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9|论内在的、泛化的有限性

本期中刘任翔探讨了有限性的问题,批判了传统形而上学对有限性的外部定义,并提出应从内部澄清有限性。他通过分析人类的内在有限性,探讨时间与存在的相互依存关系,强调有限者在时间中展开的重要性。文中涉及了海德格尔的思想,并借助现象学、灵魂与主体性等概念提出动态分析。从个体化到普遍化,刘任翔希望重构哲学视野,强调应尊重每个存在者的独特性,同时承认我们作为有限者的共同体及其在宇宙中的位置。

【按】本系列推送来自刘任翔于2023年5月在清华大学瞿旭彤老师的讨论班上报告的《假以时日》(Meaning Takes Time to Unfold)书稿章节。该书于2025年3月出版,本系列对应出版的书中第五章。本站上能够看到第二章(从现成存在到时间差异化)第三章(时间:主观主义和非人主义的两难)第四章(先验时间视域的自主性)的相关内容。刘任翔希望在此向给书稿提出批评意见的师友致谢。

1 引入:有限性问题的内在张力

刘任翔:有限性问题不是哲学史中随意的一个的问题,相反,对有限性的探问一直有某种“回指性”。当我们追问有限性,试图给出一个关于有限性的陈述的时候,我们永远要看这个陈述本身是否足够尊重有限性,是否符合我们作为一个有限的追问者的角色。这里有一个内容和形式互渗的问题。从我的这篇文章的角度看,有很多哲学理论——尤其是传统形而上学理论——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形式(论证方式)和内容(论证的人类的有限性)不匹配。一方面这些理论论证人类是有限的,另一方面进行理论工作的人试图自外于自己的有限性(如瞿老师所说的“与神相似”),所以出现了一种张力。

我在这篇文章里采取一种替代性的方案:如果我们作为追问者彻底尊重自己的有限性,我们会得到怎样的有限性概念?以及,这种概念会对哲学的言说方式、思考方式有什么影响?

这解释了标题的第一半,Intrinsic Finitude(内在的有限性)。内在的有限性指:1、我们作为一个有限者,在有限性的内部去澄清它;2、我们所澄清的有限性是从其内部生长出来的,而不是从外部被构造的。

我试图根据人这种存在者的模型来澄清内在的有限性,因此到第四节为止,我都只论证了是一个内在地有限的(intrinsically finite)存在者。但我最终想把内在有限性的模型推广到任何意义上的存在者,也就是说,任何存在者的存在都是内在有限的。这就是文章标题的另一半,Generalized Finitude(泛化的有限性)的含义。


2 有限性何以泛化:时间和存在的相互依存

刘任翔:这里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有限意味着什么?时间和存在有一种相互依存关系,依存关系是指,任何存在方式都必须依照某种时间性来理解。与此同时,一切时间概念都应该回溯到一个存在论意义上的时间概念,而不是以钟表时间或主体设定的时间为根基。在时间与存在的这种相互依存关系中,我们发现,对于任何存在者来说,其存在和时间是直接相关的,因此不能把从永恒观点出发对存在者的描述当作对存在者的最终描述。也就是说,不能从传统意义上神的理智(divine intellect)出发,来定义存在者的本质;相反要把存在者的本性理解为在时间之中(有限地)展开的。

问题在于,当我们把存在和时间联系起来,这个在存在概念中与时间相关的有限性有多基本?一种常见的做法是把有限性限定于有限存在者各自的内部,而默认那能够直观到或描述所有有限存在者的视线本身是无限的。在这种方案下,有限性会成为事物向我们显现的有限性。比如这句话:“我们人类是有限的”,我必须用几秒钟说出这句话,大家也必须用几秒钟听到;但无限理智瞬间就能把握我说的话的所有内容。

预设无限理智的视角,这是一个比较保守的方案。而我在这里想要提出一个比较激进的方案:按照时间来考察的“存在”概念,不仅适用于事物向我们显现的方式(the way in which things manifest themselves to us),而且一般地适用于事物显现的方式(the way in which things manifest themselves tout court)。在这里,“显现”并不预设某个原则上不可显现的“背后世界”,不预设现象和本体的二分;显现等同于所谓的“开显”(Offenbaren)。

这是我在本节想要迈出的一步。那么是什么有可能阻碍我迈出这一步呢?我发现,传统哲学中有两个相关假设。第一个假设是,有限性是从外部来定义的。比如我们说,“一个人不能在某一时刻同时存在于世界上的所有地方”,但我们是外在于这个人得出结论的,我们在说这句话时的思维(想象)仿佛真的可以同时存在于世界上的所有地方。第二个假设是,从外部定义的每一个有限者,都被限定于各自的范围内,在一个原本无限制的平面上于是有了一些限定性的圈;但从总体来看,无限的平面先于一切有限的圈。

我要辩护的立场正好是这两个假设的反面:有别于从外部定义的从内部定义,有别于划定范围之操作的“泛化”操作。


3 本章结构概述

刘任翔:我先在第一节引入了施泰因(Edith Stein)的在存在论方面的工作。现象学界一般更关注她对同感的研究,比较忽视她天主教转向后的存在论著作。相关著作题为Endliches und Ewiges Sein. Versuch eines Aufstiegs zum Sinn des Seins(《有限的与永恒的存在:向着存在之意义攀升的尝试》)。注意主标题中间的“与”(und)。施泰因认为,有限的存在可以通过攀升(Aufstieg)的方式达到永恒的存在,它们之间是一条连续的路,带有天主教的色彩。我参考的另一本书是Thomas Gricoski在2020年出版的重新解读施泰因的存在论著作(Being Unfolded: Edith Stein on the Meaning of Being)。我特别关注Gricoski对展开(unfolding)概念的强调。“展开”与事物随着时间的逐步显现相关,这也是我的书的前几章的核心概念。

Unfold与fold(折叠、褶子)是一对词。在默认情况下,事物的褶子是折在里面的。如果事物要开显,就要在时间中把褶子展开来。因此,“展开”对于事物的存在而言是要紧的,而非可有可无的。

接下来的两节是对从其内部设想的有限者的结构性分析,这里借用了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48节对各种类型的“亏欠”(Ausstand)的分析。第四节是动态的或动力学的(dynamic)分析,论证作为一个有限者“去”存在或存在“起来”意味着什么。对这个问题最简短的回答是,作为存在者,去存在就意味着有限化(Verendlichung)。第五节从此在的内在有限性出发,将该有限性泛化到一般意义上的存在者。

进入文本前需要解释一下,本章为什么要分两步走(第一步论证内在的有限性,第二步把内在的有限性泛化),以及为什么以这样的顺序进行,而不是先泛化有限性,再论证它是内在的。

我最终要论证的命题是泛化的有限性,即一般意义上的存在者在历时展开的意义上是有限的。但如果只是从外部考察泛化后的有限存在者(桌子、椅子等),我们事实上还是没有把有限性泛化,因为我们的外部视角本身不是有限的。我们无非是把有限性概念安置到存在者那里,但存在者在其中存在的场域或世界本身却仍不是有限的。这就没有达到泛化有限性的目的。因此,需要首先澄清从一个有限者的内部考察它的有限性意味着什么。

哲学追问源于我们作为有限存在者的困惑,我们只能从已经被抛入的困惑出发,试图澄清我们作为有限的此在的“此”意味着什么。这是我们澄清内在有限性时无法绕开的路。这里运用了一种笛卡尔式的思路,即考察追问活动本身的性质或预设,而预设之一就是,承担该活动的追问者本身是有限的。我们尊重自己作为追问者的有限性,再反过来论题化地澄清,这种从内部看到的有限性意味着什么。


4 时间性的“展开”的优先性

刘任翔:Gricoski解读施泰因著作时的核心概念是“展开”(unfolding)。这是一个“之间”(in-zwischen)概念,具体来讲,“展开”总是在本质性存在(essential being)和现实性存在(actual being)之间发生;每一番展开都是把本质性存在展开为现实性存在。Gricoski在解读这一关系时,和施泰因一样借用了亚里士多德的潜能和现实(potency and act,希腊语为δύναμις – ἐνέργεια)的对子。本质性存在是潜能(potency),现实性存在是现实(act)。

Gricoski想要论证,本质性存在和现实性存在这两者,没有一个在形而上学层面是基础的或在先的。在先的是两者之间的过渡,也就是说“本质性存在被展开为现实性存在”才是形而上学层面最基础的。这还是一种关系先于关系项(a relation which precedes its terms)的思路。

Gricoski举了一个关于树的生长的例子。如果本质性存在是第一位的、展开是第二位的话,那么有一棵树从种子长成参天大树,然后解体为组成它的元素,这一切就仿佛都在瞬间发生,这棵树会同时是有叶子的、没叶子的、开花的、枯萎的等等。这里的悖谬在于,在本质性存在优先的情况下,树所经历的所有环节被无时间地压缩在它的本质性存在中。相反,如果我们把展开定义为第一位的,就尊重了树所经历的不同环节之间的差异化。当树有叶子时,就不是没叶子的,这个“不是”是一个最基本的区分,而且这个区分是在时间之中产生的。当“展开”成为第一位的时候,突出的是作为“阻力”的时间,或者把同一事物的不同环节“抻开”的时间。

但Gricoski的陈述也有一些问题,有不够彻底的地方。他似乎认为本质性存在是可以独立描述的。依托与神的理智的相似性,我们可以在形而上学中说清楚一个事物在它的本质性存在之中是什么样子。他甚至会说,事物在本质性存在之中是一种同时且无时间的、对它的各种模态可能性(modal possibilities)的展开。但在我看来,这是种自相矛盾的说法:一种无时间的展开如何可能呢?如果各种可能性被压缩在一个无时间的、无限集中的点上的话,根本就谈不上展开,各自可能性彼此之间缺乏时间上的距离。

当我们依托神中心论(theocentrism)的形而上学陈述时——我们依托Gricoski,Gricoski依托施泰因,施泰因依托亚里士多德和托马斯主义传统——即便我们事实上想要给“展开”以优先性,我们还是会留着一个“阑尾”,即认为可以对本质性存在进行独立的描述。而我要干的事情就是把这个“阑尾”割掉,换言之,我只承认“被实现的本质”(actualize essence)这回事。我忠实于Gricoski所说的,“展开”在本质性存在和现实性存在之间,而“被实现的本质”本身就是一个一元中的二元(dualist unity)。它同时有两个面向:一是被实现的本质性存在(essential being insofar as it is actualized),二是对本质性存在的实现(actualization insofar as it is of essential being)。它们是一体两面的,而我们可以从“被实现的本质”出发,试图回溯性地发现那个被实现的本质性存在“就其自身而言”是什么样的。但这种发现只能是第二位的,是一个派生性的东西。这是我对Gricoski关于“展开”的描述的批评和激进化,即把他留着的神中心论“阑尾”切掉。


5 如何考察有限性:基于有限性而非无限性

刘任翔:第三节是对“如何从有限者内部考察有限性”的结构性分析。结构性分析首先要处理的问题是:一个人在思考有限性的时候,究竟能不能声称ta“免除”(exempt from)了ta所描述的有限性?究竟能不能“与神相似”,从神中心论的角度考察事物就其本身而言是什么样子的?

我首先列举了黑格尔的观点,黑格尔认为有限者可以在“隐失入无限”(passing away into the infinite)的过程中免除其有限性。他指出,那些认为从有限者出发的追问中找不到无限者的观点,预设了一种坏无限(bad finitude),即是对有限者的限度的单纯否定,似乎我们把有限者的篱笆拆掉,得到的就是无限者。而他所谓的真无限与有限者之间是连续的关系,有限者在认识到、把握到自身的有限性的同时,就凭借这个认识和把握的举动而超出了其有限性,这一整件事发生在思想(或精神)的层面上。

黑格尔的论证本身是有道理的,但他只澄清了好的无限概念和坏的无限概念之间的区别,而我认为他的论证建立在一种坏的有限概念之上。黑格尔只考察了我上节所说的“从外部定义”的有限性,没有考察从内部定义的有限性。事实上这也是海德格尔对黑格尔的批评的关键,包括我后文引用的Karin de Boer也认为黑格尔那里缺乏、而海德格尔提供的是一种激进意义上的有限性。接下来我将尝试从有限性内部澄清有限性。


6 外在的有限性源于内在的有限性

刘任翔:我依据的文本是《存在与时间》第48节,我们可以参考下表来理解第48节在全书中的地位。这个表格整理了《存在与时间》第一篇中提出的一些生存论概念,以及与它们相对立的概念。在我看来,表格中的A列是海德格尔想要澄清的内在有限的概念,比如说此在的在世存在、空间意义上的去–远和定向、与他人的共在、为他人的操持等等。这些都是从内部定义,即从此在对自己的生存论理解出发来澄清的概念。

与它们相对立的B列则是传统上借以澄清A列中概念的基础性概念。这些基础性概念本身预设了一个无限者的视点。在海德格尔看来,传统形而上学预设B以定义A,所以在那里是从外部来定义A的。而他要做的工作是从内部定义A,然后把B解释成是A的一种外推,即从我们对自身的生存论领会出发,经历了褫夺性的变样(privative modification)。

《存在与时间》中的位置AB
第二章,§12此在的在世存在(In-der-Welt-sein)现成存在的(vorhandene)世界与其中现成存在的人
第三章,§15上手存在(zuhanden)的用具(Zeug)独立于其使用的中性对象
第三章,§23此在的去–远(Ent-fernung)与定向(Ausrichtung)可测量的几何距离与方向
第四章,§26此在的共在(Mitsein)与为了他人的操持(Fürsorge)唯我论意义上的孤独主体
第四章,§27沉沦的、非本真的此在,即“常人”(das Man)一种无辜的原始状态,人从这种状态中“沉沦”
第五章,§29此在的情绪(Stimmung)先于一切情绪变化的无情绪状态
第五章,§32解释学循环非循环的、“逻辑的”理解
第六章,§44去–蔽(Un-verborgenheit)意义上的真理命题为成为真命题而必须与之符合的实在(Realität)

在海德格尔看来,我们首先从每个此在的内在有限性出发,经过一个抽象或者外推的过程,才达到形而上学意义上的无限性概念,比如作为所有存在者之全集的世界概念。紧接着,从这种形而上学的无限性概念出发,我们又通过对其加以限定或者导出的方式,得到了从外部定义的有限性概念。当我们区分出这两个过程,就会发现从外部定义的有限性概念在海德格尔的存在论中是派生的(derivative)。而我们为了理解有限性,恰恰需要回到整个环节的第一步,也就是从内部定义的有限性概念。通过对《存在与时间》第一篇的概述,我们发现海德格尔的工作预设了、并朝向着内在的有限性。


7 有限的自由场域:以死亡为限的整体性

刘任翔:但在《存在与时间》第一篇中,海德格尔并没有澄清我们作为一个有限者该如何从内部理解我们自身的有限性。他给出的是他自己作为一个有限者,从内部理解自己的有限性之后看到的一些结构,即所谓的生存论建构。在《存在与时间》第二篇中,海德格尔通过解释我们作为有限者从内部把握自己的有限性时所依凭的时间结构,澄清了我们具体该如何做。

对于时间结构而言最核心的一个概念就是向死存在(Sein zum Tode),从结构角度考察就是向终结存在(Sein zum Ende)。我在这里区分了整体(whole / Ganze)和全体(totality / All):全体可以用逻辑学中的“全集”来理解,我们必须列举全集中的每一项,在每一项都在场的情况下才能获得一个全集。而整体的特点在于不用让每一个环节都对我们现实地在场。以听音乐为例,音乐旋律作为一个整体,其中的很多音符恰恰不是当下在场的,而是作为已经逝去的或者将来可能发生的环节位于整体之中,并构成了这个整体的整体性。

引用我之前提出的“边进行边综合”(ongoing synthesis)的概念,整体里不仅有现实地在场(actually present)的环节,还有一种作为缺席(absence)而在场的,即虚在地在场(virtually present)的环节。它们虚在地在场,并不会减损整体,反而构成了整体,这是任何整体都具有的特征。此在的一生也是这种意义上的整体:我们没有经历自己生命接下来的十年,但这后十年仍然作为一个虚在,参与到我们对一生的组建中。在整体中,我们没有经历的这些年,海德格尔称之为Ausstand,王庆节老师将其翻译为“亏欠”,从结构来讲我认为也可以翻译为“剩余”。

在第48节,海德格尔分析了不同类型的整体和对应的亏欠,以及亏欠如何参与到整体的构成中的。第一种是数量上的整体,比如我欠了瞿老师100块钱,后来还了50块钱,还欠50块钱,剩下的这50块钱就是Ausstand。在这种情况下,我已经还的钱和我还没还的钱作为两个量是相互外在的,可以独立定义。

第二种整体是月相这类的整体,比如我们看到月亮还有四分之一就要圆了,这四分之一就是Ausstand。这种情况下,月亮已经有的部分和亏欠的部分不能独立定义,它们是在同一个知觉格式塔中被定义的。整体中的各个部分相互依存,但整体凌驾于部分之上。但月亮自身没有盈亏之说,月亮的各个部分并不“关心”月亮整体是圆的还是缺的。

第三种是亚里士多德目的论意义上的整体,比如一棵小树苗,长成大树就是它最终要实现的目的(telos),小树苗相对于作为目的的大树就有了一个Ausstand。这与前两种整体性的区别在于,小树苗“关心”并“朝向”它的目的或整体性,这里有一个生命的内在秩序概念。

同样作为生命,此在的一生的整体性和小树长成大树的整体性有很多相似之处,但仍有一些不同。对于此在来说,死亡是其终结,但死亡不是生命的目的。死亡作为终结,为我们框定了一个有限的场域(field),在其中我们是自由的。这个场域对我们而言成了一个玩耍的空间(Spiel-raum / play-ground),我们在这个空间中可以各自无穷地差异化,比如想赚钱、想追求荣誉、想平安过一生等等,这些都是在有限的自由场域里面各自差异化地展开的。

但是这个场域——尤其是它的终结(即死亡)——并不规定整个过程之中发生的所有事情的意义,这一点和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有所不同。我认为,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仍然有一个柏拉图主义的尾巴,即对被预先规定(predetermined)的目的有一种预知。我们将生物的生长过程理论化时,已经预先知道了生物的目的;我们是把自己放在生命的外面,如同传记作家一样描述生命如何奔向自己的目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仍未彻底地从有限性的内部考察有限性。

排除了前三种整体性之后,我们最终获得了作为一个有限的自由场域的有限性概念,这个有限性概念是完全从内部澄清的。我们需要通过“向死存在”来理解这种有限性。向死存在意味着生命有一个终结,但是这个终结并不是目的,而是一个随时可能会来、但不知何时会来的悬临着(bevorstehen)的界限。


8 以个体化的方式有限化

刘任翔:第四节是对“如何从有限者内部考察有限性”的动力学分析。我使用了海德格尔在1929–1930年提出的有限化/有终化(Verendlichung / finitization)概念,这个词源于有限性(Endlichkeit / finitude),其中的End- / fin-代表“有终结”。有限性先引出动词“自身有限化”(sich verendlichen),再名词化为“有限化”(Verendlichung),用以表示自身有限化的过程。

为什么有了有限性概念还要提出有限化概念呢?有限性概念从字面上来说是不足的,它似乎预设了一个中立的平面,在这个平面上有一些界限,构成了所谓的“End”或者“fin”。这种考察有限性的方式是一种静态的、几何化的思维方式,而有限化是一种动态的方式,可以考察一个有限者如何作为有限者在时间之中存在并展开自身。

海德格尔全集中一共只有五、六段提到了“有限化”,每次都出现在论证上至关重要的环节。其中一处是在《形而上学的基本概念:世界–有限性–孤独性》(Die Grundbegriffe Der Metaphysik: Welt – Endlichkeit – Einsamkeit,1929/30,全集第29/30卷)。这里的“孤独性”不是心理学上的孤独,而是指成为一个独一无二的人或者独一无二的存在者。在海德格尔看来,每个人的默认状态都是无区分(indifferent)的常人(das Man),别人做什么我们就跟着做。但我们最终要成为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人,这个过程就是个体化(individuation / Vereinzelung)或单独化(singularization / Vereinsamung)。这说的正是如何作为一个有限者而存在或展开的问题。根据这本书,我们首先被个体化、被单独化,变成唯一的、无可替代的个体。作为独特的一个个体,我们可以为一个有限的周围世界划定原点,可以给有限的周围世界定向,可以安置有限世界之中的各种别的存在者。因此,变成一个独一无二的个体和拥有一个有限的环境、并且把这个有限的环境作为一个整体(Ganze)而把握,这些事情都是联系在一起的。这个过程中发生的就是海德格尔所说的“Hin-und-her / back-and-forth”,一种不断地左冲右突、试图追问、试图求索的状态,这个状态是对有限化的第一个动态性描述。


9 以无化的方式有限化

刘任翔:对有限化的第二个动态性描述出现在《形而上学是什么?》(1929,载于《路标》):

此在基于隐而不显的畏(Angst)而被嵌入无(Nichts)之中。此在的这种被嵌入状态(Hineingehaltenheit)就使人成为无的场地守护者(Platzhalter)。我们是如此有限,以至于我们恰恰不能通过本己的决心(Beschluß)和意志(Willen)把我们自身源始地(ursprünglich)带到无面前。在我们的此在中埋藏着一种有限化(Verendlichung),而这种有限化埋得如此深邃(abgründig),以至于那种最本己的和最深刻的有限性拒不委身于(versagt)我们的自由。

这是一个一体两面的过程,从无的角度来看就是所谓的“无之无化”;从此在的角度来看,我们每个人都成为了一个独一无二的“此”,并且作为有限的“此”,使得“无”在我们这里以自身撤退的方式给出“有”。这里一方面是“无”的悬临(impending);另一方面是我们各自作为“在之此”(das Da des Seins)或者“此之在”(das Sein, das da ist),把原本无差别的“无”接引入了有差别的诸存在者。


10 有限化的内在张力:基于内在崩解的向外超越

刘任翔:以上是海德格尔对于有限化的两种描述。第一种是从内部看,如何成为一个独一无二的个体、展开一个世界等等;第二种是从超越的角度看,“无”似乎是某种超越的东西,但“无”本身并不是存在者。问题在于,这两种描述一个是内在的一个是超越的,怎么把它们看作是相容的呢?

我这里借用的是劳勒(Leonard Lawlor)在2004年的论文《有限化:通过生命克服形而上学》(Verendlichung: The Overcoming of Metaphysics with Life)中的解读。他从德勒兹的立场出发来阐释刚才引用的《形而上学是什么?》中的这一段,将无之无化“打碎”为无数细小的有限化事件。对于我们每个此在来说,死亡不只是在生命的终点才发生的事。死亡被打散成无数细小的小型死亡,分散到我们每个人的生命之中。我们可以形象地理解一下这个状态,比如我自己过了30岁之后,我就对自己身体衰老的征兆开始有所察觉了。这些征兆一开始对生命来说没有什么显著的影响,但我们可以把这些衰老的过程本身看作一些小的生命,它有它自己的发展过程,我们没有办法完全控制它们。

劳勒用了福柯在《临床医学的诞生》里对“比夏区”(Bichat’s zone)的分析。比夏通过解剖发现,疾病自己是一个小生命,病灶有一个成长的过程,疾病“寄生于”(branché sur / plugged into)人的生命中,如同一颗大树上长出了很多枝杈。这些疾病因此不完全是外来的,而是人的大生命的自我偏离。劳勒这里要做的是把死亡完全放进生命的内部,生就是“死着”(living = dying)。这两个过程的重合意味着,对于任何一个有限存在者来说,它的持存恰恰是以它的逐渐解体为前提的。但是这句话也可以反过来说,它的解体是以它临时的持存或活着为前提的。这里我们可以发现两个面向,一个面向是小生命内在地崩解,不断地长出枝杈,最终导致大生命死亡的过程;另一个面向是大生命在时间之中长出枝杈,逐渐走向死亡的过程。

因此这个大生命有一种和“无”的关系,一种自身超越的关系。这里的“超越”有某种站在一个有限宇宙的边界上试图向外伸出手去的感觉。在我看来,所有的形而上学都是这种类型的行为,即作为有限者试图在自己有限性的边缘伸出手去,试图想象什么是无限者,想象如果把日常生活中的限度都排除了会是什么样,一个不受限制的生命会是什么样。

“内在的崩解”和“向外伸出手去”的运动之间有一个相互依存的关系。如果内在崩解的生命的临时持存不是为了向外伸出手去,那它就是完全盲目的、没有意义的、没有定向的,这就与其他盲目的存在者是一样的了。但是如果没有崩解的生命,那个超越的活动又不再可能,因为崩解的根基(所谓离基深渊,Ab-grund)就是唯一可能的根基。需要注意,我们在这里把所有的存在者都理解成了这种意义上的生命,一种临时在这里的生命。比如桌子只不过是可以存在得久一点的生命;话语的存在更临时,说完就不见了,等等。

【注】此处表述的想法参见论文:刘任翔,“生的超越与死的内在——海德格尔‘有限化’概念对有限性的深化”,世界哲学,第三期(2025):页108-119.

11 有限性的泛化

刘任翔:第五节分析了从其内部理解的有限性如何泛化的问题。我们一直在从自身出发来理解有限性,但我认为仅仅依凭从自我理解中导出有限性概念这件事,并不能说明有限性概念就要被限定在此在身上。这种导出方式本身并不涉及对我们外在的、存在者层面(ontische)的框定;相反,通过此在自身内在地理解有限性只是一个入口或一架梯子,最终要导向的是对一般意义上的存在者的有限性的理解。

这里我只提供一个间接的证据,即海德格尔在《艺术作品的本源》中有关希腊神庙的论述。内在有限的存在者拥有的所有特点——比如说它是独一无二的,作为一个原点展开一个世界;它在自我的崩解之中,能够基于临时的存在,向外伸出进行超越——都适用于希腊神庙。希腊神庙作为一个独一无二的人造物,也构成了当时的一整个周围世界的原点。它为这个世界赋予了尺度。此外,神庙不是永久持立于那里,它曾经不在,也终将不在。神庙的存在是有限的,有一个不断崩解的过程。神庙作为一个大生命,其上有一些小生命在侵蚀它,但这个侵蚀需要很多时间,意义在侵蚀之际生长出来。

在侵蚀的时间里,能实现很多事情。当时的希腊人依托神庙给他们神圣的空间,以此实现那种“向上伸出手”的超越。在这个意义上,只要我们足够尊重每一个事物的自身展开、它的崩解、它的向上伸出手去的节律(rhythm),我们就可以“艺术地”看待每一个存在者。“艺术地”不是指把存在者放进一个叫作“艺术”的存在区域之中,而是把它作为内在有限的存在者的动态性质如其所是地呈现出来。


12 基于有限性重释形而上学

刘任翔:我支持的并不是对传统形而上学的基础主义(即有某种不可动摇的根基)的纯粹怀疑论。我想要提出另一种基础主义,一种稀薄的、会过时的基础主义(tenuous, expirable foundationalism),这种基础的特征是在衰败之中持存(persisting-in-perishing),这是我想要保留的出发点。

相应地,我把形而上学的追问理解为一种“崇高但终归失败的超越的尝试”(noble yet failing attempt at reaching beyond)。形而上学是一个“向上伸出手去”的活动,但最终会失败,会撑破,会发现它所设定的无限者和自己之间的距离无力再承担自己作为一个有限者的经验。但是这个“撑破”本身也是需要时间的,需要有人不断地去挖掘这个过程,挖掘这个观点之中的潜在的意涵,最终才去实现这一点。

所以说形而上学本身也是一个时间性的过程。和所有的存在者一样,形而上学也是一个内在有限的存在者。我们可以依托这个视角回过头来考察形而上学提出的概念,比如绝对的超越,没限度的领域(non-finite realm),超出所有时间的时间,不会衰败的永恒(non-perishable eternity)等等。这就是我依托内在并泛化的有限性,回过头来提出的一种对形而上学的解释。


13 形而上学的转变:从规定的“向上”到未定的“向上”

戴碧云 :我先从之前的讨论展开,再提出两个问题。回顾一下刘老师讲的内容,他首先考察了施泰因(Edith Stein)的现象学–托马斯主义的本体论。托马斯主义这种传统形而上学认为有一个存在的链条,而施泰因希望在某种意义上恢复人与神之间的存在链条,人能够突破自身的有限性,并达到永恒的存在。刘老师借助Thomas Gricoski的“展开”(unfolding)概念批评了施泰因,认为关系先于关系项。同时刘老师还讨论了黑格尔对有限性的解释,认为这是一种外部定义,并借助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48节通过对有限性的内在解释来对抗黑格尔。最后,通过对有限性的动态解释,将从内部理解的有限性泛化。

按照我对前几章的理解,传统形而上学都是从一个无限者视角,或者从有限的外部出发,来定义有限性。比如我们熟悉的斯宾诺莎的上帝或莱布尼茨,都设定了一个无限的、完美的理智。我对刘老师的理解是,他之前都悬搁了完美理智,现在要直面这个完美理智了。从现象层面解释的话,就是事物有很多褶子,需要在时间中展开。

在之前的讲座中,刘老师讨论了德勒兹的差异存在论,并且希望提出一种差异化的结构,但我认为这里还保留了一个最小的主体,或者说一个不断生成、毁灭、差异化的东西。而他今天要做的工作就是通过不断地崩溃和衰亡的差异化结构来超越该结构,再把理论外推到超越者,即从内部定义有限性,再泛化有限性。

我有两个问题:第一,我的理解是这里有一个有意向性的最小主体,这一个结构是必要的吗?第二,您好像还是悬搁了上帝或者说完美理智,还是说我的理解有误,您是在与完美理智直接对抗?

刘任翔:好的,感谢碧云,帮我们概括了讨论的几个环节并提出了两个问题:第一个是有没有最小意义上主体性;第二个是上帝或者完美理智是被悬搁了,还是说不存在。我先回答第二个问题,我不是要说明不存在完美理智,这种理论负担太重了。我把形而上学解释为“向上伸出手去”的活动,至于“上”的方向本身该怎么定义,我并没有处理,因此这里隐含了一个何为“上”的问题。

瞿旭彤:用动力学机制解释?

刘任翔:如果只有动力学机制,那就相当于“乱”伸手。我刚刚说,是在自己的有限宇宙的边界伸出手,但我们不知道是朝向哪里伸,还是只要伸出手去就行。但我们作为有限者的体验似乎不是这样的,我们对于什么是“向上”好像有一些共同的见解。

瞿旭彤:你把目的论取消了,但还有一个自我克服的倾向。

刘任翔:是,但自我克服有很多种。不吃饭也属于一种自我克服,但我们不会说这是“向上”。我取消的目的论是,假如我们之中有一个人跳出来告诉我们ta与神相似,并说这就是上帝的情况,那我是无法直接认可这种话语的。而我容许的是,我们在一起商量什么是“向上”。这其实是“后来”出现的主体性,是在伦理学层面出现的东西。


14 断裂式的跳跃:最小主体性和泛化是否无法兼容?

刘任翔:再回到第一个问题,有没有最小意义上的主体性?这确实是我在整个工作的几个部分之间进行转换的时候,暴露出来的底层预设不一致的问题,或者说没有完全想清楚我想要什么。前面讲时间性的部分,肯定有一个最小意义上的主体性,并且是必须要有,因为没有主体性就没有当下(present),只有一个个时刻(instant);只有前和后,而没有当下、过去和未来。时间是一种中心和边缘之间对话的结构,在这个意义上必须要有主体性。

瞿旭彤:但后面完全不需要时间。

刘任翔:是的,所以泛化有限性的部分有一种“放下碗骂娘”的感觉。我一直以来都预设了最小意义上的主体性,从主体内部理解如何作为一个有限的生命展开,等等;但突然间,有限性就适用于一般意义上的存在者了,这是怎么回事?这里最大的困难和海德格尔当初面临的困难是一模一样的。海德格尔从此在的生存论分析切入(称之为“主体性”不太恰当,但至少不是与其他存在者打成一片的东西),又想从“主体性”进入到对一般意义上的存在的意义的描述,所以《存在与时间》的第三部分就写不出来。因为这个跳跃本身就是一个不合法的跳跃,我们怎么能从一个区域跳到整体呢?

我这里也面临了类似的问题。当我澄清了在我们每个人身上发生的内在有限性之后,我似乎恰恰没有办法把它泛化,因为泛化就意味着取消主体性。如果主体身上发生的事情,同时适用于杯子、桌子、板凳等,那主体和它们就没有区别了。

戴碧云:对,问题在于这还是不是差异化?

刘任翔:有限性被泛化后,我作为主体已经不再是存在者之存在的先决条件,而是所有存在者之一了。用康德先验哲学的框架来说,就只剩经验主体了。也就是说,我讨论了半天先验主体,最后一跳,结果把先验主体敉平到经验主体的层面上去了。

一方面,我感到这个跳跃是不合法的;另一方面我又想进行跳跃,并且是必须要跳的,因为我不想做出一种人类中心论的形而上学。这一概念区分源于阿利森(Henry E. Allison),他认为康德哥白尼式的革命是用先验观念论(transcendental idealism)反对洛克、笛卡尔等近代哲学的先验实在论(transcendental realism)。先验实在论是以神为中心(theocentric)的形而上学,而康德关注的是经验的可能性条件,构建了一种以人为中心(anthropocentric)的形而上学。但我同时反对这两种观点,我在明面上反对神中心的形而上学,但是暗地里通过泛化也反对了人中心的形而上学。

那么我想要的是什么?我想要“物中心”,但这个物不是唯物主义或当代物理学意义上的物,因为当代物理学基于的是还原论,这反而把每个物的“物性”(thinghood)打掉了,把物还原为构成它们的无差别的最小单元。而我说的“物”恰恰是要尊重每个物的独一无二性。如果以物为中心,反观主体,是什么情况呢?主体只是允许物前来照面、成为一个独一无二者的那个场域;它同物是一种“让”的关系。我们要的是“让物出场”的这种意义上的主体性概念。

在这种关系中,一方面是通过自我衰败来自我持存的物,另外一方面是让物出场的最小主体,那么我可能就无法从最小主体所具有的有限性推广到物的有限性了,因为它们完全是两个层面上的有限性。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第48节中也明确区分了几种不同的整体,而他说的是要把此在意义上的整体(即向着自己的终结而存在的整体)区分出来:有一个不知何时会来的界限,因而拥有一个自由的场域,可以从中打开可能性。

从我的分区来说,我应该把“结构性分析”的部分当作对于最小主体性的有限性的描述,而把后面“动力学分析”的部分当作对一般意义上存在者的有限性的描述。它们都是可以从内部定义的有限性,但属于不同层面。此外,它们必须是同时出现的:每当一个有限的物出现,必然有一个有限的“为了谁”;这个“为了谁”就是最小意义上的主体概念。这是理想情况下要达成的结构。

问题在于,这在方法论上能不能实现?我目前的方法论还是海德格尔式的生存论意义上的自我反思,那我可能只能够达到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48节的维度,而不能达到泛化的维度。后面的部分,更像是在海德格尔哲学之外引入的一个假设,而那个假设又是我自己创造的,这是基于对海德格尔的时间概念的敷演而得到的“物之物性”的概念。所以我觉得,在一个成熟的文本里,需要把这两部分拆开,甚至是放到整个论证的不同部分。但是之间的关系我还没有想好,比如如何从一个部分进入另一个部分?或者再引入一个预设?感谢这个问题,很有意义。


15 把人的有限性泛化到物中:层级跃迁问题

戴碧云:我和郑旭东老师聊天的时候也说过,这里似乎有某种主体自我衰败后变成物的感觉,一种“为爱发电”的感觉。

瞿旭彤:没错,物通过人在“物着”。

戴碧云:但这个不可能啊。

瞿旭彤:任翔讲的东西也是我最近正在思考的问题。他今天给出的其实就是一种物理学,“主体性”和“时间”只是一个点缀。

这里出现了三层跳跃。物原本不需要时间,只是物理学需要一个东西来标记它的衰败和尺寸,因此引入了时间,时间在这里是二阶的。而为了引入时间,我们必须要预设一个主体,主体性是三阶的。你的整个方法论看似是在讲“物在物着”的物理学,但根本上还是从主体性此在的生存分析得出来的,只是不再从情感这条路切进去,而是从物的衰败和持存的物理学观察进入。

但你已经预设了一个观察物理运动的观察者,这个观察者设定了时间,标识出了“这是物”。也就是说,我们不是作为“让物物着”的场域,让物出场,而是我们作为人类不得不采取行动,不管是为了自我认识、自我反思、还是你讲的“向上”。因此在我看来,你这里还是一个非常认识中心论的结构,只是打了物理学的幌子。

此外,我觉得你的整个立论的出发点有严重的问题。你在讨论有限性的时候,预设了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他们会根据无限性的东西讨论有限性问题,但无限性其实是近现代的东西,在中世纪以后才出现。古代社会没有“实无限”的概念,只有实有限。

这里就出现了两个问题。第一,为什么你不直接回到古希腊的有限性概念?这里最难的问题还是芝诺悖论。我觉得芝诺悖论是我们需要面对的一个大的哲学问题,即运动和静止的关系问题。在你的学说里面,静止是不可想象的,全部都是“-ing”,正在进行中。但我们能否设想,某个东西不再运动,或者它本身其实就是静止的?

第二,假如我们引入了无限的概念,那么它可能恰恰不是外来的,反而是内在生发的,它使得有限被标识成有限。根据你的说法,所谓上帝也好、超越也好、无限也好,这些东西是有限者为了让自己有限,物为了让自己成为物,所设定出来的东西,是使得自己能够被标记和区分出来的东西。这背后隐含的问题还是运动和静止的关系的问题,有限和无限的问题。时间因此才被当作最重要的线索;我们叫它什么都无所谓,只是凑巧把它叫成时间。有了时间以后,我们就标识出了时间性:我们的意义活动和生存都需要时间,是时间性的。因此,你对传统形而上学的反对,最根本的地方就在于你秉持一种无法设想静止的物理学;用亚里士多德的语言来说,这是一个完全实现了自身的东西。

我现在思考的一个问题是,我们所有的“物在物着”的循环,可能最根本上还是要回到原子论。在一个始终都在运动的系统中,我们为了理解运动需要标记时间,为了引入时间又需要主体性,之后又出现的所谓的自由,叠加出来的这一套东西是层级跃迁的。你做了很多次层级跃迁,但还不如回到纯粹物理学,虽然你多了时间、主体、自由,但其实骨子里是非常古典的物理学。同时你又想要现代性的“差异”,这是很矛盾的。

戴碧云:对,但可能我不觉得刘老师的文章很古典。

瞿旭彤:我不是说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古典,而是古代原子论意义上。


16 运动系统中的静止:无限作为有限者的自我设定

刘任翔:我觉得这个讨论非常有助于我理解自己,因为我一个人的时候看不清,需要以人为镜。

可能我这套东西道义上是支持现代性,但是它的底色里没有这些东西。或者说,如果足够一致地把底色先摆出来,那么后面那些东西就出不来;而这些东西反而成了“解围之神”(deus ex machina)。

我再从自己的角度辩护一下。我承认,在我刚刚说的理论里面,绝对静止是不可能的。或者说,只有偶然的静止,一个东西相对于别的东西的相对静止,或者它暂时以一种“持存”的方式显得像是静止的。所以,在物理学的层面上,我更偏向于莱布尼茨而不是牛顿。我不认为有绝对静止和绝对运动的区别,运动和静止只是物和物之间的横向关系。

现在的问题是,像瞿老师所说的,古代哲学里没有实无限概念,没有绝对地超出有限的东西,而只有把有限不断外推得到的“无定限”(indefiniteness)。但是,无定限本身也经常只是一个导出矛盾、导出无穷后退的东西。

瞿旭彤:“第三者悖论”。

刘任翔:对,刚刚瞿老师说了一个很有意思的观点:实无限是有限者在自身的历史之中的构造或投射,以便把自己把握为有限者,相当于做了一面镜子来照自己。这也是黑格尔所谓“思辨”哲学(speculative philosophy)的原意,speculative的原词根是speculum(镜子)。精神外化自身于有限者,以此“照见”自己是绝对精神;在此之前,精神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我认为这个观点很有意思,但和我说的“有限者”不一样。这里的有限者比我说的要丰富,因为它有一个内在历史,从古代的“没有把握自身为有限”,到现代的可以“通过设定无限者来把握自身为有限”,有一个一以贯之的有限者的谱系。但在我看来,这里已经预设了一种静止的概念,即贯穿于整个谱系的同一性。

瞿旭彤:对,关键就是它的自我把握。一旦它把自己理解和把握为有限的,这就已经是思想的一个状态了。

刘任翔:我始终不是特别能够把这种东西吸收到自己的哲学论述中来。因为我觉得,说到同一性,都是我们作为展开思想的人去设定的。好一点的情况是,我发现这个东西一以贯之,所以有一种同一性。更极端一点的情况是,我设定或我意愿这就是同一的。

瞿旭彤:在这个意义上可以有绝对静止。


17 脱离物或人的本体论之争:从“被打动”的实际经验出发

刘任翔:我初步的感觉是,我这里面缺少的东西可能是意志。

瞿旭彤:你可能缺少了一个生命的概念。生命是一个泛化的概念,可以是物理生命、植物生命、精神生命,也可以是一张桌子的生命或一块石头的生命。你所谓的“意志”是属于某种生命的,生命想要持存或者想要毁灭。这其实是和物理学直接相关的“力”的问题,即生命力(vitality)。生命力可以体现为意志,但千万不要把意志理解为总体性的意志,它也可以是个物的意志。

刘任翔:是的。但如果是这样的话,主体和其他存在者也就没有区别了,都是生命。

瞿旭彤:这里面的关键问题就在于如何区分。我最近也在思考物的本体论问题。一种彻底的物的本体论是无所谓主体的。那么,一个主张物的本体论的人,又怎么同时主张和捍卫人的主体性?

刘任翔:所以我一直都觉得,一说到有限性问题,永远没有办法把自己的陈述的一阶内容和二阶层面上对这个陈述的方法论的考虑区分开来,我们必须同时考虑两者。

经过刚才的讨论,我有了一个新的想法。我可能从一开始就没有想在一阶层面上捍卫主体性,这不是我想做的工作。我想做的工作其实是“坐享其成”,认为我们已经是主体了,就像海德格尔说的,此在是那种其自身的存在方式对它来说要紧(um… geht)的存在者(Sein und Zeit, S. 12)。从宇宙论角度说,这是一条“人择原理”:我们追问宇宙种能够产生生命的条件等等,但追问本身已经预设了追问着的生命的存在。

瞿旭彤:那实际上你追问的就不是“为什么”,而是“是什么样的”。

刘任翔:是的。来源问题是一个开放问题,我们可以先在一阶层面上“坐享其成”,先承认主体性已经在此。真正的工作是,在和其他理论的对话中,澄清它们各自偏离了事情本身的地方。所谓的“事情本身”(der Sachen selbst),就是事物如何对坐享其成的这个主体性显现。

我所有理论工作的基础只有一个,就是海德格尔说的“实际经验”。我觉得没有办法去掉这个东西;一旦去掉,就只会落到纯然物的层面或唯物主义层面。

瞿旭彤:我觉得现象学最重要的操作是,在设定“我”的时候,设定了一个第三格的我(mir),而不是主格的我(ich):es gibt mir etwas。

刘任翔:我刚准备说到这点,我这里的“最小的主体性”不是理论的内容,而是理论的前提。而这个理论前提说的是,不是我们主动地决定在这一刻开始思考问题,而是我们首先被打动(affected),作为第三格的我被打动。通过这种打动,我们可以去探问打动了我们的存在者,而且所有关于这些存在者的存在方式的言说,都是基于“它们如何在我们自己的时间性经验之中被给出”而推导出的。

瞿旭彤:你今天讲的东西对我的启发特别大。你主张物的本体论或关系本体论的前提是有人在场,这让我觉得事情“有解了”,否则纯粹物理学的东西是无法打破的。

“打动”这个词非常重要。当我们说“物在物着”的时候,不是真的只是“物在物着”,而是“某人”见证了“物在物着”,并且这一言说的前提是ta被物打动了。我觉得物在对我说话(ich fühle mich angesprochen),所以我才能说“物在物着”(ich spreche, dass das Ding dingt)。主格的我之所以能说这种话,源于第三格的我 “被打动”,这是一个个环节传递下来的。

比如我讲的,人工智能通过“我们”实现自身:总有一个东西在说“我们”,即便“我们”是一个手段,是第三格的;否则这个事情是无法想象的。这也是海德格尔说的“让存在者存在”(das Seiende seinlassen)的意思。我们虽然不采取人类中心主义,但也不能脱离人;只要有人存在,我们就不可能说“无所谓”(anything goes)——事物对我们一定是“有所谓”的。


18 反思“泛化”操作,承认“主观的”源头

刘任翔:按照这个思路,我其实不应该泛化有限性。因为泛化是指把从人这里发现的有限性泛化到物上,但物的有限性是另外一个东西,因此这个操作是不成立的。最重要的是尊重我们自身的有限性,把每一个“我在说”这件事突显出来,有所自觉。我觉得很多理论的问题是,它们也容纳了“被打动”的环节,但对于其“前端”的东西不自觉,结果误以为最终给出的东西是第一真理。比如物理主义和自然主义认为前端不过是一些有限的人偶然地发现了自然的永恒规则。把前端略掉之后,它们似乎可以在一个无限延展的平面上去考察宇宙的问题,去考察物理学。

瞿旭彤:物确实通过我们“物着”,但是它需要我说出来,需要我被打动。只要我们是人,就不可能脱离这个环节。我觉得海德格尔说的“此在是存在的场地的守护者(Platzhalter)”,可以在这个意义上进行理解。他讲存在的场所就是思与诗,思与诗难道不是人的思与诗吗?

刘任翔:这让我想到一个相关问题。我承认思与诗是人的,是人在说“物在物着”。但这导致了另一个方面的危险:一旦我们承认是人在说,这立刻就会被当作一种主观的、后天的、偶然的东西。人与人是不同的,他们各自的思与诗的方式不是普遍的。一旦带上了“不普遍”的标签,我们说的所有东西都自动“掉价”,就像一个被拆封的商品,带上了某个人的使用痕迹。这就是我当时想“泛化”有限性的原因——虽然我是通过对有限者的生存论分析得出的有限性模型,但我最终要把这个源头给“藏”起来,避免被指责为主观主义。

瞿旭彤:我们要区分“主观的”(subjective)和主观主义(subjectivism)。“主观的”本来就不是件坏事,它只是有待检验的。我们可能有不同的检验程序,比如我们现在讨论问题就是一种检验方式。但如果说真理是主观主义的,就好像在给出一个从某人角度出发的真理,这是成问题的。“主观的”本身没有问题。

刘任翔:其实这也是面对“主观主义”指责时不同的回应方式。我的方式是隐去主观来源,使其显得不像是主观的。

瞿旭彤:这个方法反而是缺乏反思和自我的,你好像把一个有限性的东西又包装成了无限的。

刘任翔:这就跟我批评的东西成了一回事了。我批评了半天关于存在的形而上学的、静止的解释,进而提出了它的反面;但我还是以一种隐去了“自己在说”这件事的方式去说的。海德格尔对尼采的批评也适用于我的做法,即通过颠转存在与生成,试图实现形而上学的自我克服,实则走向了形而上学的登峰造极(Vollendung)。

但瞿老师刚刚说的方式是另外一条路线。这个路线首先承认“是我说的”,但同时要消解掉我作为一个说话人的褫夺性(privative)的特点。有一种理解是,我就是我,我和其他人都无法沟通,每个人都封闭在自己之中。这里则要提出一种新的主体性概念:主体本身就是共通的。这个路线在方法论层面有一种人类学的设定,或者说设定了是什么使真理陈述得以可能。


19 “主观的”但不主观主义:人类学设定的内在张力

瞿旭彤:这里面的确涉及人类学设定。这也是我讲的,我们为什么要重视西方的法权、财产权概念。当我们在讲主观主义的时候,其实有一种执着,对我的所有物(Eigentum / property)、对我的宣称、对我的认识的执着。这里就涉及你讲的褫夺的问题:褫夺的意思是说,我不想把它让渡出去;我始终宣称它是我的东西。一旦我宣称了对它的所有权,也就同时做了一个真理宣称,即我讲的就是对的。我通过这种方式来确立自己的主体性。

这就是我讲的人类学设定。一方面我们要承认人偏向于“我执”,即承认人的个体性;另一方面我们处在共同体之中,我们不得不打开自己,不得不去让渡自己对权利和财产的主张。人是个双向运动,既执着于自己,又要走出自己。这就是你讲的人的超越性,也是嵌套在人类学里面的东西。否则我们就不需要进行言说和宣称了。言说和宣称本身就是双向的:当我做出所谓的宣称的时候,一方面强调“这是我讲的”,另一方面我希望获得大家的认同。人本身处在这种张力之中。

刘任翔:《判断力批判》似乎也在处理这个问题。审美判断说的是:我承认这是我看到的,“我觉得”好看;但同时,我不认为只有我是对的,而是希望或预期任何处在我的位置上的人都觉得好看。如果ta觉得不好看,我们就需要再去协商,形成一个进一步的共识。

瞿旭彤:康德的共通感(common sense)的概念是在先的还是在后的?

