——由于它并不在等级制的束缚中、不为某种框架所缚,可以将自己的力量发挥到极限,可以做任何它可能做的事情。想想斯宾诺莎,只有通过存在的单义性,你才能知道你的身体能成就什么、心灵能抵达何处。 

德勒兹说抵达你能力的极限,这“极限”并不意味着终止,而是某种可被超越之物。以日常为例,你或许认为在班上名列前茅就算达成目标、到达了自己的极限。从存在单义性的角度来看,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在极限之外,还有更多你可以去做的事。对德勒兹来说,没有完全的肯定性(complete positivity),你所做的一切都并非对某种匮乏的填补。当达到了所能的极限,你还将走得更远。

这听起来像我们总给孩子灌输的鸡汤——尽你所能、做最好的自己。但这儿说得显然更多、更激进,做到最并不意味着全部,总还有更的事情等着你去尝试。你可以以另一种方式运用自己的身体,突破迄今的程式。思想的潜能和力量也一样,真正的思考意味着去思考你本不能思考之物。

我再补充关于“度”(degree)的一些看法。存在的单义性——“一个声音”这个概念中,德勒兹把这个单一的意义构想为动词,一个不定式动词。不定式的动词形式先于动词所有特定时态、特定使用情景,是动词被具体使用之前的原初形式。所以存在的单一意义(the one meaning of being)就是“去存在”(to be),这也是我刚刚说“we be”的缘由——而我们中的每个人则是不定式的变位(conjugated)。

以语言学习为例,我小时候上过许多英语语法课,毫无困难,因为我早已知道如何说话。不懂语法时态,我也知道“we’re going to go somewhere in the future”是什么意思。变格有许多规则,它是原本不定式的动词实际被运用的方式。我们在某种意义上更像是以变位了(conjugated)的方式存在,而我们的意义是相同的、存在是单义的——“去存在”(to be)。“to be”是不确定、有变位的,而上帝是拥有无限理性、至善至美、完满无缺的。存在所有的、唯一的意义就是“to be”——先于所有的变位。在这种情况下,我和你都是不定式的变位,没有优劣之分。


16 强度;质的派生地位

L. Lawlor:接下来我们要谈到“强度”(intensity)。要理解德勒兹,这个概念是绕不过去的,他几乎每本书、每篇文章都谈到强度。

强度是一个关于量(quantity)的概念。在日常语言中,我们也称之为“度”(degree)。光可以更亮或更暗,光线充足或者光线不足。你可能想量化这种度,但德勒兹希望我们以无限的方式(infinitely)理解强度,把它理解为无理数的无穷序列。

他用白墙——一个来自中世纪哲学的意象来阐释。你可以借助外在(external differences)和内在差异(internal differences)两种差异来区分白墙。在白墙上涂写,在外部施加痕迹,这在它本身之外,是外部差异;除此,白墙自身还能区分出不同的明暗色调(shades),这是内部差异。

在现代制造业中,产品往往只有一种色调,多色调的产品需要制作者付出额外的努力。但百年前的白墙却能自然地呈现丰富的明暗之色,这些细微的明暗差异就是德勒兹所说的内在差异。

惯常的思考方式会问,明暗?什么的明暗(shades of what)?最直接的答案是白色,即白的质(quality)。人们几乎不由自主地会以“of”(…的…)来结束这个问题:明暗是白色的明暗,是白色的质的明暗。但实际上,是明暗色在先,白色、白色的质而后派生。想想这个转变,法国哲学总是在颠覆等级,将底层概念置于顶端。

要理解这种反转——明暗在先,质在后,你要将明暗理解为动词“去白”(to white)的变格。这是一个很不规范的英语表达,一般只有诗歌会把“白色”当动词使用。但德勒兹会说,一切的质,或圆,或方,或不规则,拥有各不相同、五彩斑斓的奇异色彩,它们实际上是“去圆”(to round)、“去高”(to be tall)、“去低”(to be short)、“去绿”(to green)不同程度的表现。

以身高为例,这个房间里大家身高各不相同。你或许觉得“高”就是更好的、更趋向于完美的形态,谁长得矮谁就不好看。但我小时候曾为此苦恼,比同龄的孩子高很多常常让我很尴尬;但大家现在都长高了,我倒变成了小个子。你也可能认为矮一些更好,很容易融入人群、藏起来不会被发现,这是高个子做不到的。这里面掺杂了很多伦理层面的评估。

所以说,正是不定式最终衍生了所有的相关变格。这些变格中的每一个都有着同一个意义,彼此是平等的。你可能觉得很奇怪,我们不是说德勒兹哲学偏好不等(inequality)、无理数比例吗?怎么现在却成了平等学说——而且还认为万物在存在上具有单义性?这如何可能?

让我们回到一切原则的原则——奠基者决不能与被奠基者相似。如果被奠基者(the grounded)是一种形式(a form),奠基者(the ground)就必须是“非形式的”(aformal)。但我们又说时间的空“形式”,这是怎么回事?但这正是德勒兹的想法,形式是有内容的,但时间的空形式是没有内容的。无论形式是什么——我们之前简单提到了过去和未来,它们都不是我们能够经验到的事物;否则它们就被当下的形式定义了。存在的单义性学说赋予我们的平等实际上是允许我们每个人成为我们各自所是的“度”(to be the degree we are)。假如你是白色,那就是去成为你所能是的那个色调的白色。像要成为(特定而无高下的)明暗一样,像动词“去明暗”(to shade)的变格一样,奔赴你所能是的极限。

有些学者认为德勒兹是形式主义者(formalist),有些认为他是反形式主义者(anti-formalist)。德勒兹于1995年去世,但三十年前大家就在争论他的政治哲学是民主主义的还是其他什么类型,甚至有人认为是共产主义的——因为法国哲学家都对马克思怀有敬意,马克思是他们或隐或显的思想背景。德勒兹维护民主制、支持平等吗?还是说他维护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在这种哲学中“平等”价值并不具有天然的合法性,人们应共同生活、相互照料?

德勒兹追求的是容许差异的平等。平等并不必然泯灭差别,而是即便我们在强力(power)、强度上相异,仍能以平等的方式对待彼此。Power和intensity这两个词都是德勒兹常用的概念,几乎是同义词。

刘任翔:这里是否存在着平等与不平等之间的张力——平等是说所有人可以无分贵贱地发展自身的潜能,不平等是说每个人的现实轨迹有绝对差异?或者说,人们在各方面都不同,不具有可比性,而他们恰恰在这个意义上是平等的?

L. Lawlor:是的,人们是不可比的,在这个意义上他们是平等的。我用我的身体能做的事和你用你的身体能做的事截然不同。举一个笼统的例子,可能你在数学上比我有天赋,而我比你更擅长语言和写作,但这哪一个也不能说明我们谁比谁更好。我能做的事是只属于我的(mine),不可与他人比较的,它只表示不定式“去写”、“去做数学”的度。这里存在一种“共通性”(commonality),但不是:“质的共通性”(commonality for quality)。注意听这几个词——“equality”、“quality”、“inequality”,白色的“质”导向等级秩序,德勒兹在这个意义上是“反质的”(anti-quality)。在他那里,质总是派生的。


17 “自取灭亡”的强度与“危险”的哲学

L. Lawlor:让我们以一个极具戏剧性的观点收尾。德勒兹在《差异与重复》第五章——围绕“强度”概念展开,强度似乎一头扎向自杀,径直向前。他援引了熵理论,熵理论认为,恒星终将燃尽,万物终将冷却,整个宇宙将一去不回地走向寂灭。太阳是光和热的来源,强度的源头,(而它终将熄灭);所以从宇宙论视角来看,强度自其本性上就将自取灭亡。

这启发我们思考:是什么驱使你不断地超越极限、你又终将抵达何处?一个运动员拥有永不餍足的野心,不断地迫使自己突破极限,结局未必尽如人意。日日写作,不眠不休(学生们赶DDL、准备期末考试,这类体验肯定不少),最终很可能会进医院。所以在读德勒兹的时候,你还要特别关注这两个词:“危险”(danger)、“风险”(risk)。德勒兹深知自己思想的危险性——促使你触摸到自身极限、鼓励你去超越它,这未必有好下场,很可能是一条冥府之路。所以即便在这本极其理论、枯燥的书里(里面微积分的部分让我非常头大),“危险”这个词也出现了五六次,之后与加塔利的合著中则出现得更多。

时间与差异(第三届工作坊)

同一与差异是西方哲学的重要主题,尤其在康德之后的欧陆哲学中,差异被赋予更积极的意义。
“时间与差异”欧陆哲学工作坊旨在通过与会者的原创思考,探讨这些哲学问题,并举办文本研讨会以深入了解海德格尔与德勒兹的思想。

同一与差异的问题是西方哲学史的恒久主题之一,尽管差异往往从属于同一性,被理解为对于同一之理念的偏离。康德以降的欧陆哲学传统似乎更愿意为差异赋予更为积极的哲学意义,而这同欧陆哲学对时间(而非无时间的存在)的关注是密不可分的。

在康德看来,时间是感性直观的普遍形式,而感性则意味着对于不可还原为概念统一性的“杂多”的接受性。德国古典哲学在回应“泛神论之争”时,打开了“实定历史(宗教)所展开的种种差异”如何与“绝对者永恒的理念统一性”相辅相成的问题。胡塞尔现象学在有关内在性与超越性的探讨中,深化了“自身差异化”的模型,而这恰恰是通过对时间意识的不懈追问而实现的。海德格尔对此在之时间性的聚焦建立在“存在论差异”的基础上,而到了“转向”之后追问“时间开始的时间”之际,又要将差异推进到“区–分”。此后,法国哲学开启了论题化的“差异哲学”思考:萨特有关他人之不可还原性的思想、德里达的“延异”学说、德勒兹的“差异存在论”、以及一系列有关“事件”的哲学思考,似乎将绝对的、无法驯服的差异与从自身同一性出发的自身差异化对立起来。与此同时,支撑着绝对差异的,又往往是一种在更彻底的意义上“脱节”的时间概念。再者,社会–政治领域中现实遭遇的差异,也促使欧陆思想家们重新思考如何在拥抱多元的同时坚守人的尊严、信守对后代的承诺。在差异的流沙之上,人们也在试图重新织就一种更为柔韧的时间。

“时间与差异”欧陆哲学青年工作坊希望从与会学者对欧陆哲学主要思想家的把握出发,直面超越各家观点和立场之区别的哲学问题本身。工作坊欢迎在宽泛意义上的欧陆哲学语境中展开的原创性思考。这类思考未必“成熟”,未必在当今学术的标准看来无懈可击,但它们可以成为思想的种子,成为真诚的、有启发性的对话的契机。工作坊在组织形式上尽可能地促进和呵护这样的对话。


主办单位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主题报告

  1. 意识作为无化——萨特的关系–意向主义的存在论基础

报告人:黄笛(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

评议人:刘任翔(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黄笛在报告中指出了萨特知觉哲学中“实在与无化的纠缠”。他认为,在柏格森素朴实在论和胡塞尔的意向论的历史语境中,萨特一方面批判柏格森忽视了“对象结构”,希望通过意向性阐释这一结构,另一方面又不满于胡塞尔对现实对象的悬搁,希望保留与作为“理念”的对象的直接接触,试图将知觉接触解释为既是“无距离的在场”,又是“分离”。为了统合这一充满张力的双方,萨特需要将感知关系阐释为“被否定的同一性”,这一具有内在否定与纯粹否定性质的“否定”作为存在论基础最终使得意识与世界的“无距离”接近与保证不“融为一体”的“分离”同时得以可能。

刘任翔认为黄笛的报告将萨特置于当代分析哲学中的知觉哲学中进行分析,认为在素朴实在论和意向主义两个充满张力的立场之间,萨特的特殊之处在于保留与对象的直接接触而拒绝表象论、再现论式的理论,而这种直接接触同时伴随着被所知觉事物“吞没”的危险,为了应对这种危险、保持知觉一定程度的主动性,需要引入“无化”的概念,这一“无化”不同于使某物变无,而是以我们早已被抛其中的方式始终进行着,他进一步追问这一看似悖谬的“无化”的发生机制。

在自由讨论环节,郑旭东就报告中的具体案例提出了对萨特语境中的“实在”的理解、事物与关系项的关系等问题;余君芷就该报告主题“存在论基础”发问,认为萨特的第一问题意识应当是主体之存在;王咏诗对报告中的“理念”何以被萨特称为康德意义上的理念进行追问。


  1. 显现、意义和记忆——阿伦特公共政治空间的生存论解读

报告人:唐章梅(四川大学哲学系)

评议人:梁晓涵(同济大学哲学系)

唐章梅探讨了阿伦特对公共领域的建构对海德格尔生存论的借鉴与发展。海德格尔认为polis是所有存在者围绕其间而出现的历史性场所,其真理在于不被遭忘的历史,其本质在于人类的记忆能力,这种解读与他对人类生存的有限性和可能性的理解有关。阿伦特认为现代技术对公共空间和主体能力造成了挑战,自由作为一种政治现象与自治、与希腊城邦的出现是同时的,政治自由同时是一种“空间构造”的活动,而当下我们面临着“城邦的现代失落”;阿伦特批判了传统形而上学对城邦的理解,批判柏拉图在说明城市建造时以制造取代行动,将城邦视作人的有限性的体现,视作哲学家的生存方式,进而提出了城邦的双重功能,认为城邦同时是显现的空间和记忆的空间,其时间维度是对世界的持久性和永久性的测量。

梁晓涵肯定了报告对阿伦特思想的深刻把握,同时建议在论述城邦作为意义空间时加入storytelling的例子;接着,她就报告对记忆的关注补充遗忘在海德格尔思想中作为记忆之基础的重要地位;就用黑夜之遮蔽隐喻遗忘的遮蔽,梁晓涵认为黑夜为视觉性表述而遗忘为时间性表述,支撑隐喻的同构性需要进一步论证说明,她指出海德格尔处的黑夜主要与无相关,询问报告在何种语境下讨论无的超越性;就polis的本质在于人类的记忆能力,她认为遮蔽与遗忘之间的同构性需要进一步说明;就无家可归与polis的关系,她认为城邦似是临时居所,并没有根本上解决人无家可归的问题;就民主制和城邦自治的区分,她认为民主制也提供了自由,就城邦自治的独特意涵为何提出疑问;最后,就阿伦特认为我们应当回顾过去才能更好地活在当下,她发问是否正是因为徘徊于过去、焦虑于未来才致使我们无法真正活在当下。

