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时间:2023年11月3日
领读学者:于晓艺
录音整理:吴佳遇
字数总计:22500
完读时间:2小时8分钟
1 “时间性”章节在全书中的地位
刘任翔:谢谢于晓艺给我们带来《知觉现象学》“时间性”部分的领读。
我先来说一下这个章节在整本书中的作用。大家一般认为《知觉现象学》是以身体现象为主,“身体”在书中出现得很早。《知觉现象学》除了导论一共有三个部分,分别叫做“身体”、“被知觉的世界”和“自为存在和在世存在”,“身体”在一开篇就出来了。
但如果说“身体”在第一部分就讨论完了,后面在干啥?这是一个问题。梅洛–庞蒂自己在导论里有一个说法,他说他是要推进胡塞尔的现象学,他觉得胡塞尔现象学不够彻底,一个表现是,在他看来胡塞尔落入了一种理智主义(intellectualism)。但是根据加拿大学者让·格朗丹(Jean Grondin)等人的研究,在梅洛–庞蒂的批判里,直接的靶子不能说是胡塞尔,也不能说是康德,其实是当时法国的所谓反思哲学(reflective philosophy),其中最著名的两个人现在已经没有人提了,Jules Lagneau和Jules Lachelier。
这两个人可以理解成法国版本的新康德主义,试图把康德学说做成一个从主体性出发的类机械模型,像搞清楚一个机器、或者写出它的说明书一样,搞清楚主体的某些职能(faculties)。但是梅洛–庞蒂觉得,如果现象学也做这个,就没有真正去澄清我们的知觉、以及知觉到的世界的直接性(immediacy)。关注“身体”概念,其实也是为了重建这种直接性。因为如果不引入身体概念,我们会倾向于把知觉世界的打开当成是一件在理智(intellect)之中发生的事情。也就是说,理智作为一种介质(medium),已经先于知觉世界,这样就会导致所谓的唯心主义(idealism)的问题,例如无法证明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世界不是一个巨大的幻觉。
整部《知觉现象学》是“双线作战”:一方面反对经验主义或自然主义从对个别存在者的不假思索的预设出发的做法,另一方面也反对理智主义从一个统一的、唯一的先验主体出发去解释世界之中如何有多种多样的东西的做法。也就是说,《知觉现象学》“双线作战”最核心的问题还是“一”与“多”的关系问题。经验主义预设“多”,无法解释“一”是哪儿来的;而理智主义预设“一”,无法解释“多”是怎么出现的。
无论是身体现象学,还是对时间性的讨论,都在说一件事:有一个东西叫做“一和多的原初统一”,“一”和“多”都是从它里面长出来的。时间性得到专题讨论,是在全书倒数第二章。倒数第一章是关于自由,是同萨特的争论。“时间性”一章可以看作全书的总结。
如果要讨论《知觉现象学》中的时间概念,那么“时间性”这章只是最后的总结;远在这章之前的很多地方已经涉及到时间问题了。因为当梅洛–庞蒂同经验主义和理智主义双线作战的时候,最终就不得不提出:我们所经历的、所遭遇的知觉世界,本身是一个由时间性构成的世界。因为这个事实才能够容许他解释,为什么经验主义和理智主义都是有局限的:它们都是从产物出发,试图推出本来是源头的东西。在“时间性”这章里,先前一再被非论题性地(unthematically)涉及的时间性概念,终于得到了论题性的(thematic)讨论。也就是说,在这里梅洛–庞蒂用之前发展出来的现象学的理论,去面对其他的关于时间的学说。
比如,经验主义认为时间是现成存在(extant / vorhanden)的事物的一种性质,或者说是现成存在事物的序列;理智主义则认为时间是主体的一种先天认识形式,被主体加于原本无时间的事物之上。于是梅洛–庞蒂在一章里也要双线作战、闪转腾挪。我们来看看他怎么能够提出一种新的时间学说。
2 《知觉现象学》中的主体和身体
于晓艺:梅洛–庞蒂博士论文的题目是《现象学与格式塔心理学中的知觉问题》,他后来获得了法兰西学院的哲学教席,这个教席是很出名的。但很遗憾,梅洛–庞蒂去世得比较早,53岁就去世了。黑尔德对梅洛–庞蒂的评价很高,他说梅洛–庞蒂是继胡塞尔和海德格尔后的第三位经典的现象学家。
我今天领读的这一章是有关“时间性”。我想在进入文本之前再稍微做一些背景性的引入,主要涉及两个概念,主体和身体。这两个也是梅洛–庞蒂在这一章中讨论时间时最终想要突出的问题。
近代哲学把事物的显现当成是主体构造的,而主体不再能够是一个被构造的事物。所以需要找到一个绝对的自身被给予的东西。
这种进路发展到胡塞尔这里,就使得胡塞尔提出一种不可以再被反思下去的“基底”,即绝对时间意识。他用绝对时间意识来为他的纯粹先验主体奠基。但是,提出这样的理论之后,胡塞尔还是没有很好地解决对象本身的超越性问题。
梅洛–庞蒂对于主体性理论推进的关键点在于,他并不认为存在着一个绝对自足的先验主体,这是他跟胡塞尔的重要区别。刘哲老师的《生成主体性:梅洛–庞蒂与唯心论》主要就是在讨论这个问题。
我想补充的第二个概念就是身体。梅洛–庞蒂正式出版的第一本书叫《行为的结构》。从《行为的结构》开始,身体其实就是梅洛–庞蒂关注的核心问题。为了更好地理解他通过“身体”概念究竟想说什么,我们可以把身体简单理解为反对主客二元的一个“抓手”。
胡塞尔在《观念II》中提出的双重触摸的例子给了梅洛–庞蒂一个重要启发。左手摸右手的实例可以显示出,我们的自身包含着被感知的客体和感知的主体两方面。并且,当我们左手摸右手的时候,没有办法清楚地说明哪个才是主体,哪个是客体。主客之间的二分,或者说两者之间的裂隙,就被弥合在了我们的身体之中。
身体作为一种居间性的存在,既不是存在于物理空间中的机械式的身体(经验的客体),也不是胡塞尔意义上的完全自主且完全主动的先验主体,而是居间性的存在。
3 对对象化时间的反驳
于晓艺:补充完这两点之后,我们就可以开始看《知觉现象学》第三部分第二章。刚刚刘老师讲了这一章在整本书中的位置,我们也可以看一下第二章在第三部分中的位置。第三部分第一章讲的是我思,第二章是时间性,第三章是自由。从他的这个安排,我觉得也可以看出这样的一个思路:正是我们身体在世存在的时间性维度,可以解决我们知觉经验的内在性与超越性的关系问题。我思可以借由身体介入到世界中去,从而解决第三章提出的他者、身体间性、自由等问题。
“时间性”这一章一开始就很明确地指出了核心问题。梅洛–庞蒂直接说,我们分析时间,并不是从一个预先给定的主体概念中引出各种结论,而是要透过时间,进入到主体性的具体的结构之中。
要理解主体,不能只是在纯粹的形式中去理解,而是要在主体与他者的交叉处去寻找它。所以我们应该就时间本身来考虑时间,并由此重铸主体观念。
我觉得“时间性”这一章的一个核心问题是主体概念;它要在主体在世存在的维度当中来研究主体,而时间性维度恰恰是研究主体的一个基础维度。