刘任翔:在他那儿是在先的。

瞿旭彤:那就不对了,这还是一个现成的东西,我觉得应该是在沟通和互动过程中达到一定的共通感。

刘任翔:这是康德的哈贝马斯化。

瞿旭彤:我还是认为哈贝马斯很重要,因为康德的理论里还有很多现成的东西。

戴碧云:那就直接说哈贝马斯就好?

瞿旭彤:但我不完全同意哈贝马斯,他的学说还是以主体间性为前提的。我们回到刘任翔想讲的东西上,这里不需要以主体间性为前提。原因在于,运动本身就意味着沟通。人的主体性有双向运动和沟通的需要,但沟通本身不需要以人为前提,它是以运动为前提的。只是说,恰恰在人这个物种上,表现的似乎是以人的主体性为前提的。哈贝马斯和康德主义都以主体性、交互主体性为前提。但沟通其实不是目的,沟通是主体进行自我确定和形成共识的过程。


20 “从内部理解”的两个方向:追寻确定性还是体认有限性?

谭文章:开始的时候刘老师说,我们作为有限者,要从有限者内部生发出对有限性的一种理解。我想问,在什么意义上我会觉得自己是一个有限者,以及我是怎么意识到我是有限者的?我读下来的感觉是,我们从实际经验出发意识到自己是有死的,这点决定了我是有限者。

笛卡尔在《第一哲学沉思》里也想做一个根本的还原。他说我们可以设想没有天、没有地、没有身体,可以设想一个不断欺骗他的恶魔;但在这个意义上他不会觉得自己是有死的存在。我觉得笛卡尔的思路也不是从外部理解自己,而是从自己内部一步步地思考我自己是什么,我认识的来源是什么。这也是一个内部的思索,但思索的结果是证明我存在。但他又说他非常清楚分明地意识到了,实际上是先有一个无限理念,或者说是先有上帝,然后才有了我,这似乎又颠倒了第二沉思2.3节的结论。

我觉得笛卡尔同样采取了一种内部沉思的方式;但他沉思的结论是,无论是我思还是上帝都是无限的。那么从你的思路来讲,该怎么让别人接受“我是一个有限者”的前提,并且接受我作为有限者以一种有限的方式展开?

刘任翔:谢谢文章,这是一个特别好的问题。我不是研究笛卡尔的专家,只能给出我自己的一些看法。首先,按照你的描述,我会把笛卡尔理解为瞿老师刚才说的那个进路,即一个有限者通过设定无限来反观自己有限性。笛卡尔一开始设定的无限者甚至都不是上帝,而是试图欺骗自己的魔鬼。魔鬼各方面的能力都无限地超出了他自己;在这种情况下,他确实是作为一个有限者在试图把握自身的有限性。但他有一个抗争的姿态,一方面承认魔鬼可能会欺骗他,另一方面又要为自我确立起“我在思”,或者说“思在思着”这件事。似乎他在这里确立起的是一个主动性的原则,cogito是一个主动的行为。

但是,按照我们刚才讨论的框架,更准确地来说并不是他在思,而是他被打动。笛卡尔不是想发动一个思想就能发动的,他只能说他在思着一些什么,或者“思”自身正在思着一些什么。但是“思”是无法操纵所思的内容本身的,否则就不会产生普遍怀疑之后的真理问题。他一直处在危机之中,这是一个层面的观察。

第二个层面的观察是,虽然笛卡尔从具体的事物(比如笛卡尔这个人)出发,但是他第一步的操作就把在现象学看来能定义有限性的一些东西抽掉了,比如说身体。身体在现象学看来就是有限性最重要的环节之一,有身体就意味着我们不能无处不在,我们会被击中,会感到所谓的“身体之重”。我们需要养活身体才能思考。

笛卡尔在方法论层面上是抗争性的,他考虑种种限度的目的是为了发现一个不被种种限度所触及的内核,再结合这个内核和上帝的意志去建立一套确定的认识的体系。他最终提供的是一个关于我们和世界的关系的“次好路线”。最好路线,即人智与神智的天然相似,被唯名论堵死了;次好路线则是找到一种方法的确定性,但这种确定性本身是有限的。因为这种“次好路线”尝试从非常有限的范围内的一些东西,逐渐推出一个可以让自己觉得安全的场域。

但我的思路不是这样的,我没有这种抗争性的姿态。我恰恰是一种“随大流”的姿态。我只是说,我们整天被各种东西推来搡去的,然后就想研究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我不需要确定性的知识或次好路线。因为我觉得这样就挺好的,和笛卡尔不是一种姿态。

瞿旭彤:从笛卡尔到黑格尔的整个哲学,都试图“抓住”点什么。我们被各种东西搞来搞去,但我们还可以想想“为什么我还没被搞死”,这就是我的自由和主体性,而不只是说“别来搞我”这种话。

谭文章:笛卡尔也承认“我”是有限的,但他是在意识到无限者的时候承认自己的有限性。我理解你对这个路径的批判;但如果只从你的立场出发,该如何捍卫“从内部意识到自己是有限的”这件事?

刘任翔:我刚才讲笛卡尔是为了把我自己和他区分开;我现在说一下自己的做法。首先,我不采取抗争的姿态。我不光接受有限性,甚至还主动寻找自己的有限性的各种方面。从我的哲学方法论层面来讲,我不试图寻找几个不可动摇的原则去划定一个对自己安全的场域。相反,我去读小说,去找人的各种限度。在我看来,限度反而是所谓的人的尊严或人性的最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所以,我的“时代意识”恰恰不是寻求安全,而是认为那些寻求安全的努力把我们的尊严都给搞没了。“从内部理解”是一个形而上学的操作;但是在寻求意义的层面,我想要的是重新认识我们的有限性的多个角度。当然,我这里没有完全呈现出来,只是首先给出一个形而上学的维度。

瞿旭彤:我觉得这个很重要,对我也有很大启发。当我们在寻求意义的时候,我们首先要承认自己的有限性,并且意义本身就在我们的有限性之中。我不需要一个外在的、不属于我的东西来掩盖我是一个多么残缺的、有限度的人。我们不再从想象中看待世界——如同尼采所说的,从笛卡尔到黑格尔的整个哲学都是在想象中看待世界,要么是用表象,要么是用概念。但我们在与世界真实地打交道,我们就是世界的一部分,我不需要把自己剥离出世界。我既是世界的一部分,又在世界之中,我活出了自己的整体性,而不是幻想一个全体性的世界。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我该如何理解人之为人的意义、尊严、自由,如果有的话。我觉得这个路径的力量感更强,而不是给自己一些虚幻的东西。这是我们的时代性的体现,他们那时候还以为能找到确定性的东西,但我们现在发现无论怎么找都是自欺欺人。

刘任翔:是的,从基本姿态上来说,不是要以一己之力或以一个族群之力对抗世界、对抗神等,而是最终导向“团结”(solidarity)。团结是有限者的团结,知道我们每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用流俗说法来讲,真理(如果有的话)是一个“薪火相传”的东西,我们每个人要用自己不断在老去的生命来承担和延续它。

瞿旭彤:这就是你刚才讲的“持存”(persisting)和“腐朽”(decay)间的关系:我在腐朽,但某些东西正是借此在持存。


21 对比德勒兹:死亡微分化生命和死亡揭示整体性之间的张力

王子来:刘老师好,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关于海德格尔的死亡概念:您说死亡作为一种生存的可能性,不是人生的终点,而是人生的一部分。

刘任翔:你指的是谁的观点?

王子来:我说的是海德格尔的观点,和“无”有关的死亡。

刘任翔:在《形而上学是什么》里,死亡和“无”相关。但是在《存在与时间》里,至少到48节为止,二者没有明显关联。

王子来:好的,您在文本中(参见《假以时日》第5章第2节)延申了Gricoski的观点,这里似乎有一点德勒兹的味道,比如您刚才说的“细化”或者用德勒兹的语言来说就是“微分化”(la différentiation)概念。我认为内在的、微分化意义上的差异化和通过死亡所揭示的场域整体性之间是有张力的,您这里似乎想把两个着力点都抓住,但是我感觉在德勒兹的语境下,死亡被过度微分化后,剩下的部分就变成纯粹差异了,变成一个永恒的流了。对您来说,这两者之间有张力吗?

刘任翔:问得很好,我在此次报告中没来得及处理这个问题。每次引入德勒兹主义,都要做一个解读工作。德勒兹是在传统形而上学的延长线上工作的,他虽然引入了很多“后现代”的东西,比如差异优先于同一性的地位,但是他的基本姿态是把“上层建筑”隐去,讲最底层的东西,然后声称上面的主体性等是幻象。“幻象”的意思不是不存在,而是说主体性基于底层,而不是使底层得以可能的条件。这是他的工作方式。我引入德勒兹来说明死亡的内在化,即如何把死亡“打碎”到生命之中去。但如果只有这个东西,会导向的结果就是每个人都是蝼蚁般的生命,被差异化彻底压制住了,差异反而成了一种暴政。

因此,我想说明的是,如果没有向上的运动(这里有一个“上”是哪里的问题悬而未决),内在化死亡的生命是无意义(pointless)的,会无法回答“为什么”的问题。我们每天操心自己吃什么,一天天变老,这都是为了什么?海德格尔用“无之无化”(das Nichten des Nichts)回应这个问题,而我相当于对“无之无化”做了一个“北美式平等主义”的解读。在我看来“无之无化”的意思是,传统形而上学的东西退位了,给大家留下了一个“自由玩耍”的空间,每个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活出不一样的自己。这种状态不是简单地被死亡“感染”,而是在尚未死亡的过程中,试图实现一种自身差异化。

这里和德勒兹主义有张力的地方在于,德勒兹要的是一个纯粹内在性的生命,他有一本书就叫《内在性:一种生命》(L’immanence : Une Vie)。他讲的是死亡的纯粹内化;而我要的只是他对于“不断崩解的基础”的描述。我最终寻求的是超出这个基础的东西,基础只是某种“垫脚石”意义上的存在。我还不太明白,具体如何转换海德格尔对死亡的解释。如果我把死亡彻底内在化,那么海德格尔讲的“向死存在”就不成立了,没有了“向”的问题,只是被死亡感染而已。这个地方的确需要重新思考。


22 生命在于被需用

王子来:您的观点总体上是不能完全放到德勒兹的语境下来思考。这正好和我的第二个问题相关。您和瞿老师先前一直在说物的“物理学”,但我认为后面提到的生命和有机体的概念会更有价值,因为有机体可以和周围互动,等等。

瞿旭彤:这是最难的问题。对我来说,有机论只是另一种机械论。

王子来:有位影响了德勒兹的思想家叫吉尔贝·西蒙东(Gilbert Simondon),许煜称他的哲学为“一般流程学”。我简单解释一下,西蒙东对您所说的“剩余”做了一些规定,他引入了一些来自同时代科学的词,比如数量级,又引了一个新概念叫亚稳态(metastability)。亚稳态的意思是,每个个体都有个体化(individuation)过程,个体化之后有一个暂时稳定的状态,之后再从该状态突破出去。每个个体化的亚稳态同时伴随着一个不那么稳定的维度,这个隐藏于存在者内部的维度被称为“前个体状态”。他试图用数量级概念勾勒前个体状态和亚稳态之间的关系,这就和德勒兹的内在差异化的流,和基础主义意义上的“场”或“整体性”都拉开了距离,保持在二者之间。在他那里,每个个体的生成都是一个破碎着的亚稳态,永远达不到恒稳态的过程。他之后的想法是进入“跨个体性”,就像我们之前说的:如果囿于自己,就没有办法真正地理解物。他的方法是区分个体化的不同体制(regimes),比如说物理的体制、生理的体制、心理的体制等等,再去理解他们之间的跨个体性。此外,还有一个人叫哈曼(Graham Harman),他提出了一种隐喻的方法,试图超越相对主义。您觉得这些方法是可行的吗?

瞿旭彤:我的概念叫“灵魂”和“体制”,大家想的概念都是类似的。

刘任翔:在我看来,他是尝试从不同角度澄清同一个结构,考察它的持存方式和它无法持存的方式。这和我的描述还挺像的,但他借助的不是我们对于自己生活的原初把握,而是科学对于有机体的理解。

瞿旭彤:许煜使用的主要概念是生命技术、宇宙技术,这是一种伪装的有机论。

王子来:其实是一种控制论,或有机机械论。

瞿旭彤:这里的机械论倾向很明显。

刘任翔:西蒙东用“亚稳态”来描述临时的持存,让我联想到了几个形象。一个形象是牛顿力学体系中有三种小球静止的情况,(1)小球在平面上静止,推一下就会匀速直线地无限运动下去;(2)小球在驼峰上静止,推一下就溜走了,(3)小球在凹面上静止,推一下还会回来。而亚稳态是第二种情况,一个立在驼峰上的小球,但稍微有点偏离就溜走了。这是一种非常不稳定的、临时的状态。

戴碧云:假如允许意志的作用,能够克服机械论吗?

瞿旭彤:还是高级版本的机械论。

刘任翔:我觉得还是机械论,因为这种思想往往只是把自由意志变成了机械作用(广义上前后相续的因果性)中的一种。自由意志就是自因(causa sui)、自我发动。我先前和黄裕生老师讨论的时候,一直质疑他把自由理解成自由意志,原因是自由意志就是自因,而自因的概念特别容易被重新吸收到机械论体系里面去。

瞿旭彤:这也是我为什么说我们的哲学到现在都没有逃出霍布斯。每个人都是伪装的机器人。当然我没有支持霍布斯的意思。许煜讲的东西也还是在机械论的笼罩下,他换了一个说法,但没有讲出新东西来。我认为最困难的问题在于,我们现在所谓的有机论,也不过是机械论的另一个版本。

刘任翔:有机论是说,在存在的平面上,除了毫无差异的原子,还有生命,并且生命的行为方式不能被还原为组成它的基本粒子。也就是说,在存在的平面上有一些所谓的“自组织系统”,这些自组织系统的规范性是从它内部长出来的。比如说我想要吃饭,这件事是我的自组织系统的内部规范性,不能还原为胃中的一个分子想要进行化学反应。

瞿旭彤:卢曼(Niklas Luhmann)认为这属于自创制(autopoiesis),系统为了维持自身需要沟通,从而去寻找生命这样的存在形式,但底层还是系统自己的逻辑。

刘任翔:我最近也在思考这个问题。比如“自私的基因”的命题:我们成了有自主“意志”的基因的手段,或者在卢曼那里成了自组织的系统的手段。我的观点是,这件事没关系。我们可以用海德格尔的“需用”(das Brauch)概念来理解我们和把我们当作手段的东西之间的关系:它可以需用我,但我还是我。

瞿旭彤:我还是有我的主体性。

刘任翔:我不强求“自立”这种意义上的东西,但我所把握到的自己的自组织性、我内在长出的规范,还是成立的。你从一个外部视角跑过来跟我说,我不过是基因自我繁殖的手段。我会回应说,可以,它借助我,但我又没因此少什么。

瞿旭彤:我明白你的意思,就像我们另一天讨论的虚拟世界的问题:世界是否是虚拟的是无所谓的,因为无论如何我们还是有生命性的。

刘任翔:回到生命的概念,真正丰富的生命恰恰能够容许自己成为许多别的事物的手段,像一颗大树一样。假如我是大树,那么这些长在我身上的小树不算什么,我承担得起。

瞿旭彤:你其实在讲,我们可以有一种新的共生共存的概念。

刘任翔:其实这就是寄生(parasite),对吧?

瞿旭彤:你可以说我寄生在你身上,也可以说你寄生在我身上,互相需要。

刘任翔:这好像是一种挺犬儒的观点,但没关系。

戴碧云:为什么要排斥“寄生”这种生命方式?

刘任翔:也不是排斥。我们永远要注意问题的几个层面的间距;在我看来,所有机械论者都想直通最底层,通过声称最底层的设定是机械论的,来把一切上层建筑斥为虚妄,因为这样机械论者就有了一揽子驳倒所有人的理论“大棒”。

戴碧云:只要是机械论,就必须要设定等级。

刘任翔:我说的“层面”不是理论内容意义上的,而是方法论意义上的,是一个针对人(ad hominem),即针对机械论者自己的姿态而非理论内容的驳论。我在考虑哲学立场的时候,永远是对人的(get personal)、“人身攻击”的。我一定要想的问题是:这话是谁说的?这件事会让我特别能想得开。因为我发现,他想通过直达最底层来把我干掉;但他实际上和我处于相同的层面,因此他并不能把我干掉。我在这过得好好的,某人突然来提出了一个新的叙事,比如说我不过是原子,不过是虚拟程序,等等。这种事情该怎么面对?我们可以说:没问题,我就是你说的这个!但并不代表我只是这个,因为我们的存在也是有不同层级的。

瞿旭彤:宗教学上经常有这样的论证:you are right, but there is something more.

刘任翔:可能从物理的角度看,我们就是受决定的。

瞿旭彤:So what, who cares? It is my life.

刘任翔:这里我们讨论的是理论的实践效应。比如,自然主义心理学发现了某些事情,这件事本身没什么。但下一步,他们根据这个发现试图控制我们,这才是最要命的。也就是说,他们发现了一种故事,并试图根据这种故事来改变我们在一阶层面的存在方式。这件事的复杂性就在于,故事从来都不只是浮在世界的表层,而是不停地会渗透下来。


23 机械论对活力论的所谓胜利

戴碧云:我的问题是,近代的机械论在什么程度上真正地击败了之前的亚里士多德主义活力论?活力论认为灵魂是生命的推动者,比如亚里士多德那里的“不动的动者”,或者柏拉图所说的灵魂的“自身运动”。但他们所开启的传统逐渐倾向于认为,灵魂最重要的工作不在于让生命动,而在于沉思。一旦灵魂主要的工作变成沉思,甚至去掉了“动”,灵魂就不是灵魂了。这可能是机械论的发端。

瞿旭彤:这里有两个操作。第一个是人类学设定层面上的,把灵魂跟身体剥离、二元化。第二个更严重的问题是把灵魂功能化。功能论证是分析哲学最大的思维误区,我们不能说灵魂的“功能”是思考,对古典哲学来说,一旦这么讲就错了。我们不能说眼睛的“功能”是看见;眼睛是在看着的,眼睛在看着的同时就“是”眼睛,这两方面(活动与存在)是分不开的。我们一旦进行区分,就把它功能化了,好像一个原本可以什么也不做、只是存在的存在者,现在又行使了某项功能。所以我会说,“机械论打败活力论”最突出的体现之一就是对活力论的分析哲学解读。分析哲学把存在–活动(真理)的两端剥离开了,把真理放到逻辑、推理、判断层面了。

戴碧云:我同意你的观点,在此之前没有功能的说法,而更接近于目的。但是到了某个阶段,至少到了安德烈·维萨里(Andreas Vesalius)的时期,灵魂和身体都已经功能化了,这可能是中世纪晚期引入的变化。我认为,亚里士多德可能也有这个面向,但没有那么明显。

瞿旭彤:可能更多地是一种运作,在运作中实现自身。

戴碧云:这是某一种面向,但也可以说,在运作中,功能被附带出来了。我认为,在笛卡尔之前,功能化已经出现了。

瞿旭彤:人类学的二分(身心分离)可能反倒是以灵魂的功能化为前提的。

戴碧云:笛卡尔认为灵魂首先就是我思,他把推动生命的部分全部剥离了,他的灵魂只是心灵(mens / mind)。

瞿旭彤:但是你自己还是没回答这个问题:机械论为什么打败了活力论?

戴碧云:这可能和动力因(causa efficiens)的地位上升相关。

瞿旭彤:这同刘任翔讲的是一回事,就是我一开始讲的“运动和静止”的问题。如果没有绝对的静止,只有运动,那就不存在使运动成为可能的东西了。这不只是霍布斯的胜利,更是彻底的亚里士多德主义或物理学的胜利,我们基本上是被亚里士多德物理学控制了。他不关心运动如何可能,就是动,不需要推动。

戴碧云:反正就是动了,并且设定动力因在里面。

瞿旭彤:这些自因设定都是面对质疑后加的,其实他的前提就是“在动”。

戴碧云:如果我们从哲学史出发,亚里士多德对自然物和技术物的区分就有问题,在笛卡尔那里也很复杂。比如,石头是不是一个自然物?

瞿旭彤:亚里士多德那里不能翻译成动力因(moving cause),他只有效果因(efficient cause),只有“使得结果如此”的“因”。动力因一定有一个从静止到运动的差异,但亚里士多德这里没有,他只关心这个效果是如何达成。

刘任翔:他没有why的问题,只有how的问题。在经典的科学史叙事里,到了伽利略–牛顿科学才开始关注how的问题,例如给出运动的数学描述。但瞿老师的意思是,我们通过考察亚里士多德的efficient cause概念,发现他也在追问how的问题。他从事情已经发生这个前提出发,回头追问构成这个效果的本原是什么。


24 主体能否言说自身?

马浩然:我想问的是,从言说方式的角度考虑,主体是否被成功地言说过?

刘任翔:能再具体一点吗?

马浩然:当我们说“我在做什么”,或者用谓词来修饰“我”时,被修饰的“我”似乎不是主体本身,而是主体的幻想或者投射。

刘任翔:为什么你会觉得这不是主体?

马浩然:比如我说“我在说谎”,正在说话的我和话中的我不一样。

刘任翔:这是罗素悖论的问题。罗素为了解决它,区分了两个“我”;现象学(尤其是胡塞尔)的解决思路也差不多,他在自我中分裂出了两个面向,一个是能动的或者说发动的我,一个是受动的、被触动的我。胡塞尔把这件事降到了一个不需要复杂主体性模式的层面,他用的是左手摸右手的例子。左手在摸右手的同时,右手也感到自己正在被左手摸。假如左手上有一个茧子,那么左手摸右手时就不会很顺畅,也就是说,左手不仅摸到了右手,它也通过摸右手摸到了自己。左手在一个主动发动的过程之中,发现了自己的被动性。但是从层级上来说,其实被动性是主动性的前提,左手能够被右手触动,才是左手能摸到右手的前提。但在他的分析里没有涉及现成的主体性、更不用说自由意志了。他在知觉层面就能讨论主体的内部分裂问题。

知觉层面可以区分两个面向,一个是主动知觉的内容、以及能够经由这种内容而意向对象的行为。第二个是在这个行为下面一直在起着作用的、行为发出者被打动的可能性。这在胡塞尔那里对应于行为意向性(act-intentionality)和运作意向性(operative intentionality)的区分。

遇到你说的主体性问题时,基本的思路是把主体二分,但难点在于二分出来的两个东西不能简单是两个,我们必须说它们是“同一个”(das Selbe)。你问的问题本身就是一个难题,当然一种“和稀泥”的回应方式是:言说本身就是一个行动,行动会改变行动者,所以没有纯粹意义上的前–言说的自我,相当于消解掉了问题。

瞿旭彤:他的思路的前提就是没有一个作为存在(being)的主体,主体是一个不断在“成立”的东西。言说本身,或者呈现出的矛盾本身,就是主体。

马浩然:就是说主体不是行动的内容,而是行动的发动者?

刘任翔:既是发动者也是内容。但是问题是,主体作为内容,是这个发动者发动出来之后的一个结果,所以我们倾向于从结果的角度看待主体。

瞿旭彤:罗素有一个实在论的前提,有一个锚定不变的东西,所以他才会说两个“我”是矛盾的。但也可能根本没有锚定的东西,有的只是矛盾的运作本身。

028|巴巴拉斯:生命现象学导论

本次讨论围绕尚静和刘任翔两位学者对巴巴拉斯所著《生命现象学导论》的解读,探讨生命、现象性与意识之间复杂的关系。巴巴拉斯提出生命不仅仅是个体生存,而应理解为内在性与外在性的双重面向,强调“先天关联”是现象学的基础。此外,他探讨欲望的两重性,认为欲望既包含满足又无法完全满足的张力。书中还涉及对死亡本体论的批判,提出死亡与生命非对立关系,最终目的是在一个差序的理论模型中融合生命、意识与世界。

【按】本次内容来自时间小组第二期“共读沙龙”活动。

1 引论:从生命、现象性到先天关联

刘任翔:首先由我大致梳理这本书的脉络和其中值得关注的问题,目标是让没有看过这本书的朋友初步把握这本书的有趣之处;看过此书的朋友可以多关注我PPT呈现的各位具体思想家的定位、他们在巴巴拉斯的论证中扮演的角色等。

这本书虽叫《生命现象学导论》,但其实并不是导论级别的书。它不是要把没学过现象学的人引入生命现象学,而更像要把现象学家引入生命现象中。在巴巴拉斯看来,名词“生命”(la vie / life),或者动词“活着”、“生活”(vivre / to live)在现象学中很重要。其原因是从胡塞尔讲生活世界开始,生命概念就是贯穿着现象学的一条隐而不显的线索,现象学依赖于它,但从未挑明此事。巴巴拉斯所谓的生命现象学,就是要完成这种“挑明”。他隐含的命题是现象学只有作为生命现象学才是可能的,才能充分发挥它的潜质。这是此书以“生命现象学导论”为题的原因。

但这个生命不是生命科学意义上的、经验层面的生命,如有的人活着。它更多指的是现象学中的现象性(phenomenality)。在现象性中,我们一方面可以研究向我们呈现的东西,也即一物“是什么”,另一方面还可以研究它“如何”呈现。也就是说,现象性本身包含“什么”和“如何”的二重结构(甚至可以是更复杂的结构,但在此不论)。

在巴巴拉斯看来,现象性中最重要的结构是先天关联(correlation a priori)。且用胡塞尔的术语作解,先天关联是指:作为主体,我们与世界中物的关联不是后天的,我们不能选择是否要和它们关联;相反,这种关联是必然的、先天性的。那么,先天关联如何可能?在这本书里这被归为生命所具有的特征。可以看到,生命概念与主体性概念密不可分。而在进一步定义生命时,巴巴拉斯还引入了别的概念,如运动、欲望等,也同样要在先验的层面加以理解。他主要谈论的不是现实的运动、现实的欲望,而更多在讲一个结构性的事物。这是他的出发点。


2 “一元”与“二元”之间:生命的双重面向及其关系

刘任翔:巴巴拉斯在考察生命概念时发现它具有两重面向,这里表述为内在性(immanence)和外在性(exteriority)。我们有时把“to live”或者法文“vivre”用作不及物动词,比如说某人活着;这种“不及物”讲的就是生命的内在性。它往往意味着生命独立于世界上其他部分,具有某种自主性,一个不可穿透的内核等。

与此相对,外在性则是及物的,比如我们“live”一个事件(中文一般翻译为体验或经历)。及物用法对应的是生命的外在性,其伸出自身之外的特征。这里一方面指生命对自身之外的事物开放,另一方面也意味着某种被动性——生命可以被自身之外的事物触动。生命一开始就有这两重面向,而这两重面向也和现象学近来常被讨论的“自身触发”和“异触发”直接相关。

这本书的有趣之处在于它引入了两位我们平素在现象学中较少讨论的思想家的工作。一位是捷克的现象学家帕托什卡(Jan Patočka),另一位是约纳斯(Hans Jonas)。约纳斯我们经常在生命伦理领域提及,但很少作为现象学家来谈。巴巴拉斯认为这两位思想家有一个共同点,即没有偏向内在性或外在性中的任何一边,而试图寻找它们共同的根基,这一根基使得生命的内在性与外在性得以可能。帕托什卡找到的根基是现象场。现象场不是纯粹主体性的,也不是纯粹客体性的。它有一种自身分化的趋势,自行分叉成在现象场中浮现的对象和对象向之显现的主体。现象场在这个意义上先于对象和主体两侧。

如果说在生命中内在性与外在性并存,那么现在的问题是,这双重面向是共属于一个现象场般的一元性根基,还是水火不容的;这也即一元论和二元论的争论。巴巴拉斯认为,彻底的一元论和彻底的二元论都有问题,他某种意义上是要在一元论和二元论之间寻找一个超越二者的理论位置。这一寻求也正是这本书的有趣之处。

以上这张ppt呈现了书中涉及的主要思想家,以及相应的据生命问题之展开对他们的定位。接下来我们将重点关注巴巴拉斯在书中提出的解决方案。如何去寻找这个理论位置——生命的内在性和外在性既是二元、二分关系,又同时以并不完全被吸收和消失在其中的方式共属一个现象场,这是一个复杂而有趣的任务。


3 欲望的二重性:在无尽的敞开中驻足

刘任翔:之前我们提到,巴巴拉斯在刻画生命的时候,用到了运动和欲望两个概念。而无论是生命、运动还是欲望,都具有二重性。生命既有及物的特征,又有不及物的特征。而对(生命的)运动来说,一方面有些事物向我们显现着,这是一种走上前来与我们照面的运动,但另一方面,使显现得以可能的条件(如背景)与此同时就抽身而退,这抽身而退又是另一种运动。因此运动本身也具有二重性。而这本书最具有原创性的一点是在欲望的结构中也找到了二重性——关于满足与不满足的二重性。用巴巴拉斯的话来说,生命是一个永远在满足之中又有不满足,恰通过未被满足的方式满足着的进程。具体如何理解呢?我认为这与巴巴拉斯在本书一半处对死亡本体论(ontology of death)的批判有关。

巴巴拉斯认为,哲学中弥漫着一种把死亡、死物当成一切存在者之默认情况的倾向。在这种倾向中,我们认为世界上大多数东西都是死的,没有生命。生命在一群死物中是“例外情况”,会时时受到作为默认状况的死亡的侵袭,只能通过不断地对抗死亡之默认倾向以保持自身为生命。这种看法也是我们经常把生命(la vie)定义为生存(la survie)的主要原因,似乎其他东西都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保存自身。当然,在保存自身的基础上,又会有对有限资源的抢夺、勾心斗角之事等等。以上一切的前提都是把最大范围的世界理解为死的、没有希望的世界。而假如我们把死亡本体论以现象学的方式悬置起来,不从它出发、不对此事做判断,我们恰能理解欲望中满足与不满足之间的结构。

简而述之,巴巴拉斯认为所有生命在其默认状况下并非自我保存,而是无限开放的。对生命之存在来说,最根本之处不在其内,而恰恰在其外部。这个外部被定义为“敞开”(l’Ouvert / the Open),与海德格尔说的“无”非常相似。而且“敞开”相较后者更不容易被坐实,被理解为某个事物,因为直觉上我们不会认为敞开是个事物。巴巴拉斯的意思是,在你不给生命施加任何限制时,你是无限敞开的。当然,在事实上没有人能做到这一点,我们总归要停在某个地方,用自己滞留之处的所见把敞开域本身盖住,于是我们能见到各种各样的事物。但见到各种事物本身,其实是我们不得不停在半路所导致的结果。

因此,我们与敞开之间就始终是这样一种关系:一方面,我们似乎可以满足于驻足时所得、所见、所摄入、所拥有的存在者,但另一方面,由于这些尽是“半路停住”的结果,我们的满足中又始终会生出一种不满足。这种不满足不是因为我们所拥有的比起我们本该拥有的还缺些什么,而是因为我们对任何事物、存在者的拥有本身是一个“没走到底”的结果。当然,敞开不是一件事物,因此其实并没有“走到底”这回事。这只不过是说我们有一个默认的、可以无限行进的方向,但在此方向上却又不得不停在某处。这种“必须停在某处”的有限与方向所标识的无限之间就形成了满足与不满足的张力。


4 “横向超越”的模型

刘任翔:最后,这种结构在现象学层面有趣之处在于,它提供了一种新的超越性结构。在现象学中,内在性经常和外在性对举,而超越(transcendence)指向与自身(同一性)对举的他者。如果说某物超越生命,那么它是不同于生命之物(关于此我们经常会谈列维纳斯的模型,但在此不做深入)。而巴巴拉斯提出的“满足中的不满足”(dissatisfaction in satisfaction)的欲望模型提供了一种“横向超越”(horizontal transcendence)的模式。如果说这里有某物使得生命能够超出自身,那么它既不是仅从生命自身内部中来(否则它实质上是内在性),也不是全然从生命外部中来(如超越人的生命的神,靠神来实现超越);而是生命作为无法“坐实”之物、作为运动和欲望,所内禀的一种“横向地”不断超出自身的特征。

在这里,被超越(transcended)的是生命在任一给定时刻的现实形态,超越着(transcending)的是这一生命潜在去往的各种方向,或说是它与敞开之间最原初的关系。这一原初关系确保了横向超越的发生。也就是说,这里没有预设一个完全与生命无关之物以使之超越自身,同时又未令生命陷入自我封闭。生命自身便永无止境,具有特定的无限的形式(潜无限或无定限,indefiniteness)。所以此处巴巴拉斯就成功提出了一种既不同于纯粹的内在性,也不同于纯粹的外在性或者说纵向超越的横向超越模型。书中提到了“时间性超越”(temporal transcendence),并未使用横向超越一词。“横向超越”是我的归纳,我认为这两个术语指的是一回事,也就是说时间的秘密也在于横向超越。


5 论证目标:融合生命、意识与世界的全新差序统一体

尚静:鉴于这本书比较复杂,很难短时间内面面俱到地讨论到,所以我只就书中我认为比较有特点、有意思的点与大家做一个简单分享。第一个点:我们读书时会首先关心作者想干什么,试图达成什么目标。要定位此书论证目标,首先要通读,因为巴巴拉斯的目标是“犹抱琵琶半遮面”,一点点显露出来的。除此之外,还要参考巴巴拉斯整体的哲学谱系、宏观层面思想的转变。

巴巴拉斯的思想可大致划分为三个时期:前期关注对梅洛庞蒂的诠释,中期阐发“感觉的形而上学”、“生命现象学”等,如今则讲的是宇宙论(cosmologie)。中期对生命和感觉的关注有承前启后的作用,尤其在这本《生命现象学导论》中。严格来说,这个翻译并不准确,应该表述为“一种生命现象学的导论”,以使“une”有所对应。巴巴拉斯并不排除以其他方式发展的生命现象学。

在这本书里,巴巴拉斯要达成的目标非常多。他首先回顾了现象学的发展史,从胡塞尔、海德格尔、梅洛-庞蒂到米歇尔·亨利等,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生命概念无处不在(例如胡塞尔谈及“先验的生命”,中后期关注生活世界等),但又未被真正触及,没有真正在现象学史中登场。

那么,巴巴拉斯想讲的生命是什么?在这本书的三大部分中,第一、二部分主要是巴巴拉斯对现象学家们的解释,第二部分末尾和第三部分是他自己思想的展开。

在前两部分中,巴巴拉斯将生命概念与传统现象学中的意识概念当作一组对子展开论述。当他展开自己的生命现象学时,既要发展出这一无处不在又处处缺席的生命概念,又要厘清意识是什么。他认为雷蒙德·鲁耶(Raymond Ruyer)和约纳斯共同的问题在于他们没有讲清楚意识问题,有把意识消解在生命中的嫌疑;而他则既要讲生命是什么,又要讲意识是什么,同时要解除二者的相互排斥,将意识化归到生命之中,令其归属于(appartenir à)生命。用一句话来总结,就是既要生命,又要意识,还要意识归属于生命。这就是他强调的“活”(vivre)一词的双重含义,相当于内在地综合了德语的“生活”(leben)和“体验”(erleben),即同时是不及物的“生着、活着”(en vie)又是及物的“有所体验”(du vécu)。

此外,在这本书中有所触及、而在近年来的作品中更加明显的目标是,把生命又进一步化归到世界中。生命归属于世界(这就是他最近的哲学在谈的“归属”即appartenance的问题),这种观点与他后期愈加倚重帕托什卡(Jan Patočka)思想资源的倾向相呼应。在《一种生命现象学的导论》中,帕托什卡只是众多现象学家中的一个;但在当下,巴巴拉斯经常直接从帕托什卡出发。简言之,除了生命和意识概念,巴巴拉斯还极其强调世界概念。只不过在这本书里,世界概念还是更偏向意识一侧。这本书中有巴巴拉斯中期哲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叫“敞开域”(l’Ouvert)。后面会讲到,我认为这个词不太好,因为它不该是过去分词的形式,而该是一个动词不定式(l’Ouvrir)。巴巴拉斯要把生命化归到大写的敞开域之中。

概括说来,整本书试图把传统哲学中生命与意识、生命与非生命、意识与自然、意识与世界之间的张力全部打散,并融合到全新的差序统一体中去,在这个全新的统一体中重新理解上述区分。


6 从死亡存在论到融合死亡的“大生命”

尚静:这本书的第二个有趣之处是对死亡存在论(l’ontologie de la mort)的讨论。巴巴拉斯化用约纳斯在《生命的现象》中的观点,认为传统哲学都是“死亡存在论”。死亡存在论指以往对生命问题本身的忽视、以及尤其是以非生命的东西来理解和谈论生命的倾向。这种倾向只是谈论了一些客观外在的、第三人称的、认知层面的事物。其中最典型的就是自然科学谈论生命的方式,认为生命是各种酶、分子、细胞等物的组合。约纳斯认为,第三人称的、外在的、客观化的角度不能接近生命,而要从生命本身接近生命。作为人,我们没有其他出发点,只能从人自身出发、以能体验的方式去谈论生命。这种方法被巴巴拉斯很精妙地提炼为“方法论的人类学”或“方法论的人类中心主义”,但他认为这种方法有利有弊。

谈论生命时,倘若自然科学可说是僵化的唯物论,那么以胡塞尔为代表的传统现象学就是理念论(l’idéalisme)。它承自笛卡尔以降僵化的灵肉二元论,将生命视作与躯体截然区分、本质不同的意识性存在。巴巴拉斯认为,这种观点同样未能触及生命本身。真正谈论生命要求打破理念论与实在论的区分,从生命的活性本身去理解生命。

除了以上哲学含义,死亡存在论还揭示了其他现象。古代人们重视死亡,从某种程度上否定死亡,如秦始皇陵所体现的——没有真正的“死”,死是进入更大的“活”、更大的生命。而在现代世界,我们则倾向于用科学主义、物质主义的方式谈论生命,死亡是生命的终结和消解。二者具有不同的文化意义。

巴巴拉斯同意约纳斯的主张,即应当从生命本身、而不是非生命之物(如原子、分子、意识)来考察生命。因此,他认为应当首先排除非生命之物,也即悬搁死亡。有趣的是,和胡塞尔悬搁过往的知识与关于事物存在的信念是为了最终澄清知识和信念的来源、赋予它们正当性一样,巴巴拉斯悬搁死亡也是为了在最终回头对死亡给出一个合理的说明。在此书快结束时,他重新把死亡迎回来了。因为他不是二元论者,而是试图为死亡“正名”,把包括死亡在内的所有的东西都统一起来。他认为死亡不是对生命的否定,不是生命的对立面,而是本身归属于生命,是生命实现自身的一种方式,是生命本身的一种可能性。这种观点与巴巴拉斯哲学的另一核心概念“欲望”(désir)及其对弗洛伊德思想的存在论奠基有关。

巴巴拉斯认为一般意义上的死亡(如有机物、植物、动物等生命体之死)只是个体化的消解。它终结的只是作为个体之生命体的存在,并未消解生命本身,只是使个体生命回到了作为“敞开域”的大生命当中。真正的大生命如《易经》所述那般生生不息,我将其理解为始终在创生的大自然。


7 个体意识与大写生命

尚静:第三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巴巴拉斯既要保留意识并使之归属于生命,又要让死亡归属于生命,还要让生命归属于敞开域。这是怎么做到的,意识在其中扮演着什么角色?

巴巴拉斯认为,我们一般意义上所谓的死亡其实只是一种个体、尤其是个体意识的消解,他称之为“去个体化”(désindividuation)。但个体的消解并不意味着生命的完结,而恰恰是生命回到自身之中的过程。

原初的大生命是生命自身的前意识的涌现。传统上把意识抬得很高,人们之所以认为人是万物灵长,就是因为在动植物的属性之外还要加上一个更高的意识层次。巴巴拉斯对此进行了颠倒。他以里尔克的诗歌举例,认为动植物身处敞开域中感受着一切,怡然自得,没有自觉、没有明确的对象意识和自我意识。人是对这种浑然一体状态的亏损。他用了很多词,例如“限制”(limitation)、“压抑”(refoulement)、“匮乏”(privation,也可以理解为褫夺,即做减法)。人类对生命本身所予的无限加以限制,对敞开域加以表象,使其呈现为我面前(而非我身处其中)的世界,此时有意识的主体才出现。动植物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主体;有意识地进行表象者才是主体,主体的核心在于能够表象。

前面刘任翔老师提到生命的及物与不及物特性,我认为及物性不只是指与他者发生关联,还强调了意向性,也即意识总是关于某物的意识。在巴巴拉斯这里,对象意识也总是自我意识,两者是一体两面。动植物怡然自得时,两种意识都不具备。

另外,“敞开域”用过去分词形式Ouvert其实并不恰当,它不是一个已然敞开之物,甚至不是一个场域,而更像一种敞开之动力(类似于puissance或dynamisme)。我将其理解为生发和涌现的动态过程。同样的词根,用动词不定式Ouvrir或许更好一些。我认为,巴巴拉斯在这里的意思是:大写的生命自行生发,“自强不息”,无比刚健。死亡作为个体性之死、自我意识与对象意识的消散,同样是大生命自身的呈现。敞开的生生运作生成了个体,个体又最终复归到大生命当中。


8 是否符合现象学方法论?

尚静:第四个问题是,巴巴拉斯在这本书乃至现今宇宙学的工作中所使用的方法论,从现象学的观点看来是否具有正当性?在这本书中,虽然到处在谈论人,但大写生命、敞开域、生生运动等都是超越个体意识的存在,严格来说不再能以第一人称视角描述。因此书中的表述似乎要求并暗示着有一个外在于生生运动的视角、一个外来者,它能够看到敞开域中生成、分化、复归的全过程。这在何种意义上还能够被称作生命的“现象学”?

在第二章临近末尾处,巴巴拉斯提出了减法的人类学(privative anthropology):人类的意识不是对动植物等其他生命形式的超越,而是对生命的限制。但对这一点的论证在逻辑上似乎并不严密。减法的人类学是比照海德格尔在《形而上学的基本概念》中的“减法的动物学”(privative zoology)提出的。海德格尔认为,人拥有世界,动物缺乏世界,石头没有世界,这是从人出发来层层递减。巴巴拉斯认为这行不通,于是把结构倒转过来。我认为这种“反其道而行之”的做法在论证上可能不够缜密充实。


9 “六经注我”式解读

尚静:第五个问题是,巴巴拉斯对其他现象学家的解读是否恰当?胡塞尔、海德格尔、米歇尔·亨利、梅洛-庞蒂的专业研究者在阅读中可能会觉得有点别扭。因为巴巴拉斯采取了一种有点像“六经注我”式的读法,从自己论证的需要出发,来调用其他哲学家的思想资源。

比如,他认为胡塞尔是典型的理念论者,没有看到生命的运动。假如只是泛泛而谈,可以说胡塞尔有这种倾向。但胡塞尔的手稿汗牛充栋,其中谈论了很多相关问题,不能轻易下此判断。再比如,认为米歇尔·亨利思想中的生命是不与外在发生关系的自我封闭的生命,这也有脸谱化之嫌。假如仔细通读米歇尔·亨利不同时期的作品,他所讲的生命和巴巴拉斯所说的敞开域实际上相去不远——至少在我看来。

再比如,认为意识与质料在柏格森的思想中完全分家,生命在其中的位置模糊不清,我个人也不同意。在《创造进化论》中,生命恰恰融合了意识与质料。但巴巴拉斯认为以往的思想家过于执着于二元论意义上的质料概念,这一批评是中肯的。最后,巴巴拉斯还认为,在梅洛-庞蒂那里“肉”(chair)的存在论地位不明,认为他仍然某种程度上止步于传统的二元论观念,我认为这一点亦有失偏颇。

但换个角度思考,巴巴拉斯写作这本书并不是为了阐释其他哲学家,而主要是为了生发自己的思想。因此,评判的标准不应是阐释是否绝对忠实,而是他读出了什么新意、他自己的思想有何创见。


10 总结:该书的启发性

尚静:看上去,整本书“悬搁死亡”、设法保留意识的诸多努力,却似乎只得出了一些老生常谈,即意识与生命一体、生命是自然的一部分等等。但如果深入理解,巴巴拉斯其实重新定义了生命、意识、生命与意识的关系、生命与自然的关系等,同时提出了一些有趣的甚至颇具悖论性的创见。比如,他认为死亡是生命本身要实现的一种形式;再比如提出减法的人类学,并把此种创见与弗洛伊德的无意识理论联系起来,认为这构成了对后者的存在论奠基等等。

回到之前与现象学方法论的距离的问题:巴巴拉斯带给我们的启发,或许是要从更大的视野去思考现象学是什么。现象学不一定要局限在“一切原则的原则”也即直观明见性原则之上。在与这本书差不多同时期的《感觉的形而上学》(Métaphysique du sentiment, Cerf, 2016)中,巴巴拉斯就试图谈论“诗”(la poésie),试图以另一种方式来做哲学,来谈论并体验自然。


11 简短评论:“做减法”的力

刘任翔:尚静老师方才说“敞开域”(l’Ouvert)是一种力(法语puissance本身亦有潜能之义),我认为这非常有意思。某种意义上,书中所讲的“力”并非不断将事物推上前来的“肯定的力”。它反倒是抽身而退、虚位以待、自身敞开,以使个体生命自行走上前来,成全其各自的欲望。这种潜能是一种“做减法的潜能”。或许可以在这个意义上理解,意识为什么是生命的减法;生命减去某些东西才是意识。


12 生命作为显现与为显现奠基之物的联结点;生命现象学进路的合理性

郑旭东:我不打算深入此书的技术细节,而会从相对外部的视角、从比较普遍和困难的问题入手定位这本书的贡献。

《生命现象学导论》可以说是我苦寻久盼的一本书,它回应了很长时间以来我关于法国现象学的一个困惑。在此书开头,巴巴拉斯明确提到所谓严格的现象学原则。如尚静老师所言,巴巴拉斯在何种程度上贯彻了现象学原则本身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但我认为至少从开篇规划来说,他对这件事是有清晰而明确的意识的。在胡塞尔处,现象学可以在一般化的、经典的先验哲学的意义上来理解。但在巴巴拉斯看来,现象学的事业不会局限于此,表现之一就是生命问题隐秘地贯穿在现象学的发展之中。

法国现象学尤其关注生命问题。以梅洛–庞蒂为例,他的思想中就存在一种张力。正常情况下,现象学讨论事物的显现方式,很少将肉身、生命等视作具有现象学严格性的基础概念。因为在谈论生命、肉身等使显现得以可能、也因而超出显现之物时,我们仿佛不可避免地要采取第三人称视角、形而上学的进路。那么究竟在何种意义上,我们既能做一个现象学家,又能谈论生命与肉身?