在自由讨论环节,刘任翔指出对海德格尔来说人的主动性极限在于承担自己的天命,而阿伦特强调人的记忆能力,这一能力使公共空间与事件得以被承托,他就二者对人之主动性的差异发问;贺念就报告中主要将记忆理解为人的记忆,引入斯宾格勒的理论探讨记忆同时也包括技术记忆的可能,接着就海德格尔元政治学和艺术的关系,polis中体现的同一性等问题进行讨论。


  1. 理一分殊——从比较哲学的视域看黑格尔与朱熹论同一与差异

报告人:刘沁(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评议人:黄笛(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

刘沁尝试以宋代朱熹“理一分殊”的学说阐释黑格尔哲学,探索不同于以西释中的诠释可能。黑格尔认为,差异性与同一性不可分割、相互界定,真正的同一性表现为差异性在关联中的建立,而无限者是差异性与同一性的统一体,其真正的自身同一性是通过内在差异性矛盾的相互过渡而达到的作为结果的总体运动过程;在朱熹“理一分殊”的理论中,太极内含阴阳,“两”与“一”不离不杂,统一于包含了所有同一与差异相互关系生化运动的道体,“其为物不贰,则其生物不测”,“不贰”即内含差异的一,“不测”即形而下万物的无限差异分化。依托德勒兹的思想资源,刘沁认为,与黑格尔从同一到差异再归于同一、让差异从属于同一不同,朱熹更强调差异,呈现出从差异到同一再到差异的思想径路,其实践取向最终落在主体在不同境遇中的差异之上。

黄笛肯定了报告对 “分殊”的彻底普遍化的独特理解以及对朱熹和黑格尔同构性与差异的分析,同时对朱熹在社会伦理思想上保守却在形而上学上激进呈现的张力发问,认为相较于朱熹原教旨,报告更倾向于诠释朱熹思想在当下可能的发展;另外,黄笛关注朱熹强调的等差差异与差异哲学之差异的异同,认为报告启发当下的差异哲学更精确地界定差异的概念。

自由讨论环节,刘任翔就儒家差等之爱中是否预设同一性发问,认为预设同一性的差异最终有导向等级制的危险;郑旭东从德勒兹视角对朱熹 “两” 的结构的根本性提出疑问,认为与黑格尔以否定方式理解差异有一致之处,并认为去掉差等后的儒家更靠近道家传统;董乐认为德勒兹差异哲学之差异概念内含“危险性”并可能消解朱熹原有学说中的“同一”环节,与朱熹原有思想存在很大的张力;贺念就庄子《齐物论》中的差异是否比朱熹的差等差异更贴合研究目标进行讨论;文晗围绕朱熹和王阳明的区别发问。


  1. 连续与断裂——海德格尔和列维纳斯论事件

报告人:文晗(湖南大学岳麓书院)

评议人:邓定(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文晗试图通过考察海德格尔与列维纳斯的历史观,探讨两人关于“事件”这一当代法国哲学中的重要概念的不同理解路径。列维纳斯区分了两种历史观,以黑格尔学说为代表的总体性历史观和末世论历史观,认为前者压制个体意义,末世论历史观则要恢复每一时刻在该时刻中完全的意义,历史即 “事件史”;海德格尔认为历史中最重要的是七个事件,对应为两段历史,每个开端后的历史有其必然性走向,但开端本身并无必然性。两相比较,二人在历史具有偶然性与断裂性的观点上相似,列维纳斯批判海德格尔为总体性历史观实际上忽视了开端的偶然性,应当反思;但列维纳斯更关注个体性,由列维纳斯的视角看来,海德格尔的历史中缺乏个体的内在性。

邓定认为报告通过呈现列维纳斯、海德格尔和黑格尔之间的差异呈现对总体与个体、同一与差异等重要主题的讨论;从三个层面进行评议。首先,他提到古希腊语中的同一与后来的自身为同一词,即αὐτός,差异与他者则同为héteros,这种义项关联与近代以来的主体性哲学转向有关,进一步,他认为列维纳斯看似批判海德格尔历史观的同一优先于差异,实则可能是对自身优先于他者的批判;第二,他认为两人历史观的差异最终与对于人之定位的根本差异有关,海德格尔的思想具有民族精英色彩,其个体是有等级的、需要选择榜样的个体;第三,他就“每一个内在生活的敞开已经预设了他人向我的呈现”,对他者之显现中是否无意识地介入了自反性主体发问。

自由讨论环节,梁晓涵认为海德格尔的世界是无人的世界,其本己化是形式化的,恰使每个此在都成为可替代者;董乐就自反性预设问题给予回应,指出列维纳斯处自我意识要成为自我意识与一个不可被回忆起来的过去有关,这一过去也使得其责任最终是个体化的、永远回应不足的;余君芷认为就报告而言列维纳斯对海德格尔的批评不完全成立,这与对本己化存在的误解有关,本己化存在不吞噬个体而恰通过每一个独特存在实现,而正是此在作为“X”的空才使极端激进的、不可比的个体性得以可能;贺念认为列维纳斯对海德格尔缺乏个体性的批判有待商榷,同时就海德格尔哲学中个体与集体关系,个别化与本真化的关系,后期哲学转向问题等等进行讨论。


  1. 人的生存为什么仍然是不可替代的?——克尔凯郭尔与瞬间中的无限差异

报告人:董乐(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

评议人:郑旭东(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

董乐的报告从Ruliad这一认为人与世界的所有变化都隶属于可被完全计算的可能性、也因而人的生存最终并无不可替代性的观点出发,试图通过克尔凯郭尔的无限差异思想进行回应;就不变,董乐区分了“不发生变化”与“不受任何变化影响”,克尔凯郭尔认为后者是对人类可能性绝对的超出,是不可测之物,也因而悖谬地呈现为 “无限差异”与“同一”,不变的上帝恰能让最大的不可能性进入现实;时间是一切可能变化的界限,而“瞬间”则是对作为一体的时间的突破,体现着向不可能性的敞开和“无限差异”,人是内在地超越自身的可能性,人生存中的无限差异使时间内嵌瞬间,人拥有了超出自身的无限性与灵魂;无限差异最终使得人的生存成为根本不可替代的。

余君芷认为董乐的报告回应了当下人工智能的冲击,试图对抗自然世界被数学化、个体内在性被忽视的一切被视作可计算的机械论图景,通过无限差异展现不可计算的维度,就此,她认为另待回应的是内在的不可计算性和外在的可计算性的矛盾;就人生存中的无限差异使时间内嵌瞬间这一论证步骤,余君芷认为从现象学的逻辑顺序上应当是时间内嵌瞬间使得人生存的无限差异得以可能;最后,她认为报告中有对克尔凯郭尔思想去神学化的倾向,就去除神学深度之后“无限差异”概念的说服力进行质疑。

自由讨论环节,梁晓涵就克尔凯郭尔思想中是否有独断论倾向、人是否只有信仰才具有无限差异发问;王咏诗以像素点缺失的直观影响为例,就克尔凯郭尔关于历史进程中每个人都不可缺少的观点发问,关注是否信仰才是人有无限差异的前提;文晗就个体化与责任、无限性等主题进行讨论。


  1. 延异作为创造的痕迹——马里翁对奥古斯丁时间理论的现象学强化

报告人:余君芷(安徽大学哲学学院)

评议人:王咏诗(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余君芷的报告围绕着马里翁试图借助为创造事件寻找现象学证据的这一“大胆”尝试展开,马里翁通过对奥古斯丁《忏悔录》的文本分析,认为人自身性中的“延异”可以提供创造事件的现象学体验明证,揭示了被还原为最终不可追溯其来源的被给予者所呈现的呼唤-回应结构、不可避免的在后性和对在先环节的指向,作为自身与自身差异的“延异”最终显示的是自身与上帝的差异,揭示了受造性的有限性;余君芷认为,马里翁的尝试并未成功,对人之有限性的揭示并无新意,而他后续则将创造事件转变为解释学事件,让赞美与忏悔成为通往创造世界的解释学入口,发生了论述方向上的转折,这和他神秘神学的总体理论相关,最终暗示了创造事件现象学体验的不可能性。

王咏诗的评议以三个问题的形式展开,一,就报告开篇提到的时间与创造的关系问题,讨论古希腊神话时间和基督教时间同构与否的问题;二,就胡塞尔过去、现在、未来三态一体的晕圈式的时间模型提问现象学中如何能够突显出某一态的优先性;三,就自身与自身差异的部分,王咏诗认为马里翁的思路与笛卡尔上帝论证中的思路非常相像,就马里翁是否有所借鉴进行发问。

自由讨论环节,郑旭东就报告中的“生日”例子讨论了德勒兹与德里达对重复的理论态度的区别;董乐提出相比于“延异”概念,“踪迹”概念似乎能够更好地服务于马里翁的体系与进一步的论证,就“延异”概念被采用的不可替代性发问;贺念以父子关系为例探讨认识论先后和本体论先后的问题;刘任翔认为创造者与上帝观念恰是在差异形成与无限趋近的过程中被构造的,被缺乏者恰并不先于缺乏;邓定指出,马里翁的论证中,“创造”概念的意义从实在论的创造转变为了意义的创造,发生了意义偷换。


文本研讨会

研讨书目:Miguel de Beistegui, Truth and Genesis: Philosophy as Differential Ontology.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2004.

  • 海德格尔部分

领读人:唐章梅(四川大学哲学系)

领读人:邓定(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唐章梅对该书作者的学术背景进行了简要介绍,指出该书由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哲学史回溯,探讨古希腊直到亚里士多德处对差异的理解,第二部分阐释海德格尔哲学中对差异的理解,第三部分是关于德勒兹哲学中对差异的理解;她认为该书极具学术野心——希望在当下科学获得巨大成功和知识日益碎片化的现状中重新定位哲学,以海德格尔的思想讨论了哲学已死的现状后,作者认为海德格尔对科学的批判走得太远以至于使哲学沦为了科学的分支,希望以自己的方式重新定位哲学。

邓定认为该书针对亚里士多德以来的本体论将存在理解为在场、已完成之物,引入海德格尔思想中的发生性动态特征、去主体化的深渊、由争执引起的裂缝来构想以差异为根本概念的思想。他认为,该书作者试图构想一种差异存在论,但存在本身是一个普遍性的概念,这也一定程度上导向海德格尔后期对Das Ding的关注——试图去除作为中介的存在、将物化阐释为四方充满机缘的运作与最原始的聚集,就此他质疑,该书作者试图存在论的建构最终能否达成自己的目的。

郑旭东认为捍卫哲学确是该书特点,但认为这并非作者个人野心,而是很强的哲学传统;接着他发问是否只有差异本体论哲学才能够应对科学的挑战、差异哲学本身没有当代性却为何成为当代哲学的重要倾向;他同时关注德勒兹的哲学谱系中何以没有海德格尔的问题。刘任翔认为该书将海德格尔对形而上学及科学的批判接过,明确将批判的矛头指向同一性优先,同一性造成了各种不必追问的“通货”,而哲学的目标则是“逆练”科学,找出actuality背后的virtuality,打开先于同一性的差异的场域;就海德格尔的物化问题,他认为海德格尔的物化类似于游牧过程中临时搭建的“蒙古包”。邓定指出海德格尔最后之神通过存有的显现有三种方式,逝经(Vorbeigehen)、暗示(Wink)与寂静(Stille),对显现优先于隐藏进行颠转,将隐藏视作首要的发生环节,存在呈现了“显隐二重性”,二者之间存在“争执”,是动态的过程、自身差异化的运作。董乐认为海德格尔差异回归的“圆周运动”和黑格尔存在相似性,就此问题与刘任翔、邓定进行讨论。王咏诗就差异的概念与古希腊哲学、传统形而上学的关系问题进行讨论。


  • 德勒兹部分

领读人:董乐(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

领读人:郑旭东(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

董乐认为该书将海德格尔和德勒兹并置并建立联系的过程中有一些术语会让人产生误解,如ontology、ontological difference并不适用于德勒兹的思想。德勒兹对世界的理解分为virtual(潜能)与actual(现实)两个层面,这两个层面刻画每一个事物的基本构成,是不依赖于主体视域的世界的基本结构,具有某种独断性,这并非如海德格尔存在与存在者之区分的本体论层面的区分。

郑旭东认为德勒兹独断的观点有待商榷,他提出理解德勒兹可以由差异本体论和现象学两种径路,而沿着后者德勒兹实则追问了显隐二重的对象向之显现的“我”的统一性,对同一主体视角的解构最终导致现象将逼近德勒兹所刻画的本体差异,德勒兹试图以差异的纯然自身运作同时刻画事物和“我”的发生学条件。他认为德勒兹并没有完全抛弃同一,同一被视作差异运作的结果,在《资本主义与精神分裂》中,德勒兹将精神分裂视作事物本身的样子而正常的精神状态是结果;他认为将单纯显现的两端都去掉之后,显现作为中介没有可判定其为现象和实在的根据。

梁晓涵质疑同一的预设是否是必然的,否则甚至无法讨论差异。余君芷以同一性崩塌的阿尔兹海默症为例,认为缺乏同一性的显现同样是显现。邓定认为差异只有在预设了同一性的基础上才能被视作差异。刘任翔认为在显现层面缺乏同一性的显现是可能的,但显现中存在着“……向……显现”的规范性,德勒兹思想中,对显现前的存在层面而言,同一性甚至不是规范性。此外,学者们还就德勒兹等同纯粹显现和纯粹现象是否存在独断论、现象学与认识论价值的关系、非概念性差异与概念性差异之间的鸿沟、重复何以可能、语言与人类中心主义问题、德勒兹对微分数学的使用、哲学与科学的关系、自然主义式的描述与现象学意义上的描述的不同等主题深入探讨。

时间与他者(第二届工作坊)

自康德以来,对时间的反思便成为理性批判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后康德哲学的发展中,时间的概念逐渐被赋予了更为深刻和多层次的含义,不仅是外在世界的度量,更是内在意识的流动,是理性与非理性、确定性与不确定性之间相互作用的场域。欧陆哲学或许不构成统一的传统,但时间可以被视为诸多异质哲学流派运思的汇聚点,在现代和晚期现代处境下理性反思和反思理性的抓手。