接下来是我对梅洛–庞蒂论证逻辑的梳理。我觉得梅洛–庞蒂这一章写得很清楚,是可以拎出一条完整的逻辑线来的。我的梳理也是按照他论证的顺序,基本上没有错乱。
首先他提出了“时间类似于一条河”的比喻。时间的河流比喻从赫拉克利特开始一直延续下来,它把时间刻画为一种流逝。河流处在永不停歇的变动之中,正如时间不间断地从过去流向现在,直至未来。
梅洛–庞蒂通过指出它内含的预设,来反驳这样一种把时间比喻为河流的时间观。
当我们把时间比喻为一条河流,就把时间理解成为了一种实在的进程。第二点,它预设了时间是一系列前后相续的“现在点”的流动,是一系列前后相续的事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预设:当我们说河流流动的时候,我们也在切身地想象自己看到一条河流在流动,因此我们预设存在着一个看着河流的观看者。河流的流动、变化,离不开观看者的独特视角。对位移的设想需要一个参考系。
梅洛–庞蒂说,这种将时间比作河流的时间观只是对时间过程的一种事后追问,因为它永远在以旁观者的视角把时间当作现成存在的。并且,在这个比喻当中,时间一直都是现在时间点的连续,河流中一系列连续的点都代表着一个个现在。
梅洛–庞蒂通过批评河流隐喻,想要指出两点。首先,时间并不是均质的线性的流,不是前后相续的当下的流动。第二,不应该预设一个脱离时间之流的观看者。
接下来是梅洛–庞蒂对记忆的一番分析。生理学和心理学将记忆分别解释为大脑里的痕迹和心灵中的痕迹。生理学家试图提出一套记忆理论来说明,身体将过去维持在大脑的痕迹中;而心理学家则认为,心灵将过去维持在其自身历史的内容之中。无论生理痕迹还是心理痕迹,仍旧是现成化的存在。而梅洛–庞蒂说,如果没有一种事先已经在场的存在能够打开向着过去和将来的两个维度,那么无论是生理的还是心理的痕迹都无法使我们向过去开放。换言之,无论生理学还是心理学都没有回答时间向着如何向着过去(和将来)的维度打开的问题。
在此梅洛–庞蒂问,历史有没有朝向过去和未来的开口?不论是把时间当作河流的比喻,还是生理学和心理学对记忆进行的分析,均没有解释意识如何朝着过去和未来打开的问题。
当人们发现,将时间设想为一种物理客观实在(这就是经验主义的做法)是有问题的,他们就转而将时间设想为由一个先验主体(先验意识)保障其统一性的意识构造物。
为什么要保证时间的统一性?因为时间要朝着过去和未来打开。理智主义设想一种非时间的先验主体,来保证时间意识构造物的统一性。在《知觉现象学》第567页,梅洛–庞蒂用了4个反问句表明,即使是理智主义的这种操作,所得到的时间还是一系列的现在。他在这里也提到:
“作为意识的内在对象的时间是一种被拉平的时间,换言之,不再是时间。”(中文第567页,法文第474页)
不论是经验主义还是理智主义,都把时间理解为现成在场的对象。它们所构想的时间的流逝,其实只是时间流逝的结果,或者说是时间流逝的一种表象,而并没有构想真正的时间、真正的流逝本身。梅洛–庞蒂在这个地方指出了他想要处理的“时间意识”或者说“时间结构”是什么,即一个始终处于诞生状态的、正在呈现的、总是被时间的概念所暗示的元–时间。它不是我们知识的对象,而是一种存在论维度。也就是说,想真正去分析时间意识或时间结构,不能在认识论的框架内把它当作现成存在的客观对象来分析,而要在存在论维度上来理解它。
这是第一部分,对对象化时间的反驳。
刘任翔:我有一个评论。看起来,梅洛–庞蒂的论证比较“收缩”,只批评经验主义和理智主义的时间观。但其实这是个“地图炮”。因为如果考察哲学史上任何一种理论——不仅是关于时间的理论,而且哪怕是关于主体性的理论,或者关于世界的理论——他相当于在说:这类理论无论是从经验的“多”出发,还是从先验主体的“一”出发,都有一个特点,就是把它思考的东西预先对象化。所谓对象化就是指把它当作现成在场(extant)的来考察,因为考察这个行为本身就会把所考察的东西现成在场化。
时间问题本身是一个普遍问题,在哲学中经常遇到。但是,时间本身成为被解释项(explanandum)的时候是最成问题的,原因是时间本身似乎就不允许人这么干。如果对时间这么干,就不是解释(explain)时间,而是消解(explain away)了时间,解释完了发现时间不见了,变成一些静止的东西。本来是在时间之中依次涌现的时刻,现在变成了一些共存的时刻,变成了可以放在空间中并列被考察的东西。无论是经验主义还是理智主义都试图找到时间的某种根源,试图寻找一个超时间的、不变的东西,作为所有变化的基底。
经验主义以事物自身作为实体,实体可以经历一系列的偶性变化,但实体的统一性是不依赖于它的偶性的变化的。而对于理智主义来说,不变的是先验主体,因为先验主体是超时间的,而所有变化的东西都要重新链接到不变的东西上去。
梅洛–庞蒂的论证是,这种做法会使得一开始看起来是变化的东西,事实上在理论解释中变成静止的,可以被不断地返回、不断地谈论。而这错过了什么? 错过了那些生成或涌现的时刻,那些让我们感受到时间流逝的时刻。比如说,我走出去,看到叶子都落了。我回头当然可以有个理论,包含最开始叶子没有落的状态,和刮风之后叶子落掉的状态,但这是个事后解释。事后反思总是把时间过程变成一系列静止的状态、以及这些状态之间的转化,而这种解释跟变化或生成本身是两个层面的存在。追溯生成是一种做法;回过头来,事后诸葛亮地去解释它,那是另一种做法。所以当梅洛–庞蒂说时间问题不只是一个认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存在论的问题,他其实是对哲学中一种广为使用的工作方式提出了质疑或反驳。
于晓艺:我感觉梅洛–庞蒂先前处理空间性的时候也是同样的论证思路:先反驳笛卡尔的理智主义,再反驳贝克莱的经验主义,这种“三连环”的论证很明显。
马浩然:梅洛–庞蒂是认为不应该秘密地或者偷偷地放一个观察者吗?
我的感觉是,他通过两种看问题的方式(比如坐着船在河流中的方式和在岸上分析的方式)的相互矛盾或彼此颠倒,来说明时间不是实在的进程,也不是一个诸多现在的前后相继,而是诞生于我和诸事物的关系。
也就是说,梅洛–庞蒂通过讨论观察者的问题,是想点出河流本身不是时间,而不是在说预设观察者的做法本身就是成问题的。
于晓艺:我把时间之流的观察者理解为经验主体。观察者看河流,可以理解为经验主体和时间的关系;经验主体也在时间之中。我这个经验主体和河流里面的所有事物其实都是一样的,只不过我作为一个经验主体,是以我自身为参考系的。
刘任翔:有两种情形。第一种,观察者就是一个旁观者,在岸上。第二种,观察者在船上,我们跟着观察者,把自己代入ta的视角。现在的问题是,这两种情形构成二律背反(antinomy)吗?是要突出它俩都不对,要提出第三种解释,还是说梅洛–庞蒂更喜欢第二种观察者,即带入式的观察者?
马浩然:我感觉更像二律背反,采取两种立场得出来的正好是相反的结论,所以不能站在任何一边。河流的比喻本身就是要抛弃掉的。
4 对观察者视角的代入意味着什么?