梅洛–庞蒂《行为的结构》中的很多工作也在回应这个问题。这种张力,我在很多哲学家那里都模糊地有所察觉,而这本书恰是从此出发的。对巴巴拉斯来说,这个问题某种意义上是现象学最重要的问题,是使得现象学脱离唯心论、先验哲学,也即由胡塞尔揭示的意向活动之相关性(correlationality)的关键。如何以阐明事物之显现方式的现象学方法,讨论“何者为显现奠基”这一看似超出现象学的问题?巴巴拉斯将之换了一种方式表述,转化成了另一个问题。

经典现象学有关显现方式的问题,预设了世界属于主体,而追问世界以何种方式在主体的视野中呈现。而“何物为显现奠基”的问题则是有关主体如何归属于(appartenir à)世界的问题。要理解向着主体显现的世界如何同时包含了它向之显现的主体,就需要找到相应的结构(如“自身触发”等),需要找到一个既是显现、又同时为显现奠基的特定纽结;由此,巴巴拉斯非常自然地引入了生命概念。生命不是单纯主动或被动的,具有二重性。巴巴拉斯的“既要又要”的落脚点最终在于生命。在这个问题上,我被巴巴拉斯说服了,以至于我觉得现象学为免落入唯心论等陷阱,最终就应该发展为他所说的“生命现象学”。


13 从生命概念的三个层次到动物现象学

郑旭东:在讨论生命时,我们一般会强调两个角度:人的生命(如刘任翔老师的阐释所侧重的)和能生的大自然(natura naturans)的整体生命(如尚静老师提到巴巴拉斯著述中一些奇妙的斯宾诺莎主义时刻所揭示的)。

尚静:这个不是巴巴拉斯讲的,是我自己的解读,他没有这么用。

郑旭东:但好像很多人也都会有类似的感受。有趣的是,生命概念的论域中似乎出现了三个层次:一是人的生命,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将意识归于生命;二是万物的生命,万物都有生命,如新唯物论、当代生机论(vitalism)的观点;三是日常含义的生命,包含人、植物、动物等生物。第三层次最为朴素、直白,但同样包含了复杂的规定和独特的张力,也是巴巴拉斯一些表述中使用的含义。

而假如这三层含义我们都想涵盖,要取最广义的生命概念,似乎就会模糊无论是人还是动物之生命的特殊之处——即便巴巴拉斯谈到了“减法的人类学”。在此有一个奇特的问题:假如现象学归根结底是一种生命的现象学,是生命使现象得以显现,并且我们也承认动物(暂且不泛化到万物)拥有真正的生命,那么对巴巴拉斯来说,有没有可能像讨论人的现象学和先验哲学一样去讨论动物的现象学与先验哲学,讨论它们的生活世界(此处的动物不是指显现出来的动物,而是某种程度上作为主体的动物)?

这个问题与哲学史上休谟对康德的潜在批评遥相呼应。从休谟的视角看,康德的哲学只能局限于具备知性和理性的存在者;而很多现象不仅发生在人、还发生在动物身上,相较之下经验论则能够解释动物的运作,具有优越性。如果巴巴拉斯想要超出先验现象学的第一人称进路,那么关于动物现象学的可能性之问或许能更好地帮助我们理解他在生命概念的三个层次之间的取向。


14 欲望作为缺乏的必要性

郑旭东:最后一个问题有关欲望的定义。参照德勒兹所归纳的哲学史,对欲望的讨论有两条脉络,一条讲缺乏,一条讲肯定。缺乏观承自亚里士多德传统,典型思想家是弗洛伊德。肯定观讨论作为肯定、具有生产性的欲望,如斯宾诺莎、尼采、德勒兹等人。有趣之处在于,恰恰是把欲望理解为肯定的哲学家们更倾向于强调生命概念的重要性。也就是说,广义上的生命哲学倾向于把欲望理解为肯定而非缺乏。生命作为自身肯定,在不引入缺乏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具有开放性、生产性。

但是,巴巴拉斯却不假思索地用缺乏来定义欲望。从哲学谱系的角度看,他站在了本不该在的一侧。我非常好奇,为什么对巴巴拉斯来说,把欲望理解为缺乏是必要的;在何种意义上,被理解为缺乏的欲望概念更能帮助我们理解生命?


15 简短评论:作为成全者的两层生命

刘任翔:郑旭东老师从方法论层面提出了很多值得关注的问题,比如如何在哲学谱系中定位巴巴拉斯的欲望概念,如何看待生命的三个层面等等。在此先简短地回应一下,我认为在巴巴拉斯这里生命有两个层面,大生命(l’Ouvert)和小生命。大生命的本质是成全小生命。而对于小生命而言,根据一种近于柏拉图主义的看法,其至善状态就是模仿大生命、成全别的小生命。


16 呼吸现象学的视域:区分是否是陷阱?

谢博雨:从我的研究领域——呼吸现象学(respiratory phenomenology)——来看,这本书很有意思。巴巴拉斯反复提到“退隐”(withdrawal)、“向……敞开”(opening towards),在我看来这很像呼吸中“吸入”(inspiration)和“呼出”(expiration)的对子。而且巴巴拉斯的“敞开域”(l’Ouvert)概念也很像后期海德格尔的“敞开”(the opening),这很有趣。但最震撼我的还是这本书的第一行——献给卡洛琳,我生命之所系(“For Caroline, without whom I would not be able to live”),一句话就完美诠释了live一词的意义。从来没有哪本书的献词如此令我动容,尤其这本书还是关于生命现象学的书。

【注】谢博雨的相关研究参见往期:022|会「呼吸」的实在时间

接下来是一些比较学术的问题。我认为当我们谈到对生命的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视角时(前者是自己体验到的生命,后者是外在视角所见的生命),很容易陷入一个陷阱。因为生命以自身形态存在时并不区分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视角。某种意义上,在呼吸现象中第三人称是一个总在被突破的界限,很难说吸入的空气是客观的还是主观的,它一下子就从客观变成主观,从外边变成内里,又从内里变成外边。

小生命与大生命二者同样是一种区分、一个隐秘的陷阱。当我们说有一个大生命、一个小生命的时候,某种程度上就需要进一步解释它们是如何连接的,关系是什么等问题。关于生命的一元论与二元论各有其困难,一元论无法揭示生命的两重结构、两副面孔、两种向度,二元论则总需要可将两端联结起来的进一步解释。而巴巴拉斯的进路非常奇特,到书的后半部分就如尚静老师说的发生了魔法般的转折。

(一开始)我们谈意识是如何附着在生命上面,后面反过来又变成意识是如何归属于生命的。在该书的中间部分,巴巴拉斯提到任何的意识都是“实效性的意识”(effective consciousness),以此瓦解“超越论的意识”(transcendental consciousness)。这让我联想到梅洛–庞蒂说任何身体都是性化的身体,都具有倾向性、情感性、性别性,是有种种冲动的身体。这没有问题,但我们必须小心去问的是:究竟如何理解这种实效性的意识?它以何种形式、何种状态归属于生命?


17 生命本身的神秘力量

谢博雨:另一个比较直观的感受是,我认为巴巴拉斯所谈的生命不能简单解读为纯粹的内在性、外在性,纯粹的缺乏。我在读这本书时,脑海中设想的生命除了勃发的生生之力、区别于死亡的状态、三种层面的生命外,还有一种逐渐浮现的生命本身的神秘力量。医学中的所有治疗都只是一种辅助,是创造一种环境,而愈合、成长、恢复的力量却归根到底只属于生命,是属于生命本身的力量。将这种对生命的体悟代入阅读之中,或许更能理解什么是小生命、大生命。假如一切都是形而上学的、空洞的定义,那么生命现象学就变成了形而上学,我们将缺乏“抓手”去追溯、去感受、去回应生命。


18 敞开与持存:“横向超越”何以可能

谢博雨:还有一对很有趣的词,可以和刘任翔老师的“横向超越”模型放在一起思考。巴巴拉斯在讲“敞开”(open)时也一直在讲“持存”(grasp)。通过这两个词,他想要描述敞开的过程和在敞开中生活的节奏。持存是一种“相对封闭”的敞开,是“把住”敞开的一种“稳态”;敞开则是要不断突破持存的现有边界,抗拒持存的封闭倾向。或许正因为同时存在着打开自身和闭合自身两种倾向,横向超越的动态结构才得以可能?


19 简短评论:把握生命的姿态

刘任翔:我认为博雨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们在谈论生命的时候,是作为什么(或者作为谁)去试图把握它、谈论它?在某些模型里,我们可以视自己为高层级的生命,仿佛俯瞰着自己所谈论的一般生命。但在有些模型里,我们却并不更高级,我们特有的意识对于如其所是地把握生命来说反而是一种阻碍。而我们在把握生命时所扮演的角色、所采取的姿态,与我们最终能把握到的内容是紧密相连的,因此其实无法孤立地考察内容。


20 双向而同一的构成运动

王子来:这本书和施奈尔(Alexander Schnell)的《什么是现象学?》很像——都是给现象学家而非大众的“导论”,都在现象学的核心发现了一种“双向而同一的构成运动”。这种构成运动一方面是被给予者在意义领域的显现运动,另一方面是显现的意义相对于意向相关项的回撤运动。早期的现象学家并未清晰指出这种运动。而近期的现象学研究则清晰指出这种运动,并认为现象学还原是要看到开显与回撤相同一的基本运作方式。

与施奈尔的不同之处在于,巴巴拉斯通过还原找到的同一是“生命”、“生存”(vivre)。揭示这种双向而同一的结构大概是巴巴拉斯工作的主要目标之一,整本书多个概念都在呈现这一结构,比如欲望是满足与不满足的同一,运动是给出与回撤的同一。

这一目标对应三个子目标:一,将生命概念从现象学传统中清晰提炼出来,并设定为现象学还原的最终目标。二,光提炼出来还不够,还要避免回到先验主义的立场,要在生命现象学中将先验与经验融合起来。但这种融合具体什么意思还有待讨论。三,反对死亡本体论。死亡本体论是指把意义奠基在死的物质上。但是意义的根源是生命。反对死亡本体论就意味着建立生命的现象学,揭示产生意义的生命的原初现象。


21 忧郁症式的死亡意识:先验死亡作为构成性缺失

王子来:但他有没有达成自己的论证目标?从他的正面宣称来看,他揭示各种各样的双向运动,试图突破形而上学式的二分概念。比如说他讲的生命不是“leben”(活着),不是“erleben”(亲历),也不是无时间的、形式化的先验条件,而是一个更本原意义上的生命。这种生命可以融合先验生命和经验生命,为二者奠基。

但是他的论证过程却让我生疑,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他对死亡的讨论。他反对死亡本体论将死亡看成单纯变成无机物的观点,认为那是一种外在的死亡。而他对死亡做了重构,认为死亡是生命的一个构成环节。在此,他将一种“内在的否定性”置入生命。我的怀疑是,这种死亡和海德格尔所说的死亡在根本逻辑上没有区别,仍然是一种先验的、普遍的、参与了存在却永远不会真正降临的死亡。

这里我想参考一下布伦特・阿德金斯(Brent Adkins)的《黑格尔、海德格尔、德勒兹论死亡与欲望》(Death and Desire in Hegel, Heidegger and Deleuze)。在这本书里,阿德金斯借用了弗洛伊德关于哀悼和忧郁症的思想来分析黑格尔和海德格尔对死亡的讨论。他认为海德格尔的死亡学说是一种忧郁症式的死亡本体论。我认为这很有启发性。忧郁症式的生命在面对自己的丧失时,会在自身内部模拟出自己的墓穴并持续地、忧郁地沉浸在与这个神秘空间的融合之中。这似乎也是海德格尔所说的死亡。海德格尔式的先验死亡就是一种普遍的、作为终极的可能性、但永远不会降临的死亡。阿德金斯把这种先验死亡叫作构成性缺失(constitutive lack)。

回到巴巴拉斯,我认为他所说的死亡同样是一种作为构成性缺失的先验死亡、生命的终极可能性。作为终极可能性,它不可能实现,但它仍然不是不可能性。这种死亡类似于忧郁症在内部模拟出来的墓穴,是生命在自身之中模拟的一个不能实现的东西。假如确实如此,巴巴拉斯用来定位生命的死亡就是一个形式性的构成性缺失,而生命则被奠基在这一构成性缺失之上。

问题在于,我在这种忧郁症式的死亡概念中看不到其他死亡的维度,比如濒死(dying)、已死(died)、实际的死亡。而假如他在言说生命的对立面(也即死亡)时本质上还是在说先验死亡,那么我很怀疑他正面的对生命的讨论是否如他所说的真正建立了各种双向的同一,亦或他最终其实又回到了近似死亡本体论的先验哲学。


22 当下现象学忽视差异化过程的倾向

王子来:最后一点感受是,现象学目前的工作似乎就是不断地说以往的现象学家的还原还不够彻底,还没有达到本源的同一,然后尝试给出一个新的概念达成同一。但我认为真正的重点应该是呈现从同一到差异具体的差异化过程,包括其中的诸结构、诸环节,在这个基础上才能说明这种本源性同一。就对死亡的讨论而言,我认为只有先验死亡时远远不够的。假如我们真的要说明作为本源同一的生命,恰恰要把生命和死亡的多义性勾勒出来,把它们达成同一的具体环节展现出来。


23 简短评论:缺乏——生命不自知的运作方式

刘任翔:这个问题其实很尖锐。巴巴拉斯究竟有没有给死亡足够严肃的对待,抑或只是把它当作澄清生命概念的工具?这与郑旭东老师的第二个问题相关,即生命现象学如何看待缺乏。巴巴拉斯自己在书中某处说,缺乏不是欲望的内容,而是它的运作方式。也即是说,生命或者欲望并不是时时意识到自己是缺乏的,在这一点上他与精神分析并不是完全同样的路数。他试图这样定位缺乏:生命在没有感觉到自己缺乏的情况下,事实上却以一种永远无法被彻底满足的方式行进着。但我目前并不清楚如何据此以别的方式设想死亡在巴巴拉斯的生命现象学中的位置。


24 动物的“世界”与敞开的实在性

崔天:我的发言分为三个小主题,一个将呈现论证,两个只简单提出疑惑和想法。

第一个问题,非人动物和敞开的关系是什么,它究竟有没有世界?以及,敞开具有多大程度的实在性?这直接关涉动物与人类的连续性命题,所谓“生命现象”的范围,乃至后文的欲望模型。但在文中却出现矛盾之处。我把关键步骤概括为三步,呈现其中的张力。

  1. 敞开和世界之区分的建立。这种区分最初是巴巴拉斯参照里尔克的诗歌建立的。动物没有客体化目光,能直接栖居“敞开”。而人类具有回转性的目光,与所视之物拉开距离,通过凝视形成客体化的世界。动物自我缺席的状态对应丰盈,人类自我在场的意识对应匮乏。这一步中,匮乏和世界概念关联于客体化的凝视。并且敞开有其不依赖于世界的实在性,就像动物生命并不依赖于人类而存在。
  2. 敞开的否定性。在试图从更宏观的层面描述敞开和世界关系时,作者提出了敞开的否定性,认为“敞开仅能相对于否定它的世界被设想”,但仍然认为动物可以直接通达敞开,他说,若将动物投身于敞开比作运动,其运动是自由的,它被裹挟前行没有终点,敞开是运动的无限性、未完成性、漫游性(英文版232页)。这个时候出现了第一个矛盾,若敞开依赖世界中介,动物则无法直接通达敞开。动物不具有客体化目光,也就没有世界,敞开具有否定性,需要借世界通达,动物也就无法通达敞开。
  3. 动物也有世界。巴巴拉斯说“小鸟飞翔在世界与敞开之间”,试图证明动物有世界、生命具有连续性,但这并不成立,除非作者能够证明动物也具有客体化的目光,并且说明,前文对里尔克的赞成、对敞开的定义和勾勒都是有问题的,甚至依据新的标准重新建立敞开和世界的区分,否则动物无法被纳入新的模型,无法被纳入依据新模型建立的生命现象学。在这里,敞开经历了一个洗白和“虚化”的过程,这对后文的欲望模型很重要,从“动物可以直接通达的”变成了“只能通过世界这一中介呈现的”。但即便我们认为作者就是为了提出一个只具有否定性含义的敞开概念,不去纠结前后定义的矛盾,我们还是会遭遇在既有定义下动物如何通达敞开,又在何种意义上与人类具有连续性,何种意义上适用于后文欲望模型的问题。

25 欲望的图式——自身触发现象

崔天:第二个是关于欲望的问题。欲望不指向特定的东西,对一切能够填满它的东西开放,是根本的匮乏和不满,也是纯粹的欢迎。欲望具有超越性,超出特殊的被给定之物,指向更加广阔的存在。作者所说的欲望和拉康很像,真正的欲望对象实际上是不现实存在的对象a。作者试图用统一的欲望模型解答很多东西,包括情感性、时空等等。但我认为其中有的东西是没法用欲望图式解释的。或者说作者的对欲望的说明里好像对应了不止一个图式。

大部分情况下作者用欲望图式都类似于海德格尔那里存在的显隐二重性。但是在“欲望与情感性”一节里作者提到了“自身触发”(auto-affection)这个现象。具体说来是说每一个印象或者感受都不会停留于自身,而是寻求过渡到下一个印象,持续地超出每一种感受。作者认为这也是生命对自身体验中不可还原的不满,也就是说和欲望是同一个图式。

但我认为这是另一个图式,和之前的图式并不相同。如下图所示,大部分情况下作者使用的都是第一个图式,但自身触发更像是第二个图式。欲望对所欲望之物的不满、感受到匮乏,并不一定就能导致自身触发现象。举例来说,我的话有言外之意,实际的话和真正的意思之间存在距离,但我不一定因为这距离就一直不停地说,而可能只说一句。换句话说,第一个图式就可以描述欲望现象,第二个图式增添进去了新的东西。自身触发不能完全被欲望所解释,但这个观点我不确定,因为后面作者还用欲望阐释了时间现象。


26 “褫夺性思维方式”与“二手”样态

崔天:最后一个问题是关于作者很有意思的一种思维方式,暂且叫褫夺性(privative)思维方式。它对被思考之物进行还原,试图把事物还原到更根本的维度上去,那一维度使得被思考之物得以可能。比较典型地是用在对时空的阐释上。比如他说空间是距离的褫夺样态(privative mode),而不是距离的条件。事物遥远不是因为它们在空间中;相反,因为它们遥远,因为它们的存在被距离所刻画,所以它们在空间中。在最后一章对时空的阐释里,作者认为欲望所对应的不完满性,是“空间”概念无法穷尽的存在论深度,也是时间的存在论深度,时间空间共同从属于这一更原初的处境(originary situation)。

这很有意思,也很具有启发性,但我认为这里存在一个风险,就是将所有的样态都变成了“二手”样态,这一想法受到刘任翔老师在《假以时日》(Meaning Takes Time to Unfold)中关于“二手显现”(second-hand manifestation)论说的启发。如果时间和空间的可能性早就被欲望的性质所刻画,如果所有的样态都可以完全还原到一个更原初的维度,那么这些样态就失去了相对于原初维度来说真正新的东西,它自身的价值就被剥夺了。更严重的后果是,这个原初维度、原初处境会变成一个无所不包的“死物”,它不会异化出和自己不同的东西,也因而不会自我更新,也无法让自己被重新定义、获得新的内涵。

【按】有关“二手显现”问题的讨论,参见往期:020|从现成存在到时间差异化

如果这么说还是太抽象的话,那么回到正题,作者试图将人类定义为动物的某种“褫夺”和否定,这当然有助于坚持意识和生命的原初统一性,但是这也把动物的生命变成了不会自我更新、自我丰富、自我重新定义的死物。褫夺性逻辑、还原的方法,剥夺的恰恰是生命自我更新的能力。在这个意义上,是否保留断裂,并且认为每一个新产生的生命(如人类之于其他动物)都会更新原有生命的定义,生命的本质在新型生命的不断出现中不断地被重新定义,会更好一些?


27 简短评论:哲学立场推至极端时的一元论化风险;延迟模型与时间的发生

刘任翔:我认为最后一个问题是任何一种哲学立场被推到极致之后会出现的“一元论化”的危险。就这本书而言,如果期望从欲望的模型、结构里把其他所有事物都推演出来,并且在形而上学层面上也试图将其他事物奠基于欲望结构的话,确实会有一元论的危险。刚才郑旭东老师谈到巴巴拉斯的模型和斯宾诺莎的相似之处,我自己在阅读时则是不断地想到谢林的自然哲学。确实在所有这些学说中都会有一种危险,即把方法论上的解释性原则当成唯一有效的形而上学基底。

崔天的第二个问题中的两个图,到底何者是自身触发的模型,第二个图所呈现的链条比起第一个图究竟多些什么?我的直觉是,后者比前者多的东西恰是这本书最有原创性的部分。它提供了一个基于欲望的满足与不满足之间的互动机制而形成的延迟模型,类似于“delay”、“deferral”所表达的含义。这种延迟可以解释时间的发生。


28 回应一:人与动物的连续性

谢博雨:关于人与动物的连续性问题,巴巴拉斯在书中讨论过植物和动物、人的区别。他认为植物与周遭环境的关联具有直接性,没有“距离”(distance)。人和动物则与周遭环境存在距离。在距离概念的基础之上,巴巴拉斯才进一步讨论了二者如何发展出初步的欲望模式。


29 回应二:敞开域并非纯否定的力量

尚静:刘任翔认为“敞开域”(l’Ouvert)是一种无化的本原,我不太同意。巴巴拉斯将意识和生命、生命和世界、世界和敞开域两两归在一起,不是要走向一元论,而是要抵达在“一”中可寻求“多”的全新差序统一体,否定性或无化只是其一个方面。固然可以说敞开域包含着否定性的力量——这也是意识得以在生命中生发的原因。但敞开域更根本地是一种肯定性的力量,是生发的过程。只是这种生发不是“一头走到黑”的单向度生发,而是包含了缺乏、死亡、作为变体的意识等多种形式的“生生”活动。因此可以说敞开域包含缺乏(manque),但它不仅仅是缺乏。


30 回应三:当代法国现象学是不是先验现象学?

尚静:关于当代法国现象学的志向,郑旭东认为它很大程度上超出了先验现象学,而试图涉及“何物为显现奠基”的形而上学层面。我同意这个观点。我个人认为当代法国现象学相较德国现象学(尤其是胡塞尔、海德格尔等传统德国现象学)有两个非常不同的倾向:形而上学倾向和实在论倾向。实在论倾向不只是对梅亚苏等外在批判的回应,而且在现象学发展史中本就有迹可循。例如胡塞尔《逻辑研究》时期的学生【按:如舍勒Max Scheler、施泰因Edith Stein、莱纳赫Adolf Reinach、康拉德–马修斯Hedwig Conrad-Martius】就在拥护他彼时对理念论的反叛。

那么当代法国现象学还是不是先验现象学?我认为这取决于我们如何定义“先验的”(transcendantale)。巴巴拉斯非常直接地承认自己在做形而上学,在做思辨(spéculation),不认为自己属于先验现象学。但是施奈尔(Alexander Schnell,他是德国人,但研究进路可被归为法国现象学)会认为他的形而上学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为先验奠基的先验哲学。


31 回应四:一种动物现象学是否可能?

尚静:关于郑旭东提出的动物现象学是否可能的问题,我认为如果不局限在巴巴拉斯的“一种”(une)生命现象学,而在更宏观的框架中考虑,动物或许可以拥有主体地位。但在巴巴拉斯的框架中,主体和意识是基本等同的,而意识被理解为对世界的表象能力、对原发生命力的限制。也就是说,一方面,有意识的生物才是主体;另一方面,动植物在巴巴拉斯的定义中都是没有表象能力、也因而没有意识的,因此它们也就不可能是主体。在动植物问题上,一方面巴巴拉斯似乎抬高了它们的地位,说它们可以在大生命中自在地存在,而人则存在得相对局促;但另一方面,他似乎也延续了人类中心主义,认为除了人的存在者都是没有意识的。


32 回应五:缺乏作为生命之环节

尚静:郑旭东认为巴巴拉斯将生命(尤其是人的欲望)定义为“缺乏”(manque)而不是“肯定”有些奇怪。我认为这并不奇怪。因为缺乏、消极性(négativité)等词不等同于虚无性和单纯的否定性,而是大生命内在的否定性,是大生命敞开活动的方式和环节。

33 回应六:巴巴拉斯和海德格尔死亡学说的异同

尚静:王子来认为巴巴拉斯所讲的死亡是一种先验而永远不会真正降临的死亡,和海德格尔的学说很相似,我不太同意。巴巴拉斯所讲的死亡当然会发生,它会降临到每一个有意识的生者身上。只是在这里死亡从更宏观的视角被赋予了不同的定义——个体性意识的消解。死亡作为个体生命的存在方式,将使个体生命完成对大生命的回归。在这个意义上,不存在一种绝对的虚无,不存在与生命的迸发之力相匹敌的、使生命彻底死灭的虚无力量。

他的做法和海德格尔将死亡阐释为不可能的可能性的做法也不相同。海德格尔对死亡的阐释是和他对此在的生存论分析联系在一起的。死亡作为不可能的可能性,在此在身上呈现,与此在的在世存在等现象关联在一起。而这种生活现象学的分析维度在巴巴拉斯这里是缺席的。在这个意义上,我反倒认为巴巴拉斯和后期海德格尔存在一些相似之处。海德格尔讲存在的显现和自行遮蔽,巴巴拉斯则说生命是一个既生发又死亡的运动过程。


34 回应七:巴巴拉斯的工作是否还隶属现象学?

尚静:另外,郑旭东和王子来都提到巴巴拉斯和施奈尔等人的工作似乎超出了第一人称体验和单纯描述,更像是在发展形而上学。其实从历史发展来看,胡塞尔、海德格尔、马克斯·舍勒、梅洛–庞蒂、米歇尔·亨利等现象学家赋予了现象学极为丰富的内涵。不能单纯以是否第一人称、忠实表述、切身体验等作为衡量是否是现象学的标准。


35 回应八:欲望与需求的区分

尚静:欲望不只是对某些事物的欲望。巴巴拉斯在书中明确区分了“欲望”(désirer)和“需求”(besoin)。需求是对具体事物的欲求,如饿时要吃食物,冷时要添衣服。欲望则不是对任何具体事物的欲求,不是缺少某个特定的事物,而是具有普遍性的对他者的开放与向往,这与列维纳斯的学说有相通之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理解两个命题:

  1. 欲望根本上是从自身出发,而非由外物引发。
  2. 缺乏不能在单纯否定和虚无的意义上理解,它本身是一种关系、一种向他者的敞开。

36 回应九:先于时空的原初维度

尚静:空间问题可以和敞开域以及巴巴拉斯如今的宇宙论学说联系起来考虑。虽然巴巴拉斯批评梅洛–庞蒂的“肉”(chair)概念过于抽象难解,但他也有同样的问题。他认为我们对时空的讨论往往为物理空间和客观时间的范型所限,而尝试讨论先于、超越于时间性和空间性的原初维度。他认为首先存在一种倾向性的、力量性的对于他者的朝向与开放,然后才有空间性的敞开,最终空间概念才得以可能。


37 回应十:用“呼吸”理解结构性的缺乏

谢博雨:尚静老师把“欲望不是对特定物的欲求”解释得很清楚。关于具体如何将结构性的缺乏理解为显现发生的方式,我想举呼吸的例子回应刘任翔和尚静。以一个自身呼吸者的角度理解,我们随时都需要吸气,空气对我们来说总是缺乏之物。而正是通过不断呼吸这种缺乏后满足、但又永远无法彻底满足因而不断重复的活动才让人活着。呼吸是我们生命存在的一个维度。有趣的是,巴巴拉斯书中就直接用到“aspirator”(抽吸者)(英文版249页)一词,以此呈现动态的运动在敞开中如何可能,将生命在敞开中的运动形容为一种抽吸运动。


38 讨论一:经验性的进化过程与哲学化的“距离”概念;巴巴拉斯和约纳斯对进化过程的哲学阐释对比

谢博雨:巴巴拉斯谈到“欲望”概念之初便提到了“距离”。他说植物扎根土地,与它的营养物之间直接接触,不存在距离。而动物长出腿足,是因为它所需要的东西不在它面前,和它存在距离。其实动植物的空间存在方式及其进化过程是相当经验性的,但是巴巴拉斯把它讲成了一个哲学化、结构性的进程,进而从这个角度去谈欲望概念。我认为这很有意思,想问问大家对于“距离”概念的看法。

尚静:这一区分其实不是巴巴拉斯本人的创见,而引自约纳斯。在《生命现象》(The Phenomenon of Life)中,约纳斯谈到新陈代谢(metabolism)。他认为植物体现了典型的新陈代谢活动,它们径直转化泥土中的物质给养生存;动物则更辛苦一些,需要四处奔走,追逐猎物。大家或许看过《小王子》,里面有一句发人深省的话。花儿对小王子说,我们扎根土地,故不必流浪于世,而人没有根系,因此注定漂泊。这和约纳斯的想法很类似。

但巴巴拉斯对约纳斯的理解有些问题。他认为约纳斯到处在做减法:植物是最典型的新陈代谢,动物是对植物做减法,人是进一步对动物做减法,越来越辛苦。而约纳斯的学说其实保留了某种古典目的论。例如他讲“五感”时,认为视觉在五感中处于最顶端的地位,因为视觉扩大了生命的存在领域。植物虽然扎根大地,不必为捕猎奔波劳碌,但这也同时意味着它被局限在极其有限的时空之中。而当生命可以远望、能够行动,其生存空间就前所未有地拓展了。这种空间不只是物理意义上的,例如可以抓三五米之外的老鼠,而意味着打开了生命全新的一维,生命变得更加丰满。

巴巴拉斯批评的角度是,除了引入外在的目的论,约纳斯没法解释从植物到动物、人的进化过程。假如生命不是以运动为基本动力,运动后来如何能够出现?因此巴巴拉斯主张把运动本身置于生命的本质之中。而运动的另一个名字就是欲望。为什么生命会运动?因为生命要朝向他者,这一向他者敞开的过程就是运动。运动与欲望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异名同实。我们“需求”特定的事物:一种食物、一件衣服,甚至一个具体的人。但是“欲望”可以说是完全形而上学的,它没有任何具体的目标对象。它驱使我们在世界中运动,与他者发生关联。


39 讨论二:欲望死亡——个体消解与回归大生命

崔天:我有一个关于“欲望死亡”的问题。巴巴拉斯说,在死亡中个体生命回到原初状态,在与敞开的关联中完成自身,欲望最终就是欲望死亡。欲望死亡似乎不是真的欲望自身毁灭,并且死亡也无法真正地满足欲望。它仅仅意味着欲望能力的消失,不断敞开、期待他者的能力的消失。那么欲望死亡要如何理解,和(假如用拉康的术语说)欲望对象a又有什么区别?

尚静:巴巴拉斯所说的“欲望死亡”并不是欲望自身的毁灭。此处与弗洛伊德有思想对话。弗洛伊德认为我们对于“快乐”(plaisir)的欲望同时也是对死亡的欲望,两者一体两面,并且都无法彻底满足。巴巴拉斯在这里的想法很类似。我们可以从两个层面阐释这个概念:

  • 第一个层面,欲望朝向他者敞开、丰富自身的同时就在朝向死亡。因为生命以意识的形式朝向他者本身就意味着对自身原初的、不断涌现的自然生命的否定。并且假如能够达到它,那么个体意义上的我就死亡了。在这个意义上,对于他者的欲望同时也是对于死亡的欲望。
  • 第二个层面,个体死亡意味着对大生命的回归。阿里斯托芬说爱是寻找另一半,此处类同。欲望是对于他者的欲求,而这一他者并不是某个特定的他者(如男女朋友),而是生命本身。以个体生命消亡、个体意识与对象意识崩解的方式,个体生命方回到生生过程的怀抱之中。在这个意义上,对于大生命的向往,同样也就是对个体死亡的向往。

崔天:巴巴拉斯提到在爱的初期,他者使敞开者透显出来(英文版270页)。也就是说,在爱中我们可以体验、甚至是短暂地回到原初生命。而即便同样能回到原初生命,欲望爱情和欲望死亡却仍然不同,我们不会像说欲望另一半一样说欲望死亡。欲望死亡似乎是一个完全不同的现象。

尚静:这里仍然要沿用“欲望”和“需求”的区分。巴巴拉斯会认为,对男女朋友的欲求本身是需求,其背后有欲望机制的运作,但本身不是欲望。我们不会在需求的意义上去欲求死亡,因为死亡不是具体的事物。死亡是一种趋向,是对大生命的回归,是对原初意义上的他者的寻找。因此,在有生之年我对任何具体事物的需求,其背后都是对生生过程的向往、对回归到大生命的欲求。同时在我个人并不知情的情况下,也是对自身个体生命消解的欲求。

谢博雨:是否可以这样理解,个体作为被生生运动创生出来的运动者,有想要回归该运动和创生之力本身的倾向?因为回到生生之力意味着不能以被该力量创生出的运动者的形态存在。消灭掉被创造者形态,才能真正融入创生之力,成为它的一部分。

尚静:其实无论何种形态都始终在生生运动之中。这有点像佛家的涅槃,或者是尼采的永恒轮回。作为人,就会存有自我意识和对象意识,而这些意识会阻隔人与万物的直接关联。人有自爱心理,要自我保存,会以自我为中心表象外界。因此也必然相对忽视植物、动物、大自然等等,甚至认为自己是万物的主宰,能从大生命中独立出来。只有这种一体两面的自我意识和对象意识消解之时,尘归尘,土归土,局促的我才能回到大生命之中,像没有意识的存在一样在生生运动中怡然自得。

但这种回归不是个体的我有意识的欲求。这也是巴巴拉斯和米歇尔·亨利所强调的生命的被动性。不是我主观地下决心说要回归大自然,而是大生命促使我作为个体进行回归,无关乎主观想法,最终都要回归。


40 讨论三:“不彻底”的动物之死

崔天:我有一个关于“动物之死”的问题。人的死亡是回到怡然自得的状态。但动物本身就在敞开之中,本身就怡然自得,动物从生到死是从怡然自得到怡然自得。那么死亡对它来说意味着什么,难道没有任何意义?

尚静:这个问题和前面很多问题都能关联起来。的确,巴巴拉斯一方面主张生命现象学,似乎提高了动植物的地位,但是另一方面他并没有给予非人生命体以足够的尊严。就他所定义的死亡,似乎人“更能真正地死”,而动植物的死亡则是不彻底的死亡,它们始终不自觉地“漂浮”在自然生成的过程之中。我个人对这一点也并不满意。

刘任翔:像是因为个体化不彻底,没有完全地活过,所以死起来也不透彻。

尚静:因为它们没有在人的意义上活过,所以也没有人的意义上的死亡。

027|梅亚苏:没有生成的时间

郑旭东在“共读沙龙”活动中对梅亚苏的哲学思想进行讨论,主要探讨了相关论与朴素实在论之间的批判关系。他指出,相关论认为我们讨论的一切必须与主体相关,从而无法触及独立于主体的真实存在,如化石和宇宙史等自然科学话题。梅亚苏提出事实性原则,强调事物呈现的偶然性对抗相关论的绝对化,并探讨超混沌的概念及其如何构成时间的基础。此外,讨论还涉及音乐的本体论、个体感受性的问题及其与存在的关联性等哲学议题,挑战传统的相关论观点。

【按】本次内容来自时间小组第一期“共读沙龙”活动。

1 引论

郑旭东:首先就我的理解跟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梅亚苏思想的哲学史背景。第一个重要的思想资源是怀疑论,包括自皮浪、蒙田到休谟的整个传统。这是梅亚苏实在论构想要应对的主要敌手。第二个形象是康德,他是德国古典哲学和当代法国哲学共享的起点。作为相关论最优越的代表,康德的架构对梅亚苏来说非常重要,这在书中呈现得淋漓尽致。

另一个有重要影响者是黑格尔。梅亚苏的导师贝尔纳·布尔日瓦(Bernard Bourgeois)是当代法国最重要的黑格尔研究专家。梅亚苏在他的指导下完成了博士论文《神圣的不存在者》(L’inexistence divine. Essai sur le dieu virtuel),或名《神圣的非存在》。这篇论文影响了《有限性之后》和《没有生成的时间》的论证思路——找到对手预设但没有成功解释的前提,造就了梅亚苏思辨实在论的“思辨”(speculative)特色。对梅亚苏来说,相关论的真相不是相关论本身的内容,而是关于实在论的结论。以上是简要介绍。

我们今天阅读《无生成的时间》。这本书包含两个部分:梅亚苏的讲座、安娜·隆戈(Anna Longo)的评述——主要涉及与德勒兹的对比。我将主要关注梅亚苏本人的论证。


2 批判靶心:相关论

郑旭东:这个讲座分为四个部分,基本对应于《有限性之后》的框架。第一个部分介绍相关论(correlationism),也即他真正要批评的对象。相关论是指:我们所能讨论和思考的一切,必定相关于一个进行思考的主体。梅亚苏避免使用“唯心论”一词,一是因为该词有太重的哲学史负担,二是它模糊了批判的范围,毕竟许多相关论者都批评过唯心论,并且声称自己不是唯心论者。为了论证清晰,梅亚苏使用了“相关论”的说法。

相关论对朴素实在论(naïve realism)的批评直接有力。朴素实在论直接讨论世界的本性,谈论世界就其自身而言的形态、运行规则等等。相关论的批评如下:朴素实在论声称谈论的是世界本身而非思想中的对象,但这一谈论和把握本身只能在思想之中呈现,早已与思想相关。以康德的论证为例:整个世界及其中的一切都是主体的表象,相关于主体,物自身无法被认知。当代更强的相关论则走得更远,它放弃讨论物自身,认为我们甚至不能思考主体之外的某物是否存在。

关键问题在于,如何思考主体之外的存在?或说,思与在的关系是什么?何种意义上我们能够讨论摆脱了思的存在——既然对摆脱思的对象的每一次建构和讨论都必然要在思中展开?相关论的基本论点是,对象不可能摆脱思考,因而也不可能真正摆脱思的主体,必然与主体相关。

这个论证使我们进退维谷,面临着独断论和相关论的两难抉择。要么独断无理地给定公理与设定,断言所论即是世界本身——这将被相关论斥为缺少依据,主张未被证成;要么走向相关论——我们只能触及事物呈现给我们的、与我们相关的、在思想和表象中被看到的部分,而不能触及事物自身(“in itself”)、外在和脱离于我们的存在本身,从而走向某种程度的唯心论。

以上是关于相关论的一般性界定。


3 原化石问题:自然科学与相关论的不兼容

郑旭东:讲座的第二部分,梅亚苏提出前先祖性(ancestrality)或原化石(arche-fossil)的问题。他有一个课程就叫“在一个没有人的世界太阳会不会升起”。

相关论的所有要点都表明,我们只能谈论与主体相关的存在,除此之外都无法触及。缘此思路则许多当下自然科学讨论的问题都没有意义,比如化石、星系、银河系和太阳的历史等等。因为那涉及一个没有人的世界,其状况、样态、规律无法讨论。

自然科学的主张与本体论上的相关论是不可兼容的。梅亚苏在这个讲座和《有限性之后》中都提到了一些可能的反驳:自然科学可以被理解为对世界的表象而不是对世界自身的描述,或可以被弱化到一种主体间性的约定——科学共同体协商可以以此种方式理解世界,即便世界本身并非如此(假装有无人的世界、化石对应的世界,有银河系的历史,但摆脱人之后它是否存在并不重要)。自然科学和相关论的兼容在哲学上可以辩护,但问题是二者在基础上是相悖的。对科学家说你们研究的不是银河系自身,而是科学家共同体所想象、表象的人存在之前的银河系,是一个毫无意义的冲突,这直接否认了该学科及其描述对象的合法性。

这能说明相关论遇到的一些挑战,但梅亚苏认为这并不构成对相关论在哲学上的反驳,这只说明二者的主张不相容。仅凭自然科学正在研究这一事实和迄今取得的成果不足以从哲学上成功驳倒相关论。他要寻找另一种方式有效反驳。


4 超越相关论:事实论性原则

郑旭东:相关论的内部存在一种强相关论——之前所谈(一切都与我们相关,都是思、在思之中,无法谈论事物就其自身的存在)是弱相关论。强相关论认为我们可以触及思与在统一的整体,整个世界存在的绝对本身;黑格尔哲学就是典型图景。弱相关论认为我们不能讨论存在本身,但当强相关论把存在与思的相关性推到极端,推到普遍的、无所不包的统一,向思呈现的存在就是所有的存在,在思之外就没有其他存在。没有在思之外、不可把捉的存在,也自不必再说我们不可认知存在本身。

这种推进恰恰是黑格尔克服康德的思路。梅亚苏继承了康德的问题,又走出了不同的道路。强相关论和弱相关论是可以互相驳斥的,他们分歧的要点在于思与在是否完全统一,主体可否掌握整体存在。统一,就是强相关论模型,主体主义(subjectivism)的径路——或者用隆戈提到的“Subjectalism”;不统一,就是弱相关论模型。

而梅亚苏要以非黑格尔的方式回应相关论。他切入的角度是,在何种意义上弱相关论可以反驳强相关论?在何种意义上,事物向我们呈现出来的并非它自身所是的样子,而可能是不同的样态,也因而二者并非全然等同?梅亚苏提出了两个概念,事实性(facticity)和事实论性(factiality)

事实性的定义是,某事物呈现出某种样态是一个事实、一个单纯的所予,没有、也不需要更多的在现实之外的依据支撑和说明。这在经验论和现象学语境中都很常见。事实之外有没有外部的事物、外部的规则使得它如此呈现,无从得知。事实仅只是事实,没有让它必然要如此发生的根据。这种无根据性可以用来驳斥强相关论:事实是无依据地呈现出来的,是偶然的,并非必然以某种样态呈现;思中之在,本有可能是其他样态。试举一例,我们的世界有一套物理法则,但莱布尼茨认为我们完全可以设想另一个世界,它拥有不同的物理法则,比如重力加速度更大。当你询问为什么我们的重力加速度是这个数值,相关论的事实性原则就会告诉你不知道,这仅只是一个被给予的事实。事实性因而是驳斥强相关论(或主观论)的关键。因为事实(存在)总还有可能是其他的样态,总有可能不同于它在思想中的呈现,所以思与在的相关性不能被推到极端以至完全统一。

就此,弱相关论有两个敌人:独断论和强相关论。相应的,它有两个原则,相关性原则(事物以与主体相关的方式被理解)和事实性原则(对象的呈现是一个无根据的偶然事实,思和在不可推及至完全统一)。但梅亚苏指出,这两个原则是不相容的、矛盾的。事实性原则使得它与强相关论相区分,指出事实呈现总有其他可能,无根据而具有偶然性。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种偶然性是必然的——否则就可能陷入强相关论。结果是,事物具有其他可能样态本身变成了一个不可怀疑、不可取消的,也因而不与我们相关的独断主张。弱相关论在此到达了自己的边界,甚至翻转了自身的主张。事实性原则是一个绝对的预设和前提,是不与我们相关的,因而是内在地反相关性原则的。

我们一直试图寻找不与我们相关的、超出了相关性原则的对象,现在找到了——就是这个必然的偶然性。梅亚苏用“factualité”,事实至上性或事实论性来指称这一必然的偶然性,英文翻译成“factiality”。事实性是指,现象的呈现是无根据的。事实至上性则指,这种无根据性虽然也没有根据,但不(再)是一个事实,而某种程度上是一个原则,是绝对的。说一个对象是事实意味着它没有根据,可以如此出现也可以不如此,但事实至上性,即“事实没有根据”这种状况本身,不能是另一种样子,它不是一个事实,而是绝对。

在这个意义上,梅亚苏切实推进了一步,找到了既不是强相关论又超出弱相关论的实在的某个状态:即绝对的偶然性。这种偶然不与思中的显现相关,而是弱相关论为了驳斥强相关论必须承认的前提。


5 超混沌:统摄有序与无序

郑旭东:第三部分主要讨论事实性和事实至上性;第四部分向前推进至矛盾律。强怀疑论立场之下——怀疑现实事物存在、法则有效性等等,能确定的仿佛只有事实至上性原则,也即现象呈现的偶然性本身,此偶然性本身的必然性。但梅亚苏向前走了一步,提出了“超混沌”(hyper-chaos)。

传统上讲混沌是无序的,秩序是有序的。但梅亚苏“偶然的必然性”中的偶然不是指一般意义上的无序,而是指有序还是无序这件事情本身是偶然的。他区分了实体的形而上学和生成的形而上学:前者强调有序,后者强调变化——如德勒兹的“混沌”。“超混沌”比“混沌”更高一层,主张有序或无序本身是偶然的,并不完全站在流变的、完全无序的一端。因此梅亚苏最终的结论——偶然的必然性,与当今科学的世界观是不冲突的,即便不能为之奠基。

然后谈一下矛盾律。矛盾律被梅亚苏某种程度上视作本体论原则。其推理过程不同以往:(1)如果否认矛盾律,也即承认某些存在是矛盾的、可以同时是A和非A,那么该存在就不会有变化——变成非A也还是它自己。(2)不会变化的存在是具有必然性的存在。而(3)根据事实至上性原则,只有偶然性是必然的,无它。(4)矛盾之物违背了事实至上性原则,因此(5)是不可能的。梅亚苏于是又推进了一步,在偶然的必然性之外,我们还可以坚持矛盾律。该律不再仅是思维原则,还是本体论原则。

最后谈一下书名。为什么叫《没有生成的时间》?或,为什么超混沌的状态被梅亚苏称作时间?矛盾律表明不存在矛盾,也即纯然偶然的诸种现实、法则、规律的变化必定是彼此相继的。从有序到无序,或者相反,而不能以矛盾的方式并存。这种彼此相继就形成了时间。而称非生成的时间,是为了区分于纯然生成的时间,统摄有序和无序,对应更高的偶然性概念。


6 讨论一:“超混沌”的音乐

代博(作曲家、钢琴家、中央音乐学院作曲系教师):我将从音乐角度分享对这本书的理解。首先是生成。关于音乐,谈得最多的就是生成。生成是音乐结构产生的必要因素,使得从一个音发展到一首乐曲具有必要性和合法性。德勒兹在《差异与重复》中就谈到过由重复产生的生成的价值。这是我看到书名后选择这本书的原因之一。

其次是相关性。相关性对作曲家极具悖论。音乐是一种特殊的艺术。我们无法想象作家用无人读懂的语言、无人识得的文字写作,也无法设想一个视觉艺术家创作的视觉艺术人类视觉无法分辨——这些情况现实中也几乎不存在。但对于音乐家来说,这种情况不难想象,甚至非常现实。

很多音乐的复杂程度超出人类的感知,不可能被人类识别,但音乐家仍然认为它有价值。德语中“有效性”的概念就和音乐有关,就音乐自身的逻辑有意义,就有效,即便这种逻辑超出人的感知范围。这涉及一个元话题。从物理学的角度讲,音乐和谐与否是一个无关乎感知的客观事实;但从文化角度讲,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对和谐的感知则并不相同。存在两个层面的和谐,而对音乐家来说第一个是有意义的。

某种程度上,二战后的许多先锋音乐家就在接近我们所说的“超混沌”。如果混沌是一种绝对的无序,那么超混沌则表明有序与无序的偶然性。比如布列兹根据马拉美的诗写的《无主之锤》,里面的和声和时值是通过编码制作的。这里值得关注思考的有两点:一,没有人能在实际音响中精确识别这种编码;二,梅亚苏在《数字与塞壬》中认为马拉美的数字是某种绝对的偶然性,布列兹的作品是否算是一种音乐回应?