本次工作坊聚焦时间与理性在欧陆哲学传统中的演变与发展,着眼于康德以来欧陆哲学中的几个关键人物(黑格尔、克尔凯郭尔、柏格森、胡塞尔、海德格尔、德勒兹),在不同视角的交错和碰撞中共同探问时间的结构与力量、理性的本质与边界。

主办单位

南京大学哲学系
南京大学现象学研究所

会议报告

  1. 没有他者的他者性?——论事件性的未来

刘任翔(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刘任翔在报告中探讨了“唯一他者”与“他者性”的关系,提出要避免对自我问题的过度关注,并设想一种游牧的他者性。他强调,要理解这种先于他者的他者性,可援用梅洛-庞蒂的时间框架,并借助利科、罗曼诺和德勒兹的“事件性未来”概念。利科的“脆弱性”之思开启了对“屡败屡战的努力”的思考,罗曼诺在“事件性诠释学”中将主体重新定义为“来临者”(advenant),而德勒兹则提出事件性未来是主体试图与之相等、最终却不堪胜任的任务。刘任翔认为这一谱系体现了差异之思的彻底化。

评议人:郑旭东(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

郑旭东认为,刘任翔的报告为理解事件、他者、他异性等法国哲学关键概念提供了深切的启发,在此基础上,他以拉康的“大他者”“小他者”概念对报告进行了补充。郑旭东随后提问道:在德勒兹哲学中将他者理解为差异的最高原则是否恰当?对此,刘任翔回应道:在德勒兹的理论框架中,尽管差异是先于他者或他者性的,但差异无法以一种无人称的方式纯粹地发生。

  1. 爱的时间——马利翁的爱若斯还原

董俊(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

董俊通过追踪马里翁的还原进程探讨了爱的时间性。他指出,对传统形而上学问题之“徒然”的抵制呼唤着爱若斯还原,从“有人爱我吗?”到“我能第一个去爱吗?”的追问开启了一种不再沦为交换经济的爱。接着,董俊讨论了还原的高潮与悬搁。自身和他人之肉的爱若斯化,让二者不再彼此抵制,而是互相激发。面孔抽象的伦理律令被转化为“我在这里”的誓言,爱者在肉中实现其个体化。还原的完成最终抵达末世论,通过“犹如”的结构,爱若斯者将每一刻都当作最后一刻,令爱先行至永恒。

评议人:余君芷(安徽大学哲学学院)

余君芷围绕马里翁与海德格尔的关系作了梳理,并通过指出马里翁在《情爱现象学》中提到“没有存在,无法去爱”,质疑马里翁是否还未完全克服存在论的逻辑。董俊回应道,马里翁的确并未完全克服海德格尔的存在论,而只是克服了形而上学的存在论。他强调爱的问题和存在的问题是错位的,并提出用爱的现象去解释被给予性,这是马里翁与海德格尔不同的思路。

  1. 死亡与爱欲——作为与他者的关系

林华敏(西南大学哲学系)

林华敏从死亡问题出发,行进至爱洛斯向度,并最终落脚于生育现象对死亡的超越。他指出,在列维纳斯眼中,死亡是一种比向死而在更为古老的触发,是他人之死对活着的我的质疑。作为瞬间的断裂和中止,死亡将我们引向对时间性的考察:“将来”不再处于我们的把控之下。爱欲所勾勒出的正是“将来”那无法把捉的外在性。爱抚并不知道它在寻找什么,这是一种根本的无序。随着生育关系的引入,“将来”的这一外在性维度更是被充分开启。儿子乃是自我中的绝对异质性,生命在死亡与爱欲中付出和回应。

评议人:李鑫(安徽大学哲学学院)

李鑫高度评价了林华敏的报告并结合《会饮》中灵魂的生育指出,这种经由儿子所展开的未来向度或许与永恒维度的开启有关。另外,她还就爱欲现象中的女性问题提出了质疑。林华敏老师回应道,所谓“女性者”乃是现象性的某种显现形式,而非对任何现成性的坐实描述。就此观之,女性作为脆弱易感性,与作为威权的男性相对照,是人之为人的卓越显现方式。

  1. 手的现象学——对列维纳斯哲学的一项考察

王光耀(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王光耀指出,在胡塞尔的“触觉”分析、海德格尔的“上手性”阐发之旁侧,列维纳斯对“手”的相关论述也同样别具启发、不容忽视。具体而言,在列维纳斯那里,手有着三重维度的含义:享受与构建家园之手、抚爱之手、作为示意和给予的伦理之手。对世界的占有最终是为了将世界,在手的敞开中,在他人饥饿贫乏时,给予他人——“我不可能两手空空地走向他人”。手的抓取和占有反转为手的敞开和暴露,由此,对“手”的探讨可被视作是列维纳斯整体思想的关键切入线索。

评议人:陈刚(贵州大学哲学学院)

陈刚认为,列维纳斯的手将“享受、居家、爱欲、伦理”这四个领域重新聚集起来,这种聚集的同一性作用让人想到海德格尔四重一体的“物之物化”。那么,“手”的同一性聚集与分离中预设的非同一性如何并存?王光耀回应道:手仅在生理上是一致的,但在上述几个现象学领域是歧义的。列维纳斯对手的界定具有双重性:不仅属世界,也属超越维度。

  1. 自触发与异触发之争——法语现象学的时间性进深

王士盛(南京大学哲学系)

王士盛以时间性为切入点,展现了亨利和列维纳斯在表面对立下深层理路的殊途同归。他指出,列维纳斯早期著作中对主体之个体化探源正呼应着亨利对原印象之自触发的研究。但比起亨利,列维纳斯更多地洞察到了主体自身的间距:解-时序理论从内在性之裂隙出发回问向绝对过去,“道言相对于存在那不可逆的在先性”展显开来。而亨利循自触发之路最终所追寻到的也正是这一神圣性之触发。这么看来,对自触发的深掘恰恰通向对异触发的探究;唯有如此,神性之来临才能得到接引。

评议人:吴清原(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吴清原认为自触发和异触发实际上是时间性之动力学问题,她将此问题由现象学回溯至了柏格森。此外,她提问道:能否将“实显”之瞬间视为自触发?王士盛回应道:这取决于对自触发的理解。亨利对自触发的经典表述“从自身、经由自身”实际上可被视作对“事情自身”或曰“物自体”的某种新理解——这里的“自身”“自体”是一种副词和模态,而非任何意义上的对象性实体。

  1. 爱欲的时间性:和列维纳斯一起重读柏拉图的《会饮》

张怀远(Dept. of Philosophy, Pennsylvania State University)

张怀远通过对列维纳斯和柏拉图进行比较阅读,探讨了爱欲独特的时间性。她以“为他者的对善的欲望”为线索,探索了无限欲望与正义、伦理之爱的交织,并展现出正义的伦理所要求的时间性:历时性与共时性在瞬间的交织。她还结合瞬间、未来与过去的时间向度指出,爱的超越是通过对他者横向超越而进行纵向超越。瞬间、时间和永恒的三重情欲时间性既显现了柏拉图隐含的自我、他者和善的三重结构,也支撑着列维纳斯明确的自我、他者和上帝的三重结构。

评议人:陈波蓉(北京大学哲学系)

陈波蓉认为,该报告以时间性为线索,依托对《会饮》的细致解读,敏锐地重构了列维纳斯哲学的柏拉图渊源,启人深思。她也提出了问题:列维纳斯所分析的主体性如何能从柏拉图理论中理念与现象的角度理解?张怀远回应道:列维纳斯创造性地翻转了柏拉图主义,并借让·华尔影响下的超越概念尝试爆破现象,由现象上升至理念的过程恰恰暗含着主体从“我”到“己”之嬗变。

  1. 论康德哲学中时间的多重含义

谢裕伟(中山大学哲学系)

谢裕伟首先从历史背景出发讨论了康德所面对的时间问题及其所选择的呈现方式。接着他指出:作为内感官的感知形式,时间的作用范围大于空间;它是一种先验的时间,一种时间规定;它作为图型,沟通不同质的知性领域与感性领域。一方面,时间是以与空间有所差别的方式被给予的。另一方面,时间如同范畴一样是被获取得来的,与经验的接触唤醒了时间的形式。时间处于一种居间的张力中,它既作为主体的能力,又作为主体的接受性存在。由此主体的结构中产生了一种内在的分裂,在此基础上对象性得以建立。

评议人:周建昊(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周建昊结合胡塞尔学说提问:与超越论现象学相比,康德哲学往往被认为是静态的并且缺乏对先验交互主体性的讨论。如何看待这类批评意见?谢裕伟回应道:康德哲学严格而言并非静态的,尽管在其哲学建构中动态性的内容并未占据主要地位。康德的他者性确与胡塞尔的先验交互主体性不同,康德意义上的他人是在具体经验中的,而非先验的环节。

  1. 时间性的缺席与生命的凸显——从生命现象学角度看海德格尔的《现象学基本问题》

尚静(同济大学哲学系)

从对《现象学基本问题》的阐释出发,尚静展现了海德格尔哲学与亨利生命哲学对话的可能性。她指出:海德格尔对新康德主义的批评实际上展现了对原初事实作为切实生命体验的揭示;但同时,海德格尔想要揭示的原初生命本就有其意义结构和世界,而这恰恰是亨利所反对的。尚静尝试以“生命作为一种表达”这一观点消解两者之矛盾。她认为:海德格尔的意义概念应被理解为自在自为的生命表达;而亨利对表达问题的重视也发掘出一个向世界性开放的新层面。

评议人:邓定(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邓定首先肯定此报告为理解海德格尔与亨利的关系开启的新视角。接着,他追问道:鉴于亨利以非对象性理解生命,而海德格尔则以前对象性理解生命,二者对于生命的理解是否仍存在概念的间隙?尚静回应道:非对象性意味着不能将其对象化,前对象性则意味着为对象性做准备。在此意义上,二者的生命概念都既有其非对象性向度,亦有其前对象性向度。

圆桌讨论

参考书目:《时间性:自身与他者——从胡塞尔、海德格尔到列维纳斯》,江苏人民出版社,2023年

主题发言:王恒(南京大学哲学学院)

王恒指出,我们不宜止步于考据作为既成论断之体系的现象学,更要勇于去做现象学。在他看来,真正地去做现象学哲学,意味着敢于去挑战、激活甚至改变那些已然固定下来的概念框架,同时意味着在此过程中允许自我相应地不断得到重生和重塑。哲学研究之对象如此看来便是与研究者共同生发、一起演变的。通过如此作自身考掘,自然便会深入哲人的思想世界,会学着像他们一样思考、表达。而这也正是胡塞尔“回到实事本身”这一训令的题中之义。王恒强调,须摆脱自然主义的藩篱,以更加开放和包容的心态,在西方神学、科学的思想背景中融入其思想脉络。

以作为本此工作坊之主题的“他者”为例,王恒进一步阐述了关于“他者”的基本界定,指出其中可能蕴含着四个问题层次:从对象式的他者到主体间性,再到主体之为主体的交互主体性问题,以及主体世界如何重新获得。他也指出,先验还原与佛教中的“万法唯识”之观有异曲同工之妙,它并未消解世界的存在,而是让世界以和我们相称的意义体系的方式呈现。这种呈现着落于“subject”这一概念,便打开了其两层含义:一是“subject to”,即从属;二是“sub-”,即承担。他提到,胡塞尔的认识论思维以及海德格尔的绽出思想,都带有一种奠基式的色彩,希望可以为对象和世界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然而,海德格尔在后期,如在《论根据的本质》《论真理的本质》等文本中,开始对这种奠基性思维进行深刻批判。王恒强调,只有深入理解海德格尔后期的思想转变,才能顺利转渡到列维纳斯的思想层面和问题域。因为在列维纳斯看来,对象性的思维方式忽视了对象之发生,故需凸显“非对象化”的思维方式。现象学强调先天的生发状态与生发域,讲究“原则之思”的重要性。所以无论胡塞尔还是海德格尔都致力于回到生命,都在以非对象化的方式探究世界。

王恒随后作了一系列启人深思的发问:为何要用特定的概念体系来解读世界?为何必须在主体间性框架中讨论问题?我们是否有用我们的主体性解释世界的权利?他进一步指出,时间在古代被视为灵魂,直至现代,时间与空间才作为一对概念被并举齐观;而列维纳斯的卓越洞见就在于:时间以生命为原点,没有当下,就没有过去和未来。然而当下并非一个客观的、静止的点,我们不能简单地将过去、现在、未来视为同义化的连续体。相反,时间就是灵魂,就是生命本身,而其他一切都是时间的延伸和对象化的表现形式。因此,列维纳斯试图探讨的是,真实的过去与真实的未来如何可能,这就涉及到将时间作为与他者关系去作重新阐释。

与谈人:
邓定(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胡天力(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
李鑫(安徽大学哲学学院)
林华敏(西南大学哲学系)
刘任翔(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尚静(同济大学哲学系)
谢裕伟(中山大学哲学系)

邓定指出,西方哲学本性上是一种存在哲学,海德格尔和列维纳斯都有一种祛-存在论的尝试。胡天力提出“时间的技术化”,认为从同质化的时间到异质化的时间,他者问题引入了新的广度和厚度。李鑫对王恒发言中生命的活性问题作了引申,并且对列维纳斯的“伦理作为第一哲学”作出了阐发。林华敏和王恒围绕创伤与他者之关系作了深入探讨。刘任翔就“他者”相对于“差异”这一提法的优势与王恒展开了进一步交流。尚静从列维纳斯对主体概念的重新解释出发,同王恒探讨了列维纳斯和海德格尔在生命问题上的差异。谢裕伟与王恒讨论了康德和胡塞尔的时间问题、先天相关性问题。

会议回顾新闻稿

020|从现成存在到时间差异化

刘任翔的书稿聚焦于重新解读海德格尔的存在论,旨在探讨时间与意义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当代人面临的”意义危机”。书中批判了现成者存在论,指出它如何导致对意义的二手显现,且认为这一切都源自时间与存在的割裂。作者提出了“时间差异化的存在论”,强调认识的过程和意义生成是动态的,而非静态的。他关注环节和整体的关系,重新审视了差异与意义的形成过程,呼吁反思我们对存在的理解。