刘任翔:我有一个地方不太确定:
“因此,时间不是我只能记录下来的一个实在的进程、一种实际的持续。”(法文本第471页,中译本第563页)
这句话看起来是说,有一个旁观者从我与各种事物的关系中诞生,有点像前面讲的“在小船上的观察者顺水而流”的情况。梅洛–庞蒂在这里说时间之流不再是小河本身,而是对处在运动中的观察者来说的景致的展开,和我常说的“生成”(genesis)或者“涌现”(emergence)比较像。不再预设对于河流的整全视角,不是我把河流一眼望到底,而是我坐船顺流而下,新的、前所未见的东西不断涌现在我面前。这似乎比较符合梅洛–庞蒂后文提到的“时间从我与各种事物的关系之中诞生”的说法。
或者换一个说法,我们知道梅洛–庞蒂与经验主义和理智主义双线作战,问题是小船例子里的第二种视角是不是理智主义的视角?如果是,梅洛–庞蒂就是在指出一种二律背反,说明两种情形都有问题。如果不是,第二种视角就有可能代表着梅洛–庞蒂自己的立场。
理智主义的观点是,观察者作为超时间的先验主体是静止的;不动的观察者构造出了河流的流动。但根据于晓艺刚刚的说法,这部分只是在批评经验主义,他对理智主义的批评在后面。
于晓艺:是的,我认为梅洛–庞蒂举“观察者在船上”的例子是想解释经验主义,即我作为经验主体和客观事物没什么区别,都是时间支流中同等的、同质的存在。但仔细分析的话,我们可以确定“观察者站在岸边”是一种经验主义,但不能确定“观察者坐在船上”是否是经验主义的。
马浩然:梅洛–庞蒂通过“观察者坐在船上”这个例子是想强调,时间的关系要通过河流之外的东西来呈现或诞生,河流本身中是没有时间的。
刘任翔:我觉得这件事关系到一个问题,即梅洛–庞蒂觉得经验主义到底有什么缺陷?他在前文中也批评过经验主义:经验主义者建构了一个经验世界,但负责建构经验世界的人不在经验世界里,必须有一个旁观者(比如科学家或其他人)负责把经验世界打开。我们可以事后说,科学家也是人,也在世界中;但在打开经验世界这一步,打开世界的人永远是抽离的。就好像“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子在川上,不在川里。
戴碧云:我感觉梅洛–庞蒂和海德格尔提出的结构(又在世界之中,又在世界之外)有些类似。
刘任翔:“时间性”一章所属的第三部分的总标题是“为己存在与在世存在”(L’être-pour-soi et l’être-au-monde),“在世存在”就是海德格尔提出的In-der-Welt-sein,这里梅洛–庞蒂用自己的路数再说了一遍。
我觉得这里给出的一个核心观点是:对于任何理论,一定要考察这个理论是否反过来同时适用于搞理论的人,或者说适用于进行理论陈述的“声音”本身。梅洛–庞蒂认为所有不考虑这一点的哲学都是不够彻底(radical)的。这些哲学没有考虑理论行为的返身性(reflexivity),尤其是没有考虑理论行为对于在理论之中出现的事物的对象化。必须突出正在进行对象化活动的认知主体在理论形成中扮演的角色。我认为梅洛–庞蒂可能是想说,我们要将自己代入观察者的视角去经历河流,无论是站在岸上还是坐在船上。
5 时间与“非存在”的关系
刘任翔:我还有个细节问题,关乎这段的后一句:
“它[时间]从我与各种事物的关系中诞生。在事物本身中,将来与过去处在一种永恒的预先实存和继续存在中。”(法文本第471页,中译本第563页)
(It is born of my relation with things. In the things themselves, the future and the past are a sort of eternal pre-existence or afterlife.)
这里的关键词是“永恒”:如果像经验主义那样不考虑我和事物的关系,只考虑事物本身,其实谈不上时间,因为时间是关系性的。在经验主义的时间“河流”之中,虽然有一些所谓的过去和一些所谓的将来,但它们都是永恒的、被“钉住”了,是一种永恒的pre-existence和afterlife。
接下来看这个句子:
“过去和未来也太实存于世界之中了(n’existent que trop dans le monde),它们实存于现在。存在本身要成为时间性的,所欠缺的乃是别处、以前和明天的非存在。”(法文本第471页,中译本第564页)
这里出现了存在和非存在的关系,并且存在和非存在关系是在“存在如何成为时间性的”这个问题下面出现的。
根据巴门尼德传统,真正意义上的存在是永恒的、非时间的,时间性事物是第二位的,甚至是幻象性的存在。梅洛–庞蒂挑战这一点,他把存在本身变成时间性的,即在存在之中包含着非存在,而不是存在者存在、不存在者不存在这种截然二分的做法。
当我们说任何一个东西“是”的时候,其实也同时隐含着“不是”,而且这个“不是”具体来说指的是别处、以前和明天。看起来,“别处”是空间意象,“以前”和“明天”是时间意象。我们比较容易理解过去和未来的“非存在”,并且经验主义的问题就是在“现在”的模型里把过去和未来变成了存在,而没有尊重它们的非存在。
但在这里,“别处”是跟“以前”、“明天”并列的,还是说“以前”和“明天”都是“别处”的例子?是有一种“别处”叫作以前,有一种“别处”叫作明天,此外还有别的类型的“别处”吗?
原文看起来是个并列句:
“Past and future exist all too well in the world, they exist in the present, and what being itself lacks in order to be temporal is the non-being of the elsewhere, of the bygone, and of tomorrow.” (英译本第434页)
王子来:他是说可以有并列的几个过去和未来吗?
刘任翔:过去和未来肯定是复数的。继续看下一句:
“客观世界过分充实,以致不能有时间。”(法文本第471页,中译本第564页)
意思是说,要有时间就得有点“虚”、有点空。但不是说哪里一定是虚的,而是说任何一处成为现在的时候,与它相应的过去、未来以及别处都会变成虚的。事后可以像经验主义那样,把它们都当作实的,但这样就消解了“虚”。
戴碧云:我有一个比较外围的问题。梅洛–庞蒂的理论怎么与黑格尔的“从自然时间到精神历史”的理论相竞争;为什么梅洛–庞蒂反对的模型只有自然主义或经验主义的模型,以及笛卡尔或康德的理智主义模型?