简单听一小段(播放IannisXenakis, Metastasis)。

这个乐段在感知上是无序的表象,此种表象所依赖的前提为何?用迈尔(Leonard B. Meyer)的理论向大家解释一下。叔本华说,音乐表达的是它自身的本体,而不是其现象。这与前述音乐不像文学依赖文字一样依赖单音是一个道理。单音没有意义,甚至单音是否存在也是问题——日常认为听到一个音高很正常,其实那是节奏振频不断加密的结果,从这个角度来说音高并不存在。但一组音却有意义,因为它创造期待,总让人在期待中感知音乐的片段。我们能预感到贝多芬交响曲的即将结束,因为它给我们一种目标,这是音乐生成手段的价值。

布列兹的音乐其实阐释了“斜向”,这个词是德勒兹总结时所用的表述,相当精确。“斜向”在技巧上通常叫“合成场”。“场”表示它不与“场”之外的事物产生任何有价值的关联,而在场之内,它斜向何种方向亦没有任何确定性,是无序的运动。布列兹的尝试就是,把可能产生意义的事物压缩至原子化、不可能生成意义的程度,借此创造一种听觉上的偶然性。

有人从另一角度思考,希腊裔的作曲家泽纳基斯(Iannis Xenakis)认为,应当从欧洲音乐的必然性的趋势中解放出来。他作曲受概率论、大数定理影响,认为所有的偶然在指向必然。这个角度讲没有达到梅亚苏的“超混沌”。但他的想法是什么?他反对布列兹用无限原子化的方式解构声音,使其失去指向性从而不带来任何期待。他的思路是把所有的原子聚合到无可分辨。无人可分辨任何一个原子,便是艺术呈现上的混沌。

最后想讨论的主题是电子音乐创作。当我们拿着摄像机拍摄人的演出时,我们会认为那是电影,不会说是电子化戏剧。用摄像机照相时,我们认为那是照片,不是电子绘画。但很遗憾的是,经过了七八十年的历史,人们仍然认为电子创作出来的音乐是电子音乐,没有主体价值。这恰恰很可能是因为用电子编码的音乐是无法被实际分解的,其中的每一个分子并不具有实际意义。面对无序创作的作品,应当如何认定其主体性,这是一个新的问题,也是电子音乐诞生以来一直未曾解决的问题。

郑旭东:代老师从音乐角度给出了很多接近德勒兹的模型。德勒兹对音乐的讨论更多。梅亚苏讲诗歌、数学则更多一些。


7 讨论二:个体感受性;“可能”的问题域

杜昕蕤(清华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我读德勒兹多一些,会在二者的对比中理解梅亚苏。梅亚苏的一些观点,比如将德勒兹归为主体主义,乍看让人很困惑,但愈读,似乎愈有道理,并没有明显违背其原意。两者的张力很有意思。但今天我会更贴梅亚苏的观点进行讨论。

梅亚苏在论述相关主义的困难时说,按照相关主义我们是无法思考死亡的。主体既并没有经历过死亡,又如何思考死亡?我们只能说自己“dying”(濒死),而永远不可能说自己“passed away”(已然死亡)。这引申出梅亚苏的一个核心定义,即主体主义建基于个体感受性。问题是,全然的个体感受性如何成为一种普遍的主体性,进而定义为主体主义?这也会引申到音乐层面。适才我感受到代老师发言中强烈的音乐本体论。但听障人士、植物人无法听到声音,无法感受音高与节拍,他们主观性的感受完全被剥夺,那么我们能在何种意义上说音乐存在?这是我的第一个问题,其实回到了梅亚苏对相关主义和相关论者的讨论、对主体主义的判断。

第二个问题相关于梅亚苏对哲学的定义。他认为哲学不应是关于“l’être”,也即关于“能”或“是”,而应是关于“peut-être”,也即可能的学问。而他所反对的问题域则始终在讨论“能”。那么问题是,音乐的本体论、差异的本体论,是否也是仅讨论了“能”或“是”的论域?


8 讨论三:原化石问题与非相关论存在

徐秋实(安徽大学哲学学院讲师):我主要提出一些困惑之处同大家探讨。主要有三点。

第一点是关于原化石或前先祖性的问题。梅亚苏认为,如果前先祖性是有意义的,就意味着我们能够设想脱离主体的、类似康德物自体的存在——梅亚苏在《有限性之后》里似乎将the thing itself等同于康德的物自体。但我认为梅亚苏通过原化石想要指涉的非相关论存在与康德的物自体有很大区别。

一方面,这种存在不是康德所说的,在经验意义上独立于主体存在的外物。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驳斥唯心论的一章试图证明此种外物存在,但这个“外”仍然是相对于、也因而相关于某个意识主体而言的,隶属于相关论。另一方面,非相关论存在也不同于康德物自体。

前先祖性的存在,例如化石,诚然那对应着一个没有主体见证的时代,但我们仍然可以假设,通过时间旅行那个时代是有可能被认识的。所以这种由原化石所代表的非相关论存在只是一种物理条件上的、认知上的不可能。而康德物自体之不可知具有更强的、形而上学层面的意义。人类只有感性直观而无智性直观,因此在形而上学层面上讲物自体根本地不可知。即便在当下,主体存在的情况下,也仍然存在着不可认知之物。在这个意义上讲非相关论存在和康德物自体是有区别的。前者的可认知性介于康德意义上的现象和物自体之间。问题在于,梅亚苏试图通过原化石问题为自然科学认识绝对实在的可能性辩护,而这种绝对实在恰接近康德的物自体。那么这种辩护是否有效?

第二个问题关于事实至上性。梅亚苏似乎想用它来证明非相关论的绝对存在,并且认为我们能够认识它。但事实上,非相关论意义上的存在只是我们能如其所是地认识它的条件之一。比如一块四亿年前鱼的化石,我在何种意义上能够提出这个前先祖性的论断?何种意义上能揭示四亿年前、无主体见证的、如其所是的那条鱼?前先祖性论断也是在主体的形式之下提出的。似乎只有存在才能在主体形式的滤镜之下仍然显示出非主体相关性。除此之外,其他的认识,比如属性等,似乎都很难抹掉主体形式的滤镜。那么最终的问题是,在何种意义上可以说我们如其所是地认识到了绝对存在?

第三个问题关于事实至上性原则本身的必然性。这个必然性不同于通常所说的必然性。通常所说的偶然性和必然性是对存在之模态的判断:某些存在并不在所有时间中都存在,那么就是偶然性的;某些存在于所有时间中都存在,那么就具有必然性。事实至上性原则的必然性是更高阶的必然性。它是指所有能够存在的、可在的东西(而不只是已经存在的现成物)的模态是偶然的。问题是对能在整体的、更高阶的必然性判断是否需要更进一步的证明?

最后一个小问题是关于非相关论存在,梅亚苏举的例子都是在时序上人类还没存在时的那些存在,比如几亿年前的星星、说明地球过去存在的证据。他为什么不举同时性的例子,比如在现在人类观测之外的存在,它岂非也是一种非相关论存在?


9 讨论四:存在自身与相关性循环;与齐泽克和德勒兹思想型的对比

王子来:我最大的困惑在于梅亚苏所进行的去绝对主义的绝对化。梅亚苏认为我们无法像朴素实在论那样独断地说外部有现成的、有待认知之物。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他接受了相关主义的基本结论,但同时又想通过绝对化来超越相关主义。我的疑问就是这个绝对化是如何发生的,梅亚苏是如何运思的。我简单分享一下我对梅亚苏思路的理解,并给出与这一问题相关的可与梅亚苏比较的其他两个思想家。

梅亚苏思路的一个关键特征是他对康德的态度非常微妙。梅亚苏借助康德所要关注的不是主体和客体何者优先,而是表象的先验主体的使能作用所造成的循环。康德区分了Nomenon(本体)和Phenomenon(现象),实质上就建立起了存在自身和相关性循环的分离。梅亚苏实际想承接的就是这个分离。他一方面认为康德开启了这个讨论;另一方面,如果我们参考海德格尔的批评,物自体在康德那里虽没有所依赖的意识,但仍然是个“对象”,没有进入存在自身。同时,康德不赞成无理由律。这一方面则是梅亚苏试图推进的,他想延续相关性循环和存在自身之间的分离,同时更强地思考存在自身,推进康德所开启的存在自身的可思性。

沿着这一思路,梅亚苏审视了后康德哲学家的工作,将其分为两派。一派是强相关论,另一派是绝对的观念论,也即主观主义。后者将相关性推到了极端,将所有存在都纳入相关性循环之中;或者说,将主体的某个属性推到极端,以至于所有存在都落入相关性循环之中。这也是梅亚苏眼里黑格尔和德勒兹的思路。而这一思路错失了康德对存在自身和相关性循环的有意义的分离,错失了相关性循环之外的存在。强相关主义的问题是,他们不讨论存在自身,而以事实性替换之;换言之,认为可思的只有被给定的相关性循环,其背后的根据则是不可思的,只能把根据的不可思当作条件接受下来。这两派梅亚苏都不赞赏,尤其不赞同黑格尔和德勒兹的绝对的观念论的思路。梅亚苏则沿着强相关主义的思路,但要将存在自身的可思绝对化出来。以上是我理出来的思路。但我始终不能理解,最终这个绝对化是怎么做到的。似乎是,梅亚苏指出了强相关主义的事实性背后预设的绝对的原则——虽然始终未被承认,但早已被预设,由此实现了超越强相关主义的绝对化。

但这是否顺畅?在梅亚苏的思考之外有没有其他的思考?我认为在这个为存在自身与相关性循环之间建立关系的问题上可以进行一些思想型的对比。有趣的是,一些作者恰是用梅亚苏所批评的“绝对的观念论”,即黑格尔和德勒兹的资源去实现对存在自身的绝对化的。他们并不认为自己在绝对化相关性,也并非在处理一种绝对主义的绝对,而是在处理存在自身和相关性循环的关系中的绝对。利用黑格尔思路的代表是齐泽克。

在“For They Know Not What They Do”中有一个著名的章节——“为什么一个辩证法家应该学着数到四”,认为黑格尔在《大逻辑》中已经展示了将辩证法数到四的过程。首先是作为第一个环节的直接性的存在自身。当它外在地看自己时,就进入到第一个环节的内在否定性中,这已经是第二个环节。而一般而言的反题则是内在否定性的中介下所自然显露的第三环节。向合题扬弃给出了第一个内在否定性的消失点(vanishing point),即内在否定性的自我扬弃中止在自身中并产生一个新的直接性的环节。如此,正题到反题共有三个环节,到达合题则是第四个环节。齐泽克认为否定性被数了两次。

根据上述重述可以看到,沿着黑格尔的路径思考也能处理存在自身与相关性循环之间关系的问题。齐泽克把扬弃的环节称为回溯。回溯是指,通过把二重否定性数出来,第一环节的存在自身会在第四环节被回归、改写和获得内在规定,由此完成对循环与存在自身之间关联的展示。这是齐泽克的逻辑。梅亚苏的逻辑我不太理解,对事实性的绝对化更像一种“倒置”。他们是否可放在一起比较呢?梅亚苏称自己的观点是偶然性的必然性,齐泽克在文章中回应梅亚苏时则喜欢称自己为必然性的偶然性。

德勒兹也在处理同样的问题。简单引一段《差异与重复》导论中的话来说明这一点:如果说梅亚苏是倒置,齐泽克是回溯,德勒兹可能会用“重复”这个词。他说:“重复即行动……这种作为外部行为的重复本身也许呼应着一种更为隐密的振动,一种在将其激活的奇异者之中的、内部的、更为深邃的重复”,又说“重复通过内化自身而颠转自身” (华东师大出版社2019年版第8页)。这里似乎在讨论同样的问题,但又不是通过辩证的方式。

我对梅亚苏的思路还是有所怀疑。这在当代其实是个比较重要的问题,至于他们之间的区分,可能还需要更多的思考和研究。


10 讨论五:相关主义与民主唯物主义

张秦竟(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我关注的是相关主义以及梅亚苏对相关主义的批判对当下社会生活的现实影响。如按巴迪欧所言,相关主义将被联系于民主唯物主义范式的议事流程。每个人都只能有限地、中介性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做出决议需要正规的讨论流程。相关主义、中介的有限性迫使更大的交往理性的范式产生,以保证相关主义下有限者的交往能够达到理想状态。

这种相关性的组织或议事流程、法学装置,按照梅亚苏的理论,是否并不合法?若主体可以不借由相关性的方式直接接触前先祖性事实,我们是否还需要这样的流程?假如不需要,认识到事实的绝对性之后,以之为基础展开的行动,无可避免却又会陷入相关性之中,又忽视了事实绝对的偶然性,又需要保留议事流程。这里似乎有些矛盾。

郑旭东:梅亚苏多数已发表的工作聚焦于形而上学,但他并非完全的形而上学家。他对社会问题多有关注。比如他和巴迪欧等人走得很近,而且在访谈中坦认最喜欢的、读得最多的书之一就是共产党宣言。所以如何从他的本体论出发理解他与法国激进哲学、法国左翼知识分子的关系本身是很值得探讨的问题。

总结来说,与谈人方才的论题可以大致区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代老师和昕蕤讨论的音乐本体论,第二部分涉及对梅亚苏文本的质疑,第三部分是一些延伸。

在讨论之前,我再补充一个问题。梅亚苏用相关论克服了主体主义,走出第三条路线。但假如我们参考安娜・隆戈的文章,或者黑格尔、德勒兹的主体主义思路,会发现主体主义也可以驳倒相关论循环。梅亚苏驳倒相关主义后,他自身与主体主义的关系其实变得模糊起来——因为他是借相关主义来驳斥主体主义的,但现在相关主义本身被驳斥了,那么他还是否能够与黑格尔、德勒兹、齐泽克等思想家的主体主义思路有效对抗?我自己是存疑的。


11 对谈主题一:音乐本体论;德勒兹的“主体主义”

郑旭东:接下来我们按照三部分内容依次讨论,首先是音乐本体论。

代博:回应下杜昕蕤同学的问题,一个听障者,甚至一个听觉与人类不同的动物,听到的是不是音乐。我们可能首先需要对所谓的音乐本体论(无论哪个本体论)划定一个范围。因为音乐本身是一个被划定的概念,音乐的边界在不同的文化中无法轻易达成共识。用一个通俗的方式回应这个问题——很多人会争鸟叫算不算音乐,这可以衍生很多哲学思辨。但问题是,无论我们如何定义它,鸟都叫了。诚然,我更多把音乐作为审美化的声音在谈论,但或许把它降低到声音维度更能与梅亚苏所谓绝对的偶然进行理论对话。

郑旭东:我认为代老师方才补充的鸟叫的例子很能体现德勒兹在梅亚苏眼中的主体主义倾向。德勒兹会认为音乐不是属人的。即便是动物,只要有重复、有某种程度上被组织的差异,其实就已经有了节律、节奏,有了“类音乐”。所以最终在德勒兹的体系中,属人与非人,人的思与世界的运转(如安娜・隆戈最后讲的那一部分)、与世界自身基于重复之运作的创造生成是同构的。在德勒兹那里,思触及存在的方式根本建基于思与世界本身运作方式的亲和性,思是世界运作具有人的类性的一种呈现。所以如果说德勒兹超出狭义的相关论,那么他的思路确实很接近黑格尔。他把看似属人的变得不属人,把看似相关的变得不相关、或者说绝对相关。

杜昕蕤:我和郑老师的感受很相似。德勒兹关于重复的理论相当复杂。我们可以通过微分和分形几何(fractal geometry)大致想象。梅亚苏的批评更像只涉及分形几何中的某个小角。他批评了这个小角,却未深入小角之中,阐明对它进行再分化的机制。比如德勒兹第二重综合里的记忆问题,他提出“纯粹记忆”和关于未来的“纯粹且空无的形式”。梅亚苏批评德勒兹是绝对的主体主义,但“纯粹且空无的形式”或者说为现在、过去的被动综合奠基的超验性形式或许可以驳回这个批评。后面安娜・隆戈也提到了超验性的问题。“重复”概念及其机制在德勒兹内部非常复杂。关于它是“非人称的”,是在无机物中就可以存在的这一点,我也感到有点混乱。

关于音乐,我认为应当区分音乐和声音。如代老师所说,音乐和声音不一样。那么假如音乐是以审美的方式才能被呈现的存在,我们是否可以把它定义为可思的,而把声音定义为可感的?可思、可感在梅亚苏的语境中有所区分,而他始终强调的是笛卡尔的“思”的部分,那么可感的维度呢?当我们不能感受死亡的状态,我们是否也无法思考死亡?于是梅亚苏关于死亡问题的悖论就可以拆解成思和感之间的断裂。他认为主体主义者思和感的桥梁是绝对断开的,而他自己则试图用超混沌去解释二者的关系。

郑旭东:假如我现在转换立场,尝试为德勒兹辩护的话,有两个思路。一,若德勒兹确是主体主义,梅亚苏就其自身的结论是否能成功驳斥主体主义。二,若梅亚苏在驳斥整体上的主体主义,德勒兹是否能被简单视作主体主义者。


12 对谈主题二:物自体的可认识性;“绝对化”机制

郑旭东:关于秋实老师和子来同学方才提到关于梅亚苏文本论证的一些问题,认为梅亚苏和康德之间的关系非常模糊。就物自体而言,我认为,康德更多是为了划界。虽然他比后来的相关主义谈得更多,认为物自体是可思的,但那仍然是不可认识的。而对梅亚苏来说,我们可以认识它——即便是在一个非常局限的意义上。我们能够确切认识到现实可能是其他的样子(也即现实的偶然性),而不只是在一般思辨意义上思考它。

子来提到的“绝对化”机制和徐老师关注的“偶然的必然性”问题比较像。关于事实至上性原则的绝对化是如何完成的,我倾向于认为梅亚苏的思路不是直接论证,而是反证法。这是很思辨的地方。不是梅亚苏在绝对化,而是相关论者在绝对化。倘若他们不绝对化,其主张就无法成立,就会陷入主观主义。要避免主观主义,就必须承认事实至上性原则。当然,相关论者口头上认为一切都相关,但其主张总已经隐含地预设了事实至上性,承认了偶然的必然性。这是他论证的方法。

但另一方面,事实至上性在逻辑上能否单独被证明?我个人认为除了在与相关论的论辩中,没有更多的依据。《有限性之后》强调“无根据性”概念,事实至上性原则就是无根据的。也即,不存在更深层次之物或更在先的逻辑为之奠基,也没有论证能够证明它。因此在我的观感里,得出绝对化机制还是很顺畅的。

王子来:我不太明白。梅亚苏肯定不是想把事实至上性原则推成充足理由律意义上的第一根据。如您所说,他似乎非常需要依靠相关主义自身的某种失败——我不太确定是依靠相关主义的具体什么。但是他最后要如何正面地阐述这种绝对化,他会认为这是个原则吗?

郑旭东:对,他会说这是个原则。我认为是这样——假如你不走梅亚苏的道路,最终只剩下三条路线。要么独断论,要么相关论,要么主观主义。相关论需要同时对抗另外两者,而在此过程中它自身会产生矛盾,因此它必须假定事实至上性原则的绝对性。梅亚苏的意思是,我们应当沿着他们假定但不承认的预设思考,从而有效跳出相关性循环。

王子来:我再尝试澄清一下我的问题。若顺着相关主义的思路,他们不会承认这个原则。所以梅亚苏的第一步是指出相关主义其实预设了此原则。但他不可能停在这里,要走出一条相对独立于相关主义的道路,就要往里面加内容。比如说很明显加进去的内容有,非理由律、无矛盾律、偶然性。问题是,他怎么就自然地把这些内容加进去了?

郑旭东:事实至上性原则相关论者无法否认,否则自身无法立足,故必须承认。在此前提下,倘若我们对建构系统的原则进行排序,梅亚苏会认为事实至上性原则比相关性更根本,相关性的成立奠基于绝对的偶然性。后者事实上会成为梅亚苏体系的起点。如此一来,梅亚苏和相关论者正面论述的起点就不同了——前者是事实至上性,后者是相关。

继续往下考虑,无根据性相关论中也可以成立,无矛盾律是基于矛盾者之必然的推理得出的。但矛盾者是必然的之所以能推出矛盾不存在,恰恰建立在事实至上性原则之上——没有其他的必然,只有偶然性是必然的。这样看这几个原则的引入有其合理性。


13 对谈主题三:超混沌与时间

王子来:为什么梅亚苏把“超混沌”叫时间,时间体现在何处?超混沌不是线性的,也不是可能性的总和,这毋庸置疑。关于后者我看过一篇文章,它试图将海德格尔的可能性概念模态逻辑化,这很有问题。梅亚苏大概也不会认为自己的超混沌概念可以用概率去刻画,用安娜·隆戈的说法它是不可加总的可能性的总和。但为什么超混沌这部分被称为时间?是因为它刻画了必然的偶然性,在其中可以从一种自然法则转变为、“跳到”另一个自然法则上,具有毫无根据的可跳性的含义吗?

郑旭东:我的理解和安娜·隆戈归纳的比较像。抛开时间规定等旁枝末节,此处的论证关键在矛盾律。矛盾律成为本体论原则的情况下,不同的可能性、不同的事实之间是不可能共存的。那么从一种可能性到另一种可能性的方式就只能是相继。摧毁前一个才能过渡到下一个,如此就出现最基础的相继概念。在超混沌的状态当中,诸可能性只能以相继的方式出现,故它被称为时间。

王子来:相继概念是如何引入的呢?

郑旭东:我理解即不能共存。

王子来:相继,像划过一个屏幕到下一个屏幕。某种意义上所有的屏幕都先具备了,只是稍微调一下(看显示哪一部分),但这听起来也不是时间。他也可能不是作如此解,因为这样理解诸屏幕之间存在一个共存关系。

郑旭东:屏幕的例子中并无共存。例如PPT,从这一页到下一页,两页不能同时出现在屏幕上。因为它们是矛盾的,只能以相继的方式。也即一个取代另一个的方式出现。只要我们承认(作为本体论原则的)矛盾律,不同可能只能以相继的方式出现就是超混沌内部的基础规定,而这也恰是我们通常归于时间的性质。


14 对谈主题四:相应性问题

徐秋实:关于绝对化机制,我认为它可能只是一种理性的运作机制,是一种表述方式。它是朝向被它认识、被它表述的对象而言的(对梅亚苏而言,可认识之物比如一些物自体、一些与主体相关的存在等)。绝对化机制是一个可以被理性理解的表述,但未必与它想要表述的形而上的事实等同。比如说事实至上性原则,说它本身也是偶然而非绝对的并没有问题。这条原则本就是在表述所有的存在都是偶然的,那么说这条原则本身是偶然的也应是其内涵的题中之义——虽然这已无法在理性的范围内被理解。

梅亚苏最终想要表达的形上事实就是一切存在都是偶然的。故而此处的绝对化机制只是一种理性化的表述(梅亚苏也说自己是一个理性主义者),是为了方便理解,并不意味着形上事实本身一定是如此的。就其自身,事实至上性原则也是没有根据的。即便梅亚苏非常强调事实至上性原则不是一个事实,想区分二者,但其实事实至上性原则和其他事实一样是无根据的。所以绝对化只是一种表述,甚至和它所要描述的事实是矛盾的。或许可以从这个角度理解绝对化机制。

郑旭东:梅亚苏确实会强调一切现实都是事实的(factual),只有事实性原则本身不是,它是必然的。事实是无根据的,您认为事实至上性本身也是无根据的,我也略有同感。但这两种无根据或许不太一样。我们只能把事实至上性原则本身绝对化。通俗些表述,比如德勒兹会说时间中一切都在流动变化,不变的只有时间形式本身。在梅亚苏这里,一切都是偶然的,唯一不偶然的东西就是偶然性本身。事实和事实性原则都是无根据的。前者的无根据性标志着事实可能是别的样态。后者当然也没有前置的根据使其成立,但它之所以能被称作绝对,是因为它不能是别的样态——事情一定可以是别的样态这件事不能是其反面,否则就会陷入主观主义。但我也在想主观主义今天是否还行得通。

徐秋实:您认为事实至上性原则不能是别的样态,但我认为这个表述其实只是为了在理性范围内有意义、为了能理解它,才(被表述为)不能是别的样态,并不意味着它所指示的形而上学事实就完全等同于我们的绝对化表述。如果要把思维和存在区分到底,事实至上性原则仍然是理性主义的一个誓言。

郑旭东:是的。安娜·隆戈说梅亚苏归根到底是一个理性主义者,梅亚苏本人也承认这个论断。您谈到我们的表述如何和现实对应,我认为梅亚苏未能成功回答该问题。关于时间旅行的例子(其中涉及前先祖性存在和物自体的区分),就梅亚苏目前的理论体系,我不倾向于把前先祖性的例如银河等存在等同于物自体,因为它可以说只是某一种偶然呈现出来的事实而已,不是绝对的存在。梅亚苏目前只是指出了有无关思想的存在。关于该存在我们能够谈论的只有:一,它是偶然的;二,它遵循矛盾律。实在论的第一个主张是外部有存在,第二个主张是我们的认识可以和形而上学意义上的现实对象相契合。梅亚苏现在的工作只能走到第一步,关于契合问题他并未给出有效的论证,因其困难还在观望。

徐秋实:弱相关论并不断言没有物自身,只是认为它不可设想。假如梅亚苏想驳斥弱相关论,那么只需要证明物自身是可设想的,这一点或许通过原化石问题就可以得证。但梅亚苏的目标似乎更高一些,他想论证相应性问题,试图在物自身存在之外证明我们能够认识非主体关联性的存在。这一问题如梅亚苏所言在本书里并未展开,但这才是驳斥相关论的难点所在。仅存在而言,或许能够脱离主体的先天形式,能够脱离主体的滤镜显现(而不是认识)出来。但一旦说到认识,要定性、要规定对象——无论对象是否非相关论的存在,就一定需要主体的形式。后者似乎很难摆脱相关论的循环。相应性问题是驳斥相关论时更困难的论证步骤。

郑旭东:我们都很期待梅亚苏的下一本书能解决这个问题。

现象学的形而上学:萨特哲学的当代性(120周年纪念系列学术工作坊)

In commemoration of Sartre’s 120th anniversary,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is hosting three workshops from September to December 2025, focusing on his phenomenological ontology. Despite Sartre’s established reputation as an existentialist novelist and thinker, his philosophical contributions remain underexplored in the Chinese-speaking world. The workshops aim to reassess Sartre’s relationship with phenomenology and address key questions regarding existentialism’s nature, whether it embodies humanism or metaphysics of subjectivity, among others. Featuring emerging scholars, the workshops will delve into various themes, including the concepts of “the For-itself and the We,” “the Body and the Situation,” and “Desire and Others.”

Phenomenological metaphysics: the Sartrean Legacy (Workshops Commemorating His 120th Anniversary)

(English information below)


华东师范大学,上海/2025年9月-12月

120年后,在中文世界,萨特的现象学存在论似乎仍然在等待它的读者。在看似熟悉的“存在主义者”的标签之下,这个存在之荒谬与人之自由的小说家、这个胡塞尔的学生和德勒兹的老师、这个永远反对自身的思考者,其哲学的真实面貌仍然模糊不清。“存在主义”,它真的是一种人道主义吗?是一种“主体性形而上学”吗?是一种浪漫的理性主义吗?是一种翻新的笛卡尔主义吗?

通过三次青年工作坊,我们希望(再次)为萨特的哲学著作召唤其读者。我们将聚焦作为现象学家的萨特,从不同角度探讨他如何运用并激进地改造现象学,由此开启形而上学发问的新方向。

本系列工作坊由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知识与行动研究中心主办。会议召集人为黄笛

三次工作坊的安排暂定如下:

第一次:从我到我们

时间:2025年9月21日

报告一:从先验追问到形而上学——从德国唯心论视角看萨特的“为己存在”

报告人:刘任翔(武汉大学)

评议人:黄笛(华东师范大学)

报告二:成为我们—— 我们共同体的现象学解释路径

报告人:赵猛(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评议人:蔡文菁(上海交通大学)

第二次:身体与他人

时间:2025年11月15日

报告一:自“身”何以成为他物:《存在与虚无》中的身体对象化论说

报告人:王春明(复旦大学)

评议人:张尧均(同济大学)、尚静(同济大学)

报告二:从科耶夫的“非实存”到萨特的“非存在”——论法国新黑格尔主义的批判人文主义路径

报告人:阳育芳(上海大学)

评议人:邓刚(上海交通大学)、黄笛(华东师范大学)

第三次:法国现象学语境中的萨特

时间:2025年12月13日

报告一:作为存在关系的否定性:梅洛-庞蒂论知觉中的“呼唤-回应”及其与萨特的分歧

报告人:邵奇慧(浙江大学)

评议人:黄笛(华东师范大学)

报告二:从regard envisageant到regard non-envisageable——萨特与列维纳斯论他者

报告人:王士盛(南京大学)

评议人:阳育芳(上海大学)

报告三:Symbolic and Asymbolic Violence in Sartre

报告人:Elad Magomedov (KU Leuven)

评议人:蓝莹(浙江大学)

文本研讨:Maurice Merleau-Ponty, Le visible et l’invisible. Gallimard, 1979, pp. 74-128 / The Visible and the Invisible, A. Lingis (trans.).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 1968, pp. 50-95 / 《可见的与不可见的》,张尧均译,崇文书局,2025,第63-120页.

领读人:黄笛(华东师范大学)、刘任翔(武汉大学)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ECNU), Shanghai

September-December, 2025

120 years later, in the Chinese-speaking world, Sartre’s phenomenological ontology still seems to be waiting for its readers. Under the seemingly familiar label of ‘existentialist,’ this novelist of existential absurdity and human freedom, this student of Husserl and teacher of Deleuze, this thinker who eternally opposes himself, remains a figure whose philosophical profile is still unclear. Is ‘existentialism’ really a form of humanism? Is it a kind of ‘metaphysics of subjectivity’? Is it a romantic rationalism? Is it a renewed Cartesianism?

Through three workshops with emerging scholars, we hope to (once again) call upon readers for Sartre’s philosophical works. We will focus on Sartre as a phenomenologist, exploring from different angles how he employs and radically transforms phenomenology, thus opening new directions for metaphysical questioning.

This workshop series is chaired by Di Huang (ECNU) and hosted at the Department of Philosophy, ECNU, in collaboration with the ECNU Center for Knowledge and Action Research.

The schedule for the three workshops is (tentatively) as follows:

1st Workshop: From “I” to “We”

Sept 21, 2025

“From Transcendental Inquiry to Metaphysics: Reassessing Sartre’s being-for-itself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German Idealism.”

Speaker: Renxiang Liu (Wuhan University)

Respondent: Di Huang (ECNU)

“Becoming We: Phenomenological Interpretation of the We-community”

Speaker: Meng Zhao (University of CASS)

Respondent: Wenjing Cai (Shanghai Jiaotong University)

2nd Workshop: The Body and the Other

Nov 15, 2025

How Does One’s Own Body Become Another Thing? On the objectification of the body in Being and Nothingness

Speaker: Chunming Wang (Fudan University)

Respondents: Yaojun Zhang (Tongji University), Jing Shang (Tongji University)

From Kojève’s “Irreality” to Sartre’s “Non-Being”: Critical Humanism in French Neo-Hegelianism

Speaker: Yufang Yang (Shanghai University)

Respondents: Gang Deng (Shanghai Jiaotong University), Di Huang (ECNU)

3rd Workshop: Sartre in the Context of French Phenomenology

Dec 13, 2025

Negativity as a Rapport of Being: Merleau-Ponty on the Structure of Solicitation-Response in Perception and His Divergence from Sartre

Speaker: Qihui Shao (Zhejiang University)

Respondent: Di Huang (ECNU)

From regard envisageant to regard non-envisageable: Sartre and Levinas on the Other

Speaker: Shisheng Wang (Nanjing University)

Respondent: Yufang Yang (Shanghai University)

Symbolic and Asymbolic Violence in Sartre

Speaker: Elad Magomedov (KU Leuven)

Respondent: Ying Lan (Zhejiang University)

Text Seminar: Maurice Merleau-Ponty, Le visible et l’invisible. Gallimard, 1979, pp. 74-128 / The Visible and the Invisible, A. Lingis (trans.).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 1968, pp. 50-95.

Chair: Di Huang (ECNU), Renxiang Liu (Wuhan University)

026|时间:主观主义与非人主义的两难

本文讨论了时间的不同观念,包括宇宙论时间、主观基础主义、意向主义和事件时间观。刘任翔在报告中分析了时间差异化的存在论,指出宇宙论时间不能有效区分当下、过去和未来。此外,主观基础主义虽然强调个体灵魂的重要性,但面临着主体的重负和无法解释突发事件的困难。意向主义试图通过时间意识的结构来解决这些问题,强调时间的差异化,并探讨过去和未来如何在当下显现。最后,事件时间观则引入了时间与事件的关系,强调事件如何塑造历史和时间理解。

1 本次报告的结构

刘任翔:上一章【注:即《假以时日》第二章,参见:020|从现成存在到时间差异化】的主要任务是处理几种存在论,换句话说,处理几种关于“存在一个东西”,或者说“有一个东西”意味着什么的理论。我区分了三种存在论:一种是所谓现成者的存在论;一种是差异存在论(differential ontology),主要来自受德勒兹影响的后形而上学;第三种是时间差异化的存在论,是我要辩护的。时间差异化的存在论与差异存在论的主要区别在于,差异是现成的还是生成的、以一种时间化的方式原发的。

既然我提出了时间差异化的存在论,那么在这里就有一个急迫的任务:解释我所提及的“时间”是什么意思。我们通常对于“时间”这一概念的理解并不足以让我澄清上一章说的“时间差异化”是什么意思。通常的时间概念最接近本章第二节处理的“宇宙论时间”或“物理时间”,我在后面会说明这个时间概念其实是不完整的。

这个判断基于如下理由:宇宙论时间/物理时间范畴所划定的意义域并不能完全囊括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对“时间”或“时间性”的熟悉所蕴含的全部内容;它是一种抽象,只留下了一些可测量的、可预先规定的成分。

我此处的工作是,考察一些常见的时间观,看一看这些时间观对于所谓时间差异化的问题是否合用——不是说谁对谁错,只是说这些观念在不同的问题上的解释力是有差异的。这一章主要考察了四种时间观,对应下图的:(1)宇宙论时间观,(2)主观基础主义时间观,(3)意向主义时间观,(4)事件性时间观。

这四种时间观,分别在第2到5节得到讨论。至于图中的(5),是我自己主张的视域时间观,放到下一章【注:即《假以时日》第四章,参见:021|先验时间视域的自主性】处理。我在那里试图解释时间差异化是如何可能的。

对于我们所拥有的时间概念,有一个粗略的二分:非人主义(impersonalism)和主观主义(subjectivism)。所谓非人主义,是指时间独立于人,且可以突入人的生活和意识;而主观主义认为没有人就没有时间,时间的节律是由主体投射出来的。在两种基本立场下,各讨论两种时间观。其中,(3)意向主义时间观指的是胡塞尔现象学的时间观,而(4)事件时间观与我先前讨论的差异存在论是一脉相承的,它是从后海德格尔的法国哲学那里延伸出来的。


2 宇宙论时间的基本特征

刘任翔:在第二节“宇宙论时间”中,我首先解释了这个概念通常被认为具有的一些特性。首先,它是可测量的、可计算的(可以预先规定的)。我们之前也讨论过,牛顿时间观对于时间的规定有大致四点:线性(当然,线性有可能是圆的,不一定是直线,只是说它是在一条线上,不同的时刻是在这条线上不同点上);单向性,时间不可逆;对于内容的不敏感或不关心(indifference),比如说一秒钟里发生了什么,对于这一秒而言没区别,这一秒都是这么长,它从内容上说是中立或者说是空的;最后是均匀性,时间是由一系列的在质上同一、在个体化原则意义上相异的单元组成的——比如说每一秒都是一样长的,这是在质上同一(qualitatively identical);但是这一秒跟下一秒不是同一秒(numerically non-identical),否则就不存在这种线性时间,而只会有同一个时间单元的不断重复,不断经过同一个一秒、一小时、一天之类,这就不是我们通常所知的宇宙论时间概念。

【整理者注】我倾向于认为“线性”这种表述已经囊括了对于内容不敏感和均匀性这两点。牛顿时间观通过“线性”和“单向性”来把握就足够了。“线性”这个概念包含了“齐次性”和“可加性”,特别地,在时间这里的齐次性是一次齐次性。齐次性说的是时间函数满足对一切常数a满足a · f (x) = f (ax),比如说一个运动过程经历了a个一分钟的时间间隔,我们就可以说它经历了一个a分钟的时间间隔,二者是等价的;可加性说的是时间函数对任意的xy,满足f (x) + f (y) = f (x + y),比如说一个运动过程在它的两个阶段分别经历了x分钟和y分钟的时间间隔,我们也可以说它的全过程经历了 (x + y) 分钟的时间间隔。可以看到,在计算时间间隔的时候,运动的具体内容是无关紧要的,即使我们关心这一内容,它也不影响我们的计算结果。(马浩然)

下面我解释一下宇宙论时间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它其实跟宇宙(cosmos)的关系是间接的。之所以成了宇宙论时间,是因为在这个时间观里面,我们寻找的是“不从哪儿出发”的视角(a view from nowhere),因为无论从哪里出发都有视角性,而这种时间观正是要抽离视角性。换言之,它是一个普遍的、总包性的尺度。在这个尺度之中,一切发生的事件都可以找到其位置。

现在看来,对于这样一种时间概念,我们似乎从宇宙论上来寻找线索比较合适。毕竟,人在有科学或哲学之前已经一直面对着自然现象,比如说日夜交替,四季更替等等;后来人们发现,这些现象跟天体的运行有关系。所以,这种要求“不从哪儿出发”的时间观念才会找上了宇宙学,用天文意义上的周期来定义时间单位的长度。而现在我们已经不用天文周期来界定时间了,我们用的是铯原子的振荡周期。经过和其他天文现象的比对,我们发现地球自转一周的时间也不是那么均匀;而铯原子的振荡在不受扰动的情况下,表现出一种近乎完美的质上的同一性,因此用它来定义宇宙论时间的单位更加合适。这显然不是一个天文层面的宏观现象,它是一个亚原子层面的微观现象;但两种做法的目的是一致的——提供一个恒常、均一的时间单位。所以,用铯原子的振荡周期来定义时间单元,并没有取消宇宙论时间的基本意涵;而这种均匀性是为了使得这种宇宙论时间成为一切事情的尺度,比如说我们可以问现在是几点钟、距某件事发生过了多久。


3 宇宙论时间概念面临的问题

刘任翔:以上是宇宙论时间的一些基本特征,下面谈一谈它面临的几个问题,或者说它引起的一些困难。首先关注保罗·利科(Paul Ricoeur)的《时间与叙事》(Temps et récit)第三卷,他也列出了宇宙论时间和现象学时间的区别。他说,如果我们仅仅对时间采取宇宙论的解释,那么关于对时间的意识和把握会有一个问题:在其中只有一系列彼此外在的时刻,比如说这一秒、那一秒,这一天、那一天,但是没有任何一个时刻被凸显为“当下”。而只有意识或言语行为可以把一个原本跟其它任何时刻都没有区别的时刻规定为“当下”(present);否则,它就只是一个瞬刻(instant)。

所以,如果我们仅有宇宙学时间的概念,那么它严格说来还不是时间,因为它不具被时间向我们呈现出的当下、过去、未来的区别。相反,它是一个非常空间性的东西。这一点跟柏格森的观察很接近,所以我也涉及了麦克塔加(J. Ellis McTaggart)和柏格森关于宇宙学时间的讨论。他们的出发点不同,但得出的结论是很相似的。

宇宙学的时间严格来说不能给我们当下,不能给我们时间差异。相反,其中所有的时刻都是无差别的、相互外在的、并列在时间轴上的。这是宇宙学时间在比较浅的层面上所面临的问题之一。

浅层的问题有更深层的根源。对于后者,我是到亚里士多德那里去寻找的。为什么宇宙学时间被碎片化成了一系列彼此外在的瞬刻?为了回答这一问题,我回到亚里士多德对运动(κίνησις)和活动(ἐνέργεια)的区分,基本上是把黄笛先前的讨论在我的框架中重新整合了一下。“运动”指的是一个不完满的事物向着其完满状态实现其潜能的过程;而“活动”(有时候被翻译成“现实性”)指的是事物在已经到达完满状态后持留于其中。

【注】黄笛对该话题的讨论,参见:012|胡塞尔早期时间问题的结构,第2-4节。

亚里士多德举了一些例子,我这里选取了两个。一是看东西,二是生病了去接受治疗。“看”的特点是,在看(see)的同时,总是已经看到了(have seen);但是,在治疗(cure)的时候,就是还没治好(have cured)。二者的区别表明,“看”这个动作在展开之际就处于自身的完满性之中(黄笛称之为“圆成”),所以它是一个“活动”;而被治疗则是一个“运动”。

为什么这里要引入亚里士多德?因为亚里士多德说时间适用于运动(κίνησις);但他在其它地方又说,运动也是一种活动,是一种不完满的活动,是就其不完满而言的一个活动(motion is an activity insofar as the activity is not fulfilled)。

尽管亚里士多德在很多地方跟巴门尼德–柏拉图传统不一致,比如他承认运动的实在性,这和巴门尼德否认运动和变化的存在是不一样的。但是,亚里士多德在有一点上跟巴门尼德和柏拉图是一脉相承的:他也认为,时间这个概念只适用于不完美的东西。与之相应的另一个观点是:因为运动是一个不完满的东西在实现完满的“路上”的状态,所以运动就其自身而言是不可理解的。

比如说一支射出的箭,它的运动如何才能理解?根据它射出之前和射中靶心之后的这两个“端点”来理解。这两个端点,仅就其自身来看,都是某种持留于自身的、固定不动的状态。这里说运动是“未完成”的,是说它必须依据相应的完成形态才能够被理解。治疗要依据它朝向的完成形态(健康)来理解,所有治疗中发生的事都是为了通往并持留于健康状态之中,是依据后者而定义的。这是一个关于可理解性(intelligibility)的条件,而该条件导致亚里士多德把“活动”置于优先地位,然后总是根据与某一“运动”相对应的“活动”来理解“运动”,并由此来理解运动所花的时间——因为时间只适用于运动。

既然运动是无法就其自身而被理解,那么时间作为它的“数”也无法依其自身而被理解,只能够依照运动过程所朝向的结果来理解。这是在亚里士多德这里的情况。我们在讨论亚里士多德物理学的时候,经常会需要在他的解释中留出很多“空隙”,因为能够被解释、就其自身而被理解的只是活动,只是持留在自身之中的状态。从一个这样的状态到另外一个状态之间的运动,只有依据这两个作为端点的状态才能理解;而中间这部分就其自身而言是不可理解的。所以我说,它在解释上经常是“空”的。它相当于要在一系列比较坚实的“墩子”之间进行解释的跳跃。


4 亚里士多德主义在现代物理学中的彻底化

刘任翔:这一点在现代物理学,亦即从伽利略、笛卡尔开始的物理学中,经历了一场比较大的转变。因为现代物理学要给出更为细化的对运动的解释,它不能接受在运动中有不可解释的空隙。相反,它需要知道物体在每一个时刻的运动状态。注意,这里运动已经成了一种状态(state),它已经不再仅仅是一个途中的东西,而是一个和活动类似的、可以就其自身而言被定义的东西。也就是说,刚才提到的解释空隙被填满了,而填满的方式就在于把运动自身定义为状态。比如,此刻箭矢的速率是70 m/s,再加上它的运动方向,就构成了它的速度。速度说的是箭矢在途中的运动状态。

从定义上说,这支箭是可以一直留在这个状态里的。正如牛顿第一定律所说:每一个物体都将保持它自身静止的或匀速直线运动的状态,除非有外加的力迫使它改变运动状态。从这点看来,在牛顿力学中已经没有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运动”了,已经都是他所说的“活动”。箭矢不过是首先停留在静止状态中,然后停留在70 m/s的状态,最后又停留在静止状态。在这个过程中,我看到的并不是对于亚里士多德物理学的颠覆,而是对亚里士多德物理学、尤其是其时间观的彻底化。

物理学时间观的特点就是如此。亚里士多德认为只有完满的状态(也就是前面所说的“活动”,ἐνέργεια)才能就其自身而被理解,所以人们索性从完满的状态出发来看待一切变化,以至于所有“在途中”的状态都是自足的,都是可以就其自身而得到理解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列方程,才能对运动进行微积分等数学处理。这些概念的准备,对于对近代物理科学研究运动来说是必要的。但同时它也导向了近代物理科学所特有的、一种彻底化了的亚里士多德时间观,这就是我们今天看到的宇宙论的时间观。

因为在它之中每一个状态都是自身完满的,所以该状态所对应的时间就成了一个瞬刻(instant)。并且,由于这个状态本身是不需要依照它之前和之后的状态来理解的,这个瞬间也不需要依照它的前一刻和后一刻来理解。正是因为如此,他所有的瞬间才成了相互外在的、被排列在一条空间化的直线上的这种瞬间。这个是宇宙论时间在亚里士多德那里的根据。

我们在对宇宙论时间的考察中发现:之所以在它之中无法定义什么是“当下的”,是因为我们缺少一个主体或言语行动来划定一个有限的视域或范围。对于这个范围而言,按照“中心–边缘”的方式去刻画,这个中心就成了此刻的当下;与此相对地,有对于该当下而言的过去和将来。


5 引入主体来解释时间的动机

刘任翔:所以,宇宙论时间所面临的困难,启示着我们引入主体,即一个能够定义何为“当下”的存在者。但是这个步骤在实施时,最初步的形态是把主体当成与其它存在者类似的东西,是额外有着行使“时间化”(temporalization)这一能力,但在其它方面同别的存在者一样的存在者。所谓“时间化”,就是给某个进程定义一个“当下”作为依据;根据这个“当下”,来定义“过去”和“将来”。这就是我在第三节里处理的主观基础主义(subjective foundationalism)。

这里我以奥古斯丁为例,但是我并不是想说奥古斯丁那里有“主体性”概念。他说的是“个体灵魂”。在普罗提诺那种新柏拉图主义的语境下,灵魂还主要是指世界灵魂;但是当奥古斯丁谈论时间问题的时候,他已经把目光聚焦在个体灵魂上。就灵魂是个体化的而言,我们可以把它比拟为主体,但是要注意这里灵魂的个体性只是为了引入有限性。由于它是个体灵魂,不是世界灵魂,所以它能够完成前面所要求的对当下的突出,也就是所谓的时间化。这在我看来是主观主义的一个核心洞见。

时间本身包含了在场与缺席的交替。它有那种“逝者如斯夫”这种特性,而在场与缺席的交替就意味着一种有限性。“无限”在这里的意思是完全在场;与此相比,有限性把每一个当下同与之相应的“不再”(no longer)与“尚未”(not yet)给区分开来,这恰恰是引入主体(或者像奥古斯丁那样引入个体灵魂)所需要完成的事情。