1 缘起

刘任翔:今天报告我的书稿的第一章。这本书是以我博士论文为基础重写出来的。原先的博士论文有一些问题,其一是它对话的二手文献范围比较窄,基本上只澄清了海德格尔的康德解释中的一个小环节。现在这本书则是想把它改写成一个围绕哲学问题的讨论。当然,因为是从海德格尔的语境中生长出来的,重写也还脱不掉海德格尔哲学的尾巴。文章中有很多术语直接沿用自海德格尔,尽管我会为它们给出我自己的定义,但还是假定了读者对于海德格尔哲学有一定的了解。

整本书想要澄清时间和意义之间的关系,并且是要在哲学或更准确地说在存在论(ontology)的层面上去处理这个问题,还将对当下的“意义危机”问题做一个哲学上的诊断。当代人经常在生活上面临一个问题:觉得没有意义。意义的危机,和意义与时间的脱节有关系:我们倾向于把意义当成是一种超时间的或非时间的性质。比如我们会认为一个东西本身就有某些意义,跟我们看不看它没关系;或者我们会认为意义是我们可以非常武断地像标签一样贴到本身无意义的事物上的东西,而一个“标签”本身也是一个以非时间的方式被设想的存在者——我们不必设想一个标签需要时间来自我展开或自我呈现着。

我在存在论上给这种无意义状况做出的诊断是意义与时间的分离,而意义和时间的分离又根源于存在和时间的分离。存在与时间的分离则主要表现在,巴门尼德以来的西方哲学以一种要尽可能排除时间的方式去设想存在概念,被优先考虑的、第一性的存在的意义总是永恒的、超时间的,而时间性的东西是超时间存在的不完美的变体或样态。


2 三种存在论

刘任翔:那么本书第一章的任务是什么?当我们发现哲学上的问题是把时间与存在或者意义割裂开的时候,就会发现好像有一些通常的对于存在的理解加深了这种割裂,导致我们进一步看不到时间与存在或意义的关系。所以第一章要讨论各种对存在的见解,尤其是讨论有什么样的流行的存在论遮蔽了我们对于时间的更原初的理解——即把时间理解为事物展开自身所必需的。但这一章里并没有专题论证事物的展开必须需要时间(这是后面几章要做的事情),而只是批判性地讨论了这些有遮蔽作用的对存在的理解,即遮蔽性的存在论。

文稿第五页给了遮蔽性的存在论一个定义。它的名字叫做“现成者的存在论”(the ontology of the extant / die Ontologie des Vorhandenen)。“现成”是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里的vorhanden。这个词一般被翻译为现成在手(present-to-hand),我没有用这个通行的英文翻译,而是将之翻译为extant或者extantness,也就是说我把英文翻译中的当下(present)和手(hand)的含义都暂时去除了。我希望尽可能从自己的问题意识出发,把那些会引起其他讨论的意涵暂时剪掉,先讨论我自己想要讨论的东西。对应着这个被批评的现成者的存在论,我会提出自己关于存在的理解。它的名字在这一章节的最末尾出现了,翻译成中文是“时间差异化的存在论”(the ontology of temporal differentiation)。

但问题是,在我所批评的现成者的存在论和我要辩护的时间差异化的存在论之外还有第三种观点。这属于当代哲学中的后形而上学思潮,叫做“差异存在论”(differential ontology),有别于差异化的存在论。差异存在论构成了从现成者的存在论到时间差异化的存在论的中间论证环节。也就是说,尽管差异存在论对意义和时间的关系问题有所推进,但最终是不够的,因为它没能解决现成者的存在论的一个困难,本章第二节中称之为“二手显现”(second-hand manifestation)的问题。以上是我这一章的论证框架以及其中将出现的主要论点。下面我从正文的第一节开始来展示这一章的具体工作。


3 现成存在(完全的规定性)

刘任翔:我首先提出问题:是什么样的对存在的理解阻碍了我们把握时间的原初含义?一个初步观察是:事物的存在跟时间相分离,尤其是所谓事物的“自在”(being-in-itself)以与在时间中显现无关的方式被刻画。在这种观点下,我们对事物有一些直接的设想。

比如,当代的物理学如何考察事物的存在?它承认世界中有变化、有生成,承认生物的生长、人的衰老等等,承认时间和变化是现实,而不是幻象。但它会说,生成与变化是第二位的,或者说,理解一个动态过程的前提是理解什么是静态,进而在理解静态的基础上,把任何的变化和生成过程理解成在不同静态之间的切换。

大家可以想象有一卷电影胶片,或者很多帧的视频:每一帧是静态的,帧的存在被理解成是独立自足的。把这些静态的帧排列在一条时间线上,似乎就能获得一个动态的过程。换言之,对静态的定义在存在论上是优先的,动态的变化则是每一个给定时刻的静态在时间线上的切换交替。只有这样去设想运动和变化,我们才能运用如微积分这样的数学手段去分析它们,因为能够以微积分处理,就意味着给定任何一个时刻,都可以有对运动和变化的具体状态的数学表达,如所处位置的函数、温度的函数等等。以上看法是今天通常(包括在常识和自然科学中)的处理运动和变化的方式。

接着,我更精确地定义了这个观点,提出了一个新的说法叫做“完全的规定性”(full determinacy)。“规定”(determination / Bestimmung)是德国古典哲学之中经常出现的一个词,有的时候它的形容词被翻译成“特定的”(determinate / bestimmt),甚至与“实定的”(positiv)联系起来。“规定”的意思是说,从一个概念系统(比如红黄蓝绿的颜色概念系统)出发,我们可以将一个物体(如这只杯子)确定为具有某种颜色,比如黑色。与此类似,从更多的概念系统出发,可以继续将这只杯子规定为圆柱体、金属材质、具有特定大小的内部容积等等。规定都是从一个普遍的概念系统出发,收束到个体的事物之上,从而获得对事物的一系列性质的描述,每一种性质描述都被认为是事物的一种规定性(determinacy)。

“完全的规定性”则是指,任何理智能够关于这只杯子所说出的一切,或者说这只杯子的所能被描述出的一切,即它一切可能的规定性,都已经在这个杯子“之中”了;只不过可能因为我们的认识非常有限,比如我们只有五官,所以只能够揭示这些规定性中很少的一部分。假如在两百年之后,有另外一种拥有不同感官的生物能根据它不同于我们的感官看出同一事物的新的性质的话,那么遵从“完全的规定性”也只能认为:这些新发现的性质其实在我们说话这一刻就已经“在这儿”,只不过我们没发现而已。以上是我对现成者的存在论中的“现成”(extantness/Vorhandenheit)的定义,即完全的规定性。


4 现成者存在论无处不在

刘任翔:下一步的任务是说明,对事物的完全规定性的假设在自然态度、自然主义态度、哲学反思态度中都是无处不在的。它们构成了一个相互勾连的网络,因而对它们的批判必定是一项整体性的工作。下面谈这一假设在上述领域中的表现。

首先是自然态度。自然态度(natural attitude)和自然主义态度(naturalistic attitude)是不一样的。自然态度指的是常识,一个完全没有受过现代科学教育的人在生活中仍然有很多常识,自然态度蕴含在这些常识中。

那么自然态度之中的完全规定性的假设指的是什么?比如我们可以问,我们所处的这栋大楼的地基现在是否存在?当然存在。在常识中,我们需要预设一个安全的、可以依赖的东西,一个即便我们不盯着它,它也在那儿始终支撑着,让我们觉得可靠的东西。再比如,我们可能不太会造汽车,但是开车的时候我们是放心的,因为汽车中有设计师放进去的那些规定性,汽车的各种性质和运作方式在我们的常识看来都现成的在那儿。“完全的规定性”对我们的常识来说是必要的,总是常识的不假思索的假定的一部分。

然后是自然主义态度,也就是我们做自然科学研究所依赖的态度。自然主义态度已经是一种理论态度,而不再是沉浸式的生活。它是一种从生活中把自己拔出来的更高层面上的反思,试图设想一个合规律的自然。在这种反思之中,事物的完全规定性也是必要的,因为它构成了因果决定论的一个必要前提。

我在本章中有一个具体的论证,大意是说:如果原则上不能确定事物在此时此刻所具有的全部性质,就没有办法做拉普拉斯妖(Laplace’s demon)所能做的那种运算,因为这样会数据不足,没有办法推出事物在下一刻的性质是完全被决定的。也就是说,对我们,或至少对拉普拉斯妖这样的完美理智来说,事物的所有性质必须在每一刻都是清楚明白的,这样才能通过完美的理智来为世界的彻底的决定论做辩护。这个世界只有无限地充满了所有细节,再加上一些必然性的规则的时候,才能够支持这种僵硬的、完全没有余地的决定论。这就是完全规定性的假设在自然主义态度中的表现。

在今天主流的分析哲学的存在论(ontology)之中,也有类似的假设。尽管他们的讨论更精致,但底色仍是如此。有几个例子。比如斯坦福哲学百科对于ontology这个词的定义,包括一些当代领军学者对ontology,即关于存在或者存在者的学说的定义。在他们的定义中经常能找到what there is,what things exist,what exists等关于何物存在或有什么的问题。他们问的不是实证的科学问题,不是诸如我们屋子里有几个人这种问题,而是有哪些类(kind)是存在或者不存在的。

比如,我们谈一只杯子的存在。这间屋子里有杯子或没杯子,是一个经验上可以证实或者证伪的命题。在这个意义上,杯子这类存在者的存在方式是分析哲学的存在论所允许探讨的一个题目。但是再比如鬼,鬼的特点就是没有办法在一个特定的时间给它规定一个特定的地点,因为那样的话它就不那么“鬼”了。所以鬼的定义导致必须把这类存在者的存在问题从存在论中排除出去。鬼存在与否没有意义,因为这没有办法被证实或证伪。所以,分析哲学的存在论的目标是给出一份存在者的清单,当然不是所有单个存在者的清单,而是存在者的类的清单。清单上的,我们可以做实证研究;清单外的就无需再管。

我当然承认这种做法的价值,但是我想说它是有局限的。它好像一栋楼的保安,告诉我们谁能进楼,谁不能进楼。但保安不去追问:第一,这栋楼为什么在这儿?第二,别人告诉他的关于谁能进或不能进的规则为什么是这样的?这种存在论把自己局限在某一个层面上,且这个层面恰恰就是把存在等同于现成存在的层面,甚至是把存在等同于完全的规定性的层面,因为它在考察一个东西能不能列在存在论清单上的时候,就仅仅是在考察这个东西好不好规定,好不好从概念上加以把握、加以描述等等。

举一个例子:逻辑定律中的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排中律认为:一个东西要么是a要么是非a。充足理由律认为:世界中的任何情况都必须有它恰好如此而非是别的任何情况的理由。理由在德语里是Grund,也可以称为根据,所以充足理由律也是充足根据律。这些规律都被我们当作一般的逻辑原理,好像只要我们张口说话来描述存在者,就不得不服从这些规律。否则,所说的就会自相矛盾,听者无法知道具体在说什么。换言之,逻辑规律好像是不言自明的,我们没有办法脱离逻辑规律去讨论问题。但我这里想说,即便是在我们看来已经非常基本的逻辑规律中,也渗透着现成者的存在论。

如此就有一个阶段性的结论:现成者的存在论在我们的自然态度(常识)、自然主义态度(科学)、哲学反思三个层面上都存在,环环相扣,它是一个缺省的(default)前设,是被当成不言自明而未经反思的前提。


5 现成者存在论对自在与显现的二分;完美理智的假设

刘任翔:到现在,我还只是描述了现成者的存在论。但是我们要不要去挑战这种东西?如果它无处不在又很好用,挑战它的意义是什么?我认为它会导致一个难以接受的理论后果。论证如下:

首先,事物的完全的规定性与事物向我们显现的方式是不协调的。因为事物显现的方式恰恰是不完全地显现:比如我在门外的时候,根本不知道屋子里有一个杯子,进来之后也只看到它大概是一个杯子。如果没有人专门指向这个杯子,我可能不会太关注如下问题:它是不是个杯子?里面是不是装着水?由什么分子组成?就显现方式来说,事物的规定性并不是一下子地、全部地、瞬间地向我们显现(也即不是作为完全的规定性直接全部显现给我们)。

但是,我们通常解决完全的规定性和不完全的显现方式之间冲突的方式却是:区分两个可被独立描述的层面——事物的自在和事物向我们的显现。在自在层面上,全部规定好的性质都已经在那儿。而当感官处于合适条件下,事物已经具有的自在的性质才对我们显现。这样一来,事物本身是什么样和它对我们如何显现就成了两个问题。

在这种一般的解决方式中,我们一方面承认事物超出我们所见,另一方面又认为限度只属于我们自己。个体的我有限度,作为人类的我们有限度,甚至所有的生物都有限度,但这个限度最终不属于事物自在的方式。也就是说,限度不是关于存在者的存在,而是只关于存在者之显现。所以,这里就出现了人的视角与宇宙的(cosmic)或者说超个人的 (supra-personal)视角的分离。宇宙视角是指一个完美理智的视角(拉普拉斯妖、上帝……)。完美的理智保障了事物的一切规定性都已经在那儿,事物的一切方面和一切细节对它都毫发毕现,明白如昼,彻底在场。与此同时,当我们去定义存在者之自在的时候,我们的定义活动也是依据这个完美的理智,而不依据我们自己的有限理智。换言之,存在者的自在存在与我们是否看到以及如何看到无关,而只取决于它们在完美理智看来是何种完全的规定性。


6 对有限性的外部界定与意义的丧失

刘任翔:现成者的存在论因此会遭遇什么样的问题?