刘任翔:梅洛–庞蒂确实没有明确讨论黑格尔的理论。有一种说法是,梅洛–庞蒂也是一个黑格尔主义者,他也去过科耶夫的黑格尔讨论班。这件事取决于怎么解读黑格尔。如果把黑格尔当成一个唯心主义者,那么黑格尔也会落入他批评的理智主义这一边,因为精神在其完成形态中是超时间的。我们也可以以梅洛–庞蒂的方式,更同情地解读黑格尔:精神并不是超时间,而是全时态(omni-temporal)。因为精神必须历史地展开;精神不是无时间、不是超拔于时间,而恰恰是经历了所有的时间之后的一个无限丰富而无限凝缩的状态。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那么黑格尔就好像并不落入梅洛–庞蒂批评的理智主义中。以第二种方式解读的黑格尔,也需要这里说的“别处”、未来和过去的非存在,而这恰恰是辩证法中“否定性”的核心含义。
6 运作意向性;与胡塞尔的区别
于晓艺:从569页开始,梅洛–庞蒂转入对时间意识或时间结构的分析。他首先提出时间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这三个维度并不是通过一些离散的行为被给予我们的。我们作为知觉主体,在知觉活动中投身到各种具体的任务或生存情境中,就可以获得时间的这三个维度的统一。
梅洛–庞蒂认为,严格意义上的“现在”本身没有被设定,我的世界通过一些意向性的线索延伸出去。与其说我是在知觉一些客体,不如说在考虑一个环境;我在我的任务之中,而不是在它面前。梅洛–庞蒂举了踢足球的例子:运动员在球场上看到足球飞过来的时候,并不是把足球当作一个客体。整个球场的空间不断随球的运动而变化,比如守门员后面的空间跟其他空间的意义是不一样的,它不是一个同质、同意义的空间。
梅洛–庞蒂的时间结构与胡塞尔的内时间意识结构有很大区别。他说:
“前摄和滞留并不是出自一个中心的我,而是可以说出自我的知觉场本身——它在自己后面拖着它的滞留视域并且通过其前摄咬住将来。”(法文本第476页,中译本第570页)
在胡塞尔看来,存在着一个先验的原初自我;但梅洛–庞蒂认为不存在先验的原初自我。在这个意义上,滞留和前摄的施动者是知觉场本身。
如果承认刚才所说的两点——我们的身体和环境与我们的任务是紧密相关的;滞留和前摄出自我们的知觉场——那么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现在。我们可以把胡塞尔的时间意识现象学简化为一种点状感知的连续,而梅洛–庞蒂的时间结构是一种场域性的连续。梅洛–庞蒂在572页说:
“用胡塞尔的语言来说,我们应该认识到在‘行为的意向性’(它是对一个客体的论题意识,比如它在理智的回忆中把这件事转变成了观念)的下面,有一种使得前者得以可能的、海德格尔称为超越性的东西的‘作用的’意向性。”(法文本第478页,中译本第572页)
比较常见的翻译应该叫做“运作意向性”(fungierende Intentionalität / operative intentionality)。胡塞尔认为运作意向性为行为意向性奠基,运作意向性更为原始和基础。我们可以把它表述为一种前反思的意向性。
关于运作意向性或前反思意向性,梅洛–庞蒂认为它在我们的欲望价值评估和我们目之所及的视野中比在客观知识当中更清晰。我把梅洛–庞蒂从胡塞尔那里继承的运作意向性直接理解为身体主体的意向性。联系梅洛–庞蒂整体的哲学旨趣,在他看来最为基础的意向性是身体主体的一种具体的、空间的、前反思性的、指向生活的意向性。我用“伸向”这个词表示前反思性的身体与世界之间的联系:身体是伸向世界的,即从自身内部超越出来并有所朝向。
关于梅洛–庞蒂的运作意向性,它并不是有一个心灵或意识从身体中超出来,“抓”到外部世界;而是我们的身体与世界相互缠绕。这里的“身体”不是生理科学中机械存在的客观身体,而是一种活生生的经验着的身体。我们跟世界打交道、知觉事物的过程,其实就是身体和事物之间不断变化的一种作用和反作用、接触与抵抗。在这样的过程中孕育着或者说生成着我们对事物存在的“风格”(style)的理解。梅洛–庞蒂本人的说法是:
“我的世界通过一些意向性线索延伸出去,这些线索至少预先描绘出了将要来到的东西的风格。”(法文本第476页,中译本第569-570页)
7 过渡综合或“一与多”的悖论
于晓艺:谈完运作意向性之后,梅洛–庞蒂转入胡塞尔的被动综合问题。我认为可以把“被动综合”的问题划归为“一”与“多”的问题。出现时间被动综合的悖论的原因是,我们习惯于把时间设想为有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一种“多”,因此需要通过一种主动的综合活动把这三个维度连接在一起。胡塞尔的绝对时间意识也是同样的逻辑,他用绝对时间意识为内时间意识结构、为时间之流奠基。我们可以把绝对时间意识当作胡塞尔为了防止逻辑的无穷后退而不得不设置的,由它来保证时间的统一性,使“多”聚集于“一”。
梅洛–庞蒂认为被动综合并不是最终的解决方案,相反它揭示出一个问题:时间首先是“多”或多样性吗?在梅洛–庞蒂看来,时间涉及的不是“多”:
“在那里存在的不是许多关联的现象,而是一个唯一的流动现象。”(法文本第479页,中译本第573页)
我认为,把“唯一”(un seul)理解成“单一”(unitaire)更能突显出和“多”的对比。
梅洛–庞蒂说,时间“像海德格尔说的那样,是一种‘绽–出’(Ek-stase)。”(法文本第480页,中译本第574页)紧接着他说,这样的一种时间的过渡综合(Uebergangssynthesis)是一种整体的破裂(explosion)或崩裂(déhiscence)。(法文本第487页,中译本第583页)
在梅洛–庞蒂看来,时间首先不是“多”,而是一种“一”。他在这里引入海德格尔的绽出概念来说明,时间的每一刻都是一种整体的分裂。每当新的时刻来临,都立刻被呈现为一个过去、现在、未来的具有差异的统一体,整个时间场是整体地发生变化。梅洛–庞蒂总结说:
“既然在时间中存在和流逝是同义的,事件在变成过去时并没有停止存在。”(法文本第480页,中译本第575页)
我认为这句话驳斥了把过去、现在和未来当作一种前后相续的过程的观点。绽出意味着过去、现在和未来不是前后相续的;它们具有空间上的秩序,过去、现在和未来一同到来。
戴碧云:我有一个问题。你刚才说,在梅洛–庞蒂的知觉现象学中,时间是一种场域性的连续;而胡塞尔的时间是点状连续。两者有什么区别?
刘任翔:胡塞尔的理论预设了先验主体,先验主体依据一个活生生的当下打开了它的过去和未来,所以活生生的当下是先验主体打开的视域的基点。胡塞尔用这种模型解释持续性的问题,比如在一个旋律中,每个音符依次作为当下被给出。但这样并没有解释流动性的问题;他澄清的是,每一个当下作为当下,具有“前”和“后”的差异化结构。它是对于时间客体所具有(经历)的任何一个当下而言的结构,而不是流动的结构。
【注】有关胡塞尔的模型是否能够解释时间的流动,参见这篇推送中的第15节:012|胡塞尔早期时间问题的结构
梅洛–庞蒂说时间是“场”,指的是这个场先于其中任何一个点,而不是要澄清每个点才能去设想场。场思维的特征就是先设想场。以踢足球为例,不是说把每个点上的各个方向搞清楚,我们才能搞清楚足球场上发生了什么;而要先看比赛进行的情况,我们根据双方想干的事、球飞行的轨迹、球朝着谁去、谁能去扑等,来定义整个足球场的空间划分,定义什么情况算越位,什么情况算进球等。
戴碧云:我不太清楚梅洛–庞蒂和海德格尔的区别在哪儿。
刘任翔:这是一个大问题。“绽出”是海德格尔的概念,但梅洛–庞蒂也谈论绽出。我觉得他和海德格尔未必有很强的区分,不过可能强调的方面不一样。海德格尔强调的是绽出这个结构,或者说从此在(Dasein)的“此”(da)发出去的结构,而不是场。场是发出去的所向,是“收件方”。
问题在于,是发件人先于收件人,还是收件人规定了发件人?这在海德格尔哲学内部也是一个争论。梅洛–庞蒂好像更强调场,而主体性恰恰是从场里临时地长出来的,这种“临时”和海德格尔的“没有此在就没有时间”的说法不太一样。
【注】此处有关海德格尔的说法,依据的是William Blattner在Heidegger's Temporal Idealism一书中归给海德格尔的“时间唯心论”。
8 预设差异 vs 卷入差异化
(德勒兹 vs 梅洛–庞蒂)
刘任翔:关于“一”和“多”谁在先的问题,德勒兹和梅洛–庞蒂很不一样。德勒兹认为“多”在先,差异在先。而梅洛–庞蒂不承认时间是“多”,他认为时间是整体的崩裂,而崩裂是从“一”到“多”。海德格尔的“绽出”在形式上也意味着“一”在先,从一个“此”绽出了曾在、当下、未来的维度。
戴碧云:这可能是政治立场的问题,很多研究者都认为德勒兹强调“多”是出自一种政治哲学倾向。梅洛–庞蒂与萨特决裂也是因为梅洛–庞蒂更传统。
刘任翔:但萨特的理论也不预设“多”。萨特的理论中,“前反思的自我意识”和“运作的意向性”接近,也是“一”,或者说是“一”长成“多”的持续发生的过程。在这个问题上,梅洛–庞蒂究竟是不是德勒兹的反面?我认为还不是。有比梅洛–庞蒂更坚持“一”的优先性的哲学家。
王子来:作为“场”的整体的崩裂,为什么比胡塞尔的模型更“流动”?