但是,奥古斯丁在做这件事的时候,始终是循着和上帝的情况相对比的方式来展开的。比如说,在《马太福音》里面有一句话,它是上帝的言语。对于上帝来说,这句话不用“花时间”来说。因为上帝的存在样态是永恒,所以这句话的一切环节(moments)是以永恒的方式对上帝存在的。但是,如果这句话要被我们听到,由于我们作为个体灵魂是有限的,是生活在时间之中的,所以在这句话中就必然要被区分出当下(正在听)、过去(听过了)和将来(还没听到)。基于这样的对比,对于我们这种时间性的存在者、这种个体灵魂来说,其实只有当下是在场的(only the present is present),而过去和将来是不在场的。


6 主观基础主义中的整体性与再–现

刘任翔:但是我们还有一个解释的负担:为什么可以(比如说)把上帝的那句话当成一个整体来理解?如果真的只有当下对于我们而言是在场的,我们难道不会听到一个词马上就遗忘,而不能领会整个句子吗?这是我先前讨论的时间客体的“多样性中的统一性”的问题。

【注】相关讨论见:020|从现成存在到时间差异化,第12节。

奥古斯丁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式是扩大“当下”的范围:当下其实没有那么简单,它不仅仅是对当下的认识,还有一些是我们在当下对于过去的回忆,以及在当下对于未来的预期。这就相当于引入了我称作“再–现”(re-presentation)的东西。我要说的是:因为过去和未来是不在场的,但是回忆和预期能够把它们以形象(image)的方式拉到在场之中,使得我们在当下就拥有一系列的按时间排列的形象,于是就可以拥有对于一个时间性客体(如一段旋律)的整体性认识。所谓的“再–现”未必是对过去的再现,也可以是对将来的。它好比把一个时刻“复制”到当下,在当下拥有其替代性、代表性的形象(surrogate / representative)。

我之所以把这种观点称作时间的“主观基础主义”,个体灵魂之或主体既要为突出了当下的时间意识奠基,又要为对过去和未来的时间意识(再–现)奠基,从而它成了时间的基础。


7 主观基础主义的问题;区分时间内容和时间维度

刘任翔:主观基础主义遇到的问题之一就是主体的负担很重。一句话的不同环节的“再–现”可能不难设想,但是有一些过程的时间尺度是巨大的。像利科(Paul Ricoeur)就提到一些宇宙学上的事件,动辄几百万年。这种东西,如何能够把它们的“再–现”全部诉诸个体灵魂(个别的主体)?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是,人们通常(尤其是现代哲学以来)倾向于认为,所谓时间,其实往往指的是时间为我们带来的那些现象乃至事件。时间有一种自主性(autonomy),甚至是盈余(excess,总是比……更多)的性质。所以,当我们把它完全纳入一个作为基础的主体的时候,其实是把它的这种自主性和盈余给抹去了,相当于说只有主体能够投射(project)的范围才是时间的范围。这样就无法公正地对待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一些“突入性”(obtrusive)的现象,比如说“惊奇”,或者“大失所望”。在主观基础主义的时间观之中,无法为这类现象给出一个“自然而然”的解释——当然,总是可以引入特设性(ad hoc)假说。所以这个批判不是为了驳倒,而是为了寻找解释力更强的理论。

Claude Romano对基础主义的批判,我觉得是切中要害的。他认为我们要区分两个东西:一个是时间维度,一个是在这个维度之中发现的内容。奥古斯丁说“过去不在场”,这个刻画是不够细致的。如果说过去的内容(比如昨天吃的一顿饭)不在场,这是对的,因为它确实已经“过去”了;但是,过去的维度并非不在场。相反,在每一个当下,我们都必须同时拥有当下、过去和将来的维度。拥有过去的维度,指的是能够向着过去的视野去“打开”自己。只有向着过去打开了自己,才能知道什么内容是从过去来的;只有这样,对过去的内容的再–现才能被领会为“再”现。否则,我们会把它同当下的形象混淆起来,无法区分当下的过去、当下的现在和当下的未来。所以,过去和将来的维度是始终在场的,尽管过去和将来的内容在当下是不在场的。


8 向意向主义的过渡

刘任翔:所以,奥古斯丁所说的“过去不在场”并不是无条件成立的。但是,考虑到“维度”相对于“内容”的区别,就会发现对二者的区分其实是在试图消解主观基础主义的一个核心预设,即主体(个体灵魂)是内容的“容器”(receptacle)。奥古斯丁的模型是把过去和未来以形象的方式“复制”到了当下,这里主体确实是内容的容器。而Romano所做的工作,等于是说主体不必是内容的容器,而也有可能提供的是维度。主体提供了过去的维度就可以了。这相当于在修正主观主义的过程中几乎要克服它了。

我由此得出了一个初步的结论:在主观基础主义之中,成问题其实不是主观主义(subjectivism),因为单纯的主观主义只是说对时间的构成需要有限的主体参与,主体帮助区分了当下、过去和未来;成问题的是基础主义的预设,即试图把一切内容全部放到一个当下的、个体的主体之中。这一方面使它不堪重负,一方面又消解了时间或时间性现象所具有的那种不可被预料、不可被投射的丰富性。

这个事情很自然地把我们引向了第三种立场:意向主义(intentionalism)。意向主义可以被当作去基础主义化的主观主义,这是一种粗略的概括。


9 意向主义在胡塞尔时间意识现象学中的突破

刘任翔:在澄清意向主义时,我主要是和三位学者对话:Michael R. Kelly、Nicolas de Warren和黄笛。他们是在同一条脉络上为胡塞尔的时间意识现象学辩护。经常有一些对于胡塞尔的误解,认为胡塞尔就是一个主观基础主义者。当代分析哲学有关时间问题的争论之中,也是经常把胡塞尔乃至其它的意向主义者等同于主观基础主义者——而这是不公正的。所以,我通过考察意向主义阵营内部对于这种不公正的批评的反驳,来澄清为什么意向主义不是一种主观基础主义。

我首先考察的是在Kelly看来胡塞尔的意向主义的一个实质。Kelly说,在胡塞尔的职业生涯之中经历了至少两个阶段:在第一个阶段中,他的立场和奥古斯丁接近,因为他在“领会”之下区分了领会行为(apprehension)和领会内容(content of apprehension)。他把这样一种二元的图式运用于时间意识,使得对于过去和未来的领会是一种客体化的领会。我拥有对过去的意识,在其中把过去给客体化;一旦客体化,过去就成了一个(行为上)当下的、(内容上)有关过去的形象。这一点上,胡塞尔和奥古斯丁的立场是一脉相承的。

但是Kelly说,在1909年左右,胡塞尔的立场在逐渐成熟的过程中有了一个重大的转变,他认识到刚刚说的“领会行为和领会内容的图式”(schema of apprehension / content of apprehension)不再适用于最底层意义上的“绝对时间意识”。Kelly认为,对于胡塞尔的成熟立场来说,在绝对时间意识之中的“运作的意向性”(operative intentionality)不是客体化的,不是要把过去和未来变成对象、再把它们带来当下。相反,以“滞留”(retention)的意向性为例,它其实不是把过去带来当下,而是容许过去以一种恰如其分的时间样态(proper mode of time)作为缺席而被给予。

原初的时间意识并不是对过去中有什么事情发生的意识,而是对过去已经“过去”了的意识(the consciousness that the past has passed)。只有在过去维度的打开的基础上,才能界定对内容的回忆的成功或失败。因为回忆的行为是试图从如此打开的过去维度中“打捞”起一些内容:打捞成功了就是“记得”,打捞失败了,就是“遗忘”。维度比内容更重要。


10 容许过去的原初给予的意识结构:内在性中的超越性

刘任翔:但是,问题在于:什么样的意识结构才能容许过去的维度作为缺席而被给予?这是一个看起来有矛盾的表达。一般来说,我们认为“被给予”(being given)就意味着在场;那么什么叫“作为缺席而被给予”?这里就要引入胡塞尔所说的共在(co-presence)或者共现(co-presentation),这里其实是“共–被给予”(co-given)。过去和未来是连同当下被一同给予的:当下是中心,而过去和未来是作为边缘、作为背景性的东西被一同给予的。因为它们是背景性的东西,所以它们是作为缺席而被给予的。

通常讲到缺席,我们会认为它就是完全没有(non-being),但这里并不是。缺席只是说:作为一个空的维度或空乏的视域而一直在“运作”(fungierend / operative),从里面可能会浮现出一些“实”的内容,但是并不一定。这是意向主义对于过去如何在当下“在场”的一个解释。

到了de Warren的工作之中,他就把这整个的结构——当下,以及作为缺席被给予的过去和未来——称之为“内在性中的超越性”(transcendence in immanence)的结构。意识的意向性有一种自身超越的结构,这个结构表现为:跳出当下这些现实(actual)的东西,而延伸向过去和未来的“虚”(virtual)的维度(或场域)。只有有了这个结构,我们才能拥有真正意义上的时间意识,这是de Warren的观点。

一个时刻,或者说事物的一个环节,它成为当下,这就同时意味着它流过去(pass),或者被倒空(entleert / empties)、被遗忘。也就是说,被倒空、被遗忘,并不是对于当下的一种偶然的、附加的、可有可无的威胁。并不是说:如果当下“还在”(remains),它就还没有被倒空或遗忘;因为如果当下还在,那说明它被“刷新”(renew)了,但这并不代表原初印象没有沉入滞留的领域。

这里是用胡塞尔时间意识现象学的一些语汇来表达。用更宽泛的语言说,在我们所认为的“当下在场”的核心之处,就不可分离地有着这种自身隐去式的自身超越。每一个当下时刻在当下被给出的同时,都在以这种自身隐去的方式自身超越。把过去的维度作为当下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来把握,和把过去“放归过去”(release to the past / let pass),这两件事是互相依存的。如果不把过去放归过去,就不能把过去作为过去了的当下来把握,反之亦然。

我们这里基本上已经澄清了:在意向主义看来,究竟是什么给了我们当下、过去和未来有所差异的时间意识的结构。


11 黄笛对“同时察觉原则”的修正

刘任翔:先前在考察主观基础主义的时候,提到了它面临的两个问题。意向主义可以回答第一个问题:当下怎么能这么满?意向主义说,内容上没有那么满,只是有那个维度而已。但是,意向主义可能还是不能解决第二个问题——不可预料的东西的突入。因为,在这种意向主义的模型之中,仍然是内在性之中的超越性,也就是说所有的超越都来自内在,不存在绝对超越。

黄笛在他的两篇论文(2020,2022)中,一直在试图辩护意向主义。这么做是要回应外延主义(extensionalism)的攻击,尤其是重新思考外延主义在攻击意向主义时经常抓的一个把柄,即“同时察觉原则”(Principle of Simultaneous Awareness,简称PSA):在一个瞬间,同时察觉到过去、现在和未来。这对于外延主义来说是不可理解的,或者说会导致困难。

注:黄笛论文的链接:
“A Mereological Perspective on Husserl’s Account of Time-Consciousness.” Husserl Studies, 36.2 (2020): 141-158. https://doi.org/10.1007/s10743-019-09260-8
“Towards a Dialethic theory of Time-Consciousness.” Phenomenology and the Cognitive Sciences, 21 (2022): 137-159. https://doi.org/10.1007/s11097-021-09787-2

黄笛的工作是在同时察觉原则的标题之下进行细分。他不断地把对于意向主义来说不必要的东西剔除出去,以使得对于意向主义乃至整个对于时间的主观主义的核心洞见暴露出来。我这里相当于对他工作的细节进行了重构。

在2020年那篇文章之中,黄笛区分了PSA-1和PSA-2:

  • PSA-1:对于“对相继的感知”而言必要的结构,是被同时地包含于瞬间的意识中的。
  • PSA-2:通过持续存在的感觉或记忆–形象,某一序列或前后相继被表象于一个瞬间的意识之中。

对于意向主义来说,PSA-1是更根本的原则,而PSA-2是无所谓的、在批评下可以放弃的。所以重要的是如何表述PSA-1,因为这是意向主义的核心立场。在PSA-1的这一版表述中仍然说结构是“同时地”包含于瞬间的意识之中;问题是,这个“同时”指的是什么意义上的同时?在倾向于自然主义立场的对手看来,“同时”指的就是在宇宙论时间中占据同一个时间点。但是这样就会导致后面所说的一系列问题。

到了2022年的文章中,黄笛要守住最核心的阵地。他给出的表述变成了:

  • PSA-1:对相继的感知,要求有一个瞬间的、不可分的,因而不占绵延的意识行为。

这里对时间意识的特征的突出还不够,因此黄笛还进一步区分了:

  • PSA-1.1:对相继的感知,要求有一个不可分的意识行为。
  • PSA-1.2:对相继的感知,要求有一个不占绵延的意识行为。

黄笛真正要辩护的是PSA-1.1,它里面说意识行为是“不可分”(indivisible)的;而可以放弃的PSA-1.2说的是它“不占绵延”(durationless)。为什么“不可分”比“不占绵延”更重要?时间性客体包含很多的环节,比如说一段旋律中有不同的音符。我们把它统合起来的意识行为,如果自身还是可分的话,就需要一个二阶的意识行为来赋予一阶的意识行为以时间性,由此会导致无穷后退。所以,必须要停在一个不可分的意识行为那里。

为什么“不占绵延”是可以甚至应该从意向主义的核心信条中排除出去的?所谓“不可分”的意识行为,其实有两种实现方式。根据第一种,乐曲包含着杂多,在它们之上有一个意识,而这个意识如果是不可分的,并且是在时间的意义上不可分的,那么当然它是不占绵延的。但是,这仍然是在宇宙论时间的框架中理解“不可分”,“不可分”被当作意识行为在时间之内(intra-temporal)的存在样态。

而黄笛认为,其实不必这样。“不可分”的第二种实现方式就在于,在对这些杂多的统握之中,有一种“内在编织”的统一性。也就是说,它不牵涉一个脱离于个别音符所构成的“水平面”的意识,而只是说,对于这些个别音符的意识本身就是相互渗透(interpenetrating)的。这是他的一个最重要的观点,用到了柏格森有关纯粹绵延是互渗的复多性(interpenetrating multiplicity)的观点。一旦对个别音符的意识相互渗透,就不需要超越于它们的东西来综合它们,它们本就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这样一来,谈论不可分的意识行为是“占绵延”还是“不占绵延”就没有意义了——因为它根本不是一个单独的行为,它就是我们在听旋律的一阶意识之中同时在发生的事情。

黄笛通过这种方式,回避了意识的综合行为究竟占不占绵延这个问题。占不占绵延这个问题,每当我们试图回答它的时候,都不得不做出妥协:要么认为它占绵延,就有无穷后退的危险;要么认为它不占绵延,就是在试图用一个超时间或无时间的东西在解释时间意识,这样做的危险是,比起解释(explain)了时间,更像是消解(explain away)了时间,把时间当作永恒的影像,把它当作是派生的东西。黄笛通过互渗性的理论,主张时间综合不是个别的行为,从而把它究竟占不占绵延这个问题给消解掉了。


12 意向主义的发展方向

刘任翔:我认为,黄笛的工作是在进一步排除意向主义之中的基础主义残余。他不想再基于流俗时间观来考察时间意识的性质,也就是说,他试图否认宇宙学时间在理论上的优先性。并不是说,宇宙学时间之内发生了一段乐曲,而人类是宇宙学时间之内生活的一种生物,所以可以问我对乐曲的意识究竟是在宇宙学时间之内发生的,还是完全不占宇宙学时间的长度。一旦问出这种问题,相当于已经在预设宇宙学时间在解释上的优先性;而意向主义走到这一步,必须要把这个优先性给打破。要从别处出发,然后回过头去说明宇宙学时间如何构成。当然,这并非我在这里的工作,胡塞尔的《内时间意识现象学》第三章都在处理这一主题。我这里只是说,胡塞尔启发下的意向主义需要一步一步去澄清这个立场,需要克服宇宙论时间在解释上的优先性。

所以我会说,意向主义其实正在通往一种主观主义的最小值(a minimal subjectivism),类似于扎哈维(Dan Zahavi)所说的“最小自我”(the minimal self)。在这种主观主义中出现的主体或时间意识已经不再是一个传统形而上学意义上的基础(foundation)或根据(ground)。相反,它指的就是在时间之流中呈现出的、将当下与过去和未来相区分的、内在性中的超越性的结构,而这不再需要一个实体意义上的“基石”。


13 意向主义面临的挑战

刘任翔:下面说说意向主义的一些潜在问题。

第一个问题,意向主义澄清了“内在性中的超越性”的意识结构,但是倾向于认为该结构本身是超时间的。也就是说,无论我们在这个世界上遭遇了什么事情,时间意识结构就是雷打不动——过去如此,现在如此,未来也如此。这一点经常被人批评,比如黑尔德(Klaus Held)就批评说胡塞尔版本的时间意识结构本身是超时间的;类似地,William Blattner批评过海德格尔,他把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中的时间性学说称为“时间唯心主义”(temporal idealism),时间性的三重绽出结构本身是一个非时间的结构。也就是说,这里的危险仍然是用非时间的或超时间的根据来解释时间现象,而这样做的风险就是以此消解时间。如果要避免这一危险,我们要跳出的就是“内在于时间”(intra-temporal)和“超时间”(supra-temporal)的非此即彼。意向主义的“内在性中的超越性”的意识结构也面临着类似的两难:它本身是内在于时间还是超时间?如果内在于时间,它就引起无穷后退;如果超时间,它就消解时间。怎么跳出这种非此即彼?

我在这里揭示出,“内在于时间”和“超时间”的非此即彼,基于的恰恰是对宇宙论时间之优先性的预设。当这一预设被悬置,我们就会发现某物在宇宙论时间的意义上无论是被判定为内在于时间还是超时间,该判断都基于一种更深层的时间性。在我看来,海德格尔做的也是这一工作,如全集第21卷《逻辑:真理之问》(Logik: Die Frage der Wahrheit)的8–9节通过对胡塞尔意向性学说的批判来说明,流俗时间中对内在于时间的意向行为和超时间的意向内容的区分,其本原要在更深的时间性中去寻找。

小结一下我们采取的方法。我们其实是在跟随着意向主义的自我修正,尤其是它的去基础主义化的过程——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事情是看到了,在意识(内在性)的根底之处,正是自身差异化在发生,它不断产生着和自身的距离,不断地自身非同一化。黄笛会用萨特那里意识(自为存在)“不是其所是、是其所不是”(being-for-itself is not what it is and is what it is not)的公式来刻画这种自身非同一性。这样的意向性所对应的主体,其实是一个不断生成又不断崩解的主体性,它并不超拔于世界中的诸事件,不是一个超时间的结构。

相应地,时间也不能仅仅是意识经验的一种纯中立的形式。相反,它随着不断生成又不断消解的主体性,作为主体性的所谓结构,或者作为它的织体(texture),而不断地被拉伸、压缩、扭曲。


14 事件性的时间观:事实与事件

刘任翔:这背后有一个我没有明说的观点。我们在考察时间同事件或时间现象的关系的时候,传统的做法是用时间去衡量事件(time is the measure of events)——我们关心一件事什么时候发生,什么时候结束,持续多久。但我这里要通往的时间观,尤其是在书的下一章【注:即《假以时日》第四章,参见:021|先验时间视域的自主性】通往的时间观,恰恰是要用事件去衡量时间(events are the measure of time)。也就是说,有一些事件引入的是时代差(epochal difference),它们会界定一个“新时代”,在这个新时代中,所有东西都要重新依据事件的内容(而非纯形式)来界定什么是过去、什么是未来。有可能在宇宙学时间的尺度上同样是一年,但是有某年发生了特别多的事情,有某年基本上可以在历史叙述中跳过去。这是一种颠倒时间与事件在彼此界定时的优先关系的尝试。

在最后一节,我引用了Claude Romano所谓“事件性的时间诠释学”(the evential hermeneutics of time),但我本人对它是不太满意的。这和我在上一章【注:即《假以时日》第二章,参见:020|从现成存在到时间差异化】中对差异存在论(differential ontology)的不满是一脉相承的。

我具体做的工作,首先是通过事件性的时间观来打开意向主义的第二个问题,即把时间现象的“盈余”吸收到了“内在性中的超越性”结构之中,而不允许该结构本身被超越。也就是说,所有的超越都是从这结构中长出来的,排除了绝对超越(absolute transcendence)、绝对的超越者(the absolute transcendent)或绝对的超越领域(the absolutely transcendent field)。

Romano的工作正是刻画绝对超越和时间的关系。他认为时间的基本结构是由绝对超越向着主体领域(意识)的“突入”造成的。为此,他区分了两个概念:一个是事实(fait / fact),一个是事件(événement / event)。这两个词在我们的日常用法中可能是混淆或有所重叠的:如果发生了什么,那么它既是个事件也是个事实。但是Romano在对它们的定义中严格区分了两者。区分的基础是“世界”概念,这个世界指的不是现成存在者的全集,而是意义的视域。

事实是在世界之内(intra-worldly)发生的。因为在世界之内发生,它完全是被我们展开世界时所依据的范畴系统所规定的,也就是说它是可以解释的。对于它,我们可以给予一个类似于科学说明的东西。而事件的特点恰恰是不容于当前世界,它的定义就是“炸世界”。它把现存世界炸碎,同时如地震一般,重新塑造了整个世界的组织方式,相当于重新塑造世界赖以统一的诸范畴。只有在重组这个世界之后,刚刚发生的事件才能够被回过头来(retroactively)加以理解。根据旧的世界范畴是不能理解事件的,它不容于先前那个世界。

如果说,时间是依据意义的视域来界定,那么发生的事件就不在时间之内,不可以被纳入现存世界的体系。相反,事件只能“到时”(se temporaliser / sich zeitigen),而它到时的方式就是引入“时代差”,因为它把旧世界给炸了,由此引入了旧世界和新世界的时代差。

“时代差”这个说法是从黄裕生老师那里借来的:他以此谈论现代和古代的时代差。但是,根据Romano的观点,其实时代差一直在发生,不是说只有一种时代差。而是所,生活中可能有一些看似非常渺小、平平无奇的事情,却恰恰引起了个人生活史的时代差。我们经常听到人说,某件事改变了ta的一生。


15 时间对主体时间性的超越

刘任翔:如果我们区分了事实与事件,进而就需要区分两个概念:一是绝对超越的时间,二是主体性结构所体现的时间性。后者是仅属于主体(意识)的。在这一区分上,Romano跟胡塞尔是站在一起的。但是,因为对Romano而言“时间”(le temps)比“时间性”(la temporalité)要“更多”——时间是不断突入的东西的代名词——所以主体在这里并非其经验的主人,相反只是经验的见证者,是被经验带出来的一个结构,而经验(l’ex-péri-ence)总是超出(ex-)主体时间性的边界(-péri-)。所以Romano说,时间本身是一种非人的储备(an impersonal reserve),它比主体(意识)要更大、更深,它主要是非人的。在其中,隐藏了一切完全无法意料的事件的可能性或潜能。

通过这种方式,时间不断地塑造着主体所具有的时间性的结构。正是绝对超越的东西,在决定着被意向主义所保留下来的“结构”是如何不断重构(re-structured)的。这是事件性时间观的一个基本的模型。


16 对事件性诠释学的批评

刘任翔:对Romano的事件性诠释学,我有两点批评。

第一个批评在于,他看起来是预设了绝对超越,但是因为他在理论地谈论绝对超越的东西,所以把它给“坐实”(reify)了,而绝对超越本来应该是个“虚”的东西。这样一来,事件性诠释学导向的恰恰不是超越,而是一个斯宾诺莎式的无所不包的、实体性的内在性。这里涉及的内在性,已经不再是意识的内在性,而是整体存在(being as a whole)的内在性,甚至是所谓上帝的内在性。至于后一种内在性为何同现象学是不相容的,Michael R. Kelly在Phenomenology and the Problem of Time的第一章讨论过。

第二个批评,事件性的时间观把“侵入”意识的东西即意识的他者设想成对于意识而言完全陌生的东西。而这是因为,这种时间观无法设想意识内部的自身差异化和自身非同一性。也就是说,事件性的时间观以一种过于传统的方式理解意识的内在性,以为意识的内在性就是自身同一性,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会为了解释意识中的差异的产生,而不得不引入一个与意识不同的、甚至是完全陌生于意识的他者的入侵,以此来保证意识的差异化。所以,这相当于是从一个成问题的前提引出了一个不必要的结论。

小结一下,事件性时间观的问题是:包含了一切事件的可能性的、作为绝对超越的“储备”(reserve),成了一个像蓄水池那样的东西;它和我们作为主体所参与的这些时间现象似乎是完全断裂的。它只能通过不断地、闪电一般地突入的方式,来跟我们打交道。

因此,事件性的时间观和事件性诠释学导向的同样是一种非人主义(impersonalism)。它在声称:一个比我们更大、更广、更深的东西,是我们所看到的一切东西的基础。在这一点上,它同我们一开始说的宇宙论时间观又走到了一起,因为宇宙论时间观也是试图去言说一个远大于人的时间尺度。它常常说:在人出现之前很久,就已经有宇宙的时间进程了,等等。梅亚苏的“前先祖性”也在此列。这种说法不在意我们有没有把握到时间。总之,事件时间观和宇宙论时间观在这点上都是非人主义的。

非人主义总的来说会面临一个问题:无法解释时间现象的内在统一性和内在差异化,而只能把这种统一性和差异化解释成一个外在的东西作用的结果。此外,要求时间是绝对的超越,就会看轻一些寻常的自我展开的事物,看轻事物自身展开的节奏:一段旋律的节奏,一朵花的节奏,等等。因此,根据绝对超越所得出的事件性时间(evential time)概念,对于我要澄清的“时间差异化的存在论”而言并非是一个合用的时间概念。因为我需要的时间概念,恰恰是要去尊重个别事物的自身节奏:乐曲的节奏,一个人生命的节奏,等等这些东西。

而在意向主义中,即从胡塞尔到黄笛主张的那种时间观中,也有一个不顾事物自身节奏的倾向。只不过,意向主义用来覆盖事物自身节奏的不是一个绝对超越者,而是超时间的、“内在性中的超越性”的主体性结构。不管你现在和未来发生什么,这结构都在这里。所以在我看来,精致化了的双方都仍有不足之处,至少对于我的任务来说有些不合用。

我的总结是,对四种时间观的考察,揭示了主观主义(主观基础主义和意向主义)以及非人主义(宇宙论时间观和事件时间观)所共有的一个问题——不尊重事物自身展开的节奏。因此,我的下一个任务就是要去寻找一种能够被个别事物所牵引(pull)和指引(orient)的主体性概念,并在此基础上澄清一种更深意义上的时间理解。目前这章所做的是清理现有研究和现有立场的工作,并最终要导向一个不同于所有这些立场的新观点。下一章将对这一新观点进行展开。(参见:021|先验时间视域的自主性


17 讨论一:时间意识是否本身就隐含着超越者?

黄裕生:我觉得这些问题都涉及到很根本的问题。你对物理时间、宇宙时间、内在时间做了一个很好的梳理。我觉得这里面有几个问题。首先,你从亚里士多德出发来讨论近代的宇宙论时间怎么把亚里士多德的时间彻底化。你追溯到亚里士多德讨论了两种运动,一种是从未完满的到完满的运动,另一种是完满状态的运动。而宇宙论时间只跟完满运动相关。

刘任翔:不是,是只和向着完满状态的那个“途中”相关。

黄裕生:因为宇宙论时间是匀质的,是无差异的,只有完满状态是无差异的。

刘任翔:这个是近代达到的宇宙论时间概念,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没有。

黄裕生:我的意思是,你是通过分析亚里士多德对两种运动的区别,来刻画近代时间观对它的修改。借助亚里士多德对完满之物的运动的描述,它才能够把物理时间彻底化。彻底化就体现为均质化、无差异化。只有完满状态的事物的运动是无差异的。你刚才讲的思路是不是这样?

刘任翔:是因为把任何一个时间过程中途经的每一个点、每一个阶段,都理解成了一个自身完满的东西、处于自足状态,所以它们彼此互相之间就没有关系了,所以现代的宇宙论时间变成了破碎的时间。

黄裕生:但是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只有在未完满状态到完满状态的过程中,它才有一个真正的运动问题。那么这两个事情要怎么衔接?

刘任翔:我可能需要补充的是:当近代物理学试图把时间的每一个点都“坐实”的时候,它其实消解了亚里士多德意义上作为“途中”的东西,没有那个κίνησις。每一点都成为了一个终点站一样的东西。如果亚里士多德是通过κίνησις的“途中”来定义时间,那么近代物理学相当于至少消解了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时间。它不再有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变化,而只有“一个静止状态接着另一个静止状态”的概念。现在所有的变化都是由方程表述的,函数对变化过程中经历的每个状态都可以给出一个值。

黄裕生:把每一个状态看作是一个完满的状态。

刘任翔:每一个状态是自足的。

黄裕生:所以你在这里可能要表述得准确一些。

还有,我觉得芝诺已经做了一个分析,芝诺的分析彻底把运动空间化以后,每个状态之间就没有任何的差异,所以才会有一个“飞矢不动”的问题。“飞矢不动”里,每个状态都已经是自足的,是被切割出来的;所以这个消除“途中”的思想变化不需要通过近代物理学才能完成,是不是这样?

我最感兴趣的是你后面关于超越的那部分,这部分也涉及到你对我的批评。我觉得现象学的时间理论最重要的就在于提出:时间意识之为时间意识,在于其本身就包含着差异;也就是说,时间意识所包含的意向相关项,本身是差异化的而非同一的。这是时间意识最不同于其他意识的地方,也是现象学时间观最重要的一个基点。

但是,这种差异化的时间意识本身,并不是我们人的或者主体的。当我们这么说的时候,这个主体需要按照叶秀山先生的做法被加上引号了。更准确地说,现象学的时间意识本身就是被给予的。被谁给予?现象学的“被给予”概念是很有意思的。“被给予”(given / gegeben)除了可以说它是“给定的”以外,还有一个指向,有一个对“给予本身”(giving)的指向——向着给予者(giver)的指示,意味着“给予”不是我们人凭自己产生的。这个超越的给予者是自行绽出的,而非我们使它绽出。不是我们想让它绽出它就绽出,而是因为它绽出,我们才能够成为我们自己。

换言之,时间意识本身已经指向了一个超越者。而这个超越者并不面临自己在时间外还是在时间内的问题。莫不如说,只是时间本身总是跟一个超越者相关。能不能说,这个超越者就是时间意识的终极相关项?我现在还不敢说,但是时间意识已经指示了这一点。所以不存在内和外的两难问题。当我们问超越者是外在于时间还是内在于时间的时候,我们已经“脱出”时间了。所有的事物都是在这种既非主观也非客观,也并不属人的这种时间意识中被给予的。所有事物都是在时间意识当中到来的。在这个意义上,不能问“给予者”是时间内的事物还是时间外的事物。内和外的区分是在时间意识的基础上才会有的。当且仅当有流俗时间或者宇宙论时间、物理时间,才有内和外这样的区别。

这是我听到你所做的区分的时候,对里面一些问题的质疑。我们现在总说“超越”,还要区分“内在超越”和“外在超越”。但我觉得,这种区分本身就是成问题的。超越就是超越,没有内和外的问题,我觉得这是最根本的一点。你一再想挑战整体性和绝对者,但时间意识本身就指向了一个超越者;这个超越者既不是超出时间之外,也不是在时间之内,而是说它总是跟时间相关。刚才你批评了现象学的时间意识结构本身的非时间性或者超时间性,我认为这种批评本身又跳入了一种时间,又脱落进了宇宙时间。而现象学时间本身恰恰就是为了提供一个能够解释所有时间的原时间基础。

刘任翔:我简单回应一下。我觉得您这样表述的现象学比我所呈现的要高明一些。但我的观点和您对现象学表述,可能在根底上是一致的。尤其是:现象学的时间意识究竟是否搭载在我们这样的主体上,我觉得是很切中痛点的问题。

黄裕生:它可以不搭载在主体上。主体恰恰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建构出来。

刘任翔:是的。关于时间意识本身就蕴含着超越者这件事,我内心也是同意的。我也质疑内在超越和外在超越的区分。因为说“内在超越”,其实还是在说内在性。内在性思维总是有一种“仿佛走得再远也得回家”的思维方式。它有一个范围,我们可以从之出发,但是除了从这儿出发所能到达的地方之外,再没有别的。

至于我在最后一节提到的那种绝对超越,我觉得它也不完全是您说的那个意思——不分内在和外在。我认为这种说法恰恰是一种“过于外在”的思路,过于强调不可预料性、突然性,并将不可预料性和突然性“坐实”。最后这点也是我对它最怀疑之处。我觉得我们应该是始终作为被超越者所影响、所打动(affected)的有限的人去谈论超越者,而不是试图在理论活动中完全跳出自己的边界,去谈论原则上没有人可以知道的领域里究竟有什么东西。

这样一来,我思路总体说来就是:同时批评了内在超越和外在超越这两种立场,反倒得出二者的区分是成问题的。时间意识给了我们一个非常好的机会来看到:即便是这种看起来是内在意识的时间意识,也不断地蕴含对超越者的预设。我认可这个从时间意识的自身差异化之中把超越者带出来的路线。而且,这种超越是我下一章真正想澄清的。


18 讨论二:宗教和哲学在超越问题上的区别

黄裕生:其它超越都是掉进了流俗时间以后的超越,包括宗教里面的神。基督教观念中的神本身是这样的观念。它们恰恰是跳出了本原时间之后才给出来的超越者。你所批评的超越是这些超越,比如宗教意义上的超越恰恰是要基于时间性的超越才是可能的。这里面可能要区分(大家可能会警惕的)宗教层面上的超越的绝对者和我们在哲学意义上讨论的绝对者。两者是可以解释沟通的,但是这两者不是完全一样的。

刘任翔:或许可以参照黑格尔对于宗教和哲学的关系和区别的说法。二者面对的东西是一样的,都是绝对。只不过宗教不是以哲学的反思性话语去行进,所以它确实有落入现成化窠臼的危险。但是,宗教活动也不止于言说,它还是一种生活。它在生活层面未必会受这种理论层面的缺陷所限定。

黄裕生:它不只是理论性的缺陷。我们日常生活当中也总是要现成化,总要进入宇宙论时间或者物理学时间。实际上,物理学时间是我们不可能摆脱的;我们只能够解释它是怎么来的。那么,即使在宗教意义上,我们作为一个普通人也一样是要现成化的。只要掉进物理时间,就很容易把绝对者变成现成的存在物。

刘任翔:在宗教的语境里,我们走进一座有祭坛画、有圣像的教堂,去看它们里面所呈现的东西。如此,永远会有偶像崇拜的危险,也就是说,不看它们所“寓意”的东西,而把它们当作现成者。比如,认为给圣像上个贡品,就能有如此如此的效果,这就是偶像崇拜。但问题可能在于,宗教性实践(比如在教堂这个场域中)也可能有能力避开偶像崇拜的问题。

黄裕生:上帝的临场。临场的上帝就不是现成的。

刘任翔:而且,它是通过人的共在去实现这件事,而不是通过哲学反思的方式实现的。我的意思是说,在造像、经文的层面上,有一些在哲学看来的是缺陷的东西(容易陷入偶像崇拜,等等);但这种缺陷对宗教生活本身来说是没关系的,因为它不是通过哲学的方式越过这些表达所具有的缺陷的。

最后,关于超越者总是和时间相关这件事,我觉得这可能是一个比较大胆、比较有希望,但同时也非常不成熟的研究领域或题目。目前的大部分观点还是太倾向于认为时间是次一级的东西,太倾向于按传统形而上学的观点认为永恒先于时间,甚至把永恒简单理解为无时间。现象学是倒过来,但是总体上来说很少有研究采用以超越者的“时间相关性”来凸显其超越性的思路。我没怎么听说过这样的。是不是就像通过道德律来理解自由一样,将超越者的时间相关性作为其超越性的认识的理由(ratio cognoscendi),而超越性是时间相关性的存在的理由(ratio essendi)?

黄裕生:可以这么比喻吧。


19 讨论三:偶像崇拜的必然性

曲经纬:黄老师刚才讲到通过时间性来理解超越者,任翔也讲到宗教的无上神和它在具体时空中所呈现的偶像的区别。是不是因为宗教最终所追求的神是不应当在时间之中的,而人在时间之中总要一个显现的东西,所以就必然会产生偶像崇拜?

黄裕生:我们现在说的现象学的本原时间,就是要对抗这个绝对者的偶像化。

刘任翔:我理解经纬的这个问题,它在哲学中有一个对应的问题。物理学时间和我们生活于其中的时间,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是一个时间?因为在你的叙述中,似乎我们是生活于物理学时间中的,这个假设才引向了以下问题——上帝在不在这些具体的物理的东西里面?但我倾向于认为:我们不是生活于物理学时间中的,或者说我们生活于其中的、被我们直接把握的时间,它和物理学时间“同一性”并不表现在它们在一切层面上的性质都是相同的,而只是表现在:一旦通过物理学把我们生活于其中的时间给理论化,就会得到物理学时间——两种时间在这个意义上“是一个东西”,它们分别是同一个东西的前反思层面和反思层面。如果是这样,是不是就可以绕开那个问题?

曲经纬:宗教所追求的至高的神不在物理学时间中。那么,两个时间肯定是有所区分的吧?

黄裕生:神肯定不在物理学时间中,但是我们作为人总是不自觉地陷在物理学时间中。

曲经纬:那刚才的讨论说,超越的神在时间之中,这是什么意义上讲的?

黄裕生:超越者跟我们的时间总是相关,但不能说它在时间当中。

曲经纬:我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我关注宗教的美学的问题。宗教所追求的至高的超越者不能够直接显现出来,但为什么可以通过类似佛教造像这样的艺术而把它表达出来?

黄裕生:其实这也是危险的,释迦牟尼生前是反对别人给他雕像的。基督教也是如此,它最早是反偶像崇拜的。摩西进西奈山的时候,他的弟弟在信徒的鼓动下造了一个大金牛。大家都跪在金牛面前。摩西回来以后把它给砸了,说“你们都是叛逆者”。

曲经纬:但艺术一定是在具体时空中发生的。

黄裕生:由于人的有限性,人总是要通过现成的或者说在场的东西来理解。这是塑像之冲动的来源:要把超越者具象化,否则距离神就太远了。绝对者是不出场的,我们怎么跟它建立关系?往往通过具象化的艺术。

曲经纬:所以,这种宗教的艺术是有引向偶像崇拜的危险的。

黄裕生:对,神学一直在批评这种偶像崇拜,包括十字架都有受到批评。东正教有更多偶像,这也是它尤其被天主教和新教批评的地方。


20 讨论四:宗教中超越者的时间结构

徐军(清华大学科学史系博士生):我想补充说,宗教也运用了时间结构来描述其超越者。比如复活节:复活这件事情本身就包含着时间性。关于人相信耶稣复活这件事,神学会带向这样的讨论:到底是在生的时间当中期待复活,还是说复活只有到了死后才会发生?它会谈到要相信耶稣复活这件事,但同时,现在的相信没有让人立刻得救,而是可能必须到死的时刻,救赎才会发生。所以在信仰上,借助通常的物理时间不能理解这些,必须带入另一个神学或宗教的时间结构去理解复活这样的事情。

刘任翔:这可能会把我们引向历史问题,尤其是世界历史和救赎历史的关系问题。我没有仔细看过洛维特(K. Löwith)那本书,但我记得它的目录就令人惊讶。因为我们平时写历史都从早向晚写,他反倒从之后的往之前的写。这个顺序说明洛维特在理解历史的时候,在他试图以所谓世界历史的线条去展开救赎历史时,最关心的事情不是一开始是什么,后来又是什么。他不关心把一系列的阶段排列在一个历史进程的轴上。他关心的问题是:我们怎么就到了这儿?

徐军:可能他最后想指向的是能不能得到救赎,他关心历史是因为关心最后救赎的问题。

刘任翔:他最终的落脚点,有点像是一个跳出此世的时间。有些宗教认为我们死后重新进入轮回,有些宗教则认为我们死后生活在一个无时间的状态中。我觉得洛维特始终是要通过这些叙事去揭示,我们平时所熟悉的时间是不完备的。比如《旧约》里说,两方打仗,耶和华“让太阳停止”,而太阳都停止了他们仍然在打仗。这相当于割开了两个东西,一个是在那个时间点“需要”发生的事情,另一个是在那个点默认行进着的自然时间。

但同时,我在读到这些叙事的时候,有另外有一个很强烈的想法。刚才黄老师说到“金牛”的故事。为什么在《旧约》所描述的历史中——如果可以管它叫历史的话——还要写造金牛这件事呢?如果说,它最终要传递的信息是“不该造金牛”,那为什么不干脆让整个《旧约》里不出现金牛呢?干脆说:没有任何一群人在信仰中造过金牛。

黄裕生:因为在基督教之前是偶像崇拜甚至多神崇拜的时代。基督教具有选民观念,上帝选中了他们。而上帝是绝对的,它跟以前所有的神都是不一样的。以前的神可以显现出来,希腊、埃及的神都是可以显现出来的,都是有限的,常常以人形出现。基督教则要把自己的神和之前的区别开。

徐军:所以说,基督教作为后来的宗教,得先把前面的宗教的偶像给捣毁了,才能有自己的东西?

黄裕生:凸显它的唯一性。一神教的唯一性在逻辑上隐含着很多推论。既然是唯一的,所有事物都是从它来的、都是有限的,所以它就不能变成任何别的事物(反对了多神教的偶像崇拜)。关键在于,一神教那么早就意识到这些东西,就意识到偶像崇拜的问题。由此也可以说,一神教的出现是历史的一个中断。


21 讨论五:事件的回溯时间性

黄裕生:另外我想到,刚才的讨论可能忽略了一个问题,就是时间性和历史可能不是一回事。我们刚才把时间和历史混在一起了,可能需要做区分。一神教里本身就隐含着这个区分,它的创世是一个绝对的开端。绝对的创世不是时间意义上的开端,而是历史的开端。包括刚才讲到的复活,复活是一个历史事件的同时,也是一个时间性事件。复活意味着包含了过去,过去同时出场,因而它确实也是时间性的。那么在什么意义上它是一个时间性事件,什么意义上它又是一个历史事件?是不是所有的事件都因为它是时间性事件才是历史事件,还是倒过来?

徐军:有一篇历史社会学的文章讨论了历史事件的三种时间性。一种是在历史学研究中会出现的目的论时间性。在这种时间性中,事件在被编排的过程中被导向一个目的,讲前面的故事都是为了讲最后的事。社会学家们批评了历史学的这种时间性:目的论意义上的时间顺序是无法检验的,怎么安排都有道理。第二种方式是:把历史事件当成历史实验,把历史事件看作是诸多因素、变量的共同作用的结果。可以通过关注和比较不同历史阶段、历史案例中的变量,来寻找和验证决定了历史事件的结构性因素。这种关注变量关系的社会学解释,是想去解释为什么历史事件是如此这样往前走的,而不只是用最后的目的来解释事件。第三种时间性叫事件时间性。在对事件的描绘中,事件的时间性强调同时注重事件的偶然性方面和必然性方面。任何事件的发生都有其偶然性,但比如法国大革命为什么会成为一个标志性的历史事件?这里面仍然有结构性的因果关系的作用。历史事件的标志性效果,要求重新引入因果解释。从历史社会学对历史事件的时间性的解释思路出发,我还想问刘老师:当你最后去批评这个“事件时间性”的时候,你说他们没有考虑到事物自身的节奏,那么这个事物自身的节奏到底强调的是事物的哪个方面?

刘任翔:你说到历史事件有三种时间性,或者说三种理解它如何发生的方式。前两种的区别,我理解是因果必然和偶然之间的区别。符合因果必然的历史时间,以某种科学史叙事来举例比较恰当:以科学革命为目标,一个接一个的大科学家逐步必然地推向和导向牛顿最终的成就。第二种偶然的时间性的意思则是:在牛顿生活的时代有特别多的可能性分叉,只是因为一些偶然的原因,牛顿理论中那些对物理学本身来说并非必要的内容成了当时占主导地位的东西。

而你谈到的第三种,即事件时间性,它是不是就有点像我之前讨论的“引入时代差”?在解释“标志性事件”的时候,没有办法简单地用因果必然和偶然的非此即彼来解释它。在标志性事件之前的历史看来,这件事的发生是偶然的;而在这件事之后、由它所塑造的历史看来,它又有其必然的道理,因为那个“道理”本身就是标志性事件所塑造的。这里再次涉及到我在前面讲到过的“回溯时间性”(retroactive temporality)。事件的特点是,它在发生的同时,带来了整个用于理解它的语境。只有基于这个语境,才能提出它发生的原因。

在事件发生之后,可能还要隔一段距离、一些时间,它带来的语境才能逐渐成为大家都认可的东西。在这个时候回头看历史,历史事件的前后因果关系好像成了“必定如此”,也就获得了所谓解释上的必然性。有因有果的因果关系是在我们回头解释的时候才出现的。要求从开端的历史节点处就给出一个之后毫厘不差地延续的因果链条是不可能的。一般对事件的解释,不是在开端处就要求给出完整的因果链条。一般的事件解释从我们现有的生活世界的规则中推导事件;如果推不出它,就可以称这个事件的发生为偶然。所以偶然可能只是未知的必然。而这种意义上的偶然始终会伴随着必然性,这是因为在事情真的发生、成为一个事实后,再回过头来看它的发生时,反而有可能突然获得了可资理解它的规则。那些规则就是这个事件带来的。所以,在第三种(事件)时间性的视角下,历史已经不再是事件的“容器”,而是有点接近事件的向下扎的“根”。这些根交错在一起,并成为一个整体性的意义场。一个新的事件扎根后,将改变整个场域的交错方式。

回到你的问题上,事物自身的节奏究竟是服从因果律的还是偶然的?只有在我们试图去考察事情或事物在展开的时候跟别的事物的关系的时候,才会问出它是因果决定的还是偶然的这个问题。而我要做的事情,其实有一点像海德格尔在《物的追问》中的工作——要重新发现物的物性(thinghood),或者事件的事件性(eventuality),也就是重新发现由古典形而上学所错误界定的“物自身”。我认为“物自身”这个概念是有意义的,但它不是隐而不显的、在所有现象背后的那个东西。物自身是事物本地化地或内禀地(locally or intrinsically)绽放的方式,它以仿佛涟漪晕开的方式展开。当然,事物的涟漪间会再发生交错、共鸣等等。我现在只是想说,有没有可能我们暂时不去用一个总包性的因果框架和时间框架去考察事件的发生,而是从他们各自的发生之中,去考察时间框架的形成。我说的“节奏”这个词在这个意义上既不是因果必然的,也不是偶然的。


22 讨论六:历史学是否无法回避目的论?

黄裕生:刚才说的历史学里的合目的性是很有意思的。社会学反对这个,它要么把历史归为纯粹的因果必然性,要么归为偶然性,更多时候还是会归为因果必然性。

徐军:但现在的历史社会学就是想规避您批评的这个点。它希望让我们能充分解释历史经验,但历史经验又不是漫无目的的。

黄裕生:只要把历史事件解释成一个系统,就无法规避目的论。哪怕把它归为纯粹的因果必然性,最终也会跟目的论联系。

徐军:它最后想讲一个道理,比如国家背后一定有什么因素能够支撑其产生,用这个去解释中国、俄国、法国的产生。

黄裕生:而且,把因果必然性贯彻下去,结局就是目的论。因果链条最终要完整,肯定需要一个最终的结果。它无法规避目的论。这可能是人的历史学思考的基本特征?我们不妨追问“为什么有历史”这个问题,进一步去追问这个问题和时间性的相关性。这样也许能够把历史性和时间性的关系解释清楚。


23 讨论七:从时间性存在到历史的时代差

刘任翔:是不是说,叙述者将无可避免地带有这种目的论,尽管ta有可能在带着目的论的同时,生产出一个看似没有任何目的性的叙述?