在现成者的存在论刻画人的视角的局限的时候,它做了两件事:一方面,它假意承认人的视角是有局限性的;另一方面,在自己的理论陈述中,它又抢占了全知的或者完美的理智的视角,否则它根本不能对这个视角会看到什么做出描述。通过抢占全知的视角,现成者的存在论就重新占领了一切存在者,而且是重新彻底占有了任何存在者的一切秘密。

在它表面的假意谦卑背后有着极度的傲慢,并可能延伸出如下推论:当然,人类是有限的;但是有那么一些人,比如说科学家、哲学家,享有通往完美理智的途径。尽管他们不能把完美理智知道的事情全说出来,但是他们知道多少,就能准确地说出多少。这种推论就在人类内部造成了一种分裂。

分裂并非总是发生的,但却是现成者的存在论在定义我们自身的有限性时容易引起的情况。做理论的人事实上把自己摆到了完美存在者的位置上。他们从无限者出发,也即从有限性外部出发来定义有限性。

在传统形而上学之中,我们能看到许多这样的例子。如斯宾诺莎所谓的“在永恒的观点下”(sub specie æternitatis)看待事情。莱布尼茨关于同一律是逻辑学第一原理的学说,预设了能够把握和分析出概念之无限内涵的完美理智,即神识(scientia Dei)。

现成者的存在论所预设的无限理智,在近代以来所谓“意义的丧失”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在今天的生活之中,意义是一个非常漂浮的东西。我们没有办法说一个东西一定是有意义的。即便我整天和自己说要“有意义”地活着,意义好像也成了一个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东西。其实我们很清楚,这些“意义”都只是我们造出来打扮世界、打扮生活的脂粉而已。我们像是坐在一艘漂游的宇宙飞船里,所有可以依赖的东西都只能是自己造的。

以上描述试图展现的是我们人类的总体境况。当然,对这个境况可以有很多描述,我这里只是论证:当我们在存在论上预设了完美理智的视角,并且在任何哲学活动中都从这个视角出发来定义自己的有限性时,这种存在论就特别容易导向意义的丧失。


7 “二手”显现

刘任翔:具体而言,这是为什么?我的论证是:如果任何事物的一切方面,对于无限理智而言都已经是现成的、齐备的,那么事物向我们这些有限存在者的显现将永远是二手的。一手的显现在无限理智那里:它早已都经历一遍了,甚至不是经历一遍,因为它根本不需要时间来经历这些东西。在无限的理智那儿,本质上没有任何新鲜的事情。我们所感受到的新鲜,只是我们自己的有限性所带来的,是我们被偶然地局限在了某一个框框里导致的。(甚至“被局限”这件事情本身也是偶然的厄运,没有什么意义。)总而言之,因为我们所经历的所有事件都是二手的,它们从根底处也就失去了新鲜的意义。

我们在现象层面会觉得事物中具有所谓的“褶子”(fold)。事物一开始是被折叠在自身里面的,我们不知道它具体是什么情况。对我们来说,有意义的事情则是事物的褶子逐渐向我们展开。本来看不到的东西在某一刻突然被我们看到,就会给我们带来惊奇,也可能是后悔。后悔是人在事后后悔自己前面做过的事,也就是说,只有通过中间经历的事情,通过事情的逐渐展开,后悔才是可能的。但后悔本身也构成了人生意义的一部分。

对于任何一个在世界中经验着的有限存在者来说,他们需要这种褶子,需要褶子逐渐展开,才能感受到意义。但无限的理智能看到存在者中的所有情况,所以皱褶性的存在者对无限理智而言只是拉平的纸面。这上面所有的存在者都是扁平的,这就导致了存在论层面的无聊:

第一,无限理智自己就很无聊,对它来说一切都是平的。

第二,如果我们在理论之中给这种无限理智以优先性,我们自己也会变得很无聊。因为就算我们没有看过一处风景,如果我们心里始终怀着这处风景“一直都在这儿”的想法,觉得唯一的区别无非是它向我显现或不显现的区别,那么这一风景的自身存在就与我无关,我们自己也将觉得没有参与它,有关风景的经验对风景自身成了可有可无的。

以上就是现成者的存在论导致的“二手显现”的问题。


8 符合论真理观也预设了无限理智

刘任翔:接下来是对真理的符合论的批评。我这里要论证的是:符合论真理观所要求的——知识与事物的存在符合(adæquatio intellectus et rei)——也预设了完美理智的视角,即预设了事物与它的理念性蓝本(ideal prototype)是同一的。

符合只能发生在表象或观念性的东西之间,所以知识同事物直接“符合”实际上是一个不准确的说法。知识首先只能跟事物的理念性蓝本相符合。如果最终要有事物的表象(representation/Vorstellung)与事物相符合,就还要预设事物无非是它的理念性存在,即等同于某个“终极”表象。

而事物与其理念性存在的同一,就预设了完美理智的视角,因为事物的理念性存在是依据完美理智观看下的事物的完全规定的蓝本来定义的。我们究竟有没有达到真理,在符合论中只取决于我们跟完全规定的蓝本有多贴近而已。


9 意义场的差异化结构

刘任翔:如果现成者的存在论导向的是无聊和无意义,是有限存在者一切经验的“二手化”,那么应该怎么去重新设想“一手”的经验?该如何重新理解“一手”的发生?我要提出的“时间差异化的存在论”就是要回应这个问题。称之为时间差异化的存在论,因为我认为“一手”的发生的结构可以被描述为“时间差异化”(temporal differentiation)。

首先解释什么是差异化。在解释现成者的存在论的时候,我用了很多次规定性(determinacy)这个词。规定性在当代的讨论之中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差异” (difference)。我们眼前这个杯子是黑的,黑色也被认为是一个差异。黑色是差异,是因为它作为规定性还自动具备了一个潜台词:杯子是黑的,而不是红的、绿的、蓝的等等。所以,杯子具有的差异处于黑色性质和蓝的、绿的、红的等所有反事实(counterfactuals)之间。以简略的方式,我们可以说黑色是杯子拥有的一个差异,而实际上事物的差异总需要一个背景或者语境才能成立。“差异”真正指向的是它所实现的可能性和它未能实现的可能性之间的距离。这个距离使我们能够把“杯子是黑色的”称作杯子所拥有的一种差异。

在现成者的存在论中,事物之中堆满了差异,堆满了规定性,以至于事物的存在成了完全的规定性。我们能看到的、不能看到的、未来可能看到的一切都被堆了进去。但是,它们能够被堆进去的前提,恰恰是刚才所说的:被实现的黑色性质与那些黄色,红色等反事实之间的分离。依靠这个分离,黑色才能被“堆”进事物。所以,当现成者的存在论把所有可能的差异预先堆进事物中时,那使差异成其为差异的差异性(differentiality)就不见了,差异性指的是刚才所说的距离、背景、分离、张力。而现成者的存在论的特点就是只把所有既成的规定性不分青红皂白堆入存在者,将它们与让它们成其为的差异的背景或语境割裂开来。失去了背景或语境,“堆进去”就只把所谓的“信息”或者“事实”堆进了存在者,且它们并列在一起:仿佛一张桌子上摆满了关于事物的性质描述的小纸片,彼此之间是扁平平面上的相互外在的并置关系。

怎样去克服现成者的存在论对差异之为差异(difference qua difference)的错失呢?很明显,要做的是把反事实的语境或背景引回来,把“差异性”引回来。新的存在论需要解释,什么使得差异成为了差异,什么导向了对于我们、或至少对于有些人来说有意义的差异。

假设我是一个特别在乎自己的物件的外观的人,担心如果今天带来一个花花绿绿的、带卡通形象的杯子,你们可能会对我有一些误解。这种情况下,我就特别在乎我的杯子是黑色的这件事,杯子是黑的而不是花花绿绿的对我来说是“要紧”的(matters / makes a difference)。“要紧”是“杯子是黑的”这个事实对我而言有意义的前提,因为如果不要紧,它对于我来说就是无所谓的(indifferent)。而要紧的概念又涉及一种结构:“是……而不是……”——要紧性体现在两相对比中。

我用莱布尼茨对充足理由律的描述来讨论“是……而不是……”这种结构。在此之前,莱布尼兹被我描述为一个支持现成者的存在论的人物。他的充足理由律、同一律都预设了现成者的存在论。但如果我们仔细去看他的描述,会发现其中还是有一些包含希望的东西。这些东西更近似海德格尔所谓的从原初生活或原初体验中来的东西,无法被他的理论框架完全过滤掉。比如他在对充足理由律的表述中,认为一个如此这般的(具有规定性的)事物会在如下方面需要充足理由:

  • 第一,这个事物存在而非不存在。
  • 第二,是这个事物,而不是别的另一东西存在。
  • 第三,这个事物是这样的,而不是那样的。

一个共同的句法结构(同时也是一个意义结构)出现在其中:“是……而不是……”,拉丁语是potius… quam…,英语是… rather than…。这个结构帮助我们区分开一个事实和与之相关的反事实。只有把这两者区分开来,并且把它们的区分保留在那里,我们才能够理解事物何以是如此这般以及有什么意义。如果存在论不抓住“是……而不是……”的结构,而只抓住事实(是……),并把事实堆在一起,事物反而会失去它原先具有的意义。

那么时间差异化的存在论要怎样保留“是……而不是……”的结构呢?就需要设想我称为意义场(field of sense)的东西。意义场中的基本结构是由事物事实上的规定性和它没能被实现出来的可能的规定性(反事实)所构成的。这是一个中心(焦点)和边缘的结构。事实是中心或者焦点,它相应的反事实则是边缘。

问题是,“边缘”是什么意义上的存在?“而不是”在这个杯子之中是什么样的存在?

使边缘成为边缘的东西与中心不同,它是以服务于中心的方式存在的。不过,边缘的“服务于中心”不是伦理学意义上的服务,不代表某种不平等,而只是指“为……”(to exist for)的结构。我借用格式塔心理学中的图形–背景结构(figure-ground structure)来讨论这件事。

格式塔心理学认为:当心灵想要去考察背景的时候,论题化的考察会把背景变成新的图形。我现在只能用余光大致看到会议室的门,它是开着的。而当我专门去考察本来处于余光里的门时,边缘中的门变成了中心。而原来我专注聚焦的中心事物可能就变成了新的边缘的一部分,甚至变成了滞留,即所谓的直接记忆(immediate memory)。也就是说,意义场没有办法被整个地、同时地、彻底地澄清。澄清其中一个东西,就是在把它变成中心的同时,把剩余的变成它的边缘。所以意义场总是具有为了中心而存在的边缘。它永远没有那种扁平的、一切都是中心的格局。如果一切都是中心,那么意义场就不再内含区分了,那么也就没有任何中心可言了。

除了中心和边缘的结构性关系,我进一步认为:如果要理解这个意义场是如何发生的,是如何拥有“是……而不是……”的结构并带给我们意义的,那么要关注的是生成差异的过程。差异不仅是结果,还包含着在先验逻辑的意义上先于它、作为它的可能性条件的东西,我称之为差异化(differentiation)。


10 论证差异化优先的两条路线

刘任翔:为了能够理解事物的规定性的意义何在,必须做的事情就是关注中心和边缘的意义场结构——考察这个场是怎么发生的,中心和边缘是如何区分开的。如果不考察意义场的发生结构,那么所有东西都是在平面上并列摆着的性质、事实,而没有意义在发生,从而也就陷入了无聊、无意义的境地。

论证差异化相对于差异的优先地位有两条路线。第一条路线是论证,在存在论上,差异化先于特定的差异,更先于事物的完全的规定性。这条路线刚才已经演示了一遍。第二条论证路线与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更加相关,涉及到动态和静态之间关系的问题。差异化具有优先地位,相当于强调动态过程生成了任何被当作是静态的东西。作为结果的差异是静态的,而差异化的过程是动态的。但在我们日常对事实的描述中,尚在行程之中的差异化常常被作为最终结果的差异所遮蔽。总之,第二条论证路线用动态和静态的逻辑先后性来分析差异化和差异。

第二条论证路线还涉及芝诺悖论,尤其是飞矢不动的悖论。芝诺悖论向我们揭示的是:如果把静止的状态当成本体论上优先的,再引入动态的东西去解释运动就太迟了。这是因为静止状态的优先性导致我们已经无法原初地设想彼此独立的静止项之间的动态过程。而如果把过程视为优先的,则可以认为理智或者反思能在过程中分辨一些看似静止的环节。简而言之,从“动”解释“静”相对容易,但从“静”解释“动”就很难。对此,过程哲学有更完整的论证,我只用了一个类似归谬法的论证,如下:

我们先暂且接受自然主义(naturalism)的态度——这也是物理学反思采取的理论态度。根据自然主义,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存在者要么是完全静止的,要么是在一系列静止的状态或规定性之间转换的。换言之,自然主义态度中的存在者本质上都是被“钉”住的。而被钉住这件事又预设了一个具有“钉住”能力的力量。在自然主义的反思之中,钉住存在者的力量是理论反思,因为理论反思可以做出概念规定。理论反思可以规定实验室里面有什么东西,这些东西处于什么样的状态,然后通过人为操纵使它们处于那个状态,或使那些东西保持为那个状态。理智是把被钉住的东西钉住的力量。

而另一方面,根据自然主义,理智也是自然的一部分,所以它也是被钉住的。现在问题出现了:被钉住的理智为什么还能去钉住别的东西?这个论证的归谬在于:自然主义设想了一个完全静止的世界,但使得世界静止的原则一方面(根据自然主义的方法论预设)没有办法外在于世界,一方面(根据被自然化的世界的性质)又没有办法内在于世界。自然主义首先排除了“世界的原则外在于世界”这一可能,但是一旦要把世界的原则放进世界中,又会发现它不满足自然主义对自然的定义,即被钉住的东西。

以上从运动和静止的角度论证了差异化过程相对于被规定的差异的优先性。总之,需要原初地考察差异化。


11 差异存在论的困难

刘任翔:接下来,我引入了同样重视差异化的、在当代比较流行的一种研究路线——差异存在论。差异存在论(differential ontology)是从所谓后形而上学的传统中被提出的。这一传统追认后期海德格尔、德勒兹为先驱。它的基本立场是自然主义(naturalism)的和非人格主义(impersonalism)的。一方面,它认为我们在这个世界中发现的差异确实是从差异化过程中产生的,在这点上它和我是一致的。另一方面,它又认为差异的涌现、或者说差异化的过程,是在一个完全自然的层面上运作的,或者说是在前意识的层面发生的。也就是说,差异化过程自行发生了,而我们的意识中的概念范畴系统只可能把自行产生的差异中的一部分接引到意识之中,剩下的则根本没有办法把握。

弗洛伊德所说的的意识和无意识的关系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这件事。所有差异的生产都发生在无意识层面,而无意识层面被认为是处于意识之下、且比意识更根本的东西。无意识中的一些事情能被过滤到意识领域中;但无论是否被过滤出来,它都是差异,与是否向意识显现没有关系。这就是差异存在论的一个基本假设。

以上述方式描述差异存在论之后,我对它的批判就将类似于我对现成者的存在论的批判。在差异存在论看来,似乎发生在无意识之中的差异化过程是自在自足的,跟我们没有关系。尽管持有差异存在论的有些学者声称可以通过数学来描述无意识中的过程,但差异存在论还是再一次设定了超出我们的认识能力和框架的东西,数学在这里的角色仅仅是一种比附。一切差异自存于非人的一手显现(德勒兹的“微分”,différentiation)中,一切已经发生了;而我们作为人接受到的显现的差异(德勒兹的“分化”,différenciation)都是二手的。结论是:差异存在论没有能够克服二手显现的问题。与这个批评密切相关的是关于主体性在差异化过程中扮演了什么角色的讨论,只能在别处处理。


12 时间差异化的三个引导问题

刘任翔:由此出发,我自己究竟需要建立什么样的存在论?要从时间的角度来理解差异化——理解差异之为差异,或者说理解中心–边缘的意义场的发生结构。是否可以不像差异存在论那样把意义场当作无意识地自行发生的东西,而是当作一个必须有我们参与的、且我们的参与可以让差异原发地从中产生的东西?