刘任翔:不是接受“多”、并让“多”动起来,而是首先接受一个唯一的流动。正因为它是唯一且流动的,所以它可以崩裂或崩解。这里并没有说明它是怎么动起来的。
王子来:什么叫“唯一的流动”?
刘任翔:唯一就是单一(single),但不是只有一个(only)。比如,整场足球比赛就是一个单一的流动。我们可以从其中切分出不同的阶段、不同的行动者、不同的空间位置等,但这些都是对比赛的分析,好比解说员的解说。对于经历比赛的人来说,它首先是一种“风格”:球飞行的风格,球被传来传去的风格,等等。我们不是用事后综合的方式把握风格,而是我们本身作为身体参与其中。我们只有是身体、而不仅仅是理智,才能被“卷入”风格。风格在先,或者更一般地说,单一的流动在先。
这是一种完全不同的做哲学的方式。我们平时做哲学的方式是分析现象:现象流动,但我们不流动。而现象学的方式恰恰是我们也流动,我们被现象“带跑”(carried away)。“一”不是统一行为的产物,而是一个预设;我们在被“带跑”的过程中,经历的是整体的崩裂。我们不可避免地发现自己在踢球——这种主客区分,以及不同客体之间的区分,本身就是崩裂的征兆。
而如果崩裂的结果是“多”,那么崩裂过程的起点是什么?我倾向于一个比较弱的解释,它没有像德国古典哲学那样预设一种形而上学的大全,因为预设大全还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我认为“崩裂”是一个亲历者亲历分化、分裂的过程。我们知道崩裂的产物是“多”,所以回溯性地认为它的前提是“一”,但“一”本身也是本地化而非普遍的东西,比如说一场比赛。
唐珺:如果认为梅洛–庞蒂主张回溯性的结构,那他就和德勒兹很接近了。
刘任翔:梅洛–庞蒂和德勒兹都认为“一”是回溯地建构出来的。德勒兹预设差异可以自我生产,而梅洛–庞蒂认为差异只有在整体的崩裂之中才能出现,并且整体的崩裂是主体性的起源。二者的区别在于,差异是自我生产的,还是需要主体参与才能生产。但他们都反对从绝对的同一性出发,所以在整体路线上有很多相似的地方。
“差异不能自我生产”可说是梅洛–庞蒂的哲学出发点引起的一个推论。这里我们想要解释“一”和“多”的关系问题,差异是“多”。梅洛–庞蒂解释的方式是引入时间或被动综合。被动综合的产物是“一”,但不是先有“多”再产生“一”——那是主动综合。被动综合是裹挟性的,裹挟性是指:从同一个过程中,同时产生了“一”和“多”。我们被崩裂卷入的时候,同时出现了崩裂产生的多和崩裂之前的整体。
梅洛–庞蒂没有用“差异”(difference)这个词,他用的是“差异化”(differentiation):
“瞬间A,B,C并不是相继的,它们彼此区分,相应地A流逝到A’并从那里流逝到A”。”(法文本第479页,中译本第573页,英译本第442页)
(The “instants” A, B, and C do not exist in succession, they differentiate themselves from each other, and correspondingly A passes over into A’ and from there into A”.)
这里试图解释差异的起源。如果差异是自在的,不依赖于差异化,就等于预设了瞬间A、B、C的“多”。但梅洛–庞蒂说它们不是在一个序列上的相继的现成存在。他提出的替代性方案是:从A流逝到A’,再从A’流逝到A”,以这种方式彼此区分,彼此差异化。同一个时间过程之中的不同相位(phase)或不同环节(moment)恰恰是在流动之中彼此分开的。
我们可以把梅洛–庞蒂的模型和别的模型相比较。很多人都说到时间,但是他们背后的目的不一样。
梅洛–庞蒂说到时间,是要解释主体性如何生成,所以他始终面对着传统上由主体性负责的“一”和“多”的关系问题。传统意义上的主体作为统觉把“多”归于“一”,并且同时还能保持“多”的多样性,因为主体有不同的面向、不同的意向性。但如果主体性是一个生成的过程,时间也是一个生成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就需要“一”和“多”的分化,《知觉现象学》中称“一”和“多”的分化为“整体的崩裂”。任何时间过程都是在裹挟之中被“抛”出来的。
而德勒兹引入时间,是为了说明,我们在任何一刻做同一化的概念性的概括、试图形成一个同一化的东西之后,还会不停地被无法预料的未来的差异的爆发所“打败”。二者谈论时间的目的不一样。
戴碧云:德勒兹的模型认为“一”是不可能的吗?
刘任翔:“一”是被建构的,是“差异的理念综合”的结果。而时间是“火山式的”(volcanic),在德勒兹那里是一个绝对自由的意象。
【注】德勒兹《差异与重复》第四章标题为“差异的理念综合”;而“火山式的时间”是在第五章“感性物的不对称综合”中提出的。
想要弄清楚梅洛–庞蒂和德勒兹之间的根本区别,可以看他们对亚里士多德的时间学说的不同态度。德勒兹明确反对依据运动定义时间,但梅洛–庞蒂和亚里士多德有一些相似之处。虽然梅洛–庞蒂的时间观不是目的论的,不是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朝向完满的运动,但时间还是“单一的流动现象”,需要一个过程或事件把时间带出来。我认为,梅洛–庞蒂和亚里士多德的时间观更相容一些,包括和海德格尔的时间观。
9 被动综合的“悖谬”
于晓艺:我有两个问题想和大家讨论一下。
第一个问题,为什么梅洛–庞蒂认为“被动综合”是一个悖谬?
“如此乃是我们可以和胡塞尔一道称为时间的‘被动综合’(这个字眼显然不是问题的一种解决,而是指明一个问题的索引)的东西的悖谬。”(法文本第479页,中译本第573页,英译本第442页)
(Such is the paradox of what we can call, following Husserl, the “passive synthesis” of time — a term that is clearly not a solution, but merely a sign for designating a problem.)