黄裕生:对,以为这么解释规避了目的论,其实是没法规避的。

刘任翔:那如果把这个看法转移到时间和历史的关系问题上,您是不是倾向于认为历史性的东西是时间的基础,是把时间展开的本原?

黄裕生:不是。历史性是基于时间性才是可能的,恰恰是基于时间才会有历史。

刘任翔:但我感觉您刚才的意思是,有一些历史事件首先是历史性的。

黄裕生:我们是基于时间意识才会有历史。

刘任翔:基于时间意识所要求的自身超越和自身差异化吗?

黄裕生:因为时间本身就是差异化的意识,这才使得历史的时代差是可能的。

刘任翔:因为我们是时间性的存在者,所以我们会打开时代差,而且不得不打开时代差?

黄裕生:对,没有时代差就没有历史,关键在这里。我想进一步追问的是:我们怎么会有时间意识?突破这一点,历史性才能被解释,我们才能解释为什么会有历史的目的性。这是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历史学的目的论时间这个角度挺好。至于社会学,最终可能还是要走向实证科学,把整个历史看成实证的事件来研究。

徐军:社会学可能最后想取消解释中的目的,甚至不只是取消目的论,还要取消时间性解释作为事件的解释的合法地位。

黄裕生:这样,历史事件就仅仅是分散时刻中的实证事件、物理事件。

刘任翔:这让我想起福柯的《知识考古学》的第一段。这本书的第一段是一整句话,似乎特别恰当地体现了福柯具有的类似的社会学倾向。这句话的最后落脚点在“缓慢流动的、静止的巨大基底”。这是一个甚至可以把时间变量消解掉的巨大结构。社会学通过“结构”这个概念可以做特别多的事情,可以把本来比较粗陋的线性因果说明精致化,还可以把需要一段时间来发生的事情解释成一个无时间结构内部的变化。如此一来,社会学的结构解释将把“必须度过”的时间看作次要的,更加基础的是结构的逻辑构成。对于结构的变化来说,几年和几天没有本质区别。也就是说,在这种结构性解释中,最容易被遗漏掉的是“时间的阻力”。这也是我一直想讲的事情,特别是强调时间因为是阻力才具有创造性。

曲经纬:我对另一个概念有困惑。“节”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为什么如此重要?在节日、节庆的意义上,欧洲的学者比如巴赫金会研究狂欢节。似乎从法国大革命到创世,都作为某种节点存在着。按照巴赫金,如果没有这些节点,我们是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中庸》又说“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似乎将节确立为时间上的某种尺度。

黄裕生:没有节日的生活会陷入循环。

徐军:有人类学家说,节日本身是在时间上给我们做出了神圣与世俗的划分。

黄裕生:节日使人们从物理时间、流俗时间回到神圣时间。节日成了一个断点,构成划时代的时代间断裂。总之,这些都是很基础的问题,就这些问题深入讨论才能为整个人文科学奠定基础。

025|「龃龉」:德勒兹思想导引

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Leonard Lawlor教授的讲座围绕德勒兹的哲学、尤其是其伦理学维度展开。Lawlor教授正在撰写的新书《论龃龉》探讨德勒兹“莫要配不上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情”这句话的伦理意义。他区分了道德与伦理,并强调德勒兹的伦理学不应单纯依赖规则。在分析德勒兹的概念时,他提到力量和潜能的关系,以及存在的单义性,认为所有存在者的意义是相等的,倡导差异化的平等观念。讨论展现了德勒兹哲学的复杂性与广度。

1 引论

刘任翔:今天我们非常荣幸邀请到Leonard Lawlor教授作为我们的主讲人,带领我们进入德勒兹思想盘根错节的迷宫。我知道你们许多人已经对德勒兹或是现象学传统、欧陆传统有所了解。总的来说,我觉得Leonard今天要做的事与我们在曾经的议程中所关心的东西紧密相关,因为其中有一些关于时间的内容。

​Leonard Lawlor教授现在是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哲学系教授与系主任。宾州州立大学有很多校区,其中最大的是University Park。

L. Lawlor:是的,是那个大校区。

刘任翔:这也是哲学系的所在地。Leonard在他的早年研究中对法国思想家很感兴趣,比如福柯和德里达,他就这两个思想家写作了很广泛的著述,你们可以在他简历的出版内容里看到这些著作,很多很有意思的书。我尤其喜欢那本论述内在性(immanence)的书,它的名字是《内在性的内涵》(The Implications of Immanence)——两个非常有趣的词,我们也能从中收获许多。

以及,我想大概是十年前左右,Leonard逐渐转向了德勒兹的思想。我认为他主要关注的是德勒兹思想中的理论层面。他现在正在写作一本新书,要把德勒兹理论层面的工作扩展到伦理的维度。提前分发的文本,是这本叫做《论龃龉》(The Disparate)的书的绪论。

L. Lawlor:感谢你们的到来。我们差不多花了一星期才协调好要来做这个讲座,能来到这里我也非常感激。这是我第一次来中国,我在北京度过了一段愉快的时光,我和妻子去了长城,对我们来说是一次非常棒的旅行。

感谢任翔的介绍。他说得对,我正在写一本叫做《论龃龉》的书,我马上会解释这个标题的意思。这是一次处理德勒兹的理论化著作的尝试,比如说《差异与重复》以及其他1960年代的书。他在1960年代的一年之内,一下子出版了三本书。1968年有一本关于斯宾诺莎的大书(《斯宾诺莎与表现问题》),还有1969年的《意义的逻辑》。

在我的书里,我会讨论这三本著作。我想做的是,通过分析这些理论化的书,揭示它们可能暗含了某些伦理学,即使德勒兹从来没有写作过伦理学。人们已经注意到了他写过的某些东西看起来就像是伦理学,比如说,如果你们研究过德勒兹的话,那这可能是人们关于德勒兹已经知道的:在《意义的逻辑》中,他一度说,“要么伦理学毫无意义,要么这就是伦理学想要说的,伦理学只会说:莫要配不上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情”,莫要配不上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在这本正在写作的、我的第九本有关德勒兹的著作中,我尝试做到的是从一个陈述中发展出德勒兹的伦理学——“莫要配不上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情”。那么,你会发现这个说法是否定性的,这看起来也是一个谜团,因为你并不知道肯定性的东西是什么。他告诉你不要做什么。他告诉你如何能够不配不上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你不该做的事情,以及告诉你应该做什么才能配得上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而这就是我想要归到德勒兹头上的一种道德理论或者伦理学。


2 从德勒兹出发的伦理学

L. Lawlor:某种程度上,我正在写作的这本书是一次对德勒兹思想的创造性挪用。我不是很确定我是否总是忠实于德勒兹的思想,以及,这本书中我持有的某些观点可能更多是我自己的想法。

但是总的来说,相对而言,我最近认为在英语中我们有两个词语用来谈论道德,一个是道德(morality),另一个是伦理(ethics)。而伦理是一个希腊词汇,道德则是一个拉丁词汇。现在“道德”倾向于被看作一系列如何做好事、做好人的规则;鉴于“绝对命令”与康德就各种规则谈到的那些东西,人们通常把他的道德哲学放在“道德”这个序列中。而“伦理”呢,它来自ἔθος(ethos)这个词语,它的意思有点像行为模式,意味着生活的方式;所以,大多数人认为德勒兹的伦理学更多地位于“伦理”这一侧,给予我们生活的方式而不是一系列规则。但我在这本书里想要做的其实正是把某些规则也归给德勒兹的伦理学。事实上,我要把某些“命令”归给德勒兹。所以我将要挪用一些康德的道德哲学来解读德勒兹的思想,即使许多德勒兹学者会认为这是对他思想的违背。但是我有文本证据来支持我的想法。

我在这里处理一些手写的笔记。让我们做一个非常简短的陈述,关于德勒兹的伦理学应该是什么样的:这是一种强力(power)的伦理学。power,在英语里有两个意思,在法语中则有两个不同的词分别对应它们,pouvoir与puissance。在英语中,power这个词有一些歧义:power可以意味着“凌驾于某物的权力(power over)”,在法语中表示这个意思的词是pouvoir;但同样还有一个词,意味着以“我能(je peux)”的方式去行事,它的意思是“我能做某事”,在法语里是puissance,以及power这个词的这一部分在英语里可以被理解为“潜能(potentialities)”——这正是德勒兹感兴趣的东西。我们称其为伦理的东西就是实现某人的潜能的能力。

如果你们了解一点斯宾诺莎的话可能会知道,在斯宾诺莎这里,德勒兹让我们关注的,我认为应该是《伦理学》第三部分靠近开头的地方。斯宾诺莎说,我们仍然“不知道身体能做什么事”,而德勒兹几乎在他每本书里都采用了这句话,这就是他想说的。所以他的伦理学事实上就是让我们知道我们能做什么、实际去做什么。正如我上个星期在北京大学的讲座里所说,这就是人们为什么会爱上德勒兹的哲学。当你理解了的时候你就会有一种解放的感觉。它改变了你思考你自己、思考如何行事的方式。甚至我们不用进行伦理学的思考,他的理论思想就已然在将我们理解自己的不同方式解放出来。我有些离题了。总之,德勒兹他是一个西方哲学、西方思想的伟大批判家。

当他和精神分析家菲利克斯·加塔利一起写作那些很有意思的书的时候,他们相当严肃地批判了西方的政治局势,但是正是因为他们真正反对的东西——他们真正反对的是一种形式主义——它们的批判才是解放性的。正如我们所知,在英语中你可以玩一个这样的文字游戏:“你必须遵守(conform)某些形式(forms)。”这个打破规范或一致性的观念已经被许许多多哲学界之外的学者所接受。所以,在英语世界的哲学系里,德勒兹没有被研究得很多,而在人类学系、社会学系、地理学系被研究。更令人惊讶的是,在英国他事实上也在被商学院研究,我不能理解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我本人就去过一个在曼彻斯特大学商学院的德勒兹会议,十五年前,我就在想这究竟是怎么发生的:商学院主办了这么多会议来研究一个疯狂的哲学家!但是无论如何,这种解放性的思维模式正在占据更多学科、思维领域,更多地与社会生活联系起来。

但有一个我一直强调的、对于德勒兹伦理学十分重要的事情是,他同样也是一个关于“无力(powerlessness)”的哲学家。如果你去读文献、读研究德勒兹的学术作品,无力这个概念在文献中并不特别被强调,而我一直强调它。事实上在今天你可以很快地说:“哦,德勒兹是一个“强力”的哲学家,而这意味着我们我们要实现我们的潜能”,大家就会觉得很不错。但事实上,如果你没有无力的经验,就谈不上潜能的实现。我会走得更远一些,我会说:没有磨难,就没有“我能做什么”的经验。如果你去读研究德勒兹的学术作品,我认为你找不到任何人这么说;但我同样还是会说,我有文本证据来支持我声称的东西。这大概就是对我正在写作的这本书的一点导入。


3 “龃龉”和“差异”之异同

L. Lawlor:我们已经谈了十分钟,如果我们有时间的话我们可以更具体地谈一谈这个伦理学,但我现在要开始谈他的理论哲学了。以及,我们人数不多,所以请不要不敢提问或举手,需要时我会停下来。我很乐意进行一些交流,而不是我对着你们讲,所以不要害羞,如果能回答问题的话我会非常开心,即使我完全不懂你们的问题也完全可以,我会尽力解答。

好,让我们看到这本书的标题,《龃龉(Disparate)》,你可以看到这里有一个法语词,le dispars,这就是文本中德勒兹使用的词。在英语里把这个词当做名词来用有些晦涩,在法语中也是,这不是一个在法国能经常听到的普通词汇。特别地,在《差异与重复》这本书里,他基本上和“差异”含义相同。显然,这本书的标题是《差异与重复》,“龃龉”是德勒兹在这本大书中用来谈论差异的许多词汇中的一个。但“差异”有它自己严格的定义,“龃龉”则更加严格。“龃龉”实际上指向经验。

我不会讨论太多你们已经很熟悉的西方哲学知识,如果你们理解的话: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将人类的官能学说分为几个部分,他把其中一个叫做感性论(aesthetics),这是一个希腊语词汇,意味着感觉(sensation);在当代西方哲学中,它还有一个意思是艺术哲学;而对于德勒兹,这个词可以同时具有两种含义:它意味着我们感觉到的东西,但同样也意味着我们我们关于绘画、诗歌、建筑等等这一切普遍来说所想到的东西。但龃龉这个词它的严格含义明确地指向感性论/美学、指向我们感觉到的东西。

你们研究过现象学,这也是与德勒兹思想有交集的地方,现象学,因为他对描述经验也非常感兴趣,他也会在书里多次使用“现象”这个词和它的复数。但他真正关心的是,龃龉之物是何时参与进来的。这里有一些我写过的句子:“他想要理解是什么给予了所与(what gives the given)。”所与,这是一个现象学术语,它的意思是我们见到的给予我们的东西、我们被动接受到的东西,对吧?他同样用康德哲学的语言说过,他在这本书中研究的是那最接近现象的本体(noumenon)。“接近”的意思是我们几乎能够感觉到它、差一点就能感觉到。不过,对于康德的第一批判来说,本体是一个我们无法接触的思想对象,人类知识无法接触到本体、那产生了现象的东西。康德把它叫做“自在之物”,相对于“为我们的物”。但德勒兹说这个本体是最靠近现象的东西,他认为事实上在特定条件下我们能够接触到、能够经验到的不只是所与,还有那给予所与的东西。所以,这虽然是康德哲学的语言,却不是康德主义的,因为他想要把本体与感性拉近,把它置入有关我们实际能感觉到的东西的感性论/美学。

那么,我将会通过龃龉的含义来解释它。想想看,如果你们要研究这本书,你们会看见龃龉这个词,然后是差异这个词。“差异”更多针对存在论(ontology):当他谈到存在是什么时,差异就会在那段论述中发挥很大作用。但他要说的是经验、感性,于是就有了龃龉这个词。存在论,你们听到了这个词的结尾,logos,它是一个希腊词汇,充当了英语、法语、德语、意大利语、所有罗曼语等等语言中逻辑这个词的词根。所以差异更多针对逻辑,龃龉更多有关于感觉。再一次,他某种程度上使用了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的结构来做出这个区分。


4 思想的图示

L. Lawlor:还有一个理解龃龉的方式,如果你们读了这本书或者德勒兹其他的书,我觉得你们应该能够找到许多图示,比如他和加塔利的书《千高原》。你们真的需要把握住这些图示,因为他创造的概念对刚刚爱上他的哲学的人来说的确是极端复杂和晦涩的,你们可能也处于这种阶段。有些时候是会有些哲学家,你刚开始阅读他们的时候会非常兴奋,然后你就会意识到“我完全没看懂这个哲学家在说什么。”它确实晦涩,不过还是有些地方有关它的写作方式,到处都有你能理解的小线索、小东西。正如你会引用这些地方,你会想“这值得我克服晦涩的努力”,而这也是我读德勒兹时的体验。不过,这些图示是一些小线索、一些你很容易理解的东西,但是它们指出了一系列概念性定义、概念内部发展的方向,而这些概念非常难理解。

所以你们必须把握好这些图示。这里就有一幅给你们的图。你们可以重新思考一下艺术,就我所知范围内的中国艺术,也包括西方艺术、希腊艺术、罗马艺术、法国艺术——是对称让其变得美丽。对称的处理大概要么是两边基本相同要么是画面两边具有一种平衡。十五世纪意大利文艺复兴运动中的莱昂纳多·达·芬奇实际上成为了美的定义者,脸的美丽,在这个定义下,眼睛在美丽的脸上占有相等的空间,也就意味着眼睛的形状之间必须成比例,脸颊和嘴唇也是同样的道理。所以他实际上给出了他对美丽的定义,基于平衡,甚至有时需要计算——鼻子的宽度要多少厘米、眼睛要多少厘米……不过他当然不知道现代公制,但这就是对称性。进而我们通常则会认为不对称是一种对称的缺乏,对吧?于是,我们会说:一个坏艺术家、平庸的艺术家、不擅长艺术的艺术家找不到平衡的比例,坏艺术家会塑造出扭曲的面孔,比如一个眼睛在这里一个眼睛又在那里——你会马上想到毕加索,对吧,这个试图挣脱“美丽”模式的艺术家。但通常看到他的画的时候你会想:“啊,其实不是很好看”,你会觉得画中的事物没有处于平衡的关系中,所以你可能会想不对称确实是一种对称的缺乏。但对德勒兹来说重要的是,他会把这个关系倒转过来,他可能会论证说:不对称并非一种缺乏,反而完全是肯定性的,事实上是它产生出了对称。

我们再看到这个图示——最接近现象的本体。给予所与的东西是不对称。德勒兹关于不对称说了很多。就像,随着我理解德勒兹的作品越来越多,有点惊人的是,我现在找到的一个表述是他说“给予所与的东西是混沌(chaos)”。一个很古老的希腊词汇,不过我们的当代生活中也有一些描述混沌的图示,而这正是惊人的地方:他在1968年使用了这个词语,这是他谈论不对称的一个方式。

用不同的话来说,不对称是“深渊(abyss)”;他还用过“背景(background)”这个词,但同样有点惊人,因为他实际上用这个词来指“深度(depth)”,但不是作为知觉的第三个空间维度的那种深度,而是比我们能够测量的一切都更深的那种深度。我们会认为深度是一个普通的空间范畴、是一种我们尚未经验到的长度,但德勒兹说,不是,“它很深”是在说某种空间维度之外的东西,它比空间的维度更深。


5 背景、基础与深度

L. Lawlor:你们会发现我们正在进入一些越来越晦涩的东西。但德勒兹认为我们能够经验到这个深度。我们可以以一些特定方式在特定条件下把它带到我们跟前来,对吧?比如日常生活里我们习惯于我们看到、谈论的那些东西,以及其他有感知能力的生物,比如猫。德勒兹说大概现象学有时会把这些称作背景(background)或视域(horizon)。你们如果在这附近走走,如果雾不是很重的话就能看见那些美丽的群山,北京的西北。那些山离这里非常远,相当地“深”。这可能能帮助你们想象一下。

我们回到深度的含义,而我想在深度的主题里引入一个词,“背景”。有些像这样的词可能会让德勒兹的思想变得相当难懂,但我坚持认为要理解这本书的话这些词是很重要的。德勒兹写了很多东西,你们可能见过“充足理由律”这个短语,它来自莱布尼茨,莱布尼茨第一次把它规定为今天的形式。充足理由律认为所有事物都有一个原因,莱布尼茨补充道,即使我们不知道这个原因是什么。我不想深入莱布尼茨但他的确就其自身的研究主题来说就是个了不起的思想家,因为他认为,如果要找到充足理由,即使只是靠近那个我们不知道的充足理由,我们都需要把自己的知识设想为实无限的(infinite actually)。但这个充足理由很有意思,因为它是一种谈论基础的方式。你们如果了解近一百年的当代哲学,欧陆、法国、德国以及英美哲学,大概会把所有这些哲学归为反基础主义。德勒兹也在这个行列中,但他要找的事实上是真正的基础。

那么,你们听到了这个英语单词,基础(foundation),而现在我要讲点法语了。在fondation(基础)这个法语单词里,你们可以听到它的词根——和英语相同的拉丁词根(fond-)。而对于法语单词fonder(赋予根据),我们在英语里有两种方式去说赋予根据、to found。但这种形式人们其实不会经常说,人们常说的是“to ground”,它基本上是“to found”这个英语直译的同义词。《差异与重复》倾向于采用“to ground”而不是“to found”来翻译fonder这个动词。然后对于fondation,我们还有另外的词,fondement(根据),而这个才是法语里严格意义上去说“赋予根据”或者“根据”的名词。还有一个词的意思是背景,le fond(底部),词根也是一样的。le fond是一个习语,可以用在一些法语惯用表达里,比如“quelque chose du fond”的意思是“从深处来的东西”。有些人会认为给予了所与的东西就是在深处的东西,比如海洋的底部、海洋底部的深渊。

我们继续,深度的法语单词是profondeur。在英语里我们也有一个单词profound,如果你说英语的话你肯定会用这个词,但是大部分说英语的人不会想到深度这个含义。他们会认为这个词的意思是“难以理解”。“你说的东西很profound”的意思是“哦,这个很严肃,我得努力一下理解你说的东西。”如果你和这个人多聊一会儿,他可能还会说你的思想很“深刻(deep)”。他们不会想到的是关于事物的空间性知识,比如“哦,这么难的思想我需要去穿过它。”但在法语里,如果你用profondeur这个词,它就意味着空间性的东西。它意味着作为空间里一个维度的深度。

那么现在你们可以看到这些词都是如何相关的了。我们有一个动词,fonder,赋予根据;我们有fondement,用来表示根据。还有一些词:fond,底部或者是背景;profondeur,深度。但德勒兹还用过一个词,在法语里非常不常见的词,effondement(脱根据化),你们可以听到它的前缀,ef-,有点像de-,所以这个词大概是“去-根据(de-foundation)”或者“非-根据(un-foundation)”。它是根据的崩溃。

刘任翔:你刚刚谈到了那些词语的丰富内涵。你从不对称这个词开始,然后提及了地狱、深渊、死亡、背景等等,然后是一些和fond相关的词语。而我最感兴趣的是最后那个概念,effondement。它对我来说似乎是一种过程,是动态而不是静态的,而对德勒兹来说,它似乎才是真正的根据。

L. Lawlor:没错,真正的根据其实是他使用的这一个另外的词。它其实是一种疯癫、错乱的形式。在我的这本书里,我会使用“非理性的(irrational)”这个词,它是一种“充足非-理由(ir-reason)”或者“充足去-理由(de-reason)”,用以转变莱布尼茨甚至是斯宾诺莎那里的充足理由概念——让我们假定斯宾诺莎在没有明确命名的情况下也应用了这一原则。但是其实通常来说,对于17到19世纪的现代哲学家来说,充足理由就是上帝,上帝就是那个至高理性,对吧?上帝总是有解释他自己所作所为的理由,但德勒兹并不打算沿着这个神学的方向前进。他只想进入这个看起来是非理性的、不一样的经验。这就是我想引入的东西,充足非-理由、去-理由的玩法,我同样还会说这就是真正的充足理由。我可以解释一下为什么这是真正的存在理由。

刘任翔:所以它和福柯书名里的“非理性”(déraison)内涵很像吗?

L. Lawlor:是的。

刘任翔:那么déraison(非理性)恰恰是某种raison(理性),是这个意思吗?

L. Lawlor:我在想,这是一种可能的解释,我可以把它用到充足理由律的解释中。但是现在我们还是谈谈德勒兹。福柯这本书是1961年的,他那一代几乎所有法国哲学家都以极大的兴趣和赞赏读过了这本书。如果你们认真研究的话,那是一本惊人的书,非常非常长的的书,你甚至可能需要一个月来读它。但你们知道,所有人都把这个déraison概念当做某种理性的“反常(perversion)”,“变形”,看起来是非理性的。这当然是福柯著作的一种回响。

刘任翔:我觉得很有道理,因为在海德格尔那里有一个概念叫“Abgrund(离基深渊)”,而Abgrund就是某种Grund(基础/根据)。它同样通过自行分解来赋予根据。这和德勒兹的观念相似吗?

L. Lawlor:完全是相同的观念。我在上周的北京大学讲座上说过,德勒兹几乎没有提到过海德格尔,但是对于我们这些同时很了解海德格尔又很了解德勒兹的人来说,很难忽视他们的相似之处,即使德勒兹从来没有把他的思想和海德格尔的作品联系起来——几乎从来没有,偶尔有几次,但显然意思是差不多的。

刘任翔:谢谢。

L. Lawlor:还有问题吗?

杜昕蕤:我想知道déraison是怎么变成raison的、它是怎么运作的。

L. Lawlor:如果你想要把raison、理性当作事物如何以及为什么存在的解释来思考,那么德勒兹会说事物通过混沌、因为混沌而存在。所以我在说“充足非-理由律”或者“充足无理由(déraison)律”的时候并不是在玩文字游戏。此外,如果你认真阅读了德勒兹很多书,你会发现“根据”的问题几乎在他的每本书里都有出现。基本可以说他对基础的问题很感兴趣;但仍然要说,他感兴趣的是生产性的那种根据。所以,在后面的内容中我会讲到对这个过程的详细解释。


6 避免乞题:根据的异质性

L. Lawlor:然后我们有一个有关于根据的问题,非常地传统的西方哲学的问题。如果你们上过逻辑学课,即使是非常初级的逻辑学课程,你们的逻辑学老师教给你们的其中一件事就是,在你们的论证中要确保没有“乞题”(begging the question)的谬误。它被称作思维方式错误或者推理方式错误的谬误。它还被称作“循环论证”的谬误。德勒兹对此很感兴趣,但是在传统逻辑学里,我们把它称作谬误。

我们可以看到,在西方哲学传统里,从柏拉图直到十九世纪的尼采,都把某些经验性的东西(比如某个对象)普遍化了,使它成为个体事物的根据。

有许多途径来做这件事。在西方,我们会诉诸“人类的内在思想”,我们把它叫做主体性。有一些现代哲学家会谈到经验主体性,也就是你现在正在经验的东西——你就是你正持有的思想。这是经验性的,位于时空之中,位于你的身体里、就现在。同样我们还有先验(transcendental)主体性,还有现象学。现象学对于先验主体给出了很有意思的发展,它采用和内在生命一样的结构,但移除了时空,把它普遍化——我们所有人思考的普遍结构就是先验主体性。但你们同样可以看见问题,那就是这种先验主体学说正在用经验主体的结构来解释先验主体。

我们得到任何结果了吗?德勒兹说没有,因为一个真正的根据不能和被它赋予根据的东西是同样的东西。这就是逃出循环论证、找到真正根据的方法。根据决不能与被赋予根据者相似。

让我们看看这是怎样的循环:我们从一处开始,随后只是再回到这个地方说些同样的话,只是把同样的东西普遍化了而已——这就是为什么它被称作乞题,它们都是说的同一件事情。

而这里的问题是究竟什么才是根据,因为你之前把被赋予根据者当成根据。它向“什么是根据”这一问题“乞求”(beg the question)其答案。你们还没有找到答案,因为你们给出的答案与被赋予根据者是相同的东西。

现在德勒兹想要打破这个循环,他的整个思考就是为了打破这一循环。而你们看到问题就出在这个“相似关系(resemblance relationship)”上。这个循环论证基于这样的思考:我有一个东西而这个东西很像……我接下来用几个术语。我们有经验主体性、先验主体性,但这先验主体性却与经验主体性是相似的,而你仍然找不到它们之间相似关系的理由。所以德勒兹想要从这种相似的观念中摆脱出来。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这本书叫做《差异与重复》——因为我们看到的关系是相似关系、相同关系,甚至就是同一关系,但根据与被赋予根据者之间必须有差异。那么这是如何发生的呢?或者说,当我们使用“结构”这个词的时候——我们日常思维模式的结构,可能某种更深刻的先验思维模式也是同一个结构——我们究竟想要说什么?

显然,根据肯定不能处于相似关系中,绝对不能是取一个现成东西的形式然后把它复制至此的结构。真正的根据必须是非形式的。你们看到我们现在进入了一些相当晦涩的思考,努力去理解吧。


7 非形式(非对称)的根据

L. Lawlor:在上周北京大学的讲座上,我讲了一个笑话:如果你们知道《反俄狄浦斯》、读过一点德勒兹的思想,你会发现当他和加塔利合作时总是在写“流(fluids)”。你第一次读《反俄狄浦斯》的时候会想,“这两个家伙简直是疯掉了,他们在说些什么,天呐,至少给我一点我能理解的东西吧!流?什么流?好吧,至少我知道流体没有形状。”所以,我讲了这个笑话,可能听起来有些蠢,但这确实是在阅读德勒兹的思想时非常自然的过程。在六十年代末他独立写作的那段时间,他感兴趣的是什么是非形式的。

我们可以回到那个关于对称和非对称的图示了。不对称的形式不正确、不平衡,你甚至可以说“我不觉得这有任何形式可言。”如果你们了解过的话可以想想看杰克逊·波洛克的画。他把颜料甩到画布上,非常大的画布,巨大的画布。当你看那些画的时候,如果你接受过传统的绘画训练,你可能会觉得这甚至完全不是艺术。但它是个值得欣赏的作品,你只要看一看杰克逊·波洛克的画,在几秒钟之内你就能看到其中的智慧。但你们可以看见这有多难、我们怎样才能谈论没有形式的东西,显然语言是有形式的。德勒兹很少写语言哲学,但他偶尔还是会写一些,以通常以让我们觉得非常惊讶的方式写作。

我们稍微离题来讨论一下非理性的语言。你在阅读加塔利如何谈论语言的时候,会注意到一种必须从口吃的角度来理解的语言。你们知道这种现象指的是什么吗?我不知道你们是否完全理解到了。我认为人们现在认为它是一种生理现象,口吃是一种大脑健康方面的问题。但你们亲眼看到过有人口吃,对吧?“啊哦哦哦……”如果你看见过任何人这样子,你就会觉得看着他们这样都难受。他们永远到不了句子的结尾。但你们可以看到这个现象正是关于语言,与语言非常接近,而不完全是生理问题。但我们还是需要知道他想要努力说些什么。我们不知道他想说什么,你们可能会用眼睛去看,但是眼睛不能告诉我们任何事,我们得要听到动词。你们听到的东西大概是“哦哦哦哦”,对吧?但是这是什么意思呢?所以它和语言非常接近,但还不是语言。所以说,这里是一种非对称。你可能都不需要哲学思考就会想到这个口吃者的表达十分混乱(“表达混沌”)(expressing chaos)。他一边口吃一边想说些什么,而我听到的只有噪音,但是他对要表达的东西确有一些形象(image)。这就是我们为什么以及如何去谈论没有形式的东西。

好了,我接下来会用条理更清晰的方式说一遍。德勒兹会说,你可以看到所有这些事情现在都是某种重叠起来的状态。口吃就如同二十世纪的非对称抽象绘画一样。所以这些都是对背景或者深度的经验。

我们再次回到循环论证这个主要论题,它被称作循环是因为:你该怎么逃离它?你看,我需要再“解释”它一遍。我们在英语日常语言里常常使用“解释”(explain)这个词语,许多时候人们说,我们需要解释我们对他们说的东西,因为他们不理解其充足理由。那么这就需要一个解释。随后你尝试去解释这个事物,而你的解释会和你第一次说出这个事物的方式有一点点不一样,对吧?否则就陷入了“相似关系”。德勒兹在这种根据的相似关系中做出了突破,说出了与被赋予根据者完全不相似的东西。赋予根据一个形式的东西必须是非-形式(a-form, non-form)。

我再说一件事。胡塞尔有一个关于被给予性的“一切原则的原则”,但德勒兹不把这个东西叫做原则,虽然他的确有一些和“一切原则的原则”很相似的东西。这对我们理解德勒兹的思想非常有趣和重要。你随意打开一本书,这本(《差异与重复》)和下一本书、《意义的逻辑》里,他会说根据永远不能和被赋予根据者相似,永远不能。我们就是通过跳出相似关系来跳出这个循环论证。

你们看到这些问题了吗?现在看起来又是怎么样的?你们知道如何从这些问题里跳出来了吗?似乎我们大多数人的思维经常落入这种循环之中。所以,你们可以在吃午饭的时候测试一下,听听你们的朋友如何解释事物。必须承认我自己在日常语言中也常犯这种错误。解释几乎总是看起来和被解释的东西相似,但德勒兹说这并不是真正的哲学思考。根据决不能与被赋予根据者相似。


8 不依赖相似关系的发生

马浩然:我有一个问题。我可以理解为什么说根据必须与它赋予根据的东西完全不同,但如何处理它与康德的观点之间的关系呢?康德认为在经验中有一些先验的成分。我也相信根据与被赋予根据的东西之间有某些关联。这里肯定有某些关联,如果这些关联不是相似关系,那它们是什么?

L. Lawlor:这是一个对德勒兹来说很重要的问题。德勒兹同样也使用康德的术语,但康德是他重要的对手,实际上他想要批判康德的批判哲学。他在康德哲学里抱怨的事情之一就是这个词语:康德的哲学只是“结构的”。时空的结构和范畴相似,比如因果范畴。但德勒兹想要给出的不是结构。

此时,1960年代,对法国哲学来说这样一个时刻:我所知道的所有法国哲学家都想要讨论“发生”而不是“结构”。非形式的东西就是一个发生源,把它称作“起源”也许更加合适,进而才是“根据”。但德勒兹不太常用“起源”这个词,这更多是一个现象学词语,海德格尔会用得很多,即Ursprung(起源、本源)这个词。再一次,要注意的是你必须发生性地、生产性地思考这个关联,而不是一种结构性关联。所以,这个基底之物、大洋深处之物,是发生性的。它不与它产生的东西具有相同结构,它们并不相似。

我应该举一个例子,它在我给你们的文字材料的第一页和我这本书的第一章就有。如果你想要认真地阅读德勒兹,你总是会想要关注第一页、每一章的第一页。在许多译本里,可能过了几段就会有一个间隔,然后重新开始算页数,但是有时候在法文本里是没有这个的。所以关注前一两页吧,尤其是《差异与重复》,如果理解了前两页,那你就已经掌握这一章的内容。前两页是很重要的,因为它浓缩了所有会用到的概念。

这个我要用到的例子来自《差异与重复》第一章前两页。德勒兹谈到了闪电如何击中那些树,谈到了闪电从天上降落的过程。他有一个海渊的意象,这还有一个天空的意向。但我会说我更喜欢这个我后来给你们的天空的意象,因为德勒兹说过闪电来自其“基底”。我不知道这个词(le fond)的中文是什么,在英语里是background。它是一个有关根据的词,有关根据的词在英语里要么是ground,要么是background,对吧?——从基底中浮现,而不与基底分离。

你们肯定都见过天上的闪电,尤其是在太阳已经下山之后的傍晚,你们仍然能看见天边的云彩。你们能看见那些云的形状,对吧?闪电就从中出现。德勒兹也说,是这样,但闪电从未离开它的基底,它自身行分化(differentiates itself)而不离开自身。

让闪电在云层中产生的是电荷,一正一负,云层中的正负电荷相互作用或者说就是撞上彼此。这里闪电就产生自电荷的差异。电荷的差异。 我们看到了“闪电簇”(lightning bolt),bolt表示它箭簇般的形状。我强调(德勒兹自己也强调)闪电这个例子的理由是,他认为我们仍需要通过闪电的发生源来理解闪电究竟是什么。但他同时也在担心这个例子不够好,他担心的是:究竟是什么被产生出来了、是什么现实之物与其源头分离?

我们再回到这个循环论证的问题上来:根据是什么样的?首先,它是一个发生性的本原;第二,其中包含了差异;第三,我们有正负电荷——我们可以称其为“量”。所以我们现在找到了办法去谈论这个看起来没有形式的东西。比如我们可能会用“量”来思考它,对吧?我们必须用“差异”去思考它,不是同一性,而是差异、重复,对吧?我们正在发现谈论它的办法。


9 德勒兹那里的先验与繁复体

马浩然:我可以把“根据”理解成康德那里的先验质料(transcendental matter)或是纯粹杂多(pure manifold)吗?

L. Lawlor:纵观德勒兹的学术生涯,在六十年代他曾用过“先验”这个词来描述他自己的哲学。但我会说,他的哲学是一种基础主义(foundationalism),只不过我们在西方哲学中找不到他说的那种根据(foundation)。所以我会说它是先验的:基底中的电荷正负差异是一种先验的基底;同时,再一次强调,这种先验的基底不与其产生的东西具有相似关系。

而“纯粹杂多”这个词,一种翻译这个德语词的方式可以是“繁复体”(multiplicity)而不是“杂多”(manifold)。这基本上是同一个词,因为multiplicity这个词的拉丁词根是pli-,在拉丁语中的含义就是“fold”(折叠、包裹)。

刘任翔:德语中这个词是Mannigfaltigkeit。

L. Lawlor:是的。它就相当于multi-folded(包含-多)。这也是另一种描绘德勒兹思想的方法:非常简单地说,他是一个“繁复体/多样性”(multiplicity)的哲学家。所以我们还可以说,他认为繁复体要先于其形式。


10 前-形式的“多”

L. Lawlor:让我们再举一个例子。《差异与重复》的第一章谈到了亚里士多德,前十页是有关亚里士多德的。让我感到十分抱歉的是,我不太了解亚里士多德在东亚的地位,但在西方,他的确是第一个尝试给动物归类的西方思想家。他发展了种属的观念。比如这个工作给众多生活在陆地上的动物一个统称,陆生动物;还有许多其他不同的种类。大象是一个种,兔子是另一个,它们共同所属的属则可以是“走路而不游泳的动物”。目前为止还没错,但你们可以看到其中的问题。2500年后,我们还在用亚里士多德的方式进行归类——我们首先看到属然后在其中看到很多特殊的种,你可以把它应用于,比如,一棵树。先有属这个基本的形式,这个形式被实例化(instantiated)到一些不那么基础的形式(种)中,这些形式又被实例化,这是一个从普遍下降到特殊的过程。

但德勒兹想要把它翻转过来:种属从动物的多样性(multiplicity)中产生出来。这种前-形式的多(multiplicity)还不是形式的,前-形式的东西先于形式的。这个内容可能没有一开始那么让人兴奋,我想,这是哲学很技术化的一面,但你们会理解到去翻转这个思维方式是解放性的。

让我们举个例子。你们可能会思考性别(gender)问题,性别在现在的英语世界是个非常大的议题。但在其他常见的文化中,包括亚洲的,我会说这些文化里有许多男性和女性的标准形式,其成员也会被要求达到这些标准形式,对吧?但如果用另一种方式思考,这些形式其实是从多样性中产生的。所以通过说明多样性里有许多不能被框定在形式中的部分、多样性要先于形式,我们就能够批判这些形式。我们熟悉的思维方式是通过选择多样性中的一些特定特征,然后把它们塑造成普遍形式来形成的。但显然还有其他的特征没被算进来。

在德勒兹这里,多样性是优先的,然后才有属。话语是被建构起来的,就如德里达所说,它能够被解构。我们能够解构属,来知悉多样性真正的样子。在英语里,对一个行为奇怪的人你可能会说他是个deviant(变态),因为它“违背”(deviates from)了标准。多样性是我们生产所有普遍形式的生产源,但那些普遍形式全都背叛了多样性的真理。

这就是我想要让这种思考变得更当代的理由:我会说,在美国,尤其是种族主义这个大问题上,近十年来情况其实变得越来越糟。这种思维方式基本上被限制在像我这样的知识分子之中,但如果能够理解的话,你们还是可以发现它是一种解放性力量。我们已经从很理论化的观念进展到了实践的观念。德勒兹不会用“解构”这个无聊的词,在80年代,他用的是“摧毁”(destroy),显然和解构的意思差不多。


11 无法化约的真理:理论和实践的层面

叶家敏(清华大学哲学系博士生):我有一个问题。您刚刚提到了尼采,而尼采在《快乐的科学》中说“某种哲学无非是某种身体状态的表征”,所以我想知道德勒兹如何解释“疾病”是如何产生的。

L. Lawlor:显然,混沌(chaos)这个词是从尼采那里得到的。在其写作生涯的晚期,尼采曾说过这样一个短小的句子,他说“永恒回归”(eternal return)的信条就是混沌。他的意思是混沌就是那回归的、总是回归的东西。但为了解释那个发生源,我会给出另一个图式:德勒兹以数学的方式来解释它。你们可能一下子没法反应过来。数学显然是我们思考的最形式化的方式,我们在此使用等式、公式等等。德勒兹寻求数学的解释。

通过这个图式我们看到,在充足理由被设想的传统方式中、在西方哲学中,被设想的那个根据总就是上帝。直到十九世纪,西方哲学都总是保有神学的背景,尤其是从公元300年到1500年的这段时间,哲学总是诉诸上帝。早至从柏拉图开始,这个上帝就常常被设想为一个“数学家”。我想再提一次达·芬奇,他实际上是通过制定人脸的比例来定义属于人脸的美丽。那么这里则是上帝这个数学家创造了人脸与属于它的美丽——上帝必须是一个数学家,因为祂明白一切的比例。

但德勒兹改写了这个故事。他说这个数学家上帝其实并不擅长数学,并不知道该怎么创造。好吧,我也很不擅长数学。如果你们读过《差异与重复》或了解德勒兹,就会知道他求助于微分学来解释发生。而我从来没上过微积分课程,也总是很害怕它,所以我就直接开始研究德勒兹了。我有12本关于微积分的书,每一本我都大概读了30页就放弃了,因为之后的内容我再也看不懂了。所以这个数学不好的上帝就有点像我吧!

总之让我们回到这个图式:上帝创造了世界。我们都知道这个故事,世界各地有不同的版本,每一个文化都有它自己的创世神话。但因为我们这个上帝是个差劲的数学家,祂就按照一个无法约分的比例创造了世界。

我们可以看到这个明显的例子:几何学中的π。它是圆的周长与直径的比值,有时被表示为22/7。从1950年代开始,计算机就在某种程度上加速了对π的求解,而π则事实上不可解。它永远不会结束于一个整数,而是生产出无尽的小数。我们回到这个问题:它是如何产生的?数学是一个对世界的比喻。世界如同一个无理数一般被生产出来。当德勒兹讲述这个创世的故事时,他会把这个世界称为无尽的余数,如同无理数中无尽的小数一样。π大概是3.1415926,这是“求解”无理数的一种方式,在英语里我们会说这是“取整”(向上取整(round up)或向下取整(round down))。

比如,当你买什么东西的时候,它的价格是3.89,你可以告诉那人这是4元,这是可以的,他给你向上取整了。或者你可以说“我3.80拿了”,这个卖你东西的商人说“可以的,我不在乎那9分钱”。所以我们有这种向上取整的方法,把数字变得更接近整数,3.9或是4元。而我们向下取整的话,就会有3元。这个卖东西的人今天可能特别慷慨,说“没事的我只收3块”。所以你们能够看到,问题出在有关世界的真理上——这个世界是按照作为无理数的比例创造的,那么显然把事物取整就是“不忠于”这个世界的真理。

接下来你就可以把一切联系起来了。“取整”这个做法就像是说:“考虑到所有存在的事物的多样性,这就有太多差异了,就像是无理数中的小数一样。无限的多样性。我不打算考虑它们,我要把它们整合为一个普遍形式、一个整数。”

回过头来,你们可以听到我强调了“真理”这个词。如果你们仔细地阅读《差异与重复》,会发现几乎没有任何关于真理的内容,可能就出现了三四次。但你们需要注意的是,德勒兹谈到了某些事物的永恒的真理。你们能想到π吗?我的意思是,显然,如果你们已经发现了π的解,那么只要你发现了一次,直到你的孩子、你孩子的孩子,从现在开始往后过十代人、过一千年,π的值仍然为真。周长和直径的比值将永远保持为那个数字,永远也不会变成整数。德勒兹总是会谈及永恒的真理,但显然是如同那些无尽的小数一样的真理。如果你将其取整,那么结果就与真理不相即、就实际上是错的。

但同时,它还有伦理的一面:如果某人对真理进行取整,德勒兹就会说这是“不道德的”(unethical),因为这就是要只以普遍形式对待人、以等级制对待人。你们可以在这种行为中看到那些美的形式、对称性,它们都可能强加在我们头上,直到我们能看到那些非常非常恶劣的、甚至是道德上恶劣的对称形式。我们太过于“非对称”——想想所有人、想想我们的举止,没有人能变得那么“对称”。但人们可能会说你不正常、你做的事不正确,你也可能和你的孩子说,“我觉得你的方向错了,你这样走下去最后会惹上麻烦”。通常是家长和他们青春期的孩子这么说,他们可能过渡饮酒或是滥用药物,比如,如果我酗酒嗑药,那我从青年开始就“不正常”。

你们可以看到理论哲学真的和实践哲学没有多远。我们回到无理数、依据不可约分的比值创造的世界,然后你可能想要将其取整,然后你突然想道,“等等,如果一切存在的事物都是这小数的一部分,那如果将其取整的话,我们身上会发生什么?”于此你开始考虑到,这意味着“我也将被取整,进而被置于一套等级制中,而我可能处于这套等级制的底部,这对我来说可不是个好位置,因为这意味着我可能会遭受剥削、不会被好好对待”。你可以看到其中所有的政治意涵,比如贫民窟、种族主义、性别歧视,所有这些结果听起来都不好接受。所有这些都是“把小数取整”的后果。你们可以看见理论与实践之间几乎没有距离。


12 德勒兹伦理学中的主体性

杜昕蕤:我想更多了解一下这个权力结构、等级制结构中的主体性,因为主体性对有关德勒兹的哲学家来说非常重要,但我想知道德勒兹那里是否真的有主体性这回事。

L. Lawlor:好的,这是个非常好的问题。德勒兹,就和几乎所有他同时代的法国哲学家一样,对精神分析非常感兴趣。这也是为什么他和加塔利合写那些著作。很重要的一点是,德勒兹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弗洛伊德主义者。弗洛伊德在其职业生涯中期的1910年代说,意识是无意识的一种症状。德勒兹赞同这一点。但意识是症状,是就我们习惯的思维方式而言的。德勒兹说症状是可以被治愈的,随后我们会拥有一种不同的意识。在这些早期著作、我谈到的这些理论化著作中,无意识总是被批判,因为德勒兹认为它是定义了主体的那些习惯性形式。

但在他随后与加塔利合作的过程中,以及在研究生课程中教学《千高原》的时候我经常强调的,在这本书论语言的那章里,德勒兹和加塔利会说“少数意识”(minor consciousness)。他们事实上发展了“少数”(minority)这个概念。这也是他们谈及“口吃”的地方,少数其实就是一种多样性(multiplicity),而少数意识就是繁复的意识(consciousness of multiplicity),而非普遍形式。我们日常的意识通常是被所属的文化决定的,是一种标准形式与等级制的意识。当然,我也并不是说我能够完全逃脱这些限制。当你们离开这个房间时,你们马上又会回到那些等级制的思维方式,这是无法抵抗的,似乎就是不可能打破这些思维方式。但是德勒兹仍然敦促我们去做。我会认为意识在他的这些论述中起到了一个次要的作用,它也必须是一种变形的意识,而不是我们习惯的意识、不是笛卡尔式的意识。

杜昕蕤:不像笛卡尔?

L. Lawlor:是的,他总是批判“我思”。这可能有些离题了,但是——笛卡尔式我思的问题并不在于它是思想,而在于这个我思,它对应着与不同经验方式相协调的东西。这就意味着,当我“思考”什么东西的时候,它也是我在“回忆”它、“想象”它。如果语言也是一种思考方式的话,我还能“谈论”它。所以我们对这个对象的所有不同的经验方式都是同一回事。笛卡尔对“我思”的设想就也可以是“我想象”、“我回忆”、甚至“我说”。但德勒兹认为这些职能(faculties)中的每一个都只对应着一类特定的对象,它们决不相同。这是个相当激进的想法。这就是说,当我回忆一个对象时,这不同于我想象一个对象、不同于我谈论一个对象。但从笛卡尔到康德,它们思考的是各职能之间的协调,所以在这些职能之间必须有一些相通的东西(common sense)。这就是为什么德勒兹批判笛卡尔的我思概念。

但就德勒兹的思想而言,如果任何人想要了解他的思想,就会发现他的每一次发问都关乎思想——我们究竟如何思想?如果你们想知道人们为什么会爱上德勒兹、对他的思想感到激动,那是因为他告诉了我们一种关于思想的新的思考方式。


13 “清空”时间:过去与未来的去当下化(de-presentification)

华宇思(哈佛大学神学院硕士生,原清华大学哲学系本科生):您适才提到,在德勒兹看来,我们正在经历的瞬间不是一个在严格科学意义上存在的时刻或当下的时刻,而具有某种生成性。海德格尔也认为时间是绽出,是将过去、现在与未来聚合为一体的存在。我的问题是,海德格尔与德勒兹的时间概念根本上的不同在何处?