我把差异化看成是一种时间结构或时间化过程。而且,只有在考察一个时间客体的自我展开的时候,我们才能最清楚地发现:作为时间结构(或时间化过程)的差异化是怎么回事,中心和边缘的区分是怎么回事,边缘和中心构成一个整体或统一体又是怎么回事。

什么是时间客体?这是胡塞尔的概念。可以区分狭义的时间客体和广义的时间客体。狭义的时间客体是指一些我们没有办法设想它超时间地显现的东西。最典型的是一段旋律或者一段话。这类东西的特点是:好像我们从经验层面只能设想它是在时间之中展开的,或者说它总是要“花时间”向任何一个人去显现的。广义的时间客体,指就其存在而言与时间相关的客体,事实上其外延等于一切存在者。这里先搁置讨论,因为它暂时与我的论证无关。

要研究时间差异化是怎么回事,最直接或最原初的方式是去考察一个狭义的时间客体是怎么展开的。比如,一段旋律是怎么被把握为一段旋律的?旋律之中不同的音符是怎么相互区分出来的?再比如,在听一句话的过程中,为什么每个字都是它自己,而不是它前面的字或后面的字?而当以上述方式追问旋律或语句的时候,我们就已经引入了“是……而不是……”的结构。我们在旋律和语句中发现了在每一刻将中心和相应的边缘区分开的结构,即将事实和相应的反事实区分开的结构。这里,会有如下三个问题:

第一,“边缘”的存在论样态是什么?在对时间客体的考察中,这个问题又相当于问:刚刚发生的过去和即将到来的未来在什么意义上、以何种方式存在?显然,它们不是以和当下相同的方式存在。

第二,中心和边缘的意义场结构中诸元素的不一致的存在方式,如何没有妨碍它们作为一个整体事物的侧面而显现?尽管我们每次严格来说只听到一个音符,但这好像并没有妨碍我们把旋律把握为一个整体。而且,即便我还没听完这段旋律,这个整体把握都是成立的。整体似乎是在进行过程中不断地被统一,被统一的同时又不断被区分出各种环节——现在的环节、过去的环节尚未发生的环节。

第三,如何解决差异存在论陷入的一个两难:要么有意义的东西在被“我”发现之前就现成存在了,我们只是“第二次”发现它们;要么这些东西在“我”发现之前并不在这儿,是由“我”发明了这个东西?差异存在论选择了前者,保留了一手、二手显现的分别。有没有走出两难的第三条道路?第三条道路是说明一个有意义的事物既不是在发现之前就现成存在,也不是“我”以一己之力构造的。

通过对狭义的时间客体的显现过程的考察,我试图“一揽子”(at a single stroke)解决这三个难题。


13 难题一:本地性的差异化结构

刘任翔:在对第一个难题的解决中,我首先提出了本地性的(local)而非全局性的(global)差异化结构。全局性的差异化结构是指,要定义任何差异,需要一个完整的、周密的系统。如果要定义杯子是黑的,就需要一个能够描述一切颜色的系统。比如电脑的RGB模式会在全部的颜色值中定义黑色为R:0 G:0 B:0。全局性的差异化结构是存在的,但是我认为它不是第一位的。第一位的是本地性的差异化结构。

本地性的差异化结构是什么?同样以定义这个杯子为黑色而非黄色为例。本地性的差异化结构并不精确定义每一种颜色,以及他们具体对于什么值。它只需要把我认为的黑色的东西和我认为的黄色的东西区分开。

不同的本地性差异化结构之间是有区别的。如果我今天没空去买杯子,让另一个同学帮我买。我提醒他,给我买个黑的,别买黄的;结果他给我买了一个不黑不黄的杯子。我认为这是黄的,他却认为这是黑的,我们之间就不一致了。到了这个时候,才需要引入更细的关于差异的规则,来说明到底是什么程度的黑,什么程度的黄。于是全局性的差异化结构在此时才引入进来。总而言之,本地性的差异化结构先于全局性的差异化结构,以上是一个初步的说明。

接下来,我们把本地性的差异化结构放到一段旋律的展开之中去理解。一段旋律会在某一刻有一个音符在响起。本地化的差异化结构把这一刻响起的音符和它的前一刻曾响起的音符、以及它的后一刻即将响起的音符区分开。该结构与它们三个之外的东西没有关系。本地性的差异化结构通过“聚焦”在某一时刻中响起音符,而使此前和次后的音符(for)响起的音符而存在。前和后的音符是边缘地存在着的,它俩的存在方式是服务性的。我后面会提到这也就是视域性(horizonality)的结构。a和c为b服务,这构成了一个本地性的差异化结构。我们没有必要从一个最广的结构出发才定位到b,而是它们三个凭自己就实现了这样的差异化。

另外,在听旋律的过程中,本地性的差异化一直发生着。听一段对话也是如此,本地性的差异化的持续发生保证每一个在当下被说出的字词都被与前面的字词以及后面即将说出的字词区分开来。如果不是这样,我们就根本没有办法把一句话当做一句话来听。

而在本地性的差异化一直发生的过程中,这个结构又始终使边缘保持为边缘。换言之,每一次响起字词或音符时,前后的两个单元都不能被“复制”到当下,否则它们三个就会一同响起。而一段话或者一段旋律并不是在同一刻响起,而总是以被展开的方式听到。进而,这里就需要引入“放归”(releasement)或者“成全”(letting be)的概念。本地性的差异化结构不是把过去和未来攫取过来,而是放走:把过去放归到过去,把未来成全为未来。

本地性的差异化结构一方面使得过去和未来与当下区分开来,即差异化,另一方面同时还实现了另一件事情:对这些东西的综合。这也就意味着,本地性的差异化结构之所以能使我们听到一段旋律或一句话,是因为它既分割着,又综合着。这个综合不是指把已经分割开的碎片重新连接起来,而是指一边行进,一边展开,一边区分出不同的环节,并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一种粘滞性(viscosity)。在粘滞性的过程中,整个时间客体的统一性一直在场而不断展开。一句话在刚开始说的时候只是抽象统一的一句话;但当它被说完时,我们就能知道这句话之中的所有的字是什么。这句话在不断展开的过程之中,以粘滞的方式使统一性实现(fulfill)出来。

以上是我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边缘是以在本地性的差异化结构之中服务于中心的方式存在的。


14 难题二:整体与过渡综合

刘任翔:第二个疑难是关于整体的。我们通常在理解一个整体的时候倾向于认为首先要有各个部分,再把各部分放在一起形成一个集合。这个集合被叫做这些部分的整体,且它可能会有一些独特的、不同于其中任何一个部分的特征。关键在于,我们通常会认为把各部分拢在一起的力量是外在于这些部分的。这种理解可见于我们通常对综合概念的理解。甚至康德哲学中的综合也有这种特点。如果我们接受这种受外在归拢力量的综合所形成的整体模型,就容易倒向一个理智主义的立场:有一个外在于任何经验之流的超时间的主体,如先验统觉,把杂多经验收集、归拢起来,将之综合成一段旋律。

我提出的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综合,也就是刚刚说的在行进过程中不断的展开、在区分环节的同时又赋予了环节之间粘性的综合。这种综合的特征是:统一性并不来自于这些构成部分的外部,而就是在环节之间生出来的东西。在部分被区分为各个环节的同时,它们也就被统一在一个整体中了。所以,意义场既是本地化(而非被全局地决定好的),又是由自身内部的相互关系出发构成的统一体。

【注】有关这里所提出的不预设流俗时间的“同时”概念,参见论文:刘任翔,“论《生成主体性》中的‘内在’与‘同时’”,外国哲学,第二期(2023):页192-202.

在这个过程中,我始终在摒除无限完美理智的视角,始终在避免从它出发来界定有限性存在。我反倒是总想要扎进各种有限性存在本身中,去考察有限性到底是怎么回事,以理解为什么一切都需要“花时间”来度过。以上是对疑难二的回应。


15 难题三:回溯时间性

刘任翔:疑难三是差异存在论所遭遇的“差异要么是先行的现成存在、要么是被随意编造的”这一两难问题。为了解决这个两难,我采纳了自己之前的工作里提到过的一个概念——回溯时间性(retroactive temporality / nachträgliche Zeitlichkeit)。

我们常识中的假设是:一个东西是否被我们发现,并不会改变这个东西的存在方式。替代这个假设的方案则是:在我觉知到事物之前,屋里并不存在明确的事物,而只有一个尚未差异化的意义场。我们不知道有什么,但是我们知道可能会有些东西,即有一些所谓的前理解。因为我们对一个屋子里“该有些什么”有前理解,所以看到有些东西会不以为然,看到另外一些东西又会觉得惊奇。而在我们进来的这一刻,意义场的差异化活动发生了。不过,说我们把它差异化也好,说它为我们自行差异化也好,这都不是在强调差异化这件事是我们“干”的。我们只是参与了这件事情,而不是在主体的唯意志主义(voluntarism)的意义上做了这件事。我们的参与,伴随着这个意义场的自行差异化(self-differentiation)。当我们参与的时候,意义场被首先差异化为“桌上有杯子”和“桌上没有杯子”两种可能性分支;然后,区分开的两个可能性分支中的一支成为了现实。桌子上有杯子的可能性实现了,并被我们认识到。这两个环节就是我们参与意义场时发生的事情。

但与此同时,还有另外一件事情与这些事情一并发生:通过我们的参与所发现的东西,还具有一个“往回走”的时间箭头。这个箭头指向我们参与之前的时刻,并使我们相信:并不是我们的参与使得明确的事实作为结果显现出来,而是事实本来就已经在那儿了——这就解释了常识中对事物的变化和意义显现的理解。回溯时间性意味着:恰是通过与事实实现同时的一个回指的时间指向,事实成为了总是已经(always already)在那儿的东西,由此对事实的现成在场的常识解释才得以可能。

我们一般认为时间是单向的,但时间差异化的存在论必须要引入回溯时间性以解决两难问题。通过回溯时间性,我们可以这样面对两难:

事物的规定性不是被我们臆想着制造出来的。我们看见杯子这件事情,没有在物理层面引起任何关于桌子上的杯子的变化。也就是说,确实是我们走进来时“发现”了杯子,而不是发明了它。但如果让我以最准确的语言描述我发现的内容,那么说发现“桌上有个杯子”是不准确的。准确地说应该是:“我走进来发现桌上早已有一个杯子”。“才”体现了我的参与对意义场发生差异化的作用,而“早已”则体现了往回指的时间箭头,即回溯时间性。

一方面,事物的差异化不是跟我无关的,而确实是我参与的。另一方面,差异也不是我瞎编乱造出来的,因为我参与其中时所扮演的角色不是去编造发现的东西,而就是发现东西——准确说来,是参与将它构造为已然在此。以上是我对第三个问题的解决。

至此,通过引入时间性,借助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狭义时间性客体展开方式的熟悉,我回应了存在论层面上的三个疑难,并提出了自己的时间差异化的存在论。根据这种存在论,在任何一个参与事件(或称之为真理事件,event of truth)之中,发生的事情是意义场的差异化、回溯的时间指向、以及本地性的差异化结构在自身中的不断展开:区分诸环节、并由此实现它们的“粘性”,实现“过渡综合”。

通过这些,时间差异化的存在论解释了我们为什么如今会常识地觉得一个东西之中的差异早已现成地在那儿。我们遮蔽了所有差异化的过程,把它的结果悉数堆在事物中,还把往回指的时间箭头构造出的“总是–已经”误解为“一直都现成地存在着”。这些遮蔽导致了现成者的存在论对今天各种思想的支配。

除了解释现成者的存在论的来源,时间差异化的存在论还能充分解决现成者的存在论的二手显现问题。后形而上学的差异存在论没有彻底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时间差异化的存在论能回应它。


16 方法论的说明;自反性测试

刘任翔:而且,时间差异化的存在论并没有理论的首要原则或公理。我论证它的方法就是诉诸我们对于一个时间客体如何展开、如何对我们有意义的现象学描述。换言之,它的根基恰恰是我们对于自己的时间性存在的前理论的熟悉。

只有像我们这样的对时间性存在具有前理论熟悉的存在者,才可以提出一个如时间差异化的存在论这样的理论。也就是说,熟悉总是先于理论的。我做的事情只是把这种熟悉尽可能如其所是地带到理论层面。而如果不把它如其所是地带出来,就容易在理论层面造成其他的新误解。

同时,将对时间性的熟悉进行理论化这件事本身,也是一个时间差异化的过程。澄清出一个理论,就是从前理论的熟悉中差异化出概念和论证,并在其中进行选择、组装。总之,理论化的过程也满足意义场的时间差异化的结构。这样一来,时间差异化的存在论反过来可以运用于它自己,用来解释它作为一个理论的产生过程。在我看来,这种自我解释的能力是一个成熟理论的标志之一。有很多理论不能解释自己的产生,比如之前提到的自然主义。自然主义把事物定义为被钉住的东西,又要预设能钉住东西的东西,但这个被预设的原则性的东西又还处于它所描述的被钉住的自然中。自然主义就没法通过这个自我解释的自反性测试(reflexive test)。而时间差异化的存在论可以解释它自己的发生。