按照胡塞尔的时间模型,绝对时间意识为时间结构奠基,绝对时间意识或时间流本身发挥主动综合作用,边流逝边综合。而在被动综合中,过去、现在和未来不需要通过一个理智来主动综合,它们有一种自然而原初的统一性。我认为胡塞尔用绝对时间意识(或绝对的时间流)保证时间的统一性,相当于是为了防止逻辑无穷后退而设置这个先验主体;但这实质上和被动综合的原初的统一性是一个东西。同一个东西,既可以归于主动综合,又可以归于被动综合,这在我看来构成了一种矛盾。
刘任翔:“综合”是胡塞尔在探索时间意识问题时一开始采取的框架;“被动综合”则是这个框架出现问题时不得已“拧”的那一下。
整个先验唯心论(transcendental idealism)的传统,从康德开始都在用“综合”来处理时间,即让一个超时间的主体行使综合的职能。但胡塞尔发现,先验统觉或我思不仅仅是行为意向性(act-intentionality),在更根本的意义上更是运作的意向性(operative intentionality),是前反思的。因此,先验主体不能作为时间的坚实基底或内核。绝对时间意识也不是传统哲学意义上的自因(causa sui):虽然它可以构成自身的时间性,并构成一阶时间意识的时间性,但无论如何它需要对“原印象”(Urimpression)的爆发保持开放。绝对时间意识不能完全从自身中生长出这些东西,否则它们就不是“原”印象了。胡塞尔发现了主体的被动性,但不愿意完全放弃“综合”的框架,因此他在“综合”前面加个“被动”。但是梅洛–庞蒂认为这里有个悖谬:一个被动的主体性如何能完成综合?还是主体性完成的吗?还是被其所综合的东西完成的?
【注】有关胡塞尔那里的“原印象的爆发”,参见以下推送的第18节:012|胡塞尔早期时间问题的结构
“被动综合”究竟指什么,谁在综合?于晓艺刚才提到,胡塞尔因为不能接受无穷后退,而不得不设定绝对时间意识,很多哲学家都这么解释(比如John Brough)。胡塞尔从客观时间退到构成着它的一阶时间意识;但时间意识本身有时间性,于是又从一阶时间意识退到绝对时间意识。之所以“绝对”,是因为如果再退似乎就是无穷后退了。于是胡塞尔说,绝对时间意识不仅构成了一阶时间意识的时间性,还构成了自身的时间性,这相当于退了两步。
而梅洛–庞蒂拒绝后退;他认为后退等于预设主体性的优先。为什么一定是时间意识构成时间客体的时间性;能不能反过来接受时间客体的时间性?
当然,这有个前提,即不把时间客体当作一个被客体化(objectified)的存在者,而是把它当成一个自我展开过程。这样,只有一个单一的层面,这个层面的裹挟是整体的崩裂,其中同时有了“一”和“多”。因为没有预设先验唯心论的立场,所以梅洛–庞蒂没有后退的需要,可以完全在被知觉的世界或现象层面把这个问题说清楚。甚至可以说,任何后退性的解释,恰恰有可能会消解(explain away)时间,因为这似乎还是要退到某种超时间的、无时间性的东西为止。
10 梅洛–庞蒂对意向性的泛化
于晓艺:第二个问题关乎对运作的意向性的理解。我先总结梅洛–庞蒂和胡塞尔对时间结构的分析的两个区别。
- 胡塞尔预设了自足的先验主体,而梅洛–庞蒂没有,他面对的是知觉场本身。
- “我与其说在知觉一些客体,不如说在考虑一个环境,我依靠我的各种工具,我在我的任务之中,而不是在它面前。”(法文本第476页,中译本第570页)
不妨认为,胡塞尔的时间流中并无可感内容;而梅洛–庞蒂的时间结构或时间流是和任务紧密相关的,每时每刻都有待被充实,并且这种充实基于我们的感知。
梅洛–庞蒂把运作意向性理解为身体主体的意向性,或者是前反思的意向性。我的问题是:梅洛–庞蒂是否拓宽了胡塞尔那里的意向性的含义?
梅洛–庞蒂的运作的意向性发挥作用的领域能否被精准地定位出来?其含义是否被过度泛化了?前反思的层面被泛化之后,类似本能、欲望这样的概念,在新的现象学范式中是不是也可以被泛化,被提升到“先验”的高度?
刘任翔:这个问题指明了,为什么梅洛–庞蒂能区别于胡塞尔、海德格尔那种关注“我”或“此在之此”的现象学,并且到其后期打开了后来的法国现象学的门路。当我们把意向性泛化,传统意义上的欲望(désir)、力(force)或尼采意义上的先于主体的意志(volonté)都可以在“先验场”(le champ transcendental)里面涌现。《知觉现象学》是梅洛–庞蒂现象学时期的文本,这点还没有那么明显,但我同意你的猜想。
我一直在看“时间性”这章开头的两段引文,分别来自克洛岱尔的《诗歌艺术》和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一般来说,引用别人的话是想说明自己的思想。这两个引文都在说一件事:意义就是方向(orientation / directionality),而方向就是泛化了的意向性。
时间乃是生命的方向/意义(方向/意义:就像我们谈论水流的方向,一句话的意义,一块布料的方向,嗅觉的意义)。
——克洛岱尔:《诗歌艺术》
克洛岱尔这里说时间是生命的方向/意义,法语只有一个词sens,sens对应英语的sense,但是法语sens本身也有方向的意思,sens unique是指单行道。意义(sense)不是通常主体性哲学里说的主体加在本身无意义的东西上的意义,仿佛标签一般。一种矮化现象学的方式是说,现象学不研究事物的存在,只研究其意义。事物存在不存在,是形而上学的问题;而首先要看事物对我们来说有什么意义。这预设了是“我们”在赋予意义,萨特也会说自为存在的特征是赋予意义(meaning-giving / Sinngebung)。
但梅洛–庞蒂所说的意义是在一个泛化的“场”中出现的,“场”里可能既没有完整的主体,也没有被完整地客体化的客体,只有一种不停流动的状态。在“场”的不停流动的状态中,出现了一些方向,或者说场的“肌理”(texture),仿佛大理石切开后的“肌理”。当“场”的“肌理”分化出“一”和“多”的时候,从中就可以产生主体性。我们也可以后发地解释为主体“发出”了“场”的方向,“发出”了意向性;但要明确的是,首先是“场”自发地生成了方向。
梅洛–庞蒂举了一些例子:水流的方向,一句话的意义即朝向(le sens d’une phrase),一块布料的方向,气味的意义(比如“酒香不怕巷子深”)。这些例子都有一种指向性的感觉,方向不是主体的意向性规定的,相反是它们织出了一个主体,主体也有其诞生的史前史的问题。
此在/方向的意义是时间性。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331页
这里翻译有问题,应该是“此在的意义/方向是时间性”(Der Sinn des Daseins ist die Zeitlichkeit),Sinn这个词也有两个意思,意义或者方向。
海德格尔这句话出现在这里,似乎是梅洛–庞蒂的挪用。按照梅洛–庞蒂的解释,此在的方向性就是时间性。我们在“场”中发现“肌理”能分化出过去和未来的结构,“场”由此就产生了方向,这些方向交汇在此在之此,因而它是此在的方向,同时也是此在的时间性。梅洛–庞蒂从“场”解释时间性,而不是从时间性解释“场”。这和海德格尔是相反的,海德格尔认为此在的向死存在“绽出”了方向,方向形成了所谓的视域。
11 意向性泛化的限度与身体的角色
于晓艺:如果将运作的意向性或前反思的意向性泛化,这种意向性又成了一种囊括一切的大全,包含了我们的感觉、情绪、欲望、理智。梅洛–庞蒂凸显运作的意向性或者说身体主体的意向性,这是否需要一个限度?
刘任翔:一些持传统现象学观点的人认为梅洛–庞蒂提出前反思的意向性是受了精神分析“在意识之下的无意识”学说的影响,认为在反思之下的运作的意向性很值得发挥,可以将其作为“阿基米德点”,把反思“撬”掉。传统现象学批评梅洛–庞蒂回到了前康德哲学,前康德哲学谈论被主体性建构的东西(经验、天赋观念等),康德哲学则突出了建构性的主体性。现在的问题似乎是,梅洛–庞蒂把先验主体当作产物,但是作为其基础的运作的意向性好像还是前康德哲学谈论的东西,如欲望、情感、受动(affect)等。
于晓艺:前反思的、运作的意向性,能被泛化到什么程度呢?