L. Lawlor:这是一个体量很大的问题。我不确定绽出是否与我们对时间的体验有关。

德勒兹描述时间的方式很大程度上和海德格尔、胡塞尔的思路很接近,他们都认为当下的时刻总是在流逝。胡塞尔说活生生的当下中蕴含着前摄与滞留,人们可以预期、记忆,而事物正是通过这种方式流经意识。所以德勒兹说没有严格的现在,和海德格尔说没有严格的现在时的意思是一样的:当下为绽出所定义,德勒兹也认为未来与过去定义了现在。

但是在1927年《存在与时间》出版后,海德格尔的术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三十年代之后,他开始讨论大地、神,甚至到五十年代。我知道有学者理解这一转变的缘由;但即便你读了他后期的很多文本,你还是会想,他究竟在说什么?无论如何,德勒兹确实非常关注时间被依照当下而定义(defined in terms of the present)的问题。

我们习惯的思考方式是——我一直在使用“习惯的”(habitual)一词,因为德勒兹实际上在批判习惯——我有一段记忆,那是过去,但我也有对当下所经历之事的记忆;或者,我可以预期未来,但当我想象未来之时,它其实是一个“将来之当下”(future present)。这意味着,过去和未来并未被真正理解为它们本身,而被理解为当下的变体。德勒兹、胡塞尔以及《存在与时间》时期的海德格尔都希望突破这种只把时间定义为“不同类型的当下”的思维方式。

就此,德勒兹谈到了“时间的空形式”(the empty form of time)——如果你去查关于德勒兹的时间概念的研究,有不同语言的两千多篇文章,二三十本书,都尝试讨论“时间的空形式”;这是一个非常难以理解的概念。很重要的问题,空(empty)是什么意思?

这意味着,时间并非由当下的内容构成。这很可能是受柏格森的影响。在《物质与记忆》中,柏格森探讨了“纯粹过去”(pure past),这是一个先于所有“过去了的当下”(past presents)的意象而存在的过去。德勒兹对剥离过去的具体内容,视过去为过去本身而非“曾是当下”(was present)的东西这一理念深感兴趣。视过去为过去,意味着抽象掉了所有内容,将过去作为过去本身对待。未来也是一样,你需要“清空”它。彻底“清空”所有的“过去了的当下”,才能得到一个只是过去(或者只是当下、只是未来)的“时间的空形式”。

我不确定这如何和海德格尔相关联,很明显,“时间的空形式”和海德格尔自己的术语相去甚远。我现在还不知道怎么在二者间搭建桥梁,来让“时间的空形式”与海德格尔的思想产生对话。

华宇思:我可以这样理解德勒兹吗——过去和未来都是“空的”,时间是不同的诸当下?

L. Lawlor:不,他是在批判“时间是不同的诸当下”的观点。时间的“空”表示内容的清空——这源于他对形式与内容的区分。时间的内容是我们的日常经验,比如“你今天活着”。你记得2023年在北京参加Lawlor的研讨会时,他以自己“喝酒太多”开玩笑,这场研讨会你只记住了这一个片段——这就是彼刻正在经历的“当下”。这将被界定为一个“过去了的当下”。德勒兹会说:不,这是将过去还原为当下,未来也还原为当下;他主张将过去和未来都无内容地、如其所是地思考;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清空了记忆,清空了预期;是这个逻辑。

华宇思:我需要琢磨一下。

L. Lawlor:这与海德格尔有关。海德格尔像德勒兹一样强调未来的优先性;在《存在与时间》的第二篇里,海德格尔谈到“向死存在”,向死存在就是向“无”存在。在1929年的短文《形而上学是什么?》里,他谈到“畏”(Angst)是一种我们面向死亡时产生的感觉,这与无(the nothing / das Nichts)有关。他把这个词变成名词。但是无就是无,没有内容。

这与德勒兹的想法很像——我们思考未来和死亡时,要把其中的“将来之当下”(future presents)清空。用英语表述其实很奇怪。他不会把“当下”(present)这个词复数化,除非在说“礼物”(presents)。但我正在谈论的是时间的部分;我们一般将过去和未来视作一系列的当下。你今天离开的时候,会想今天早上如何如何;一年之后,你会想,一年之前你如何如何;然后是十年,等等。对当下这场讲座中的体验,你有一个模糊的记忆。但每当你提到“当下”时,德勒兹,以及在某种程度上的海德格尔,会说:不,你需要抛开这些内容去构想过去,也需要抛开这些内容去理解未来。海德格尔的语言是,未来是“无”,不是东西(no thing)——这是我们当下无法体验的。无论好坏,我们都没有其他方式去思考死亡。我这样说是否清楚呢?

华宇思:我明白了。


14 时间的无限与生成

刘任翔:或许我们该回到“一切原则之原则”:基础绝不能与其所奠基之物相似。我在尝试理解德勒兹此处的论证——假如这里有论证的话。我们是否可以说,假如基础确实和它所奠基之物相似,那么我们必然要寻找更深的基础;因为它们彼此相似,我们就并没有得到关于被奠基之物更深层次的解释;但这只会导致无穷后退。在这个链条上,一个与此物相似、为此物奠基的基础总是又被另一个相似物奠基着。

这让我联想到对上帝存在的宇宙论证明的批判。我们试图为自己的存在寻找原因(ground,即根据、基础),并认为那是一种高于、先于我们的存在者。但在这个链条上,我们就只能找到与我们相似的存在者,或者某种程度上来说,“像”我们的存在者(beings like us)。最终这个推论会以一个“大写的存在者”(big being)结束——也就是论证中的上帝。沿着这条路径,等级就会产生:我们拥有了一条“存在巨链”,我们中的每一个人以和“大写的存在者”的相似程度之深浅而被定义、定位。

但是,假如德勒兹想要去打破这一“相似性链条”——它在传统哲学中也被称为 “存在的类比”(analogy of being)——那么他就需要给我们一个存在(而不是存在者)的新概念,这一概念将以“存在者是被存在、而不是被一个更进一步的存在者所奠基”的思路启发我们重新思考自己是如何被奠基的。这是否说得通呢?

L. Lawlor:可以这样理解。即便这方面的证据不多,但我认为德勒兹从海德格尔的想法中受到了很多启发。《存在与时间》中的“存在论差异”说明,存在绝不能用存在者来定义,这也包括上帝。但关于无穷后退,另一种描述德勒兹思想的方式——虽然也引出了很多费解的点——是他是一个研究“无限”的哲学家。我们通常认为要避免无穷后退,但德勒兹反对这一做法。如果你回避无穷,你实际上再一次未忠诚于对时间的真正体验。因为当你清空时间的内容,会发现过去没有开端,没有初始的“当下”;未来也没有终极的“当下”。

这恰恰是一种解放,因为——如你所说,存在的类比让上帝成为第一推动者,而上帝是一个完美的模型,我们以与“完美”的关系为尺度被衡量,这回到了我们之前讨论的“属”的问题。上帝是“所有属的属”,而人类只是上帝的复制品——甚至是拙劣的复制品,海里的鱼是上帝更加拙劣的复制品,石头则离上帝更远。所以等级(hierarchy)是从一种特定的对存在的理解中形成的。

但等级秩序也同样可以源于对时间的理解。我们习惯性地将时间设想为有一个起点。大多数文化都有类似的观念:存在某种“天堂”(paradise)——人类从那里堕落,在尘世经受苦难,最终回归天堂。时间事实上被构想为一个圆:从这里开始,经历苦难,最终回到这里。但这本质上设定了某种作为准绳的“当下”。至少在西方的《圣经》中可以看到这种构想:开篇是对“天堂”的描述——它美好、丰饶、食物充裕、没有痛苦,然后我们堕落了,我们在地球上度过悲惨的生活。假如我们行善,最后就能回到起点。

这种理论意味着起点是某种“当下”,终点也是某种“当下”;但当你清空时间的内容,时间则无始无终,究极无限。如果你用无穷倒退去描述,我认为是行得通的,时间是无穷无尽的。所以说,德勒兹是一个关于“无限”的思想家。任翔说这里面有伦理思考的部分,他用“等级”一词表述得很清楚,我们是参照着完美的形象被衡量的。

这就是为什么以“时间的空形式”去理解时间是重要的,它使我们从这种衡量中得以解放。刚才任翔也提到了对上帝存在的宇宙论证明。如果你们读我的文本,会发现我特意使用了“关于时间的宇宙论证明”(a cosmological argument about time)这个表述,它本质上是一个“反上帝”的论证。

过去几年里我多次谈论关于时间的这些观点,但通常是在已经喜欢德勒兹的人面前,所以我很少受到批评;但在北大做讲座时我受到一些质疑……总之,核心论点是:经验性的时间(empirical time)是无限的。

德勒兹认为这是一个事实——我们经历的时间是无限的。时间似乎可以向过去越来越远、无限回溯,我不能想象它曾是什么;时间也可以向着未来无限延伸,我也不能想象它将是什么。德勒兹认为,时间是无限的,你必须承认这个事实。

所以你听到了这个论证:假如世界有一个完美的“平衡时刻”(an equilibrium moment),那么由于过去是无限的,世界一定早就变成了这种完美的状态。如果这一平衡时刻“需要时间”来到达——我用“平衡”来指称那种无理数的比例,无法被化约的状态——那么在无限的过去里,它早该到达那个完美的平衡点了。但宇宙至今仍在“生成”(becoming)。这说明,宇宙并非在“生成”某个既定的东西。就像你想要达到某个级别、成为某个东西,这需要时间;但如果你拥有无限的时间,你就会想:“我早该在很久之前就达成目标了”……也就是说,如果你承认过去的时间是无限的,且宇宙在“生成”某个完美的东西,那么它早该在很久以前就达成了。所以,宇宙根本不曾试图一劳永逸地达成某种完美的形态。但这个论证的前提是:当我们观察宇宙时,它仍在运动,仍在生成。

所以,宇宙并未在“生成”某个特定的东西。我在书面文本中还补充了论证的另一部分:如果你把时间或生成视为“某物的生成”,你实际上并未真正将“生成”或“时间”如其本身所是地对待,而只是把它简化为某种恒常(permanent)之物。你根本没有真正思考“生成”,只是把“生成”当作某种恒常之物或“当下”的变奏。也就是说,你并未从时间与生成的视角思考时间与生成。 

总结一下论证的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我们时间经验的描述,第二部分则是更现象学式的对经验的描述。


15 存在的单义性:超越等级与界限

刘任翔:您适才提到宇宙的生成特征。根据某种特定的宇宙观或历史–神学观,存在着一个“平衡时刻”。这让我联想到亚里士多德对时间的论述。他将时间定义为趋向完美状态的运动的计数,这一运动总是参照着完美状态被定义的。这意味着,对德勒兹而言,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生成”并非真的生成。

L. Lawlor:正是如此。之前的讨论里,我们提到德勒兹是关注潜能的哲学家,但那并非目的论意义上的潜能。生成没有一个“隐德来希”(ἐντελέχεια)——希腊语中“生成将终结于此的目的”。生成并不在某处终结,它只是单纯的“生成”。

这说起来很容易,但想起来却很困难,因为我们平常不是这样思考的。比如在大学里,你总想成为某种人、达成某个目标,成为哲学家、作家、化学家等等。无论如何,你总想成为些“什么”。你会认为这是你的潜能所在,并且朝着这个目标奋斗。但是问题在于,德勒兹所说的潜能没有单一的目标,也没有单一的朝向;它总是有很多的可能。

时间原因,我们迅速讨论几个别的问题。

第一,德勒兹的存在论是什么?任翔适才提到了存在的类比。当德勒兹谈论存在的时候,他说的不是存在的类比理论,而是“存在的单义性”(univocity of being)。如果用拉丁语做解,“uni”是“一”,“vocity”则是“声音”(voce)的变体。在存在的类比理论看来,上帝是完美之物,除它之外还有各类的存在者。我们可以将这些存在者分组——人类、高智商的动物(如猿类或大猩猩)、智商较低的动物(比如熊)、智商更低的动物(比如鱼)、智商还要更低的动物(比如变形虫、微生物),一直到无生命物质。在存在的类比中,你会说每一组存在者都有它自己存在的意义,而这每一个意义都最终以类比的方式关联于上帝的存在。你会发现这违背了海德格尔的本体论差异(ontological difference)原则——上帝作为一个存在者,被当作存在本身的意义,而存在的多重意义在不同程度上相似于(resemble)这个单一的存在意义。

你可能会问,德勒兹支持复多性(multiplicity),支持存在具有多重意义,以上所述不就是他的立场吗?不。上述复数性意味着参照一个单一的存在意义建立等级制(hierarchy),这个单一意义将在其它任何一种存在意义中复现。

与此相对的“存在的单义性”是怎么回事?我们刚才提到德勒兹支持复多性,这毫无疑问。而存在的单义性是“一个声音”的意思,看上去是同一个意义统摄了所有的存在者(one meaning for all the beings)。但这里确切来说是,这个意义是属于每个存在者的(one meaning of all the beings),或者换句话说,它是所有差异共享的意义(one meaning for all the differences)。这里发生了一个关键的转变:存在的单义性意味着以同一种存在之意义,无分贵贱地理解一切存在者的存在,无论是无机物还是人类。所有存在者都拥有相同的存在意义,只是在拥有的度(degree)上不同。这里的“度”需要以不同于等级制的方式理解。

德勒兹想用“单义性”(univocity)这个和声音(voice)有关的词传达的是:存在是“被言说”(is said)的;学界很少有人探究声音或者“被言说”是什么意思,但存在和言说是紧密相关的。

所以我们要去言说存在,但不是言说上帝的存在,而是言说诸存在者的存在。前者指向那个完美的意义,而后者则指向意义的弥散(dispersion)。后者导向众意义的平等;而前者导向等级制和不平等——用完美衡量一切,我们就会认为,某一些存在者比另一些更有存在的意义。德勒兹认为,我们具有相同的意义,只是拥有的方式不同(并非类比)。同时你也不能认为存在是强加于存在者之上的,它只是在各种存在者那里被言说(said of beings),是我们这些存在者存在着(we be)。

存在的单义性不同于对存在的衡量。对德勒兹来说,那是所有“喧嚣”(clamor)所由来的那一个声音(one voice)。你站在街头,汽笛长鸣、手机通话、人声鼎沸,熙熙攘攘,这就是“喧嚣”;而所有这些喧嚣来自于一个声音。在喧嚣中,诚然是有许多存在者在各行其是。德勒兹试图用“潜能”(potentiality)阐释这一点:每个存在者——由于它并不在等级制的束缚中、不为某种框架所缚,可以将自己的力量发挥到极限,可以做任何它可能做的事情。想想斯宾诺莎,只有通过存在的单义性,你才能知道你的身体能成就什么、心灵能抵达何处。 

德勒兹说抵达你能力的极限,这“极限”并不意味着终止,而是某种可被超越之物。以日常为例,你或许认为在班上名列前茅就算达成目标、到达了自己的极限。从存在单义性的角度来看,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在极限之外,还有更多你可以去做的事。对德勒兹来说,没有完全的肯定性(complete positivity),你所做的一切都并非对某种匮乏的填补。当达到了所能的极限,你还将走得更远。

这听起来像我们总给孩子灌输的鸡汤——尽你所能、做最好的自己。但这儿说得显然更多、更激进,做到最并不意味着全部,总还有更的事情等着你去尝试。你可以以另一种方式运用自己的身体,突破迄今的程式。思想的潜能和力量也一样,真正的思考意味着去思考你本不能思考之物。

我再补充关于“度”(degree)的一些看法。存在的单义性——“一个声音”这个概念中,德勒兹把这个单一的意义构想为动词,一个不定式动词。不定式的动词形式先于动词所有特定时态、特定使用情景,是动词被具体使用之前的原初形式。所以存在的单一意义(the one meaning of being)就是“去存在”(to be),这也是我刚刚说“we be”的缘由——而我们中的每个人则是不定式的变位(conjugated)。

以语言学习为例,我小时候上过许多英语语法课,毫无困难,因为我早已知道如何说话。不懂语法时态,我也知道“we’re going to go somewhere in the future”是什么意思。变格有许多规则,它是原本不定式的动词实际被运用的方式。我们在某种意义上更像是以变位了(conjugated)的方式存在,而我们的意义是相同的、存在是单义的——“去存在”(to be)。“to be”是不确定、有变位的,而上帝是拥有无限理性、至善至美、完满无缺的。存在所有的、唯一的意义就是“to be”——先于所有的变位。在这种情况下,我和你都是不定式的变位,没有优劣之分。


16 强度;质的派生地位

L. Lawlor:接下来我们要谈到“强度”(intensity)。要理解德勒兹,这个概念是绕不过去的,他几乎每本书、每篇文章都谈到强度。

强度是一个关于量(quantity)的概念。在日常语言中,我们也称之为“度”(degree)。光可以更亮或更暗,光线充足或者光线不足。你可能想量化这种度,但德勒兹希望我们以无限的方式(infinitely)理解强度,把它理解为无理数的无穷序列。

他用白墙——一个来自中世纪哲学的意象来阐释。你可以借助外在(external differences)和内在差异(internal differences)两种差异来区分白墙。在白墙上涂写,在外部施加痕迹,这在它本身之外,是外部差异;除此,白墙自身还能区分出不同的明暗色调(shades),这是内部差异。

在现代制造业中,产品往往只有一种色调,多色调的产品需要制作者付出额外的努力。但百年前的白墙却能自然地呈现丰富的明暗之色,这些细微的明暗差异就是德勒兹所说的内在差异。

惯常的思考方式会问,明暗?什么的明暗(shades of what)?最直接的答案是白色,即白的质(quality)。人们几乎不由自主地会以“of”(…的…)来结束这个问题:明暗是白色的明暗,是白色的质的明暗。但实际上,是明暗色在先,白色、白色的质而后派生。想想这个转变,法国哲学总是在颠覆等级,将底层概念置于顶端。

要理解这种反转——明暗在先,质在后,你要将明暗理解为动词“去白”(to white)的变格。这是一个很不规范的英语表达,一般只有诗歌会把“白色”当动词使用。但德勒兹会说,一切的质,或圆,或方,或不规则,拥有各不相同、五彩斑斓的奇异色彩,它们实际上是“去圆”(to round)、“去高”(to be tall)、“去低”(to be short)、“去绿”(to green)不同程度的表现。

以身高为例,这个房间里大家身高各不相同。你或许觉得“高”就是更好的、更趋向于完美的形态,谁长得矮谁就不好看。但我小时候曾为此苦恼,比同龄的孩子高很多常常让我很尴尬;但大家现在都长高了,我倒变成了小个子。你也可能认为矮一些更好,很容易融入人群、藏起来不会被发现,这是高个子做不到的。这里面掺杂了很多伦理层面的评估。

所以说,正是不定式最终衍生了所有的相关变格。这些变格中的每一个都有着同一个意义,彼此是平等的。你可能觉得很奇怪,我们不是说德勒兹哲学偏好不等(inequality)、无理数比例吗?怎么现在却成了平等学说——而且还认为万物在存在上具有单义性?这如何可能?

让我们回到一切原则的原则——奠基者决不能与被奠基者相似。如果被奠基者(the grounded)是一种形式(a form),奠基者(the ground)就必须是“非形式的”(aformal)。但我们又说时间的空“形式”,这是怎么回事?但这正是德勒兹的想法,形式是有内容的,但时间的空形式是没有内容的。无论形式是什么——我们之前简单提到了过去和未来,它们都不是我们能够经验到的事物;否则它们就被当下的形式定义了。存在的单义性学说赋予我们的平等实际上是允许我们每个人成为我们各自所是的“度”(to be the degree we are)。假如你是白色,那就是去成为你所能是的那个色调的白色。像要成为(特定而无高下的)明暗一样,像动词“去明暗”(to shade)的变格一样,奔赴你所能是的极限。

有些学者认为德勒兹是形式主义者(formalist),有些认为他是反形式主义者(anti-formalist)。德勒兹于1995年去世,但三十年前大家就在争论他的政治哲学是民主主义的还是其他什么类型,甚至有人认为是共产主义的——因为法国哲学家都对马克思怀有敬意,马克思是他们或隐或显的思想背景。德勒兹维护民主制、支持平等吗?还是说他维护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在这种哲学中“平等”价值并不具有天然的合法性,人们应共同生活、相互照料?

德勒兹追求的是容许差异的平等。平等并不必然泯灭差别,而是即便我们在强力(power)、强度上相异,仍能以平等的方式对待彼此。Power和intensity这两个词都是德勒兹常用的概念,几乎是同义词。

刘任翔:这里是否存在着平等与不平等之间的张力——平等是说所有人可以无分贵贱地发展自身的潜能,不平等是说每个人的现实轨迹有绝对差异?或者说,人们在各方面都不同,不具有可比性,而他们恰恰在这个意义上是平等的?

L. Lawlor:是的,人们是不可比的,在这个意义上他们是平等的。我用我的身体能做的事和你用你的身体能做的事截然不同。举一个笼统的例子,可能你在数学上比我有天赋,而我比你更擅长语言和写作,但这哪一个也不能说明我们谁比谁更好。我能做的事是只属于我的(mine),不可与他人比较的,它只表示不定式“去写”、“去做数学”的度。这里存在一种“共通性”(commonality),但不是:“质的共通性”(commonality for quality)。注意听这几个词——“equality”、“quality”、“inequality”,白色的“质”导向等级秩序,德勒兹在这个意义上是“反质的”(anti-quality)。在他那里,质总是派生的。


17 “自取灭亡”的强度与“危险”的哲学

L. Lawlor:让我们以一个极具戏剧性的观点收尾。德勒兹在《差异与重复》第五章——围绕“强度”概念展开,强度似乎一头扎向自杀,径直向前。他援引了熵理论,熵理论认为,恒星终将燃尽,万物终将冷却,整个宇宙将一去不回地走向寂灭。太阳是光和热的来源,强度的源头,(而它终将熄灭);所以从宇宙论视角来看,强度自其本性上就将自取灭亡。

这启发我们思考:是什么驱使你不断地超越极限、你又终将抵达何处?一个运动员拥有永不餍足的野心,不断地迫使自己突破极限,结局未必尽如人意。日日写作,不眠不休(学生们赶DDL、准备期末考试,这类体验肯定不少),最终很可能会进医院。所以在读德勒兹的时候,你还要特别关注这两个词:“危险”(danger)、“风险”(risk)。德勒兹深知自己思想的危险性——促使你触摸到自身极限、鼓励你去超越它,这未必有好下场,很可能是一条冥府之路。所以即便在这本极其理论、枯燥的书里(里面微积分的部分让我非常头大),“危险”这个词也出现了五六次,之后与加塔利的合著中则出现得更多。

生的超越与死的内在——海德格尔“有限化”概念对有限性的深化

本文聚焦海德格尔在1929–1930年的几部作品中通过提出“有限化”(Verendlichung)概念对人之有限性的深化,并以内在性/超越性的概念框架来分析“有限化”。首先,借助埃迪特·施泰因(Edith Stein)对海德格尔“向死存在”学说的批判,本文区分了对有限性之解释的内在性立场和超越性立场。其次,通过细读海德格尔五种文本中出现“有限化”一词的段落,本文表明,海德格尔的论述对内在性立场和超越性立场都有所印证。最后,本文提出一种关于“有限化”的动态模型,论证内在性(死亡对生命的渗透或生命的内在崩解)和超越性(摆脱限制的屡败屡战的努力)在该模型中是相容的、甚至是相互倚赖的。它们只是刻画了“有限化”的不同方面;从而,本文导向一种超越内外之分、从而超越了“几何化”思维的设想有限性的方式。

刘任翔/文

(原文载《世界哲学》2025年第3期,页108–119;网络首发于《外国哲学研究》公众号)

一、  问题的提出

超越性与内在性的关系是现象学的核心问题之一。对二者之对立的思考基于一个前提,即我们所是的这种存在者(人)的有限性(Endlichkeit)。正是因为从胡塞尔开端的现象学运动以彻底化的姿态思考有限性及其诸环节(如时间性、具身性、被动性、多元性),有关内在与超越的问题才得以成为哲学的根本问题之一。

但是,有限性这个概念就其内涵而言是一个静态的、“几何化”的概念。它仅仅说明,某一存在者存在于特定的界限之内;它仅仅是在逻辑“空间”中划定了该界限,而并不能把握该存在者与界限及界限之外事物的具体关系、以及该存在者的存在方式是如何具体展开的。因此,在“有限性”标题下展开的讨论有可能陷入概念混乱,乃至沦为鸡同鸭讲。现象学将“内在”与“超越”这对概念论题化,可以看成是进一步界定有限存在者之有限性的努力。

本文聚焦海德格尔在1929–1930年的几部作品中通过引入“有限化”或“有终化”(Verendlichung)[1]概念而实现的对有限性之思的深化。根据海德格尔研究的权威索引,“有限化”概念最早出现于其1926/27冬季学期讲课稿《哲学史:从托马斯·阿奎那到康德》(全集第23卷),最晚出现于其1934/35冬季学期讲课稿《荷尔德林的颂歌〈日耳曼尼亚〉与〈莱茵河〉》(全集第39卷)。[2]不过,海德格尔真正以独创的方式解说“有限化”概念,是在1929–1930年的如下几个文本中:《康德与形而上学疑难》(1929,全集第3卷)、《形而上学是什么?》(1929)、《德国观念论与当前哲学的困境》(1929,全集第28卷)、《形而上学的基本概念》(1929/30,全集第29/30卷)以及《论人的自由之本质》(1930,全集第31卷)。

在学理上,聚焦海德格尔在这一时期的“有限化”学说的考虑如下。在近年来的海德格尔研究中,1930年的“论真理的本质”一文(收录于全集第9卷《路标》)往往被当作海德格尔“转向”(Kehre)的标志。在这一文本中,海德格尔从《存在与时间》中基于此在的生存论分析的基础存在论立场,转向有关存在自身或存有(Seyn)的显/隐二重性的学说——换言之,从此在的展开状态(Erschlossenheit)和事物为此在的被揭蔽状态(Entdecktheit),转向源始的被遮蔽状态或隐秘(Geheimnis)。[3]转向之前的海德格尔将形而上学问题追溯至此在的有限性,而转向之后的海德格尔则直接言说存在自身的有限性。[4]循着这样的逻辑,一些学者站在后期海德格尔的立场上批评前期海德格尔的此在分析,要么认为它缺失了超越的维度[5],要么认为它所能容许的超越只是一种自欺式的“主体主义重复”[6]。这样一来,此在的有限性所提供的视角似乎就成了一个陷阱,将前期海德格尔困在由“向死存在”所框定的界限之内,使他看不到这种有限性在超越者(存在自身)中的根据。而另一些学者则认为,此在分析将实践置于理论之先,已经隐含着对主体中心论的克服[7],而实践视角恰恰意味着从此在的有限性之内出发的视角[8]。从而,有限此在的内在领域就是一个不应放弃的边界;脱离它而直接谈论存在自身,就意味着重新滑入前批判的形而上学。也有一些学者试图提供折衷的道路,例如认为有限的人的最高尊严就在于守护存在自身的无蔽状态与(更为根本的)遮蔽状态。[9]不难看出,这些讨论的关键是如何看待有限此在之内在性,以及相应地如何看待存在自身对这种内在性的超越。

本文想要展现的是,“有限化”概念蕴含着海德格尔让此在的有限性“动态化”的努力。有限化的动态模型容许我们将此在的有限性中蕴含的内在性和超越性理解成是相容的、甚至是相互需要和相互成就的,而不是在一种“非此即彼”中依照一方而要求排除另一方。不仅如此,有限化的动态模型或许是海德格尔在“转向”存在自身之有限性前有关此在之有限性的最为成熟和完备的学说。在1930年后,由于“转向”的缘故,“有限化”一词从海德格尔的写作中淡出了;在全集第39卷中的短暂出现仍然延续了1930年的模型而并无明显推进。[10]不过,正如下文所要揭示的,这种淡出仅仅意味着海德格尔思考重心的转移,而此在之有限化的学说仍然是一种可以独立自存的学说,并从此在的角度补充说明了:存在自身“无化”的运作方式是如何被“此之在”(Da-sein)所承担的。

出于上述考虑,本文用内在性和超越性这个概念对子来分析海德格尔有关“有限化”的论述。尽管他本人并未明确通过将内在性与超越性对置的方式来展开对“有限化”的解释,他的具体言说却为两种看似方向相反的解读留出了空间。这两种解读可以粗略地称为有关此在之有限性的内在性解读超越性解读。根据内在性解读,此在的有限性表现为其生命被无数“小型”的死亡或死–去(dying)所渗透,从而该有限性无需倚赖一个超出了此在的“外部”来界定。根据超越性解读,此在的有限性始终是根据在世存在那悬临着的终结来规定,从而其“内部”的视阈舍去这个绝对的“外部”便不可理解。

本文在论证上分为三步。首先,借助E. 施泰因(Edith Stein)在《马丁·海德格尔的存在哲学》(Martin Heidegger’s Existential Philosophy)一文中对海德格尔“向死存在”学说的批判,区分对有限性之解释的内在性立场和超越性立场。其次,通过细读海德格尔1929–1930年的五种文本中出现“Verendlichung”一词的段落,表明海德格尔的论述对内在性立场和超越性立场都有所支持。最后,提出一种关于此在之有限性的模型,论证内在性和超越性在该模型中是相容的,只是刻画了有限性的不同方面,从而导向一种超越内外之分、超越“几何化”思维的设想此在有限性的方式。

二、解读有限性的两种立场

在《马丁·海德格尔的存在哲学》中,施泰因以其有神论的立场与海德格尔(在她看来)不可知论的立场交锋,而争论的焦点就在于如何理解此在的有限性,以及海德格尔用死亡来划定此在的在世存在的“边界”的做法是否足以解释这种有限性。这里考察施泰因对海德格尔的批评,只是为了区分理解此在之有限性的两种路径。这两种路径的代表分别是施泰因本人和施泰因所理解的海德格尔。

我们首先考察后者。施泰因大体认可海德格尔对“存在之意义”追问的路向,但认为海德格尔对此在的生存论分析(Existentialanalytik des Daseins)不足以达到对存在之意义的恰切把握,因为这种分析有意将讨论限于“此世”的有限生命之内,对人经由死亡进入的永恒存在避而不谈。

施泰因敏锐地把握到了海德格尔的如下观点:如果此在的生存是由它对自身诸可能性的操劳(Besorgen)而定义的,那么,这些可能性要保持为可能性,此在就必须被它所尚未(noch nicht)是者所规定。对此在的整体存在(Ganzsein)而言,作为终结(Ende)的死亡就是最根本的“尚未”,而被这个“尚未”规定就意味着此在的向死存在(Sein zum Tode)。[11]对向死存在的分析,完全是在“此世”的范围之内展开的;死亡仅仅是个体的此在在此世的生存中所面临的终极的可能性。[12]至于是什么承托着这种终极可能性、此在在遭遇这种可能性“之后”又会遭遇什么,海德格尔则不置一词,因为他的方法论将凡此种种列为存在者层面(ontische)的问题,对它们的回答要基于此在分析所面向的存在论层面(ontologische)的问题。

换言之,施泰因将海德格尔看作一个纯粹在此在的有限存在内部去定义有限性的思想家。尽管死亡的现象似乎指向了生命的某种“外部”,海德格尔却悬搁了对外部的探讨,而仅仅基于此在终有一死这个在生命内部就能把握到的可能性视阈来刻画此在的有限性。“向死存在”的要点,不在于“死”,而在于“向”:“向”意味着“尚未”死,意味着尚在“生”的内部。只不过,这样的“生”,由于处处为终有一死的可能性所渗透,不再只是散乱的情节的拼接,而获得了整体存在的特征:我们因为生也有涯,会去考量自己这一生应当如何度过,会面临人生中或此或彼的抉择——毕竟,我们不可能实现一切的可能性,生的有限意味着某些可能性之间是互斥的。

在考察海德格尔《形而上学是什么?》中的相关段落时,我将借助L. 劳勒(Leonard Lawlor)的解释来进一步探讨被死所“渗透”的生意味着什么。这里,我们首先转向施泰因的相反观点。

施泰因承认此在的有限生存是一种向死存在,也和海德格尔一样认为此在是“被抛”(geworfen)入这种存在方式的。但是她认为,死亡的概念必然预设了经由死亡所过渡到的存在方式(哪怕这意味着彻底不再存在),被抛的概念必然预设了将此在“抛出”者。按照传统哲学的语言,施泰因提出,对有限性的界定必然预设了某个“奠基着却不被奠基、而是自我奠基的存在者:某个抛掷了‘被抛’者的存在者。”这个自我奠基并奠基和抛掷了有限此在的无限存在者,就是上帝。换言之,“被抛性(Geworfenheit)被揭示为被造性(Geschöpflichkeit)。”[13]

施泰因进而通过对死亡或死–去(Sterben; dying)的现象学分析来展现它如何指向了一种超越了有限生命的存在。她指出,许多人在最终“输掉”与死亡的斗争时所展现出的平静释然,并非有关生命从有到无的想法所能支撑;他们的“向死存在”并非“向终结存在”(Sein zum Ende),而是“向一种新的存在(方式)存在”(Sein zu einem neuen Sein),尽管这种转换必须经由“死亡的苦楚、自然实存的剧烈崩解”来实现。[14]在死去这一现象中,施泰因看到的是:此在重归那作为根基的无限存在者的怀抱,克服身上的时间性而上升至永恒的存在。[15]

因此,对施泰因而言,有限性只能是一个消极的或褫夺性(privative)的概念,有限就意味着“未被救赎的存在”(unerlöstes Sein)。[16]如果囿于有限性的内部,就永远无法恰切地理解它,因为有限之为有限恰恰在于它一刻不停地向着超越者、无限者追寻,要隐失到后者中去;只有在这种追寻和隐失之中,有限的存在才被揭示为有限。因此,施泰因对海德格尔单纯从有限性出发去定义此在的“超越”(Transzendenz)的做法也不满意:在她看来,超越意味着打破有限性,而有限存在者作为被造物(ens creatum),自身是无力实现这种打破的,只有仰赖超越的(transzendente)、无限的存在者即上帝。[17]简而言之,有限性离开了超越者便不可理解。

如果我们将施泰因在对海德格尔的批判中展现的立场称为对有限性的超越性解读,那么她所呈现的海德格尔则可谓开展了对有限性的内在性解读

三、海德格尔对“有限化”的内在性解读

海德格尔在“有限性”之外又造出“有限化”这个概念,是为了避免人们将有限性当成一种偶然地加于本可“无限”的存在者的属性,而致力于将有限性展现为一个按照自身的节奏逐渐展开的过程。仅就这一点而言,他似乎确如施泰因所解读的那样,倾向于对有限性的内在性解读。

海德格尔在《德国观念论与当前哲学的困境》中对费希特的批评印证了这一点。在海德格尔看来,费希特耶拿时期的知识学首先预设了无限的绝对自我,尔后才追问这个绝对自我如何“有限化”:“自我本身在此是无限的,只不过被有限化(verendlichet)了!”[18]自我性的题中之义是“将自身降低、亦即有限化(sich verendlicht)和限制到它的设置活动、亦即知识中去”。[19]

这种对“有限化”的定义,即一个本可以无限的存在者因为偶然附加上了有限性而变得有限,恰恰是海德格尔所要反对的。在海德格尔对费希特绝对自我学说的解构中,不再是绝对自我先被预设、而后被有限化;而是费希特首先把握到了有限化的运动本身,却因为传统形而上学体系性框架的限制而不得不为这个运动“造出”了一个无限的“起点”,即绝对主体:“它(自我)有限化了自身,而且为了能如此这般有限化自身,它本身还必须成为绝对主体。”[20]换言之,有限化的过程在存在论上是在先的,而无限的绝对主体(绝对自我)反倒是从有限化过程出发而反向建构的。刻画了人的“自我性”的,并非是绝对自我,甚至不是被事后地“有限化”了的绝对自我,而是作为一种原初活动(过程)的“有限化”本身:它并非从静态的无限性到静态的有限性的“化”,而是在其运动中内在地建构出两个看似静态的“极”。

类似的论证出现在《康德与形而上学疑难》中。在批判性地讨论康德对“有限的理性存在者”的设定时,海德格尔说:

“有限性并不只是简单地附加(hängt an)在纯粹的人类理性之上的东西,相反,理性的有限性就是有限化(Verendlichung),即为了有终结的能在(Endlich-sein-können)而操心。”[21]

恰恰是向着终结的可能性开放,使得人类理性这样的东西成为可能;理性完全是从有限的人类存在的内部出发得以理解的;它是“有限化”的产物而非前提。

到了《形而上学的基本概念》中,有限性的“非附加”特性得到了更细化的讨论,并与此在的“个体化”或“单独化”联系起来:

“有限性不是仅仅附在我们身上的某种特性,而是我们的存在之根本方式。如果我们想要成为我们之所是的存在者的话,我们就不能离弃这种有限性,或者就此自欺欺人,而是必须守护(behüten)它。这种保护(Bewahren)是我们的有限存在(Endlichsein)之最内在进程(innerste Prozeß),也就是说,我们最内在的有限化(Verendlichung)。有限性只(ist)真正的有限化之中。在这种进程中,最终将发生人在其此在上的一种个体化(Vereinzelung)。个体化——这并不是指,人要保持他那个瘦弱而渺小的自我,那个自我在对待世界的这个或那个方面狂妄自大。这种个体化毋宁说就是那种单独化(Vereinsamung),每个人首先都会因之而达于万物之本质的近旁(Nähe),都会达于世界之近旁。”[22]

由于毫不含糊地将有限性承认为“我们的存在之根本方式”,通过哲学的思考否弃或梦想超越这种有限性就只能是痴人说梦。哲学的恰当姿态是“守护”我们自身的有限性。然而,守护既不是固步自封,也不是敝帚自珍地将有限自我的原则等同于存在论层面的唯一原理,而是将我们的有限存在把握为一种不息的运动,把握为“有限化”这种“最内在进程”。哲学只有追随这一进程、牢牢地把握进程之内的视角,才能理解个体的自我(费希特)或个体的理性存在者(康德)是怎么回事。假如一开始就预设有限化进程之外的超越者,则存在者整体将只能展现为无差别的平面,而此在的在世存在中展现出的那种事物来到“近旁”的现象将永远成谜。

在这里,海德格尔触及了他对此在之有限性的讨论的核心,即“整体存在”(Ganzsein)的问题。事实上,在《存在与时间》第45–53节[23]中,海德格尔之所以提出“向死存在”概念,正是为了回答此在原初的整体存在何以可能的问题;“向–”的结构正是海德格尔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在一个由无差别并置的现成存在者组成的无限的平面上,谈不上什么“整体”;整体之整体性只能来自于一个有限此在的内部视角,它首先表现为通过该此在的存在之领会(Seinsverständnis)所展开的世界的世界性(Weltlichkeit),而这又离不开该此在从无差别的存在样态(常人)出发被个体化的过程。因此,海德格尔说:

“在存在者的整体之中生存(im Ganzen des Seienden zu existieren),无非就是一个特有的问题:我们称之为世界的这种‘在整体之中’(im Ganzen)意味着什么。此时在这种追问和寻求中,通过这种上下求索(Hin-und-her)所发生的,就是人的有限性。通过这种有限化(Verendlichung)所发生的,就是人之最终的单独化,每个人都因之作为某个独一无二者(Einziger)而面对整体。”[24]

“上下求索”意味着对原点和方位的标定;它展开了一个有限的世界,因为只有当世界有原点、有方位、有边界(尽管并非确定的边界,而是更接近于“地平线”)时,它才能是一个整体,我们也才能生存“在”它“之中”。但是,由于世界总是向着此在而显现、为着此在而展开,世界的整体性也就要求该此在不能仅仅是平均的、可替代的“一个”,而必须能够是“独一无二者”。假如此在如同现成存在者那样是可以相互替代的,那么任何原点、方位和边界都只是武断的、在流俗意义上“主观的”规定,而无法赋予世界以整体性。因此,有限化的运动必定在有限的整体和独一无二的此在之间的场域中展开。

在这些有关“有限化”的论述中,我们似乎找不到任何对有限的此在之外的存在者的预设和倚重。一切都是从此在在其生存之中对存在意义的领会出发来解释的。在对费希特、康德的思路的批判性解读中,海德格尔甚至专门强调对有限性的定义不能基于无限者、超越者。可以说,“有限化”刻画的就是有限性之内的运动,这个运动甚至能够反向地建构种种在传统哲学中被认定为超越者的东西。以此观之,海德格尔的确如施泰因所说,在解读有限性时采取了内在性的立场。

四、海德格尔对“有限化”的超越性解读

然而,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如果我们仔细聆听海德格尔的言说,不难发现他对有限性乃至“有限化”的刻画也有着超越性的维度。毕竟,“超越”(Transzendenz)的概念也是他在1929–1930年思索的核心概念之一;可以说,有限的此在若非同时是一种超越,便与此在之外的现成存在者无异。[25]在上一节的《康德与形而上学疑难》引文中,也能看出端倪:有限化是为了“有终结的能在”,“能”与“终结”就已表明,规定了此在的有限存在的是终结(Ende),而终结是尚未实现的可能性。我们由此被带回了施泰因对海德格尔“向死存在”学说的解读和批判:有没有一种可能,即施泰因将“超越性”的意义窄化了,将它等同于向着某个现成(vorhanden)的超越的行进或“上升”,从而错失了海德格尔那里对此在的有限性所蕴含的超越性的独特论说?

有关海德格尔的超越学说,学界基本有一个共识,即超越问题不再像在康德、胡塞尔那里那样首先是知识论问题,而是首先是存在论问题。[26]但是,在此基础上,一些学者认为“超越”指的是此在从其向来属我性(Jemeinigkeit)出发而超越自身[27],另一些学者则认为“超越”首先是指存在自身或真理对人的超越[28]。后一解释似乎更接近施泰因对有限性的超越性解读;而且,即便是支持前一解释的学者,也倾向于将其解释的“超越”概念限制在海德格尔转向前的时期,而在解读其转向后的时期时引入某种超出了此在之范围的原则,如存在自身、存有或真理[29]。因此,两种解释的分歧可能只在于“超越”一词实际适用的范围;而如果我们不拘于名相[30],就会发现两者都指向了超出此在者——换言之,都指向了本文第二节中以结构方式定义的对有限性的“超越性解读”。

然而,超越性解读所必须面对的难题是,存在自身的运作方式如何不同于传统形而上学意义上的超越者(transcendens),从而如何不致彻底刺穿并消解那在对此在之有限性的追问中刚刚建立起的内在性领域。在回答这一问题时,首当其冲、也最亟待深入理解的,是《形而上学是什么?》中这一包含了“有限化”的著名段落:

“此在基于隐而不显的畏(Angst)而被嵌入无(Nichts)之中。此在的这种被嵌入状态(Hineingehaltenheit)就使人成为无的场地守护者(Platzhalter)。我们是如此有限,以至于我们恰恰不能通过本己的决心(Beschluß)和意志(Willen)把我们自身源始地(ursprünglich)带到无面前。在我们的此在中埋藏着一种有限化(Verendlichung),而这种有限化埋得如此深邃(abgründig),以至于那种最本己的和最深刻的有限性拒不委身于(versagt)我们的自由。”[31]

在《形而上学是什么?》中,对“畏”的生存论分析是为了揭示出此在被“嵌入”在“无”之中。这里的“无”不能等同于施泰因所说的超越者,因为“无”首先不是一个存在者(Seiende)。尽管如此,“无”仍然超越了此在,尤其是超越了个体化的此在的“决心和意志”、超越了自由,以至于此在不可能仅依托其有限存在内部的资源而“将自身源始地带到无面前”。在这里,“有限化”似乎不再能够被理解为某个严格地处于此在的存在之领会内部的东西。相反,存在之领会本身要依据有限化、尤其是依据人成为“无”的“场地守护者”这一观点来解释。

这是如何可能的?首先,根据“形而上学是什么?”中对“无”的定义,被“嵌入”“无”之中指的并非是从属于某个更大的集合,而是恒常地被置于一切可能性的终极的不可能性(死亡)的悬临之下,或者说恒常地被置于一个事实上是无根(Ab-grund/深渊)的根基(Grund)之上。进而,守护(halten)着“无”的场地(Platz),就意味着作为一种在此的“有”而将原本无差别的“无”接引来世间、注入诸存在者之中。以此观之,此在并非首先已经是根基稳固的存在者、尔后才获得了对存在的领会;不如说,存在(在当前语境中与“无”同义)自身呼唤着存在之领会(Seins-verständnis),呼唤着作为其“场地守护者”的此在。简而言之,之所以“有”(es gibt)此在(Dasein),是因为“在”(Sein)呼唤着一个个的有限的“此”(da),以便展开为每一个“此”所居于的世界。张柯将该机制称为存在自身对此在的“需用”(Brauch)。[32]

以此观之,此在的有限性的确不再能够仅凭其“内部”的决心和意志来把握;相反,它成了超越性的“无”所呼唤的必要环节。无论是在对“向死存在”的论述,还是在对“无”的论述中,海德格尔虽然是从此在的生存论领会出发,却并不可能囿于其范围,而是必须导向超越。这难道不也是一种对有限性的超越性解读吗?

五、内在性解读与超越性解读的相容性

在第二节中,我们区分了对有限性的两种似乎对立的解读。在第三、四节中,我们却发现海德格尔围绕“有限化”的论述似乎同时支持这两种解读。这是何以可能的?