17 反馈一:充足理由律的侧重点

刘任翔:接下来请大家批评。

黄笛:你在讨论莱布尼茨的地方提到了他对于根据的说法。我觉得莱布尼茨在这些说法中所做的应该是对根据进行规定,而不是说像翻译后的英语there is a reason why所表示的意思。我们看它后面拉丁语的句法是ratio est,然后跟着的是一个引导出的从句。这里的意思是说:根据是这样一种东西,为什么宁可某物存在而不是不存在。也就是说前面的英文翻译其实应该是 reason is why。第二句的拉丁语的最后一个单词的对应英语应该是than another,不是anything。他在这里说的是:根据是为什么宁可某物这样存在而不是别样。第三句则是otherwise。

刘任翔:我先回应一下。

这里的英语是我直接从海德格尔论莱布尼茨的书里拿过来的,相当于是对海德格尔原文的英语翻译。海德格尔的原文是Es gibt,英文翻译为there is。所以这里确实有海德格尔自己的添加,本来则确实是像你说的是对于ratio或者根据的一个定义。

但是海德格尔还有一个做法被我在引文里隐去了,他会把ratio est 的est给打上引号,做一个凸显。他要达成的目的是:这里不仅仅是在以“a是b”的句式说ratio的定义。一般的句式用法会认为“a是b”的句子是在给a一个定义,但海德格尔认为首先要考察的是ratio的存在,而不是它的性质或者它的本质。所以海德格尔翻译成Es gibt其实是要突出:首先让我们惊奇的不是理由或者根据所具有的性质,而是“有”根据、“有”理由这回事。

黄笛:我看到海德格尔在《论根据的本质》里面也提到了充足理由律的这三点,他在这本书中认为莱布尼茨是在对根据的特性进行说明。

刘任翔:明白了。但你提这个问题跟我论证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因为我完全可以承认莱布尼茨是说明理由的特性,但我这里只是想要把重点放在“是……而不是”(potius… quam…)上。我只是想强调莱布尼茨的表述中有这个结构,没有必要在海德格尔的层面上工作。


18 反馈二:对差异存在论的批评

黄笛:整个来看,我觉得这是一项非常有野心的工作。你说第四部分的自己的工作很现象学,都挺准确的,回溯时间性的想法也挺有意思。从大的方面说,我最大的一个不确定是你对于你称为差异存在论,即德勒兹这派的工作的处理。你在这里对他们采取批判性的立场,你后面还会继续讨论他们吗?

刘任翔:我暂时还没想好。

黄笛:批判他们的主要理由是他们的理论去人化了,且他们在去人化的趋势中以一种非常奇特的方式和之前的自然主义产生了一些相似。思想的历程是这样的:最开始是自然主义,然后是先验哲学,后来德勒兹他们在反先验哲学的时候认为自己在开一条新路。而你认为他们开新路的同时在某些方面又回到了自然主义。

但是我没搞明白的是,第四部分你自己的工作和你之前对他们的批评之间的关联到底是怎样?显然德勒兹他们对时间性问题谈了很多内容,你谈的这种时间性很可能在他们那里也会谈到。

刘任翔:他可以消化我说的东西。

黄笛:对。问题是,你重新摆出了现象学的时间性分析,而这个东西怎么能够对差异存在论有批判效果,这一点我还没太看明白。更具体地说,你在第四部分又提到差异存在论的时候,提了一个两难的说法。我想先知道,这是他们自己提出来的两难,还是别人已经有这样批评,还是你提出了这样一种批评?

刘任翔:是我考察了他们的论证方式,发现他们的论证是基于“因为这样不行,所以只能那样”的逻辑——因为“现象是我们随意编造的”这件事不行,所以它们必须已经在那儿。我由此认为他们在论证之初预设了一种非此即彼。这是我从他们的论证方式中抽取出来的,不是说差异存在论自己认为有两难。

黄笛:看起来这个批评跟你前面的批评不完全一样。前面的批评更多是阐明态度:去人化是大家都知道的、他们自己也很清楚的立场,而你的态度是展示去人化后会有怎么样的后果。后面这个两难看起来则要更技术化一点,好像是更直接的一种批评。但也因此,后面这个关于两难的批评就显得有点短促,而且也没有注释,不知道是在具体批评谁。如果这个关于两难的批评是你觉得比较有效的批评,我觉得可能可以把它多展开。

你还提到了回溯时间性,认为它对解决两难有帮助,我觉得这个点还挺好的。

刘任翔:我其实还想单独写一篇关于回溯时间性的文章。回溯时间性在一些别的问题下,比如真理问题下来讨论会特别合适。比如用这个概念讨论科学发现中的真理是怎么回事:我们为何可以说,即使刚刚发现了牛顿定律,宇宙仍然是“一直都”服从牛顿定律的?

黄笛:你对于德勒兹派的批评,能再稍微具体地阐释一下么?

刘任翔:主要的一个观点是:我们一直以来面临的一个危险是把意义场的中心和边缘扁平化——在讨论时间意识的时候把滞留(retention)跟原初印象(primary impression)当成在存在论上同质的东西。如果我们想要不把它们当成同质化的东西,那么同我们的直接经验最切近的做法就是考察时间客体的显现是怎么回事。所以我的潜台词是:德勒兹式的差异存在论没有能够认真对待时间性中的一个含义:区分中心和边缘。根据我的分析,他们还是把它扁平化了,至少在人这个层面上没有区分开。他们可能在非人层面上保留了不扁平的起伏,但还是低估了主体性在其中参与的程度,低估了“我们”的角色。

黄笛:我总的感觉是你对他们这一派批评得有点快。你刚才说的这些如果能够展开的话,我觉得也会是挺有必要的工作。你的整体工作的一个原创性就在于超出原先哲学立场的同时,又并不直接落入德勒兹这一派。所以你很有必要做的一件事就是以各种方式展示你对德勒兹派的批评。如果你对时间性的分析能够指出他们的一些根本缺失,我认为有必要花更多的时间去分析德勒兹自己的文本,比如批评他对时间性的讨论。

刘任翔:我后面有一章关于时间,还有一章关于主体性。那两章会是去跟他对话的好机会。


19 反馈三:意义丧失问题的引入方式

黄笛:我觉得前面还有一个走快了的地方。你谈到意义的丧失问题,并且是从我们的生活感受引入了这个问题,然后认为这个问题背后存在着意义与时间的脱节问题。这项诊断在第九页这个地方又说了一次,你认为现成者的存在论中对无限者的预设导致了意义的丧失。这是不是太仓促了?

你认为近代以来是因为预设无限的理智而导致意义的丧失。但在中世纪的时候,也有一个很有秩序的宇宙和无限的理智,但还没有意义的丧失。大家一般的看法似乎恰恰是近代以来用无限理智保证了秩序的阶梯,然后又以某种方式引向了一种意义的丧失。你基本的想法则是:如果事物对我们的显现是二手的,本质上没有任何新的东西发生,意义就会丧失。这是不是快了一些?在一个非常稳靠的世界中,周而复始的世界中,在一切都有明确的目标和指向的世界中,比如但丁的世界,当然没有什么新鲜的事情发生,一切都是神指定好的。但是这并不直接地让我们感到意义的丧失,反而更像是过多的意义?

刘任翔:谢谢,这个问题特别好。我其实要澄清我理解的“意义”是什么。而且其实在这点上,我跟“后形而上学”是同一边的:只有“引爆世界”才有意义,限在现成的世界中就没有意义。

你提到我对意义丧失的时间定位是“近代以来”,我觉得这可能揭示了我的“思想史的阑尾”,需要把它切掉。我英文其实没写那么明确。我写的是:the loss of meaning which we have sensed since the rise of modernity,而没有说它本身是近代以来才发生的。我一直想把它作为一个其实在希腊开端处就有端倪的事情。然后世界在中间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被逐渐填满,直到有一天我们觉得什么东西都逃不出去了,感到世界已经成了“炸不动”的确定世界了。我可能还是要更坚决一点,把它变成一个纯概念的问题。

黄笛:对。这些内容的引入给你增加了极大的论证负担。你要谈我们生活的意义丧失的话,不能这么快就直接到非常抽象的本体论,还有很多东西需要论证。

戴碧云:我其实跟黄笛老师的问题是一样的。我感觉你直接预设了一个灵知主义的视角,直接预设了笛卡尔之前的世界已经开始了无意义的进程,但我们似乎普遍不这么认为。我们当然会说亚里士多德确实是自然主义者,但你好像就此直接认为亚里士多德认为这个世界是无意义的,而我们普遍不这么认为。

刘任翔:我当然没有说任何我所批评的人自己就认为世界无意义。

戴碧云:但是大家一般认为,前现代的世界是一个有秩序的世界,而这是有意义的。所以我困惑于你在这里要怎么处理它们?

刘任翔:我现在能想到一个方式是:我在规定意义的时候给它一个技术性的定义。不过,我不是希望让历史上认为世界有意义的观点中的“意义”一定要落入我定义的意义范畴。我的工作还是对我们当下的情况做一个诊断,而不必把问题追溯到某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

换句话说,我是承认我们现在已经在这种境地中了,已经走到了这种让我们自己有危机感的境况之中了,然后我去挖掘导致现在的危机感的一些先验前提,而不是历史前提。这又涉及到我们讨论思想史时出现的问题:如何设想先验前提不在历史中?

戴碧云:但我还是觉得,不能直接通过诉诸先验前提来避开一些历史问题。如果你让我承认说亚里士多德的世界已经是个无意义的世界,我无法承认。但这篇文章目前确实给我这种感觉。

刘任翔:那我修改的时候再想一下怎么样使得大家知道我事实上想做什么。比如我其实并不想反对亚里士多德,我对他的把握也不足以让我在这个层面上反对他。我想做的更多还是把这种现成者的存在论在我定义的框架下问题化,而并不把它随便安在一个关键思想家头上。

黄裕生:概念的推导不应该牵涉这个问题。你当然不是说亚里士多德认为世界是无意义的。你是要解释为什么今天的虚无主义觉得这个世界是没有意义的。你对这种虚无主义做了原因上的解释,第一是因为世界是现成的,第二个因为预设了一个最高理智的设定,导致了我们生活在一个二手世界里面,因此才会导致后来意义的丧失。而黄笛和戴碧云两个人其实是要质疑这个解释。这个质疑是说:我们今天的确有意义的丧失感,但是我们可能永远生活在二手世界里面——这件事情并不是导致意义丧失的原因。

另外,你整个工作延续的是海德格尔的思路。海德格尔要解构现成(Vorhanden)的问题,认为这个世界之真实不在于Vorhanden。但有一个问题是:海德格尔不是要追求意义,而是讨论真理(Wahrheit)。他是认为真理的、本真的、原初的东西不在现成的东西里面。他的思路至少可以自洽,但你把这变成了意义问题,这样能不能连贯起来?


20 反馈四:回溯时间性的进一步根据

黄裕生:我觉得最有意思的一点是你最后讲的时间的回指箭头。你现在对这个时间箭头的说法其实是给出了一个说明。你说明了这个时间箭头能解释我们为什么能够把一个旋律听成一个旋律。你还说明了这个时间箭头能解释我们为什么会认为一个杯子(存在者)“原来”就有。其实它并不是原来就在那儿了;首先只是一个意义场,通过回指的时间箭头杯子才被形成在那儿,我们才会这么想它。这个说明我觉得很好。

但关键就在于这个时间箭头是怎么来的,这就必须对你所理解的这个时间箭头做出一个交代——为什么会有这个时间的回指箭头?我觉得这可能是你这本书里面需要讨论的最重要的问题。

你现在很多工作只是对时间的一个描述,比如皱褶、展开,虽然很有意思,但为什么时间是以皱褶的方式展开?

刘任翔:我觉得对于皱褶的问题,我目前还能从现有的说法里解释出来。但是回溯性的时间箭头在我的想法里至今为止还是一个特设性(ad hoc)假定,我没有办法给它进一步的解释。现在的问题是,是在时间本身之中给它寻求进一步的解释,还是索性把它变成第一原理。如果它是第一原理,它就可以直接解释别的事情。

黄裕生:但它为什么是第一原理还是需要得到解释。我可能还是会要求你做这件事。为什么它是第一原理?你不能说它“就是”这个箭头。

黄笛:其实可以用第一原理去解释别的问题,然后再让整个过程成为第一原理的证明。

刘任翔:这个思路就有点像最佳说明推断(inference of the best explanation),或者溯因推断(abduction)。我再想一想。


21 讨论一:回溯时间性与横意向性

任逸:我补充一个思路。回溯时间性和胡塞尔那里的滞留的横意向性(Querintentionalität)有没有关系?你有没有思考过? 

刘任翔:你的意思是横意向性的延展可以逆着客观时间的方向走吗?

任逸:他为滞留区分出了横意向性和纵意向性(Langsintentionalität)。横意向性指向时间客体,纵意向性指向滞留的滞留,即滞留的变异(Modifikation)。所以我感觉这个回溯时间性有一点像滞留的横意向性,在《内时间意识现象学》的最后一部分被讨论过。

以及,关于你的整个解释,我感觉在后面缺少了一部分,就是时间和意识的关系部分。边缘、中心或者说意义场是不是能完全脱离意识来讲?我的观察是,目前的整个内容都没有提到意识和时间的关系问题。

刘任翔:这确实是一个问题。你说的第一点是很有希望的道路,我之前从来没有想过这个事情。

任逸:这个可以参考耿宁(Iso Kern)的解释。

【注】有关耿宁对时间意识的解释,参见:015|耿宁论时间意识

黄裕生:对,其实刚才我就想给你提,没来得及说。可不可以把回溯时间性跟时间意识结构一起来讨论?

黄笛:回溯时间性不是往回走么?而横意向性是朝向世界。为什么会觉得它俩有关系?