刘任翔:对于意向性来说,最重要的是方向性。方向意味着规定(determination),即“选出来”。我们朝向一个方向,就不能朝向剩下的所有方向了。即便我们不再预设先验主体,也仍然不能取消“场”的不平整性,方向性是这种不平整性的题中之义。“场”不是“敉平”(nivelliert)的,只有现成存在者的平面是敉平的。
前康德哲学把欲望作为表象来谈论,欲望是对被欲望者的一种表象。梅洛–庞蒂虽然借助了经验心理学的研究,但中间经过了一个诠释学转换,把欲望等心理状态变成一种前主体的东西,把它们变成“场”自己的“地形”,而不是把它们理解为一个现成主体拥有的现成的心理性质。我认为,如果一定要限制意向性的泛化,可能会限制在这里,而不是让意向性限于主体。
于晓艺:梅洛–庞蒂的身体意向性和胡塞尔的意向性有什么根本区别吗?为什么胡塞尔注意到了、但没有重视运作的意向性?
刘任翔:这个是一个后见之明(hindsight)。后人发现,胡塞尔在《形式逻辑和先验逻辑》里提到了运作的意向性,但它在胡塞尔那里并不是核心概念。
梅洛–庞蒂的身体意向性与胡塞尔的意向性相比,到底突破在哪儿?我觉得,可以借助对胡塞尔现象学自身的讨论来理解。David Carr认为,胡塞尔以及康德最重要的贡献在于区分了两种主体性:先验主体性和经验主体性。先验主体性打开世界;经验主体性在被打开的世界中作为一个存在者被发现。可以粗略理解为:先验主体是我思,经验主体是人。
先验哲学最重要的成就之一是说明了我们既是先验主体又是经验主体。但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甚至是不相容的。我们怎么能又打开世界、又在世界之中?到底是我们在世界之先,还是世界在我们之先?
梅洛–庞蒂在这里说,身体既是经验主体又是先验主体:身体卷入(involved)、嵌入(embedded)在知觉世界之中,同时身体打开这个世界。更进一步地说,身体若不是嵌入世界之中,就无法打开世界。
近代哲学所说的打开世界、但不在世界之中的主体(我思)是一个矛盾概念。对于一个在世界之外的视角来说,世界中所有东西都是一样的,了无区别。我们只有嵌入世界之中,被世界之中其他的存在或者存在方式所触动(affect),才有可能确定它们的相互关系,打开一个它们在其中相互有所区别的世界。我认为,“身体”最终实现的是先验主体打开世界的能力,但是身体只有同时作为经验主体,才能完成这件事。
12 梅洛–庞蒂对柏格森的反驳
于晓艺:梅洛–庞蒂在两处反驳柏格森的时间观,一处是一条脚注,他反对柏格森废除时间的空间化:
“为了重新回到本真的时间,像柏格森所做的那样宣布废除时间的空间化既不是必要的,也不是充分的。不是必要的,因为只是在我们考虑一种预先客观化了的空间,而不是我们已经尝试描述的、作为我们面向世界在场的抽象形式的原初空间性时,时间才会排斥空间。不是充分的,因为即使用空间术语对时间的系统表达被宣布废除了,我们可能仍然远没有对时间的本真直观。这乃是发生在柏格森那里的事情,当他说绵延形成了‘自己滚雪球’时,当他把一些在已的记忆堆积在无意识中时,他用保存下来的现在形成时间,用已演化成的东西形成演化。”(法文本第474-475页,中译本第568页,英译本第559页)
(To return to authentic time, it is neither necessary nor sufficient to reject, following Bergson, the spatialization of time. It is not necessary since time only exclusively belongs to space if we consider a previously objectified space, and not that primordial spatiality that we have attempted to describe, which is the abstract form of our presence in the world [présence au monde]. It is not sufficient since, even when the systematic translation of time in terms of space has been rejected, one can still remain far removed from an authentic intuition of time. This is what happened to Bergson. When he says that duration “snowballs upon itself” when it accumulates in the unconsciousness of memories in themselves, he builds time out of the preserved present, and builds evolution out of the evolved.)
另一处:
“柏格森用时间的连续性来说明时间的统一性是错的,因为这等于借口我们通过感觉不到的转变从一个走向了另一个来混淆过去、现在和将来,最后说来,这等于否定时间。但他把时间的连续性作为一种最重要现象来把握是有道理的。”(法文本第481页,中文本第575页,英文本第444页)
(Bergson was wrong to explain the unity of time through its continuity, for this amounts to confusing past, present, and future, on the pretext that we move from one to the other through imperceptible transitions; and, in short, this amounts to negating time. But he was correct to latch onto the continuity of time as an essential phenomenon.)
梅洛–庞蒂说,柏格森用时间的连续性来说明时间的统一性是错的;但他肯定了柏格森把时间的连续性当作最重要的现象。柏格森认为,时间的绵延是异质的,似乎是用连续性来解释统一性。那么梅洛–庞蒂反驳柏格森的论证是什么?
【注】时间小组有关柏格森“异质性”思想的讨论,参见:005|柏格森论绵延与异质性
刘任翔:梅洛–庞蒂说,“但他[柏格森]把时间的连续性作为一种最重要的现象来把握是有道理的。”这里是梅洛–庞蒂自己想说,时间的连续性很值得研究;他随后也分析了时间的连续性,但这不意味着他认同柏格森对时间的连续性的解释。梅洛–庞蒂反对柏格森用时间的连续性说明时间的统一性;相反,他是用时间的统一性说明时间的连续性。
这里就涉及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柏格森是不是用时间的连续性说明其统一性;具体是如何说明的?
第二个问题,“当他说绵延形成了‘自己滚雪球’时,当他把一些在已的记忆堆积在无意识中时,他用保存下来的现在形成时间,用已演化成的东西形成演化。”我认为这里梅洛–庞蒂也是在批判柏格森用连续性解释统一性,连续性指“绵延自己滚雪球”。他可能没有注意到柏格森说的“异质性”(heterogeneity)的层面,因为异质性是后来通过德勒兹的解释才逐渐被发扬光大的。
关于“绵延形成了自己滚雪球”,我们可以想象在有积雪的地面上滚雪球,雪球跟地面的接触点是“当下”,滚雪球的过程中不断接触到新的“当下”,而这些“当下”被卷进“过去”中。“过去”是无限的。但在这个模型里,雪一直都在地面上,它无法说明雪的涌现。虽然我们也可以说,雪对于雪球来说是涌现的;但从解释模型来看,雪都是现成的。如果把整个雪地作一个无时间的领域,那么似乎未来的一切可能性也是已经确定的。雪球本身是雪球滚动的动力,是把过去、现在和未来拧在一起、统一时间的动力。梅洛–庞蒂可能是在反对这种解释,但这确实是对柏格森的一种比较局限的解释。
13 时间与空间的同构性;呈现过程的优先地位
于晓艺:梅洛–庞蒂所说的时间的整体结构是一种整体的崩裂,在“现在”这个点“绽开”,过去、现在和未来在整体的崩裂中是同时浮现的。柏格森承认时间的相续性,但过去、现在和未来一旦是相续,就不会是一种“绽出”意义上的同时。我的问题是:梅洛–庞蒂既然认同整体的崩裂和同时性,他在批评柏格森的脚注里为什么又要强调没必要废除时间的空间化?因为“绽出”也可以做一种空间上的解释吗?