人们当然可以开展一种传记式的研究,试图说明海德格尔在1929年发生了某种思想转变。本文采取的是另一条进路,即在论理层面指出,海德格尔有关“有限化”的思考表明内在性解读和超越性解读可能是相容而非互斥的。通过现象学地说明此在的有限性如何可能既是内在的、也是超越的,我们甚至能够反思那从一开始使得我们将两种解读对立起来的哲学框架是否本身是成问题的。

我们从劳勒对《形而上学是什么?》中前引段落的创造性解释出发。在本文第四节中,这个文本支持的是对有限性的超越性解释;而受德勒兹的福柯解释影响的劳勒却从中读出了一种内在性解释,他将之称为“生命–主义”(life-ism)。

在劳勒看来,海德格尔的“有限化”概念导向的是各自独一无二(singular)的“生命过程”。[33]他追随多数海德格尔学者,将“无”理解为一种尽管自身不断抽身而退、却不断给出“有”的积极原则,此即“无本身无化着”(Das Nichts selbst nichtet)[34]所要表达的动态含义。基于这一点,劳勒论证说“有限化”必定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事件,而是一个无止境地(indefinitely)重复的过程:有限化本身就意味着“不断有限化”(re-finitization)。[35]换言之,此在的有限性就展现在:它作为“无”的“场地守护者”,永恒地在“有”的显现和“无”的自我遮蔽之间摇摆。

但这样一来,此在的死亡就不能仅仅被当成是一生的“绝对的界限”,仿佛它在发生之前都尚未发生,仅仅作为此在筹划的某种“边界”而存在。[36]相反,应当依据“有限化”永恒运动的特征,将死亡理解为“分散于整个生存”的内在的限制——具体而言,死亡被“无止境地增殖”了,它从生命终点所代表的“一锤定音”的死亡,变成了渗透整个生命的无数小型的死去。活着(living)与死着(dying)是同一回事,从而,“作为有限化,死实际上就是生命自身。”[37]

借助福柯在《临床医学的诞生》中对“比夏区”(Bichat’s zone)的分析,劳勒论证到:如果疾病可以看成是一种寄生于(branché sur)人的生命的生命,它就不是从外部降临到人的生命之上,而是意味着人的生命的“内在偏离”。[38]因此,“向死存在”也不再是向着某个超越了此在之有限生命的终极可能性而存在,而仅仅意味着该有限生命在内部就被无数的“死去”过程(即“有限化”)所渗透和蚕食,被无数“微小的断裂”(des écarts infimes)所切割。

然而,如果我们后退一步,考察劳勒对海德格尔的解读的整体走向,就会发现,他提出的“纯粹内在”的有限性概念尽管极具创见,与本文第四节中所描绘的对有限性的超越性解释却并不矛盾,而只是补充了向着死亡并在“无”的“无–根基”(Ab-grund)之上存在的此在的内部情形。向着有限存在之外或之上的超越运动,与在内部不断偏离、崩解、被蚕食的过程,有可能只是同一过程的两个侧面。甚至可以说,舍去超越运动,便无法理解内在的崩解;舍去内在的崩解,也无法理解超越。超越运动和内在崩解是同一过程的彼此倚赖的两面,这就是我此处想要提出的、使得内在性立场和超越性立场相容的关键。为了具体说明这一观点,我将对海德格尔同期著作《论人的自由之本质:哲学的导论》中的如下段落进行一次“非正统”的解读:

“试图摆脱限制,不仅远没有克服(überwinden)有限性,恰恰反而可能更是一种有限化(Verendlichung),如果这种限制属于人的知识之本质状况,而取消限制的尝试就会导致理性分裂(Zerrüttung)的话!”[39]

这个段落原本是在解读康德的先验辩证论中有关理性之“越界”的观点。黑格尔有关思辨理性“克服”了概念化的知性所固有的限制、从而克服了人的知识之有限性的观点,是海德格尔此处的“靶子”。海德格尔认同康德的观点:理性固然每每试图摆脱可能经验的限制,这种企图却恰恰是有限性的征兆,因为只有有限者才会如此心心念念地追求无限,而真正的无限者早已安居于无限性之中了。进而,有限者取消限制的尝试,导致的是理性的分裂,这体现在(例如)纯粹理性的二律背反之中。

尽管如此,海德格尔在这一段中却未必只是给出了一种对摆脱限制之企图的消极评价。如果说,有限此在的存在方式就在于“有限化”,那么说“试图摆脱限制恰恰更是一种有限化”,是否意味着摆脱限制的企图和尝试也属于人的本质?放到前文的概念框架中,这就意味着超越的运动独属于本质上不可能克服限制的人。另一方面,这一超越的运动又不可避免地遭遇挫折,挫折的终极来源就在于:有限的生命内部已被侵蚀出无数的“死”的裂隙,生命逐渐内在地崩解、并将最终带来真正的死亡,从而,并没有什么连续的、累积性的、无止境的超越。甚至生命的内在崩解有时恰恰是源于超越运动遭遇的挫折,源于人永不安于其有限存在相对安全的“内部”。

为什么一种在其内部不断崩解的生命,恰恰能够承担起超越其自身限度的尝试,并且“屡败屡战”?尽管没有文本上的直接依据,如下的观点与我们先前的探索是相容的:有限的生命,固然从其内部不断崩解、不断被死亡所蚕食,从而并非什么颠扑不破的根基,但蚕食着生命的死亡或死–去同样是有限的,这表现为生命的崩解总需要时间。而在时间耗尽之前,脆弱易朽的生命却足以成为超越的尝试的“踏板”。这种使人不断“踏空”却又在“踏空”之中提供了有限的支撑的生命,或许就是一种堪当“根基”的“无–根”。形而上学汲汲于寻找颠扑不破的根基(fundamentum inconcussum),从而在不断衰老死去的生命中寻不到意义;但生命的意义并不在于衰老死去本身(尽管这是其不可抹去的一面),而在于衰老死去所需的时间、以及这种时间所容许的超越。内在崩解这种“有限化”过程时刻向我们提示着自己的限度,使得我们时刻向往超越,而超越虽永远不可能一劳永逸地成功,其失败却也需要时间。我们由此能够有限地“流连”于超越的“途中”。有限此在的意义,便在这一“之间”(metaxu)中展开了。[40]

如果说,这种在生命崩解所需的有限时间之中所实现的、在终将失败的超越运动半途的流连,就是“有限化”的深层含义,那么“有限化”就确如海德格尔所说,不在于从某个不受限的状态的“坠落”,而在于有限性之本质(Wesen)的持续展开。对它的解读,也就不再能够区分内在性的立场和超越性的立场。内在崩解和超越运动同属于一个“有限化”过程,事实上也同属于一个“时间化”(Zeitigung)过程:仅有内在,则崩解无意义;仅有超越,则运动无支承。执著于内在与超越的对立,似乎只是一种将有限性“几何化”的思维方式导致的;而如果有限性转而被理解为“有限化”,则“内”与“外”根本无法切割,尽管这两个方面可以分别描述。

六、 结论

本文考察了海德格尔在1929–1930年的五种文本中通过“有限化”概念对此在之有限性的深化。通过区分对有限性的内在性解读和超越性解读,本文表明“有限化”意味着有限性一种动态模型。在这一模型中,作为有限此在之超越性边界的死亡被重新解释为散落于生命各处的内在崩解;这种崩解一方面以其限度而使超越运动成为必要,另一方面又因为需要时间而为超越运动提供了有限的、暂时的支承。这样以来,对有限性的内在性解读和超越性解读就在“有限化”的动态模型中被统合起来。这一方案与朱清华在O. 波格勒(Otto Pöggeler)的启发下提出的超越模型的“内在转折”(immanenter Wandel)颇为相似,可以说是为朱清华所说“相互震荡或摇荡(Gegenschwung)的本质构造”提供了一种具体说明。[41]

此外,“有限化”的动态模型还容许我们在面对此在的有限性时不必立即像后期海德格尔那样转向存在自身的有限性,即“隐秘”和“迷误”(Irre)[42],而是可以暂时驻留于有限此在之本质的持续展开,以思考有限生命所独有的借助细小的死亡而获得细小的新生的方式。这与转向之后的海德格尔用“无”来刻画超越于此在的存在自身的做法是切合的,因为“无”作为后–形而上学的超越者,不再是将有限者引向自身、从而以其绝对的自身同一性来“同化”有限者的无限者,而是以其“退隐”来容许、鼓励乃至引诱有限者自身差异化的“虚位”。用张柯的话来说,当海德格尔将“无”设定为存在自身的内在可能性时,他就是用“有限性之思”将无限性“降解”成了有限性的核心真理(而非取消之)。[43]

蔡文菁曾在《论人类自由之本质》的语境中将人类有限存在所独具的“伟大”(Gröβe)解读为一种“谦逊而富有尊严的姿态”,它意味着让存在者以各自差异的方式存在(Seinlassen)。[44]本文表明,差异化同样适用、甚至首先适用于此在自己,而这是通过死亡的内在化(在生命内部的无限散布)来证成的。在《论人的自由之本质:哲学的导论》前引段落的更前一段,海德格尔用“不和”(Veruneinigung)来刻画“有限化”。[45]“不和”未必是消极的概念,它也可以意味着从“统一”(einig)的东西中走出来、分化(differenzieren)出来,在有限场域的内部引入差异和多元。对个体的此在是如此,对此在的共同体亦是如此:无数的小型“死去”,也为无数的新生“让”出了缝隙。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责任编辑:张琳)


注释

[1] 目前学界对于 “Verendlichung”尚无令人满意的译法。译为“有限化”,相当于是在字面上与“有限性”(Endlichkeit)保持一致;译为“有终化”,则是强调了其中对“终结”(Ende)的暗示,并且体现出Verendlichung所蕴含的“向终结存在”(Sein zum Ende)的动态特征。在下文中,我统一用“有限化”来翻译“Verendlichung”。

[2] Cf. François Jaran and Christophe Perrin, The Heidegger Concordance, 3vols., vol.2, Bloomsbury, 2013, p. 592.

[3] 参见邓定:《此之在的有限性与真理之本质——论海德格尔哲学中的真理、揭蔽及隐秘问题》,《浙江社会科学》2023年第5期。

[4] 参见仰海峰:《有限性:早期海德格尔形而上学的理论核心》,《理论探讨》2001年第5期;詹莹莹:《论人类自由与有限性——海德格尔与卡西尔在达沃斯辩论的启示》,《天津社会科学》2015年第2期。

[5] 参见张海涛:《海德格尔前期哲学“超越”维度的缺失》,《东南学术》2019年第4期。

[6] 参见杨晓斌:《主体主义重复——海德格尔意向性超越的自欺》,《理论与改革》2015年第5期。

[7] 参见贺来、郭晶:《“主体中心困境”的超越——海德格尔的思考及其启示》,《江西社会科学》2011年第31卷第12期。

[8] 参见牛小侠、陆杰荣:《海德格尔“有限性”思想及其“实践”意蕴》,《学习与探索》2011年第6期。

[9] 参见杜敏:《无限性与有限性之思——海德格尔神学悖论解读》,《系统科学学报》2011年第19卷第2期。

[10] 参见海德格尔:《荷尔德林的颂歌〈日耳曼尼亚〉与〈莱茵河〉》,张振华译,西北大学出版社,2018,第99页。

[11] Edith Stein, “Martin Heidegger’s Existential Philosophy”, M. Lebech trans., Maynooth Philosophical Papers 4(2007): p. 62.

[12] Ibid., p. 75.

[13] Ibid., p. 71.

[14] Ibid., p. 78.

[15] Ibid., p. 79.

[16] Ibid., p. 81.

[17] Ibid., pp. 84-86.

[18] 海德格尔:《德国观念论与当前哲学的困境》,庄振华、李华译,西北大学出版社,2016,第305页。

[19] 同上,第176页。

[20] 同上,第159页。强调为笔者所加。

[21] 海德格尔:《康德与形而上学疑难》,王庆节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第206页。

[22] 海德格尔:《形而上学的基本概念:世界–有限性–孤独性》,赵卫国译,商务印书馆,2017,第10页。

[23] 参见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节译,商务印书馆,2020,第321–369页。

[24] 海德格尔:《形而上学的基本概念:世界–有限性–孤独性》,赵卫国译,商务印书馆,2017,第14页。

[25] 参见海德格尔:《从莱布尼茨出发的逻辑学的形而上学始基》,赵卫国译,西北大学出版社,2015,第225–300页。

[26] 参见王庆节:《超越、超越论与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25卷第1期。

[27] 参见梁家荣:《海德格尔“世界”概念的超越论意涵》,《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5期;屠兴勇:《存在·此在·人——海德格尔“死亡”现象学的三个维度》,《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1卷第1期;王庆节:《超越、超越论与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25卷第1期;杨晓斌:《主体主义重复——海德格尔意向性超越的自欺》,《理论与改革》2015年第5期;朱清华:《海德格尔的超越和超越论的克服问题》,《现代哲学》2024年第4期。

[28] 参见张柯:《超越与自由——论前期海德格尔思想中的“根据律”问题》,《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32卷第9期;张海涛:《海德格尔前期哲学“超越”维度的缺失》,《东南学术》2019年第4期。

[29] 参见朱清华:《海德格尔的超越和超越论的克服问题》,《现代哲学》2024年第4期。

[30] 这里不展开讨论海德格尔在《哲学论稿》(全集第65卷)中列出的五种超越概念(参见朱清华:《海德格尔的超越和超越论的克服问题》,《现代哲学》2024年第4期),因为本文主要从结构而非观念史角度探讨超越问题,其着眼点始终在于对有限性的“超越性解读”。

[31] 海德格尔:《路标》,孙周兴译,商务印书馆,2011,第138页。

[32] 参见张柯:《探基与启思:海德格尔对德国古典哲学的整体评判研究》,商务印书馆,2023,第362页。

[33] Cf. Leonard Lawlor, “Verendlichung (Finitization): The Overcoming of Metaphysics with Life”, Philosophy Today 48.4(2004): p. 399.

[34] 海德格尔:《路标》,孙周兴译,商务印书馆,2011,第133页。德文本可参见Martin Heidegger, Wegmarken (Gesamtausgabe 9), Vittorio Klostermann, 1976, p. 114。

[35] Cf. Leonard Lawlor, “Verendlichung (Finitization): The Overcoming of Metaphysics with Life”, Philosophy Today 48.4(2004): p. 403.

[36] 参见刘晓英:《死:生存哲学有待展开的话题——兼评海德格尔生存论意义上的“死”及其哲学价值》,《理论探讨》2004年第2期;王建斌:《向终结而在:海德格尔的死亡观》,《湖北社会科学》2011年第12期。

[37] Leonard Lawlor, “Verendlichung (Finitization): The Overcoming of Metaphysics with Life”, Philosophy Today 48.4(2004): p. 404. 江向东表达过类似的观点。参见江向东:《试论海德格尔的“向死存在”——从时间的本体化视角解读〈存在与时间〉中的“死”》,《学海》2006年第2期。

[38] Cf. Leonard Lawlor, “Verendlichung (Finitization): The Overcoming of Metaphysics with Life”, Philosophy Today 48.4(2004): p. 405.

[39] 海德格尔:《论人的自由之本质:哲学的导论》,赵卫国译,商务印书馆,2021,第224页。

[40] 这一结论使得我无法同意施泰因为有限性开出的处方,即永恒地安息于无限者(超越者)的怀抱。自由的有限性,既不在于固守无限的反面,也不在于向着无限的隐失,而在于恒常地从自身之内出发追寻无限性,在于不息的、无止境的运动。

[41] 参见朱清华:《海德格尔的超越和超越论的克服问题》,《现代哲学》2024年第4期;Otto Pöggeler, Neue Wege mit Heidegger, Verlag Karl Alber, 1992, S. 30.

[42] 参见邓定:《此之在的有限性与真理之本质——论海德格尔哲学中的真理、揭蔽及隐秘问题》,《浙江社会科学》2023年第5期。

[43] 参见张柯:《探基与启思:海德格尔对德国古典哲学的整体评判研究》,商务印书馆,2023,第466–468页。

[44] 参见蔡文菁:《自由与有限性——对海德格尔〈论人类自由的本质〉的解读》,《哲学分析》2018年第9卷第5期。

[45] 参见海德格尔:《论人的自由之本质:哲学的导论》,赵卫国译,商务印书馆,2021,第223页。

时间与差异(第三届工作坊)

同一与差异是西方哲学的重要主题,尤其在康德之后的欧陆哲学中,差异被赋予更积极的意义。
“时间与差异”欧陆哲学工作坊旨在通过与会者的原创思考,探讨这些哲学问题,并举办文本研讨会以深入了解海德格尔与德勒兹的思想。

同一与差异的问题是西方哲学史的恒久主题之一,尽管差异往往从属于同一性,被理解为对于同一之理念的偏离。康德以降的欧陆哲学传统似乎更愿意为差异赋予更为积极的哲学意义,而这同欧陆哲学对时间(而非无时间的存在)的关注是密不可分的。

在康德看来,时间是感性直观的普遍形式,而感性则意味着对于不可还原为概念统一性的“杂多”的接受性。德国古典哲学在回应“泛神论之争”时,打开了“实定历史(宗教)所展开的种种差异”如何与“绝对者永恒的理念统一性”相辅相成的问题。胡塞尔现象学在有关内在性与超越性的探讨中,深化了“自身差异化”的模型,而这恰恰是通过对时间意识的不懈追问而实现的。海德格尔对此在之时间性的聚焦建立在“存在论差异”的基础上,而到了“转向”之后追问“时间开始的时间”之际,又要将差异推进到“区–分”。此后,法国哲学开启了论题化的“差异哲学”思考:萨特有关他人之不可还原性的思想、德里达的“延异”学说、德勒兹的“差异存在论”、以及一系列有关“事件”的哲学思考,似乎将绝对的、无法驯服的差异与从自身同一性出发的自身差异化对立起来。与此同时,支撑着绝对差异的,又往往是一种在更彻底的意义上“脱节”的时间概念。再者,社会–政治领域中现实遭遇的差异,也促使欧陆思想家们重新思考如何在拥抱多元的同时坚守人的尊严、信守对后代的承诺。在差异的流沙之上,人们也在试图重新织就一种更为柔韧的时间。

“时间与差异”欧陆哲学青年工作坊希望从与会学者对欧陆哲学主要思想家的把握出发,直面超越各家观点和立场之区别的哲学问题本身。工作坊欢迎在宽泛意义上的欧陆哲学语境中展开的原创性思考。这类思考未必“成熟”,未必在当今学术的标准看来无懈可击,但它们可以成为思想的种子,成为真诚的、有启发性的对话的契机。工作坊在组织形式上尽可能地促进和呵护这样的对话。


主办单位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主题报告

  1. 意识作为无化——萨特的关系–意向主义的存在论基础

报告人:黄笛(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

评议人:刘任翔(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黄笛在报告中指出了萨特知觉哲学中“实在与无化的纠缠”。他认为,在柏格森素朴实在论和胡塞尔的意向论的历史语境中,萨特一方面批判柏格森忽视了“对象结构”,希望通过意向性阐释这一结构,另一方面又不满于胡塞尔对现实对象的悬搁,希望保留与作为“理念”的对象的直接接触,试图将知觉接触解释为既是“无距离的在场”,又是“分离”。为了统合这一充满张力的双方,萨特需要将感知关系阐释为“被否定的同一性”,这一具有内在否定与纯粹否定性质的“否定”作为存在论基础最终使得意识与世界的“无距离”接近与保证不“融为一体”的“分离”同时得以可能。

刘任翔认为黄笛的报告将萨特置于当代分析哲学中的知觉哲学中进行分析,认为在素朴实在论和意向主义两个充满张力的立场之间,萨特的特殊之处在于保留与对象的直接接触而拒绝表象论、再现论式的理论,而这种直接接触同时伴随着被所知觉事物“吞没”的危险,为了应对这种危险、保持知觉一定程度的主动性,需要引入“无化”的概念,这一“无化”不同于使某物变无,而是以我们早已被抛其中的方式始终进行着,他进一步追问这一看似悖谬的“无化”的发生机制。

在自由讨论环节,郑旭东就报告中的具体案例提出了对萨特语境中的“实在”的理解、事物与关系项的关系等问题;余君芷就该报告主题“存在论基础”发问,认为萨特的第一问题意识应当是主体之存在;王咏诗对报告中的“理念”何以被萨特称为康德意义上的理念进行追问。


  1. 显现、意义和记忆——阿伦特公共政治空间的生存论解读

报告人:唐章梅(四川大学哲学系)

评议人:梁晓涵(同济大学哲学系)

唐章梅探讨了阿伦特对公共领域的建构对海德格尔生存论的借鉴与发展。海德格尔认为polis是所有存在者围绕其间而出现的历史性场所,其真理在于不被遭忘的历史,其本质在于人类的记忆能力,这种解读与他对人类生存的有限性和可能性的理解有关。阿伦特认为现代技术对公共空间和主体能力造成了挑战,自由作为一种政治现象与自治、与希腊城邦的出现是同时的,政治自由同时是一种“空间构造”的活动,而当下我们面临着“城邦的现代失落”;阿伦特批判了传统形而上学对城邦的理解,批判柏拉图在说明城市建造时以制造取代行动,将城邦视作人的有限性的体现,视作哲学家的生存方式,进而提出了城邦的双重功能,认为城邦同时是显现的空间和记忆的空间,其时间维度是对世界的持久性和永久性的测量。

梁晓涵肯定了报告对阿伦特思想的深刻把握,同时建议在论述城邦作为意义空间时加入storytelling的例子;接着,她就报告对记忆的关注补充遗忘在海德格尔思想中作为记忆之基础的重要地位;就用黑夜之遮蔽隐喻遗忘的遮蔽,梁晓涵认为黑夜为视觉性表述而遗忘为时间性表述,支撑隐喻的同构性需要进一步论证说明,她指出海德格尔处的黑夜主要与无相关,询问报告在何种语境下讨论无的超越性;就polis的本质在于人类的记忆能力,她认为遮蔽与遗忘之间的同构性需要进一步说明;就无家可归与polis的关系,她认为城邦似是临时居所,并没有根本上解决人无家可归的问题;就民主制和城邦自治的区分,她认为民主制也提供了自由,就城邦自治的独特意涵为何提出疑问;最后,就阿伦特认为我们应当回顾过去才能更好地活在当下,她发问是否正是因为徘徊于过去、焦虑于未来才致使我们无法真正活在当下。

在自由讨论环节,刘任翔指出对海德格尔来说人的主动性极限在于承担自己的天命,而阿伦特强调人的记忆能力,这一能力使公共空间与事件得以被承托,他就二者对人之主动性的差异发问;贺念就报告中主要将记忆理解为人的记忆,引入斯宾格勒的理论探讨记忆同时也包括技术记忆的可能,接着就海德格尔元政治学和艺术的关系,polis中体现的同一性等问题进行讨论。


  1. 理一分殊——从比较哲学的视域看黑格尔与朱熹论同一与差异

报告人:刘沁(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评议人:黄笛(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

刘沁尝试以宋代朱熹“理一分殊”的学说阐释黑格尔哲学,探索不同于以西释中的诠释可能。黑格尔认为,差异性与同一性不可分割、相互界定,真正的同一性表现为差异性在关联中的建立,而无限者是差异性与同一性的统一体,其真正的自身同一性是通过内在差异性矛盾的相互过渡而达到的作为结果的总体运动过程;在朱熹“理一分殊”的理论中,太极内含阴阳,“两”与“一”不离不杂,统一于包含了所有同一与差异相互关系生化运动的道体,“其为物不贰,则其生物不测”,“不贰”即内含差异的一,“不测”即形而下万物的无限差异分化。依托德勒兹的思想资源,刘沁认为,与黑格尔从同一到差异再归于同一、让差异从属于同一不同,朱熹更强调差异,呈现出从差异到同一再到差异的思想径路,其实践取向最终落在主体在不同境遇中的差异之上。

黄笛肯定了报告对 “分殊”的彻底普遍化的独特理解以及对朱熹和黑格尔同构性与差异的分析,同时对朱熹在社会伦理思想上保守却在形而上学上激进呈现的张力发问,认为相较于朱熹原教旨,报告更倾向于诠释朱熹思想在当下可能的发展;另外,黄笛关注朱熹强调的等差差异与差异哲学之差异的异同,认为报告启发当下的差异哲学更精确地界定差异的概念。

自由讨论环节,刘任翔就儒家差等之爱中是否预设同一性发问,认为预设同一性的差异最终有导向等级制的危险;郑旭东从德勒兹视角对朱熹 “两” 的结构的根本性提出疑问,认为与黑格尔以否定方式理解差异有一致之处,并认为去掉差等后的儒家更靠近道家传统;董乐认为德勒兹差异哲学之差异概念内含“危险性”并可能消解朱熹原有学说中的“同一”环节,与朱熹原有思想存在很大的张力;贺念就庄子《齐物论》中的差异是否比朱熹的差等差异更贴合研究目标进行讨论;文晗围绕朱熹和王阳明的区别发问。


  1. 连续与断裂——海德格尔和列维纳斯论事件

报告人:文晗(湖南大学岳麓书院)

评议人:邓定(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文晗试图通过考察海德格尔与列维纳斯的历史观,探讨两人关于“事件”这一当代法国哲学中的重要概念的不同理解路径。列维纳斯区分了两种历史观,以黑格尔学说为代表的总体性历史观和末世论历史观,认为前者压制个体意义,末世论历史观则要恢复每一时刻在该时刻中完全的意义,历史即 “事件史”;海德格尔认为历史中最重要的是七个事件,对应为两段历史,每个开端后的历史有其必然性走向,但开端本身并无必然性。两相比较,二人在历史具有偶然性与断裂性的观点上相似,列维纳斯批判海德格尔为总体性历史观实际上忽视了开端的偶然性,应当反思;但列维纳斯更关注个体性,由列维纳斯的视角看来,海德格尔的历史中缺乏个体的内在性。

邓定认为报告通过呈现列维纳斯、海德格尔和黑格尔之间的差异呈现对总体与个体、同一与差异等重要主题的讨论;从三个层面进行评议。首先,他提到古希腊语中的同一与后来的自身为同一词,即αὐτός,差异与他者则同为héteros,这种义项关联与近代以来的主体性哲学转向有关,进一步,他认为列维纳斯看似批判海德格尔历史观的同一优先于差异,实则可能是对自身优先于他者的批判;第二,他认为两人历史观的差异最终与对于人之定位的根本差异有关,海德格尔的思想具有民族精英色彩,其个体是有等级的、需要选择榜样的个体;第三,他就“每一个内在生活的敞开已经预设了他人向我的呈现”,对他者之显现中是否无意识地介入了自反性主体发问。

自由讨论环节,梁晓涵认为海德格尔的世界是无人的世界,其本己化是形式化的,恰使每个此在都成为可替代者;董乐就自反性预设问题给予回应,指出列维纳斯处自我意识要成为自我意识与一个不可被回忆起来的过去有关,这一过去也使得其责任最终是个体化的、永远回应不足的;余君芷认为就报告而言列维纳斯对海德格尔的批评不完全成立,这与对本己化存在的误解有关,本己化存在不吞噬个体而恰通过每一个独特存在实现,而正是此在作为“X”的空才使极端激进的、不可比的个体性得以可能;贺念认为列维纳斯对海德格尔缺乏个体性的批判有待商榷,同时就海德格尔哲学中个体与集体关系,个别化与本真化的关系,后期哲学转向问题等等进行讨论。


  1. 人的生存为什么仍然是不可替代的?——克尔凯郭尔与瞬间中的无限差异

报告人:董乐(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

评议人:郑旭东(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

董乐的报告从Ruliad这一认为人与世界的所有变化都隶属于可被完全计算的可能性、也因而人的生存最终并无不可替代性的观点出发,试图通过克尔凯郭尔的无限差异思想进行回应;就不变,董乐区分了“不发生变化”与“不受任何变化影响”,克尔凯郭尔认为后者是对人类可能性绝对的超出,是不可测之物,也因而悖谬地呈现为 “无限差异”与“同一”,不变的上帝恰能让最大的不可能性进入现实;时间是一切可能变化的界限,而“瞬间”则是对作为一体的时间的突破,体现着向不可能性的敞开和“无限差异”,人是内在地超越自身的可能性,人生存中的无限差异使时间内嵌瞬间,人拥有了超出自身的无限性与灵魂;无限差异最终使得人的生存成为根本不可替代的。

余君芷认为董乐的报告回应了当下人工智能的冲击,试图对抗自然世界被数学化、个体内在性被忽视的一切被视作可计算的机械论图景,通过无限差异展现不可计算的维度,就此,她认为另待回应的是内在的不可计算性和外在的可计算性的矛盾;就人生存中的无限差异使时间内嵌瞬间这一论证步骤,余君芷认为从现象学的逻辑顺序上应当是时间内嵌瞬间使得人生存的无限差异得以可能;最后,她认为报告中有对克尔凯郭尔思想去神学化的倾向,就去除神学深度之后“无限差异”概念的说服力进行质疑。

自由讨论环节,梁晓涵就克尔凯郭尔思想中是否有独断论倾向、人是否只有信仰才具有无限差异发问;王咏诗以像素点缺失的直观影响为例,就克尔凯郭尔关于历史进程中每个人都不可缺少的观点发问,关注是否信仰才是人有无限差异的前提;文晗就个体化与责任、无限性等主题进行讨论。


  1. 延异作为创造的痕迹——马里翁对奥古斯丁时间理论的现象学强化

报告人:余君芷(安徽大学哲学学院)

评议人:王咏诗(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余君芷的报告围绕着马里翁试图借助为创造事件寻找现象学证据的这一“大胆”尝试展开,马里翁通过对奥古斯丁《忏悔录》的文本分析,认为人自身性中的“延异”可以提供创造事件的现象学体验明证,揭示了被还原为最终不可追溯其来源的被给予者所呈现的呼唤-回应结构、不可避免的在后性和对在先环节的指向,作为自身与自身差异的“延异”最终显示的是自身与上帝的差异,揭示了受造性的有限性;余君芷认为,马里翁的尝试并未成功,对人之有限性的揭示并无新意,而他后续则将创造事件转变为解释学事件,让赞美与忏悔成为通往创造世界的解释学入口,发生了论述方向上的转折,这和他神秘神学的总体理论相关,最终暗示了创造事件现象学体验的不可能性。

王咏诗的评议以三个问题的形式展开,一,就报告开篇提到的时间与创造的关系问题,讨论古希腊神话时间和基督教时间同构与否的问题;二,就胡塞尔过去、现在、未来三态一体的晕圈式的时间模型提问现象学中如何能够突显出某一态的优先性;三,就自身与自身差异的部分,王咏诗认为马里翁的思路与笛卡尔上帝论证中的思路非常相像,就马里翁是否有所借鉴进行发问。

自由讨论环节,郑旭东就报告中的“生日”例子讨论了德勒兹与德里达对重复的理论态度的区别;董乐提出相比于“延异”概念,“踪迹”概念似乎能够更好地服务于马里翁的体系与进一步的论证,就“延异”概念被采用的不可替代性发问;贺念以父子关系为例探讨认识论先后和本体论先后的问题;刘任翔认为创造者与上帝观念恰是在差异形成与无限趋近的过程中被构造的,被缺乏者恰并不先于缺乏;邓定指出,马里翁的论证中,“创造”概念的意义从实在论的创造转变为了意义的创造,发生了意义偷换。


文本研讨会

研讨书目:Miguel de Beistegui, Truth and Genesis: Philosophy as Differential Ontology.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2004.

  • 海德格尔部分

领读人:唐章梅(四川大学哲学系)

领读人:邓定(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唐章梅对该书作者的学术背景进行了简要介绍,指出该书由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哲学史回溯,探讨古希腊直到亚里士多德处对差异的理解,第二部分阐释海德格尔哲学中对差异的理解,第三部分是关于德勒兹哲学中对差异的理解;她认为该书极具学术野心——希望在当下科学获得巨大成功和知识日益碎片化的现状中重新定位哲学,以海德格尔的思想讨论了哲学已死的现状后,作者认为海德格尔对科学的批判走得太远以至于使哲学沦为了科学的分支,希望以自己的方式重新定位哲学。

邓定认为该书针对亚里士多德以来的本体论将存在理解为在场、已完成之物,引入海德格尔思想中的发生性动态特征、去主体化的深渊、由争执引起的裂缝来构想以差异为根本概念的思想。他认为,该书作者试图构想一种差异存在论,但存在本身是一个普遍性的概念,这也一定程度上导向海德格尔后期对Das Ding的关注——试图去除作为中介的存在、将物化阐释为四方充满机缘的运作与最原始的聚集,就此他质疑,该书作者试图存在论的建构最终能否达成自己的目的。

郑旭东认为捍卫哲学确是该书特点,但认为这并非作者个人野心,而是很强的哲学传统;接着他发问是否只有差异本体论哲学才能够应对科学的挑战、差异哲学本身没有当代性却为何成为当代哲学的重要倾向;他同时关注德勒兹的哲学谱系中何以没有海德格尔的问题。刘任翔认为该书将海德格尔对形而上学及科学的批判接过,明确将批判的矛头指向同一性优先,同一性造成了各种不必追问的“通货”,而哲学的目标则是“逆练”科学,找出actuality背后的virtuality,打开先于同一性的差异的场域;就海德格尔的物化问题,他认为海德格尔的物化类似于游牧过程中临时搭建的“蒙古包”。邓定指出海德格尔最后之神通过存有的显现有三种方式,逝经(Vorbeigehen)、暗示(Wink)与寂静(Stille),对显现优先于隐藏进行颠转,将隐藏视作首要的发生环节,存在呈现了“显隐二重性”,二者之间存在“争执”,是动态的过程、自身差异化的运作。董乐认为海德格尔差异回归的“圆周运动”和黑格尔存在相似性,就此问题与刘任翔、邓定进行讨论。王咏诗就差异的概念与古希腊哲学、传统形而上学的关系问题进行讨论。


  • 德勒兹部分

领读人:董乐(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

领读人:郑旭东(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

董乐认为该书将海德格尔和德勒兹并置并建立联系的过程中有一些术语会让人产生误解,如ontology、ontological difference并不适用于德勒兹的思想。德勒兹对世界的理解分为virtual(潜能)与actual(现实)两个层面,这两个层面刻画每一个事物的基本构成,是不依赖于主体视域的世界的基本结构,具有某种独断性,这并非如海德格尔存在与存在者之区分的本体论层面的区分。

郑旭东认为德勒兹独断的观点有待商榷,他提出理解德勒兹可以由差异本体论和现象学两种径路,而沿着后者德勒兹实则追问了显隐二重的对象向之显现的“我”的统一性,对同一主体视角的解构最终导致现象将逼近德勒兹所刻画的本体差异,德勒兹试图以差异的纯然自身运作同时刻画事物和“我”的发生学条件。他认为德勒兹并没有完全抛弃同一,同一被视作差异运作的结果,在《资本主义与精神分裂》中,德勒兹将精神分裂视作事物本身的样子而正常的精神状态是结果;他认为将单纯显现的两端都去掉之后,显现作为中介没有可判定其为现象和实在的根据。

梁晓涵质疑同一的预设是否是必然的,否则甚至无法讨论差异。余君芷以同一性崩塌的阿尔兹海默症为例,认为缺乏同一性的显现同样是显现。邓定认为差异只有在预设了同一性的基础上才能被视作差异。刘任翔认为在显现层面缺乏同一性的显现是可能的,但显现中存在着“……向……显现”的规范性,德勒兹思想中,对显现前的存在层面而言,同一性甚至不是规范性。此外,学者们还就德勒兹等同纯粹显现和纯粹现象是否存在独断论、现象学与认识论价值的关系、非概念性差异与概念性差异之间的鸿沟、重复何以可能、语言与人类中心主义问题、德勒兹对微分数学的使用、哲学与科学的关系、自然主义式的描述与现象学意义上的描述的不同等主题深入探讨。

现象学中的实在问题

本课程由华东师范大学的黄笛开设。学生将研读胡塞尔、海德格尔、舍勒、萨特和列维纳斯的相关文献,通过精读和讨论探讨现象学中的实在性问题。课程涉及实在论与唯心论的争论,重点在于重新审视现象学与实在论的关系。课程将探讨真理和实在的关系问题,进而同时促进学生对现象学“唯心论”的深入理解与思考。评估方式包括课堂参与、领读报告、期末论文等。

授课教师:黄笛
授课学期:2024秋
授课院校:华东师范大学


课程描述

本课程是现代欧陆哲学方面的原著选读课。本学期主题是“现象学中的实在问题”。围绕这一主题,我们将选取胡塞尔、海德格尔、舍勒、萨特和列维纳斯五位现象学哲学家的相关文献,通过文本精读、批判性讨论、比较研究等方式探讨现象学视域中的实在性问题。

至少从胡塞尔的超越论转向开始,有关实在论与唯心论的问题就成为现象学运动中的一个论争焦点。它首先构成了胡塞尔和他的第一批学生与合作者(所谓慕尼黑-哥廷根学派)的重大分歧,而围绕这一分歧的争论也以或隐或显的方式形塑了其后的现象学运动。近年来在欧美学界颇有声势的思辨实在论与新实在论浪潮再一次将现象学与实在论的关系问题推至舞台中央。虽然思辨实在论者有时过于简单化地将现象学等同于超越论唯心论,但实际上现象学之中也有丰富的实在论思想资源。当代欧陆哲学对于实在论的兴趣构成了我们重新审视现象学中的实在论面向的契机。

与其他哲学基本问题一样,实在论问题不只是一个哲学专门问题,而是与其他哲学基本问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构成了切入整体哲学思考的一个门径。就此而言,考察现象学中的实在论问题也意味着对什么是现象学的一种重新思考。伴随着“回到事情本身!”的口号,现象学在其开端处首先是对真理问题的一种新的思考方式。实在问题和真理问题有何关联?实在问题是真理问题的一个子问题吗?如果是,这意味着真理概念应该得到怎样的重新思考?如果不是,二者的界限又将如何划定?实在问题本身是一个统一的问题吗,抑或针对不同存在种类的实在论在一定程度上是彼此独立的?相应的,对实在问题的思考同时也是对现象学“唯心论”面向的重新思考。存在一种统一的唯心论吗?抑或唯心论本身也应被复数化、局域化地重新界定?在本学期的课程中,我们将在对经典现象学文本的研读中思考这些问题。


评估方式

  1. 课堂参与(15%):积极参加课堂讨论,包括在课前准备问题并在线上讨论版发布。问题应与当周阅读的文本直接相关。每人应至少发布两次问题。
  2. 课上领读报告(25%):每人须做一次。报告人应对线上发布的问题作整理和回应。同一堂课上的几位报告人被视为一个团队,共同收集线上提问,事先讨论彼此的领读报告,并在课上共同回应教师和同学的提问。领读报告建议包含以下内容:该段文本的主要问题;该段文本的主要论点;用以支持论点的主要理由;供课上讨论的两个核心段落及对该文段的解读;对线上提问的回应;供进一步讨论的问题和困惑。
  3. 论文选题报告(15%):关于期末论文选题的报告,应讲清楚讨论的问题、自己的观点和基本的论述思路。1000字以内。
  4. 期末论文(45%):中文不超过8000字,英文不超过6000词。

讲授内容及文本

第1周 引言:现象学中的真理问题和实在问题

第2周 胡塞尔(一):意向性

  • 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五研究,第二章,第11、12节及该章附录
  • 胡塞尔:《逻辑研究》,第六研究,第五章

第3周 胡塞尔(二):超越论现象学中的实在问题

  • 胡塞尔,《观念一》,第87–90节、128–133节
  • 胡塞尔,《笛卡尔式的沉思》,第23–29节、40–41节

第5周 海德格尔(一):基础存在论中实在问题及其修正

  •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43节
  • 海德格尔,《艺术作品的本源》,“物与作品”

第6周 海德格尔(二):“转向”中的实在问题:世界与大地

  • 海德格尔,《艺术作品的本源》,“作品与真理”
  • 参考阅读:海德格尔,“物”(1950),收于全集第七卷《演讲与论文集》

第8周 舍勒(一):论实在问题不是什么

  • 舍勒,“唯心论与实在论”,第一、二节

第9周 舍勒(二):阻抗的形而上学:对狄尔泰的批评

  • 舍勒,“唯心论与实在论”,第三节

第10周萨特:存在的超现象性

  • 萨特,《存在与虚无》,导论(第1–6节)

第11周 列维纳斯(一):感性与元素

  • 列维纳斯,《总体与无限》,第二部分,第一、二章

第12周 列维纳斯(二):从享受到劳动:物体的生成

  • 列维纳斯,《总体与无限》,第二部分,第三、四章

参考书目

胡塞尔

Logische Untersuchungen. Zweiter Teil. Untersuchungen zur Phänomenologie und Theorie der Erkenntnis. In zwei Bänden. Edited by Ursula Panzer. Husserliana XIX. The Hague: Martinus Nijhoff, 1984.
Logical Investigations. Translated by John N. Findlay, Vols. I-II. London: Routledge and Kegan Paul, 1970.
《逻辑研究》,倪梁康译,商务印书馆,2017.

Ideen zu einer reinen Phänomenologie und Phänomenologischen Philosophie. Erstes Buch: Allgemeine Einführung in die reine Phänomenologie. Edited by Karl Schuhmann, Husserliana III/1.The Hague: Martinus Nijhoff, 1976.
Ideas for a Pure Phenomenology and Phenomenological Philosophy. First Book: General Introduction to Pure Phenomenology. Translated by Daniel O. Dahlstrom. Indianapolis/Cambridge: Hackett Publishing Company, 2014.
《纯粹现象学通论——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1卷》,李幼蒸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Cartesianische Meditationen und Pariser Vorträge. Edited by Stephen Strasser, Husserliana I. The Hague: Martinus Nijhoff, 1991.
Cartesian Meditations. Translated by Dorion Cairns. Dordrecht: Martinus Nijhoff, 1988.
《笛卡尔式的沉思》,张廷国译,中国城市出版社,2002.

海德格尔

Sein und Zeit. Tübingen: Max Niemeyer Verlag, 1967.
《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节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

Holzwege. Frankfurt am Main: Vittorio Klostermann, 1977.
《林中路》,孙周兴译,商务印书馆,2018.

舍勒

„Idealismus-Realismus“, in Philosophischer Anzeiger II (Bonn: Verlag Friedrich Cohen, 1927), 255-93.
“Idealism and Realism”, in Selected Philosophical Essays, Evanston: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 1973, 288-356.

萨特

Être et néant. Paris : Édition Gallimard, 1943.
Being and Nothingness. Translated by Sarah Richmond. London: Routledge, 2018.
《存在与虚无》,陈宣良等译,杜小真校,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

列维纳斯

Totalité et infini. Den Haag : Martinus Nijhoff, 1961.
Totality and Infinity. Translated by Alphonso Lingis. Pittsburgh: Duquesne University Press, 1969
《总体与无限》,朱刚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

海德格尔论存在之意义

本课程由刘任翔于武汉大学开设,主题是探讨当代大陆哲学中的关键问题——存在之意义。课程将分析从康德和胡塞尔的先验探究到海德格尔的存在论的转变,关注海德格尔有关“存在的意义”的新视角及其与当代讨论的关联。阅读材料包括《存在与时间》《路标》等一手文本和最前沿的二手研究,涵盖存在之领会、无之无化、真理、本有、显隐二重性等主题。评估方式包括课堂参与、口头汇报、论文提案和最终论文,以促使学生深入理解存在问题的复杂性及其鲜活意义。

授课教师:刘任翔
授课学期:2025春
授课院校:武汉大学


课程描述

This course focuses on one of the key questions in contemporary Continental Philosophy, i.e., the meaning of being [der Sinn von Sein]. The transition from Kant and Husserl’s transcendental inquiries to Heideggerian ontology marked a new era, in which we still find ourselves. When recent thinkers like Deleuze articulate something like a “differential ontology,” they can hardly circumvent the question of being in Heidegger. Meanwhile, investigations into being were never detached from the meaning of being, lest they fall back into pre-critical metaphysics. Meaning seems to be the channel through which being announces itself to us, yet it always risks obscuring being itself, as the later Heidegger, together with Speculative Realism or Object-Oriented Ontology, tried to argue.

In this course, we will pair primary literature from Heidegger with contemporary Heideggerian discussions concerning the meaning of being. While Sein und Zeit will certainly be one of the key texts, we will also attend to how Heideggerian ontology outgrew or transformed that work. Specifically, we will trace how the notions of the nothing [das Nichts], truth, essence and the clearing [Lichtung] allowed Heidegger to view the question of the meaning of being anew, i.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unfolding of being itself [das Sein selbst] via Da-sein. This trajectory of investigation will show the continuing significance of the notion, the “meaning of being,” beyond any definite (and especially analytic) conception of “meaning.”


评估方式

  1. Class participation (10%): including attendance and contribution to discussions. Grading will unavoidably be subjective, based on the instructor’s impressions.
  2. In-class oral presentation (25%): analysis of the reading(s) of the week, picking out the basic position, key arguments, and possible points for critical discussion. Students will sign up for slots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semester.
  3. Term paper proposal (20%): 500 words or 1,000 Chinese characters, submit by Week 8.
  4. Cross peer-review of term paper proposals (10%).
  5. Term paper (35%): 5,000 words or 10,000 Chinese characters.

讲授内容及文本

(* = optional)

Week 1 Introduction

  • Michael Watts, The Philosophy of Heidegger, Chapter 2: The Meaning of Life: The Question of Being (pp. 13–38)
  • * Richard Polt, Heidegger on Presence, Chapter 2: The Meaning of “Being”

Week 2–3 Where it began

  • Heidegger, Being and Time, §§1–5; 18; 31; 43(c); 44(c)

Week 4 Being vs. the meaning of being

  • Thomas Sheehan, Making Sense of Heidegger, Chapter 1: Getting to the Topic (pp. 3–30)
  • Steven G. Crowell, Husserl, Heidegger, and the Space of Meaning, Chapter 11: Heidegger’s Phenomenology and the Question of Being (pp. 203–221)

Week 5 The Nothing nothings [das Nichts selbst nichtet]

  • Heidegger, “What is Metaphysics?” in Pathmarks, pp. 82–96

Week 6 Into the “Turn” [Kehre]

  • Richard Polt, “From the Understanding of Being to the Happening of Being,” in Division III of Being and Time, pp. 219–238
  • * Nian He, „Sein“ und „Sinn von Sein“, Einleitung (pp. 15–22)

Week 7 Being as a verb: truth-ing and essenc-ing

  • Heidegger, “On the Essence of Truth,” in Pathmarks, pp. 136–154
  • * Daniel O. Dahlstrom, “Truth as aletheia and the clearing of beyng,” in Martin Heidegger: Key Concepts, pp. 116–127

Week 8 Inquietude of being

  • Katherine Withy, “Being and the Sea,” in Division III of Being and Time, pp. 311–328
  • Miguel de Beistegui, Truth and Genesis, Chapter 3: Eventful Being: On Ereignis (excerpt: pp. 109–125)

Week 9–10The loop back to Da-sein

  • Heidegger, “Letter on ‘Humanism’,” in Pathmarks, pp. 239–276
  • * Heidegger, Four Seminars, pp. 40–41
  • Richard Polt, The Emergency of Being, Chapter 3: Straits of Appropriation (pp. 139–213)
  • * Nian He, „Sein“ und „Sinn von Sein“, Kapitel 5: „Sinn von Sein“ und das Dasein (excerpt: pp. 179–206)

Week 11 Being beyond meaning?

  • Richard Capobianco, Heidegger’s Being: The Shimmering Unfolding, Chapter 3: Heidegger’s Manifold Thinking of Being (pp. 36–51)

参考书目

Braver, Lee (ed.). Division III of Heidegger’s Being and Time: The Unanswered Question of Being. Cambridge, MA: The MIT Press, 2015.

Capobianco, Richard. Heidegger’s Being: The Shimmering Unfolding. Toronto: Toronto University Press, 2022.

Crowell, Steven G. Husserl, Heidegger, and the Space of Meaning: Paths toward Transcendental Phenomenology. Evanston: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 2001.

Davis, Bret W. (ed.). Martin Heidegger: Key Concepts. Durham: Acumen, 2010.

de Beistegui, Miguel. Truth and Genesis: Philosophy as Differential Ontology. Bloomington: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2004.

He, Nian. „Sein“ und „Sinn von Sein“: Untersuchung zum Kernproblem der Philosophie Martin Heideggers. Baden-Baden, BW: Verlag Karl Alber, 2020.

Heidegger, Martin. Being and Time. Macquarrie, J. and Robinson, E. (trans.). New York: Harper & Row, 1962. / Sein und Zeit. Tübingen: Max Niemeyer, 1967.

Heidegger, Martin. Pathmarks. McNeill, W. (tran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8. / Wegmarken (Gesamtausgabe 9). Frankfurt am Main: Vittorio Klostermann, 1967.

Heidegger, Martin. Four Seminars. Mitchell, A. and Raffoul, F. (trans.). Bloomington: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2003. / Seminare (Gesamtausgabe 15). Frankfurt am Main: Vittorio Klostermann, 2005.

Polt, Richard. The Emergency of Being: On Heidegger’s Contributions of Philosophy.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2006.

Polt, Richard. Heidegger on Presenc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25 forthcoming.

Sheehan, Thomas. Making Sense of Heidegger: A Paradigm Shift. London & New York: Rowman & Littlefield, 2015.

Watts, Michael. The Philosophy of Heidegger. Durham: Acumen,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