刘任翔:也许它们遵循类似的逻辑。从“当前”优先的立场出发来说,滞留还是基于原印象的爆发。所有的滞留都是在原印象爆发之后才成立的。但是横意向性的概念是要说,如果我能够认识到事物中的各个环节的历时同一性的话,我同样可以设想这些环节的同一性在原印象爆发之前也成立。我的大致想法是,意向性能够向潜在(potential)、或者更准确说来是虚拟(virtual)的层面延伸。而我们通常是认为,现实是从那个潜在的层面实现过来的。回指的时间箭头恰恰是要往那边探,甚至是往那边覆盖。

黄笛:但你的这个回指其实并不是回指到意识之中的。我会觉得胡塞尔在分析听一段音乐的时候,他所说的对象首先是我们直接体验到的对象,是在时间之流中直接体验到的对象。而你说的回指,如果我的理解没错,它好像在构造的层次上会更高一点。它更像是对事物自身的回溯性的充实和改变,涉及到了对事物自身的构造。

【注】有关黄笛这里说的“更高层次上的构造”,参见下文中有关“高阶理念对象”的内容:019|德里达:理念何以历史?

22 讨论二:捍卫物的自在

黄笛:你在批评现成者的存在论的时候,说它的问题是有一个限度——事物由完美理智保证而有自在的存在方式,这就造成了一种彻底在场的形而上学。你要批评现成者的存在论,然后要给出一个更加时间化的存在论。但我想,这个对立是不是划分得太干净了?一方有一个完美理智保证,而且是通过完美理智的彻底在场来保证,通过细节毫发毕现、明白如昼的彻底在场来保证事物自身的自在。另一方是你的时间化的存在论。有没有中间点?

比方说,康德式的物自身就不是明白如昼、彻底在场的。在康德的系统里,的确有一个理智悬设在那儿,但物自身不是对这个悬设的理智呈现出全部的规定性。规定性的呈现仍然靠人的认知能力。

胡塞尔也会使用物自身的概念,他会探讨“自身” (An sich)是怎么构建出来的。当然他的讨论很复杂,涉及到所谓康德意义上的理念在构造中的作用,有时候他说这是一种目的论式的理念。这种理念的构造同样也不是指完美理智注视下的彻底在场,而是以另一种方式给予我的。胡塞尔会说它也是一种具有明证性的给予,但不是通常的“看到”意义上的给予。

我基本的问题是:我们是不是要放弃一切含义上的“自在”?在你的靶子和你的建构之间,“自在”这个概念是不是真的能够或者应该完全放弃?

其实胡塞尔对回溯时间性有类似的分析,不完全是在他对时间意识的讨论里,而也在他对知觉的分析中。我原来看这个杯子,我期待这个杯子整个都是黑的。当我从另一个角度看时,可能发现杯子从那个角度看有花纹。新的“看”对这个杯子“本身”之所“是”有回溯性的影响。我进行了新的“看”以后,就意识到这个杯子一直以来就是背后有花纹的,而不是说现在、从这个时刻起才有花纹。胡塞尔这类分析回溯时间性的讨论,涉及到的是自在的构造的问题。

好像无论如何,从现象的角度来讲,我们还是需要这样一个自在的维度,一个类似你说的“对现成者的预设”的维度。它是我们的自然态度(而不是自然主义态度)的一部分。那么,你的存在论是怎么对待这一部分的?是要把它更正掉,还是怎么样?

刘任翔:我认为有关“自在”或“物自身”的问题背后还是上帝以什么方式存在的问题。我可以接受一个康德意义上的上帝,因为它不是我所说的那种完美理智。

物自身怎么在新的存在论中设想?我能够认可的物自身概念是“超越”或“超出”意义上的物自身:无论我们怎么把握一个东西,它总归是超出把握的,是不可被穷尽的。这个层面上我可以承认物自身,但是我不倾向于把物自身理解为预设了一块全部的物所焊接到的、承载着所有物自身的“板”,也就是说我不承认有“物自身界”或“物自身整全”这样的东西。我倾向于认为每个物是自主的、各自差异化的。这是我后面要做的一个工作。


23 讨论三:物的自主性和自由

黄裕生:每个物是自主的,还是自足的?

刘任翔:自主。

黄笛:有点像庄子说的独化。

刘任翔:这就是我为什么要说,存在自身是有限的、本地化的。这说的就是物的“自主”这件事。只是目前没有什么特别合适的概念来描绘它。

黄笛:这和泛灵论区别大吗?

刘任翔:你说的泛灵论是指谢林的泛神论(pantheism) 还是万物有灵论(animism)?

黄笛:万物有灵论。

刘任翔:说我这是万物有灵论,我也可以接受。可以说是种万物有灵的形而上学,但是这个“灵”不是指传统意义上的灵魂或意识。

黄裕生:你用的概念是“自主的”,不是“自足的”。就它们的关系来说,自足的一定是自主的,自主的则有一定程度的自足,但不是绝对的自足。

比如,人是有限的理性存在者。人是自主的,因此是有限地自足的;除此之外无法设想人的自足性。而如果人是自主的话,人就是自由的,因为自由的基本含义就在于由自主性定义的有限自足性。

刘任翔:是。不过我需要明确说明的是,虽然这确实是时间差异化的存在论的一个推论,但是我需要为此重新定义自由。

黄裕生:谢林在《论人的自由的本质》里,把整个自然都看作一个自由地走向自身的过程。他用了一个词叫做“自身持立”(Selbstständigkeit),自己可以站立。这个意义上它还是自主的。

刘任翔:我可以承认这个东西,但是我还是要区分两种自由:显现者的自由,和事物为之显现的那个“谁”(Woraufhin)的自由。或者说,要区分在场域之中前来照面者的自由,和场域的守护者的自由。后者通常被我们称为主体,而我依据新的存在论重新解释了这个“谁”。不管“谁”是否具有凭自己打开一个场域的能力,他都参与了这件事。

这个区分不是存在者层面的。不是说有两类存在者:此在和非此在的存在者。区分是存在论层面的。即便我认可一切事物的自由,这种自由也跟我所说的“谁”的自由是两回事,尽管我们作为人可以同时拥有两种自由。物的自由是我们作为经验主体的自由,而“谁”的自由是我们作为先验主体的自由。我不太倾向于把自由全还原到一个层面上。


24 讨论四:如何设想绝对者?

黄裕生:你认为这样的论证能排除绝对的理智存在者,对吧?

刘任翔:我不是要排除绝对的理智,只是悬置它。

黄裕生:但不排除,你就无法解决你说的二手显现问题。

刘任翔:不一定。绝对者可以以非常多的方式被设想。没有必要把它理解成一个起保证作用的、像世界的CPU一样的东西。

黄裕生:但既然你不排除绝对的理智存在者,即使只是设定它,这个世界对它来说就一定是现成的,而对我们来说总是二手的,只是在我们眼里才是新的。

刘任翔:也许。但是我作为人,制作一个关于人的理论的时候,没有必要去管绝对理智是否存在这件事,没有必要把它把握为对我们的威胁。所以我既不是说要设定它,也不是说我们一定不能设定它。

黄裕生:你是通过这个方式保留了你的一手世界。

刘任翔:但是真是要再想想怎么能论证得完善。

黄裕生:但这提法有意思:一手世界和二手世界。为什么二手世界就没有意义了?

刘任翔:可能是因为我在内心深处还是不能理解,绝对理智凭什么独占整个的一手世界,凭什么意义非得由它设定才能成立?

黄笛:海德格尔不是有一个方法论的无神论吗?你基本上比较接近这个思路了。

刘任翔:我觉得他还是把神的问题转化为神性(Gottheit)的问题。

黄笛:不是说他后期的想法。是他前期提的一个方法论。

黄裕生:就是在方法上把神先排除掉,或者说不承认、不预设一个神。

刘任翔:谢谢大家的意见!如果后续又想到什么,请随时和我说。咱们今天就先到这儿。

时间与理性(第一届工作坊)

自康德以来,对时间的反思便成为理性批判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后康德哲学的发展中,时间的概念逐渐被赋予了更为深刻和多层次的含义,不仅是外在世界的度量,更是内在意识的流动,是理性与非理性、确定性与不确定性之间相互作用的场域。欧陆哲学或许不构成统一的传统,但时间可以被视为诸多异质哲学流派运思的汇聚点,在现代和晚期现代处境下理性反思和反思理性的抓手。

本次工作坊聚焦时间与理性在欧陆哲学传统中的演变与发展,着眼于康德以来欧陆哲学中的几个关键人物(黑格尔、克尔凯郭尔、柏格森、胡塞尔、海德格尔、德勒兹),在不同视角的交错和碰撞中共同探问时间的结构与力量、理性的本质与边界。

主办单位

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
华东师范大学知识与行动研究中心
华师大-耶拿人文社科联合研究中心
中国社会科学院登峰战略西方哲学优势学科

会议报告

  1. 意向流形与超越论现象学

马迎辉(浙江大学哲学学院)

胡塞尔在描述心理学阶段陷入了行为现象分析所必然导致的“直观与被给予性”、“内感知与体验流”的双重悖论。经历时间流形和空间流形的探讨,胡塞尔在《观念》阶段最终将自身展示为“一维流形构造二维连续统”的意向流形结构确立为现象学的新基础。只有根据此流形结构,我们才能真正理解超越论现象学的形式概念、纯粹意识、能思/所思的相关性、本质直观以及构造观念等核心问题,而且也才能在现象学的科学论和人性论这两个维度上揭示出现象学的深度、边界和新问题。

评议人:王洪赫(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

  1. 在神学与哲学“之间”——以永恒和瞬间为线索对克尔凯郭尔与海德格尔的一种可能互释

邓定(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在海德格尔看来,克尔凯郭尔是存在哲学的先驱,其思想无法被框定于“神学”或“哲学”的范畴,而是处于两者“之间”。克尔凯郭尔因此被当作一位“宗教思想家”。反过来,海德格尔对克尔凯郭尔的刻画也适用于他自己,这一点在其对克氏的永恒与瞬间概念的诠释、批判和转换中尤其明显。本文基于这样一种“之间”的视角,试图澄清克尔凯郭尔视野下的永恒与瞬间问题,同时呈现海德格尔对它们的批判和存在论转换。本文亦从克尔凯郭尔的哲学立场出发,重估海德格尔的“之间”哲学所面临的内在困境。

评议人:梁晓涵(同济大学人文学院)

  1. 康德、胡塞尔与时间的统一性之谜——比较《纯粹理性批判》与“贝尔瑙手稿”的尝试

谢裕伟(中山大学哲学系)

尽管康德和胡塞尔二人经常被相提并论,而二人也都被承认为时间问题史上的重要思想家,但两人在时间理论上的对话却很少被关注。胡塞尔在他的三部以时间问题为主题的文稿中,只有“贝尔瑙手稿”提及过几次康德的名字。不过这仅有的几次提及值得关注,胡塞尔在其中特别关注康德将时间看作感性形式的学说,以及关于时间统一性问题的思考。本报告以时间统一性问题为线索,讨论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提出“只有一个时间”这一论题的背景,以及康德在论证此问题上的迟疑。胡塞尔在“贝尔瑙手稿”中通过讨论滞留与前摄之间的动机引发的交织关联,以内时间意识的原综合的方式来论证时间的统一性。报告的最后比较了康德和胡塞尔在原初时间的理解上、分析方法上以及在讨论“时间统一性”时的论证结果上的差异。

评议人:钱康(复旦大学哲学学院)

  1. 运动优先还是时间优先?论德勒兹的三重时间综合

郑旭东(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

本报告旨在从“时间在先还是运动在先“这个经典线索出发,考察德勒兹《差异与重复》第二章中三重时间综合的推演逻辑。时间与运动之关系的问题是德勒兹本人梳理时间哲学史时采纳的视角,但将之用于德勒兹的时间哲学时,我们发现一种模棱两可之处。这种模糊性也关联于解读三重综合所采纳的次序:如果从第一综合(现在)基于混沌中的重复得以发生来看,似乎是运动(运动中的重复)规定了时间;但如果从第三综合(未来)作为结果来看,未来是“空的时间形式”或“脱节了的时间”,因此时间不依赖于运动并先于运动。通过考察三重综合渐次演进的逻辑,本报告指出,三重综合既是一种上升,即时间逐渐获得其充分规定的过程(从运动到时间),但也是一种回溯,即找到逻辑起点上的混沌作为这些时间规定的根据(从时间到运动)。德勒兹那里的时间发生学因此最终不是从运动到时间(或相反)的简单次序,而是从混沌到运动-时间的发生,这恰恰对应着更广义上从潜在到现实的本体论过程。

评议人:黄笛(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

  1. 朝向一种新的宇宙生机一元论——重思柏格森的时间观

尚静(同济大学人文学院)

在巴巴拉斯看来,柏格森对生命问题的处理是失败的,因为其保留了二元论,一方面过度强调生命的意识面向,一方面又将生命解释为一种对质料的应激性反作用力。然而通过对柏格森文本的辨析,我们可以发现,与生命完全对立的、作为生命体验的外部原因的质料概念,以及与物质完全对立的、完全无广延的生命感受概念,其实都是理智的某种幻相。实际上,通过对时间的身体化或质料化和身体的时间化过程——即对纯粹回忆现实化为当下感知身体的过程的澄清,柏格森试图通过具身的运动或行动概念去调和广延与非广延、质与量、必然性与自由的二元对立,并将质料和整个自然整合到生命的动态生成之中,因而打开了建立一种更丰富的宇宙生机一元论的可能性。

评议人:王士盛(南京大学哲学系)

著作研讨会

书目:《从自然时间到精神历史——黑格尔耶拿哲学体系规划研究》,商务印书馆,2022年

作者:余玥(四川大学哲学系)

本书主线为“从自然时间到精神历史”,属于对体系规划中“实在哲学”(即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部分的研究。本书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呈现黑格尔在时间问题上与诸家的争论,这些争论的中心是时间与“虚无主义”和实在论的关系问题;第二部分是关于体系规划自然时间的研究,也就是为什么要有自然哲学,自然和逻辑是何关系,以及自然的实在进程如何的研究;第三部分主题为时间的消灭和历史的诞生,它关系黑格尔精神哲学的兴起,意识与历史、语言等诸多问题,也关系到从自然实在到概念实在的转换是否合法的问题。三个部分共同构成黑格尔耶拿体系规划整体面目及其重要性的独特切面展现。

与谈人:倪逸偲(浙江大学哲学学院)、王骏(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崔琳菲(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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