刘任翔:我们先前提到“别处、过去和未来的非存在”。如果我们认为“别处”和过去、未来在结构上是一样的话,就既可以用时间性描述它们,也可以用空间性描述它们。这是因为梅洛–庞蒂改进了空间性概念。而他在脚注里说,柏格森还是依赖一种几何学的客观空间概念,所以柏格森无法接受时间的空间化。按照梅洛–庞蒂的观点,当我们改进了空间概念之后,时空的不可分性或互构性就是可以论证的,不过他此处没有具体论证。
于晓艺:梅洛–庞蒂为什么说“现在”具有优先地位?
刘任翔:现在(the present)本身是和在场(presence)相关的。我觉得,他说的不是“现在”相对于“过去”和“未来”的优先性,因为现在的优先性已经被海德格尔批判过了,即那种认为“过去是过去的现在、未来是还没到来的现在”的观点。我认为,梅洛–庞蒂这里讲的是呈现(presencing)的优先性,他的说法叫做“知觉的首要地位”(the primacy of perception),这点在讨论“别处”时提到过。我们首先要关注的是“遭遇”(encounter),遭遇甚至先于遭遇者和被遭遇者。在“遭遇”中产生出由时间性所代表的结构,在这个结构之中有差异化,即把“现在”与相应于它的“过去”和“未来”区分开来。由于这些被区分的项是同时被区分出来的,时间就不只是前后相续的,而是绽出了三个维度。在这种意义上,我们无法说其中谁比谁优先。
14 时间与自身触动
刘任翔:这部分最重要的是时间和主体的关系,以及自身触动(self-affection):
“因为现在朝向将来的破裂或崩裂是自己与自己的关系之原型,并且勾勒了一种内在性或自身性。”(法文本第487页,中译本第583页,英译本第450页)
(For the explosion or the dehiscence of the present toward a future is the archetype of the relation of self to self, and it sketches out an interiority or an ipseity.)
如果自己要与自己产生关系,关系的发出者和接收者在某种程度上就不能是同一个时态的。比如我去“想”昨天的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那么只有“想着的我”(the I who think)把“被想的我”(the me who is thought about)移到过去,这种“想”才是可能的。这里有一种自身关系、以及在这种自身关系中自身差异化的过程,梅洛–庞蒂说这勾勒了一种内在性或自身性。
他为什么突然从时间性转入自己和自己的关系?这个角度很有趣;他借助的是海德格尔对自身触动的分析,后者在《康德与形而上学疑难》中说:
“作为纯粹自身触动,(时间)在一种原初方式中形成有限的自身性,以至自我能够成为某种类似于自身意识的东西。”(《康德与形而上学疑难》德文本第190页,中译本第180页,英译本第133页)
(Als reine Selbstaffektion bildet sie [die Zeit] ursprünglich die endliche Selbstheit dergestalt, dass das Selbst so etwas wie Selbstbewusstsein sein kann.)
(As pure self-affection, it [time] forms in an original way the finite selfhood, so that the self can be something like self-consciousness.)
这句话表明,自我意识和时间的共同起源是纯粹自身触动(pure self-affection)。纯粹自身触动就是自己“打动”自己的一种回指/返身(reflexive)的结构,从回指的自身触动事件之中诞生了所谓的“自我”(self),而这就是内在性(immanence / interiority)或自身性(selfhood)的原型。
这里解释了为什么研究时间就是研究主体。时间是一个不断生长的东西,它所依据的结构是生长,但主体在长出来之后被我们当作一个实体。如果我们回到生长的结构来看,首先出现的不是一个现成的我,而是一个自身回指的关系,即自身触动。在时间差异化之中,同时出现我和我的差异化,比如今日之我和昨日之我的差异化,说话的我和被说的我的差异化。“自身差异化”(self-differentiation)本身以一种时态化、时间化的方式完成。
梅洛–庞蒂为什么说“时间就是主体,主体就是时间”?这当然不是说二者是同一个东西,而是说它们共享一套结构。而这个结构就是“整体的崩裂”,“一”和“多”同时从该过程中涌现出来。
15 有关主体性的第三种立场?
刘任翔:梅洛–庞蒂在“时间性”这一章明确提出时间为主体性奠基,而不是主体性为时间奠基。我觉得这是梅洛–庞蒂最具有突破性的地方。无论是胡塞尔还是海德格尔,都首先要有一个存在者,叫“主体”也好,叫“此在”也好。该存在者的结构是时间性,所以才有时间现象。梅洛–庞蒂不预设这种存在者,他说我们能在呈现(presencing)本身的结构中发现一种自身触动,而自身触动恰恰是自身性、乃至主体性的起源。
我觉得梅洛–庞蒂在某种意义上很“先锋”,但又没有“先锋”到把主体性扔掉。如果他想要把主体性扔掉,就不需要说“时间就是主体,主体就是时间”;他可以直接说时间就是时间,而不考虑主体。
在《知觉现象学》这本书中,梅洛–庞蒂处在一个“将断未断”的时刻。现在的问题是:这个将断未断的时刻本身能否成为一种稳定自洽的立场?是否可能有三种立场——胡塞尔的立场(设定主体),德勒兹的立场(消解主体)和梅洛–庞蒂的立场(生成的主体);还是说只有前两种立场,而梅洛–庞蒂只是处于第一种立场向第二种立场“滑动”过程中的不稳定点,也就是说他的模型仍有内在矛盾?我觉得这是个还没有解决的问题。
整个欧陆哲学关于这个问题也有很多争论,以及关于谁构成了“中间节点”的问题:究竟是梅洛–庞蒂还是海德格尔是“中间节点”?
如果把研究胡塞尔的学者和研究德勒兹的学者拉到一起对话,他们互相可能都不会接受对方的前提。但从“现象学及其后”的历史展开来看,它的确是从胡塞尔到德勒兹的。《知觉现象学》就是一个很好的文本:无论是之前还是之后的模型都试图把时间当作理论上的阿基米德点,从时间出发展开整个论述。所以我觉得“时间就是主体,主体就是时间”也许意味着独立的第三种立场。前两种立场中,一种认为主体构成了时间,另一种认为时间是前主体、无主体的,从时间里长出了主体,而梅洛–庞蒂二者都不是。
戴碧云:如果时间就是主体,主体就是时间,那知觉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
刘任翔:梅洛–庞蒂所谓的“知觉”是指我们对世界的原初开放性;它首先不是对某物的知觉,而是使对某物的知觉得以可能。我们是这种开放性,首先是因为我们作为身体处在世界之中。
那么,时间在这里的地位是什么?这种原初开放性,可以当作从“一”到“多”的开放性。如果我们把时间当成一个结构来考虑,它说的就是身体投身于世界中的“投身”。我们在“投身”之中,才能解释所投身于的世界和去投身的身体;时间解释了“一”和“多”的结构是如何从流动之中“崩解”出来的。所以时间或主体性说的都是这个结构,而这个结构讲的是知觉的原初开放性是何以可能的。
戴碧云:是先有这个结构,原初开放性才得以可能的吗?
刘任翔:我觉得不能用因果关系或先验哲学的“可能性前提”来理解,不能说先有结构、后有原初开放性。借用梅洛–庞蒂自己的说法,二者是“表达与被表达”的关系:知觉及其内容是表达出来的东西,而表达出来的东西则表达了时间(主体性)的结构。我们可以通过表达出来的东西,考察它所表达的结构;但这两个东西在生成上是同时的,就好像我说话的行为和我所说的内容是同时发生的。